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居住人口约2.1万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280.23公顷。四、规划定位本次规划定位为:以山水森林为核心、以康养旅游为驱动、以幸福生活为目标的“山水居养小镇”。五、核心规划理念 协调发展:城市与自然协调,发展与保护协调。 绿色低碳:促进低碳出行,促进健康生活。 开放共享:配套完善,设施共享,构建“10分钟生活圈”。 便于实施:尊重历史面向未来,方便管理切实可行。六、规划结构及功能分区 总体结构规划形成“一核、两心、四区”的总体结构。一核:规划区中部的商业核心区。两心:北片区的文化体育及公共服务中心;南片区的公共服务中心。四区:度假酒店区、康养社区、居住配套区和保留项目区。 功能分区度假酒店区
2、:位于规划区西北部,依托天星桥水库,规划结合园包山公园和自然坡地设置山水酒店集群。康养社区:规划区东北部和西北部,结合天星桥水库和自然山水,打造宁静致远、环境宜人的康养社区。居住配套区:打造配套完善、交通便捷、尺度宜人的城市生活配套区。保留项目区:规划区东南角的已批项目区,包含安居工程、水果蔬菜批发市场、巴中市精神病防治院建设工程和康复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七、绿地系统规划规划形成“两轴、四廊、三片、多点”的绿地系统结构。两轴:依托规划主干道和省道S202形成的两条绿轴。四廊:垂直于规划主干道绿轴形成的4条鱼骨状绿化通廊和景观通廊。三片:结合现状保留水体、山体等形成的公园绿地。多点:利用零星水体及
3、广场等形成的点状开敞空间。上述规划形成的公园绿地系统,最远的距离不超过400米,从而确保构建规划区全域的“10分钟公园圈”。八、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半径合理以步行出行十分钟距离为半径,集中设置两处公共服务中心,实现对规划住宅用地的有效覆盖。 设施完善设置中学一处、小学两处、幼儿园三处、农贸市场两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三处、街办和派出所各一处;同时规划文化设施和体育设施各一座。 标准满足各项设施的配置标准均满足并高于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规划考量服务设施与住宅用地的关系,依据常人步行速度(800米/10分钟),建立半径为800米的配套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相关服务配套设施可完全覆盖住宅用地,从而形
4、成“10分钟公服圈”。九、对外交通衔接 与周边控规道路系统的对接:A:通过规划次干路(24米)接玉堂檬子河片区;B:通过规划西部规划支路(18米)接插旗山及黄家沟片区;C:通过现状省道(30米)接插旗山及黄家沟片区;D:通过现状支路(12米)接秦巴大道;E:通过规划次干路(24米)接东华山四路(东华山片区);F:通过现状省道(30米)接东华山二路(东华山片区);G:通过通木垭隧道接经开区;H:通过枣化路(24米)接总规旅游通道;I:通过规划次干路(24米)接北环线和天星桥水库环湖路,此处交叉口应实行信号灯管控。备注:上述道路宽度均为规划红线控制宽度。规划区与周边控规道路系统的对接详见图纸控规衔
5、接拼合图。 重要交叉口控制在规划南北向主干路与省道S202交叉口处设非互通式立交一处,为省道下穿南北向规划主干路;在此交叉口西侧设上跨桥一处,为规划次干路上跨省道S202;在此交叉口东侧的路口采用右进右出的交通管理方式。 公交线路 通过规划区内的主、次干路组成公交线路。 按照300米半径设置公交站点,共13处,确保建成“10分钟公交圈”。 规划区内的公交线路融入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向西联系玉堂檬子河片区,向南联系插旗山及黄家沟片区,向北联系北环线区域公交线路。10、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62.14公顷,商业兼容住宅用地4.3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2.66公顷,商业服务设施用地6
6、3.69公顷,道路与交通用地63.34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74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63.28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总计280.23公顷。序号用地代码用地名称面积(h)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人均/人1R居住用地62.1422.17%29.59 其中R21二类住宅用地56.3820.12%26.85 R22服务设施用地3.631.30%1.73 R31三类住宅用地2.130.76%1.01 2RB商业兼容住宅用地4.381.56%2.09 3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2.66 8.09%10.79 A2文化设施用地0.50 0.18%0.24 A33中小学用地7.792.78%3.71 A4体育
7、用地0.540.19%0.26 A51医院用地1.510.54%0.72 A53特殊医疗用地6.392.28%3.04 A6社会福利用地5.732.04%2.73 A9宗教用地0.20 0.07%0.10 4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3.69 22.73%30.33 B1商业用地7.372.63%3.51 B12批发市场用地7.783.70 B14旅馆用地9.953.55%4.74 B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51 B9其它服务设施用地38.08 13.59%18.13 5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63.34 22.60%30.16 S1城市道路用地60.66 21.65%28.89 S41公共交通设施用地0.610.22%0.29 S42社会停车场用地2.070.74%0.99 6U公用设施用地0.74 0.26%0.35 U11供水用地0.40 0.14%0.19 U22环卫设施用地0.340.12%0.16 7G绿地与广场用地63.28 22.58%30.13 G1公园绿地60.40 21.55%28.76 G2防护绿地0.960.34%0.46 G3广场用地1.920.69%0.91 合计城市建设用地280.23 100.00%133.44 8E1水域0.48E2农林用地37.73总计317.96 11、城市设计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