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3 ,大小:39.59KB ,
资源ID:13850543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1385054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上海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操作办法试行浦东新区就业促进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为本站会员(b****1)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上海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操作办法试行浦东新区就业促进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1、2.在职从业人员(含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 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外省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 费状态的从业人员等,下同)参加紧缺急需培训项目的,可 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 80% 培训补贴; 参加其他培训项目的, 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 60% 培训补贴。3.本市户籍的残疾人、退役士兵 (退役后五年内) ,可按规定 的补贴标准享受 100% 培训补贴。4.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含在本市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市 生源毕业学年学生,下同)参加紧缺急需中级以上或单项技 术类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 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 80% 培训补贴;参加其他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培 训项目

2、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 60% 培训补贴。5.本市监狱、戒毒所内的服刑、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前获准参 加经认定的培训项目,本市户籍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 100% 培训补贴;外省市户籍的参加紧缺急需培训项目的, 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 80% 培训补贴, 参加其他培训项目, 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 60% 培训补贴。以上各类人员参加创业能力培训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 100% 培训补贴。(二)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人员,参加补贴培训目录 内紧缺急需培训项目的,考核鉴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 标准享受 80% 培训补贴;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其他培训项目 的,考核鉴定合格的, 可按规定的补

3、贴标准享受 60% 培训补 贴;参加行业、企业特有职业(工种)培训项目的,考核鉴 定合格的,补贴标准按照当年度企业内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的补 贴标准执行;参加岗位培训项目的,考核鉴定合格的,补贴 标准按实际课时核定。1.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培训时为缴费状态的在岗职工;培训 时未缴费但近一年内累计缴纳本市社会保险满六个月的劳 动者;培训时未上岗,但培训期间或培训合格后四个月内上 岗并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劳动者。2.原本市农村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培训时为缴费状态 的在岗职工;本市户籍,原因征地农转非一次性缴纳本市社 会保险的劳动者。3.经认定的本市养老护理行业和家庭服务行业 60 岁以下从业人员,参加

4、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健康照护、母婴护理等 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专项职业能力或 岗位培训,可参照农民工享受培训补贴。(三)经认定的外省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本市户 籍人员的配偶在沪未就业期间,参加补贴对象(二)规定的 培训项目,考核鉴定合格的, 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 100% 培训费补贴。上述各类人员参加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估认 定为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 A 级培训机构的补贴培训, 在享受 培训补贴时, 补贴经费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上浮 10% ;参加高 级以下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 鉴定不合格的, 不予补贴; 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鉴定不合格的,可按照鉴定

5、 合 予以补贴。 50% 格补贴标准的二、补贴培训实施机构的确认 本市对承担补贴培训的实施机构实行申报签约制度。培训机 构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区培训管理 部门)提出申报,经区培训管理部门审核,具备相应条件的 培训机构与区培训管理部门签订承担补贴培训协议后可 实施补贴培训。(一)申报 补贴培训实施机构的申报,原则上一年集中申报一次,一般 在每年 4 月进行。培训机构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区培训 管理部门提交承担补贴培训申请及相关材料:1.具有法定办学资质,补贴培训项目应为经认定的办学范围 内的培训项目。对纳入本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评定范围的培训机构,原则上应是

6、评定等级为 A、 B级的培训机构。2.具有与补贴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 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符合培训机构 职业设置条件 。使用正版的培训教材和辅助教材。3.申请承担的补贴培训项目已实施过一个完整的培训周期, 且鉴定合格率一般不低于上年度该项目全市平均鉴定合格 率。对于符合本区域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培训项目,鉴定合 格率比全市鉴定合格率最多下浮 15 个百分点。鉴定合格率 以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 )公布的鉴 定合格率为准,补考合格人数不纳入统计范围。上年度无鉴 定合格率的 培训项目,在本年度鉴定的可纳入鉴定合格率 的统计范围。 4.培训机

7、构上年度法人年检和网络化定期核检合格(当年度 新设立的培训机构除外) ,且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其法 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二)审核1.受理。区培训管理部门对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 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及时告知申请 人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2.审核。区培训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对照申报条件,结合日常管理实际,自行组织或委托具有专 业资质的中介机构,采取实地查看、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审 核。对已承担过补贴培训的机构,还应结合上年度补贴培训 实施情况及督导评估情况实施审核。3.公示。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区培训管理部门应通 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

8、示。公示期限为 7 个工作日。4.确认。区培训管理部门在公示结束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 结合评审及公示情况确定签约机构。(三)签约 对经公示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区培训管理部门与其签订 承担补贴培训协议 ,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培训 机构有分教学点的,签约项目可同时在分教学点实施补贴培 训。区培训管理部门在 “上海市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以 下简称业务系统)内进行补贴项目设置,并及时向上海市就 业促进中心备案。新职业领域的培或涉及新产业、对于符合区域产业发展, 训项目,如上述经签约认定的补贴培训实施机构无法满足劳 动者培训需求的,经区培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9、备案后,可选择与具备相应培训条件的培 训机构签订单项协议。(四)信息公布 区培训管理部门应及时通过区政府官方网站等社会公共媒 体,向社会公布补贴培训实施机构的相关信息。三、培训与考核鉴定(一)申请培训项目1.补贴对象中的第(一)项第14类对象有培训需求的, 应 持本人身份证 (或社保卡) 、有效实名制银行卡 (上海银行、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 银行),到就近区就业促进中心申请培训项目。以下人员还 需提供相关证件:( 1 )三类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 2 )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提供学生证,及学籍证明(加 盖院校或二级学院公章)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加盖院校或

10、二级学院公章) ;( 3 )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 ;( 4)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 。 区就业促进中心依据“上海市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 ,核 对劳动者的身份状态。劳动者的身份状态以申请培训项目时 为准,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未参加培训的,需重新确认身 份状 态。2.补贴对象中的第(一)项第 5 类对象有培训需求的,由所 在监狱或戒毒所、区县培训管理部门认定的培训实施机构统 一组织开展培训。3.补贴对象中的第(二)项对象有培训需求的,应持本人身 份证(或社保卡) ,到补贴培训实施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其 中第 1、 2 类对象在培训实施机构报名录取时,由业务系统 根据“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个人相

11、关信息,确 认其补贴对象身份和条件;第 3 类对象由市社会福利行业协 会、市护理学会、市社区卫生协会或按照各区规定的身份审 核部门认定。4.补贴对象中的第(三)项对象有培训需求的,应持本人身 份证(或社保卡) 、婚姻状况证明及其配偶本市户籍的证明, 到补贴培训实施机构报名参加培训,由区培训管理部门对其 身份进行认定。劳动者原则上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并经费核拨后,方可参 加下一个项目的培训。对实行模块化培训的职业资格等级培 训项目,劳动者在培训安排互不冲突的情况下,可同时参加 同一项目不同模块的补贴培训。(二)培训实施1.劳动者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相应的补贴培训实施机构 参加培训,持本人身份证

12、(或社保卡)办理培训报名手续。 培训后需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申报条件应符合上海 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相关规定。协商的自愿、劳动者与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应遵循平等、 2. 原则,签订补贴培训协议 ,按协议约定执行授课安排等 双方权利义务。3.补贴培训实施机构收取的培训费标准应根据办学成本、市 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后实施,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学员在培训前根据协议约定全额支付培训费,培 训机构应开具由财税部门监制的发票或收据(不包括限用于 内部结算、捐赠或代办费收入的收据) 。4.补贴培训实施机构招生组班后,根据补贴培训项目相应的 职业标准、培训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写计划大纲和课程安

13、排 等具体教学计划,其课时不得少于职业标准规定的总课时。 开班前通过业务系统录入开班信息并上传授课计划,并于开 班两周内录入学员注册信息。学员应按照培训机构制定的授课计划及协议约定参加培训, 遵守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要求,并配合接受 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的日常督导、绩效 评估及相关检查工作。5.对外省市户籍从业人员开展的岗位培训项目,培训课时一 般不高于 60 课时,培训内容应根据行业、企业岗位技能要 求制定,报所在区培训管理部门备案后实施。6.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实际办学条件发生变化的,应事前报原 审批机关备案审核或评估。授课计划发生变更的,应在业务 系统内做好相应信

14、息的维护。(三)考核评价 项目和专项职业能力(工种)纳入补贴培训目录的职业 1. 项目由市鉴定中心统一实施鉴定。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统 一办理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手续,各区培训管理部门根据相应 的鉴定申报条件做好学员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2.企业特有职业(工种)由市鉴定中心签约的企业鉴定所实 施鉴定;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项目由市鉴定中心 和市建设行业岗位考核指导中心共同组织实施。3.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的 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实施鉴定,区培训管理部门应做好成绩 审核录入。4.岗位培训项目,由各区培训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鉴定;养老 护理和护工岗位培训项目,由上海市社会福利

15、行业协会和上 海市护理学会分别组织实施鉴定,并及时将鉴定成绩反馈至 区培训管理部门,各区培训管理部门应做好成绩审核录入。5.学员在培训项目对应的所有鉴定全部合格后,可在规定时 间内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到培训机构领取国家职业 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 书,或其他培训合格证书。6.鉴定不合格且有补考意愿的学员,在鉴定结束的二个月后 向原培训机构申请补考,由原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 市鉴定中心办理补考申报手续。鉴定不合格且无补考意愿的 学员,放弃本项目补贴后方可申请下一个培训项目。(四)经费核拨1.补贴对象中的第(一)项14类对象,根据其考核鉴自成 绩本市业务系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