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俯角不宜大于309.3 观众厅混响设计 9.3.1 观众厅满场混响时间设定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使用要求及不同体积,在5001000Hz 范围内宜符合表9.3.1-1 的规定:观众厅混响时间设置 表9.3.1-1 使用条件观众厅混响时间设置歌舞1.31.6s 话剧(200010000m3) 1114s戏曲多用途、会议2 混响时间频率特性,相对于5001000Hz 的比值宜符合表9.3.1-2 的规定:混响时间频率特性比值表9.31-2125Hz 250Hz 2000Hz 4000Hz 8000Hz 1.001.35 1.001.15 0.901.00 0.801.00
2、0.701.001.001.20 1.001.10上列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适用于6001600 座观众厅。9.3.2 混响时间设计,采用125、250、500、1000、2000、4000、8000Hz 等七个频率;设计与实测值的允许偏差,宜控制在10%以内。9.3.3 伸出式舞台的舞台空间与观众厅合为同一混响空间,按同一空间进行混响设计。9.3.4 舞台声学反射罩内的空间属观众厅空间的一部分,具有舞台反射罩(板)的观众厅的混响应另行设计。9.3.5 舞台及乐池应作声学设计。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关键词:剧场设计声学一、剧场设计应包括建筑声学设计;建筑声学设计应参与建筑、装饰设计全过程。二、扩
3、声设计应与建筑声学设计密切配合;装饰设计应符合声学设计要求。三、自然声演出的剧场,声学设计应以建筑声学为主。观众厅体形设计一、观众厅每座容积宜符合下列规定:剧场类别容积指标(m3/座)歌剧4.57.0戏曲、话剧3.55.5多用途(不包括电影)设置扩声系统时,每座容积可适当提高。二、观众厅体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观众厅体形设计,应使早期反射声声场分布均匀、混响声场扩散,避免声聚焦、回声等声学缺陷。电声设计应避免电声源的声聚焦、回声等声学缺陷。 声学装饰应防止共振缺陷。2、 楼座下挑台开口的高度与挑台深度比,宜大于或等于1:1.2,楼、池座后排净高应大于或等于2.8m。三、观众厅声学设计应包
4、括伸出式舞台空间。四、剧场作音乐演出时,宜设置舞台声反射罩或声反射南。观众厅混响设计一、观众厅满场混响时间设定宜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使用要求及不同体积,在5001000HZ范围内宜符合下表规定:1.31.6s2、混响时间频率特性,相对于5001000HZ的比值宜符合下表规定:125Hz250Hz2000Hz4000Hz8000Hz1.001.351.001.150.901.000.801.001.001.20上列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适用于6001600座观众厅。二、混响时间设计,采用125、250、500、1000、2000、4000、8000Hz等七个频率;三、伸出式舞台的舞台空间与观众
5、厅合为同一混响空间,按同一空间进行混响设计。四、舞台声学反射罩内的空间属观众厅空间的一部分,具有舞台反射罩(板)的观众厅的混响应另行设计。五、舞台及乐池应作声学设计。噪声控制一、剧场内各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69执行。二、观众席背景噪声应符合下列规定:1、甲等NR25 噪声评价曲线;2、乙等NR30 噪声评价曲线;3、丙等NR35 噪声评价曲线;三、设在群楼内或综合楼内的剧场,其振动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四、升降乐池运行时的机械噪声,在观众席第一排中部应小于60DB(A),其他舞台机械噪声,在观众席第一排中部应小于或等于50DB(A)。
6、五、观众厅宜利用休息厅、前厅、休息廊等空间作为隔声降噪手段,必要时观众厅出入口应设置声闸、隔声门。 侧台直接通向室外的大门,应避免外界噪声的干扰,必要时设隔声门。扩声系统设计一、扩声系统声学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扩声系统声学特特性指标GYJ25的要求。二、主扬声器组的直达声供声应覆盖全部观众席。其他剧场辅助用房声学要求宜符合下表规定:房间名称房间要求混响时间(s) T60声学特性声学特性)净高(m)每席(间) 面积(m2)每席体积(m3)0.4(平直)背景噪声(NR)隔声(Rw)声控室净高2.81012/间3040排练厅1.01.23545乐队排练厅净高6.02.02.4/席810合唱排练厅1
7、.21.4/席57琴房、调音室10/间同声翻译室56/间建筑设备给水排水一、剧场建筑应设置室内、室外给排水系统,并选择与其等级和规模相适应的器具设备。二、化妆室、卫生间、淋浴室等,宜设备热水供应装置,前厅或休息厅宜设备观众饮水装置。三、观众厅、乐池、台仓和机械化台仓底部应设备相应的消防排水设施。四、剧场用水定额、给水排水系统的选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 15的有关规定执行。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一、剧场内的观众厅、舞台、化妆室及贵宾室,甲等应设空气调节;乙等炎热地区宜设空气调节。未设空气调节的剧场,观众厅应设机械通风。二、面光桥、耳光室、灯控室、声控室、同声翻译应设机械通风
8、或空气调节,厕所、吸烟室应设机械排风。前厅和休息厅不能进行自然通风时,应设机械通风。三、剧场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下表规定:参数名称夏季冬季干球温度()24262016相对湿度()507030平均风速(m/s)0.20.50.20.3四、夏季采用天然冷源降温时,室内温度应低于30 0C。五、采暖地区未设空气调节的剧场,冬季室内采暖设计参数应符合下表规定:房 间 名 称室内计算温度()前 厅1214观 众 厅1418舞 台2022化 妆 室六、室内稳定状态下的CO2允许浓度应小于0.25%(我国人体散发的CO2量可按0.02m3/人h)。七、剧场最小新风量不应小于:甲等15 m3/人h;乙等
9、12 m3/人h;丙等10 m3/人h。八、剧场内观众厅每人散热和散湿量可按空气调节室设计参数表选用。演员和舞台工作人员的散热、散湿量可按中等劳动强度考虑。剧场内观众厅每人散热量和散湿量温度()1617181920252627282930显热(W/人)8883807775605652484338潜热(W/人)1521223640445358全热(W/人)103101100989796散湿量(g/人h)2331345461677386注:上表已考虑剧场建筑的群集系数。九、计算照明热量,应考虑剧种、灯具种类、灯具平均耗电系数及灯具位置系数等因素。十、剧场的空气调节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舞台、观众
10、厅宜分系统设置,化妆室、灯控室、声控室、同声翻译室等可设独立系统或装置。2、集中式系统宜用淋水室或淋水的表冷器处理空气;3、 过渡季节应有不进行热、湿处理,仅作机械通风使用的可能;4、 舞台上冬季应有防止下降冷气流的措施。十一、剧场的送风方式应按具体条件选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舞台、观众厅的气流组织应进行计算;布置风口时,应避免气流短路或形成死角;2、 舞台送风应送入表演区,但不得吹动幕布及布景。天桥下设置风管应隐蔽;3、 观众厅采用下送风时,应防止尘化。污物和水不得进入风口和风管。地下水位高的地区不宜采用地下风管。地下风道应设置清扫口;4、 舞台上的排风口应设在较高处,如有栅顶,应设在其上方。十二、剧场的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安全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穿越防火分区的送回风管道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中设置防火阀;2、风管、消声器及其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十三、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消声减噪措施,通过风口传入观众席和舞台面的噪声应比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低5DB。十四、通风、空气调节及制冷机房与观众厅和舞台邻近时,应采取隔声措施,其隔声能力应使传递到观众厅和舞台的噪声比允许噪声标准低5DB。对动力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十五、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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