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龙潭港区集装箱二期环境评估报告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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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地区充分利用自身的制造业优势,发展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并依靠过江通道向长江北岸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共同开发沿江沿海产业带。
龙潭港区四期工程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龙潭枢纽性港区功能,成为沿江开发的重要平台,引导产业向开发区集聚,使港口与开发区形成有效互动,相互促进,共同构筑沿江沿海开发的主阵地。
1.1.3是拓展南京港港口功能的需要
利用龙潭港区处于中西部物流圈与长三角物流圈交汇点的区位优势,以龙潭集装箱泊位建设为契机,后方物流园区为基础,对外依托港口逐步完善的集装箱班轮航线,对内依托南京龙潭地区水、公、铁多种运输方式便捷转换的交通配置,在传统物流基础上拓展展示、贸易、结算、包装等增值服务环节,构建起辐射南京周边及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现代物流体系,促进港口与物流的完美结合。
随着宁沪两港合作的进一步深入,龙潭集装箱在长江流域的枢纽中转功能的逐步形成,龙潭地区将作为港口—物流—产业—新城联动发展载体,逐步拓展南京港物流功能。
1.1.4是推动长江中上游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长江中上游地区已形成钢铁、石化、能源、建材、机电等产业带。
近年来,长江中上游地区积极承接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辐射和产业梯度转移,外向型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2004年中上游五省一市实现外贸进出口额358.9亿美元。
继浦东开发开放之后,长江中上游地区相继开放了沿江的芜湖、九江、岳阳、武汉、重庆、黄石、宜昌、万县、涪陵等城市,设立了长江三峡经济开发区,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的对外开放格局已初步形成。
目前,长江中上游地区的集装箱生成量也在百万以上,降低物流成本,加快物流周转成为中上游地区提高产业竞争力、吸引国内外产业投资的关键问题之一。
龙潭港区具有通江达海的优势条件,发展与中上游地区的长江内支线具有明显的经济性和优势。
因此,建设龙潭港区将为中上游地区提供更经济便捷的出海通道选择,对沟通长江腹地与海内外的联系能够起到重要作用。
1.2评价目的
南京港口建设指挥部委托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承担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集装箱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码头工程的施工和营运将对该区域环境产生正负两方面的影响,本评价拟在对工程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工程污染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防治和减缓影响的可行措施,为工程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和环境管理,使工程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3评价依据
1.3.1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定
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略)。
1.3.2评价技术规范
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
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
⑷《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226-97);
⑸《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231-94);
⑹《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
1.3.3建设项目相关文件
⑴《南京港口总体布局规划》1995.12;
⑵《南京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的批复》;
⑶《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集装箱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2004.9);
⑷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集装箱二期)河势及防洪影响分析报告;
⑸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集装箱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1.4评价标准
1.4.1水环境
⑴根据2003年3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南京九乡河口至七乡河口属饮用水源保护区,七乡河口至三江河口属渔业用水区,长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4-1。
⑵污水排放施工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营运期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中对应标准;
船舶污染物排放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中对应标准,标准值分别见表1.4-2、表1.4-3、表1.4-4。
表1.4-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单位:
mg/L
序号
项目
类
1
pH
6-9
2
高锰酸盐指数
≤4
3
COD
≤15
4
BOD5
≤3
5
石油类
≤0.05
6
DO
≥6
7
氨氮
≤0.5
8
总磷
≤0.1
表1.4-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单位:
mg/L
污染物
标准值(一级)
PH
6-9
100
20
SS
70
15
0.5
表1.4-3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
项目
厕所冲洗
绿化
车辆冲洗
6.0-9.0
臭
无不快感觉
BOO5(mg/L)
10
浊度(mg/L)
氨氮(mg/L)
总大肠菌群(个/l)
表1.4-4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单位:
允许排放浓度
船舶油污水
石油类最高允许浓度≤15
生化需氧量
≤50
悬浮物
≤150
大肠菌群
≤250/100ml
塑料制品
禁止投入水域
漂浮物
食品废弃物及其它垃圾
1.4.2环境空气
根据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环境空气采用如下标准:
⑴港区现状评价和影响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三级标准;
标准值见表1.4-5。
⑵施工期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表1.4-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单位:
mg/m3
SO2
NO2
TSP
三级标准
日平均
0.25
0.12
0.50
小时平均
0.70
0.24
/
1.4.3声环境
⑴现状评价参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交通干线两侧和内河航道两侧居民采用4类标准,评价范围内的其他居民区域采用2类标准。
影响评价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Ⅳ类标准,噪声值分别见表1.4-6和表1.4-7。
⑵施工期影响评价采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噪声值见表1.4-8。
表1.4-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4类
55
表1.4-7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dB(A)
Ⅳ类
表1.4-8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Leq[dB(A)]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打桩
各种打桩机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
装修
吊车、升降机
65
1.4.4底质
底质采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其标准见表1.4-9。
表1.4-9《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
项目
pH值
铜
(mg/Kg)
铅
锌
镉
有机质(%)
>
7.5
≤100
≤350
≤300
≤0.60
3.4
6.5~7.5
≤250
≤0.30
以上评价标准已经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批准。
1.5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
1.5.1评价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综合工程性质和工程所在地的环境特征,划分本工程评价等级如下:
⑴环境空气:
三级(依据HJ/T2.2-93,排放量Pi<
2.5×
108);
⑵水环境:
二级(依据HJ/T2.3-93,污水排放量<
1000m3/d);
⑶声环境:
三级(依据HJ/T2.4-1995,项目建成后噪声等效声级增高为3~5dB(A));
⑷生态环境:
三级(依据HJ/T19-1997,影响范围20~50km2,生物减少<
50%物种多样性减少<
50%)。
1.5.2评价范围
⑴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拟建四期工程陆域中心为圆心,半径3km陆域范围。
⑵水环境及水域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四期工程上游的七乡河口至下游的三江口国控断面的长江水域,总长约9.5km。
⑶声环境评价范围
四期工程场界围墙外1米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评价范围示意见图1.5-1。
1.5.3评价重点
本项目的评价重点为水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风险评价和污染防治措施。
1.6环境保护目标
1.6.1水环境保护目标
⑴九乡河口至七乡河口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区下边界距本项目码头上边界3.2km。
⑵花园水厂取水口,本项目下游5.5km。
规模为7500m3/d。
1.6.2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三官村仁东小队,35户居民,约140人,最近距离本工程港区场界东侧30m。
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1和图1.5-1。
表1.6-1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相对方位
与码头距离
保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