1、苏南地区充分利用自身的制造业优势,发展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并依靠过江通道向长江北岸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共同开发沿江沿海产业带。龙潭港区四期工程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龙潭枢纽性港区功能,成为沿江开发的重要平台,引导产业向开发区集聚,使港口与开发区形成有效互动,相互促进,共同构筑沿江沿海开发的主阵地。1.1.3 是拓展南京港港口功能的需要利用龙潭港区处于中西部物流圈与长三角物流圈交汇点的区位优势,以龙潭集装箱泊位建设为契机,后方物流园区为基础,对外依托港口逐步完善的集装箱班轮航线,对内依托南京龙潭地区水、公、铁多种运输方式便捷转换的交通配置,在传统物流基础上拓展展示、贸易、结算、包装等增值
2、服务环节,构建起辐射南京周边及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现代物流体系,促进港口与物流的完美结合。随着宁沪两港合作的进一步深入,龙潭集装箱在长江流域的枢纽中转功能的逐步形成,龙潭地区将作为港口物流产业新城联动发展载体,逐步拓展南京港物流功能。1.1.4 是推动长江中上游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长江中上游地区已形成钢铁、石化、能源、建材、机电等产业带。近年来,长江中上游地区积极承接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辐射和产业梯度转移,外向型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2004年中上游五省一市实现外贸进出口额358.9亿美元。继浦东开发开放之后,长江中上游地区相继开放了沿江的芜湖、九江、岳阳、武汉、重庆、黄石
3、、宜昌、万县、涪陵等城市,设立了长江三峡经济开发区,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的对外开放格局已初步形成。目前,长江中上游地区的集装箱生成量也在百万以上,降低物流成本,加快物流周转成为中上游地区提高产业竞争力、吸引国内外产业投资的关键问题之一。龙潭港区具有通江达海的优势条件,发展与中上游地区的长江内支线具有明显的经济性和优势。因此,建设龙潭港区将为中上游地区提供更经济便捷的出海通道选择,对沟通长江腹地与海内外的联系能够起到重要作用。1.2 评价目的南京港口建设指挥部委托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承担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集装箱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码头工程的施工和营运将对该区域环境产生正负两方面
4、的影响,本评价拟在对工程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工程污染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防治和减缓影响的可行措施,为工程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和环境管理,使工程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1.3 评价依据1.3.1 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定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略)。1.3.2 评价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1995);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226
5、-97);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231-94);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1.3.3 建设项目相关文件南京港口总体布局规划1995.12;南京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的批复;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集装箱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2004.9); 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集装箱二期)河势及防洪影响分析报告; 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集装箱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1.4 评价标准1.4.1 水环境 根据2003年3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南京九乡河口至七乡河口属饮用水源保护区,七乡河口至三江河口属渔业用水区,长江水质执行地
6、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4-1。 污水排放施工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营运期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 中对应标准;船舶污染物排放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中对应标准,标准值分别见表1.4-2、表1.4-3、表1.4-4。表1.4-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 序号项目类1pH6-92高锰酸盐指数43COD154BOD535石油类0.056DO67氨氮0.58总磷0.1表1.4-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7、) 单位:mg/L污染物标准值(一级)PH6910020SS70150.5表1.4-3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项 目厕所冲洗绿化车辆冲洗6.0-9.0臭无不快感觉BOO5(mg/L)10浊度(mg/L)氨氮(mg/L)总大肠菌群(个/l)表1.4-4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 单位:允许排放浓度船舶油污水石油类最高允许浓度15生化需氧量50悬浮物150大肠菌群250/100ml塑料制品禁止投入水域漂浮物食品废弃物及其它垃圾1.4.2 环境空气根据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环境空气采用如下标准: 港区现状评价和影响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
8、5-1996)中三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4-5。 施工期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表1.4-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单位:mg/m3SO2NO2TSP三级标准日平均0.250.120.50小时平均0.700.24/1.4.3 声环境 现状评价参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交通干线两侧和内河航道两侧居民采用4类标准,评价范围内的其他居民区域采用2类标准。影响评价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类标准, 噪声值分别见表1.4-6和表1.4-7。 施工期影响
9、评价采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噪声值见表1.4-8。表1.4-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4类55表1.4-7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dB(A)类表1.4-8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Leq dB(A)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噪声限值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打桩各种打桩机85禁止施工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装修吊车、升降机651.4.4 底质底质采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其标准见表1.49。表1.4-9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
10、56181995)(二级) 项目pH值铜(mg/Kg)铅锌镉有机质()7.51003503000.603.46.57.52500.30以上评价标准已经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批准。1.5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1.5.1 评价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 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综合工程性质和工程所在地的环境特征,划分本工程评价等级如下: 环境空气:三级(依据HJ/T2.2-93,排放量Pi2.5108); 水环境:二级(依据HJ/T2
11、.3-93,污水排放量1000m3/d); 声环境:三级(依据HJ/T2.4-1995,项目建成后噪声等效声级增高为35dB(A); 生态环境:三级(依据HJ/T19-1997,影响范围2050km2,生物减少50%物种多样性减少50%)。1.5.2 评价范围环境空气评价范围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拟建四期工程陆域中心为圆心,半径3km陆域范围。水环境及水域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四期工程上游的七乡河口至下游的三江口国控断面的长江水域,总长约9.5km。声环境评价范围四期工程场界围墙外1米及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评价范围示意见图1.5-1。1.5.3 评价重点本项目的评价重点为水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风险评价和污染防治措施。1.6 环境保护目标1.6.1 水环境保护目标 九乡河口至七乡河口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区下边界距本项目码头上边界3.2km。 花园水厂取水口,本项目下游5.5km。规模为7500m3/d。1.6.2 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三官村仁东小队,35户居民,约140人,最近距离本工程港区场界东侧30m。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1和图1.5-1。表1.6-1 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相对方位与码头距离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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