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部分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16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濮阳市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概况一、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主要职责为青少年提供校外教育服务。辖区内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指导 辖区内青少年德育、体育等方面素质教育活动承办“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作用发挥 青少年学习、生活、就业创业等合法权益维护。二、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预算单位构成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部门决算为活动中心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16度部门预算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单位:万元收入支出项目预算数一、本年收入47.2一、本年支出(一)一般公开预算拨款基本支出42.2(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2、5二、上年结转9.81二、结转下年收入总计57.01支出总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科目2016年执行数2016年预算数2016年预算数比2016年执行数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小计增减额增减%2012950事业运行111-63.8-135.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科目2016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39.4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合计因公出国(境)费公用用车购置及运用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2.462.10.3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部门收支总表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三、事业收入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五、其他
3、收入本年收入合计本年支出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结转下年上年结转收入总计 支出总计 部门收入总表一般预算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 收支差额行政运行部门支出总表 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第三部分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16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16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16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2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7.2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42.2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4、。 二、关于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2016年事业运行支出42.2万元,较2015年增加5.2万元,减少14.05%,原因:2016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追加预算较多,项目资金较多。 三、关于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2016年事业运行支出4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4万元,公用经费2.8万元。 四、关于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预算2.1万元,较2015年增加0.1万元,原因: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16年公务接待费0.36万元,较20
5、16年增加0.26万元,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务接待费增加。 五、关于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16 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的说明 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无此项支出。 六、关于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16 年部门收支情况的说明 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2万元。基本支出4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
6、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16 年部门收入情况的说明 部门收入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收入,事业运行47.2元。 八、关于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16 年部门支出情况的说明事业运行(基本支出)47.2万元。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中心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行政运行支出47.2万元,较2015年增加5.2万元,增加12.38%,原因:工资增加。(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活动中心本年内未安排政府采购相关预算(支出)。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三
7、、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
8、,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一)事业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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