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经分管领导同意提交的议题,主办部门应在会议召开一周前提交书面议题材料(包括提交研究的问题、部门的建议意见及其相关法规政策依据),并填写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议题审批表或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务会议题审批表(附后),报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学院办公室主任审核,党委会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院务会议题由院长确定。党委会、院务会不讨论临时议题。三、议题确定后,由学院办公室通知议题提交部门提前两天报送有关材料(一式12份,在会上由办公室分送11名出席会议的院党委成员和会议记录人员);若议题涉及保密事项或因特殊原因难以提前报送的,可在开会时将有关材料带到会场。涉及保密内容的材料会后由提交材料
2、部门负责收回。四、学院办公室应将召开党委会、院务会的通知和有关材料提前送达各位院领导、党委委员及有关人员。各位院领导、党委委员应在会前认真审阅有关材料,以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五、主办部门要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事实要清楚,分析要充分,依据要准确,重点要突出;议题涉及其他部门的,应事先经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对需要作出决定的事项,要有明确、具体、可供选择的建议方案。六、有紧急情况需临时提交党委会或院务会研究的议题,分别由院党委书记或院长确定。七、主办部门的分管领导原则上要出席所分管部门提交议题的会议,不能出席会议时,一般情况下该议题应推迟至下次会议研究。八、本通知自颁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议题审批表2、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务会议题审批表二一年三月五日主题词:文秘工作 会务 议题 通知抄送:院领导衡阳财经工业职院党政办 2010年3月5日印发责任校对:王成云附件1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议题审批表议 题具体事项建议方案有否倾向何方案提交部门负责人协办部门分管院领导意见年 月 日办公室主任审核意见书记意见备 注附件2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务会议题审批表院长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