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49 ,大小:103.91KB ,
资源ID:13170484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1317048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讲义——刑法(柏浪涛)Word文档格式.docx)为本站会员(b****1)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讲义——刑法(柏浪涛)Word文档格式.docx

1、三、财产犯罪29四、危害国家安全罪37五、危害公共安全罪38六、破坏经济秩序犯罪39七、妨害社会管理罪44八、贪污贿赂犯罪46九、渎职罪492011 年指南针司考系统强化班讲义刑法柏浪涛系统存储 200 个基础考点一、明确任务:二、配套教材:柏浪涛2011 年刑法攻略(近期会出依据修八做的修订版) 三、答疑渠道:柏浪涛博客:http/四、复习理念:前期,以理解性强的考点为重点;后期,以记忆性强的考点为重点。理解性强的考点有:总论中的犯罪论,分论中的人身犯罪、财产犯罪。记忆性强的考点有:总论中的刑罚论(修八主要内容也在此处),分论中的经济犯罪、社会管理犯罪。五、复习方法:在理解的基础上通过图表整

2、理记忆,通过做题及时巩固。(由于图表比较简洁, 听课时可另行准备笔记本做笔记)六、复习立场:温和的新理论。(在做其他训练题时,如果答案与这一立场不同,必须以这一立场来修正)七、知识框架图刑法论:刑法概说,刑法的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1. 客观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2. 客观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3. 主观要件: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无罪过事件,事实认识错误4. 主观阻却事由: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总论犯罪论性,期待可能性5. 犯罪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6. 共同犯罪:成立条件(共同行为、共同故意),理论分类(正犯

3、、共犯),法定分类(主犯、从犯、胁从犯),特殊问题(共犯与身份、共犯与认识错误、共犯与犯罪形态)7. 罪数:实质一罪,法定一罪,处断一罪,数罪1刑罚的体系:主刑,附加刑刑罚论2刑罚的裁量: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3.刑罚的执行和消灭:减刑,假释,时效,赦免人身犯罪(生命、身体、自由、名誉、民主权利、婚姻家庭权利) 侵犯个人法益夺取型: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交付刑: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财产犯罪侵占型: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型: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毁弃刑: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分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犯社会法益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侵害国家职能的犯

4、罪渎职犯罪侵犯国家法益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存立的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总论(100 个)一、刑法的解释解释效力: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刑法的解释解释方法扩大解释(注意与类推解释的区分) 缩小解释当然解释补正解释反对解释【典型真题】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06 年.卷二.20 题)A. 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属于扩大解释B. 将故意杀人罪中的“人”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属于应当禁止的类推解释C. 将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解释为包括变造货币,属于法律允许的类推解释D. 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

5、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提示】通过考查记录可以发现,刑法的解释是恒重考点,务必掌握,不能投机。重点在于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2010 年没有考查该考点,2011 年值得关注。二、刑法的基本原则1. 罪刑法定罪刑法定2 个思想基础:民主主义,自由主义4 项基本内容成文的罪刑法定:法律主义,禁止习惯法事前的罪刑法定:禁止溯及既往(或禁止事后法) 严格的罪刑法定:禁止类推解释确定的罪刑法定:明确性要求,禁止绝对不定刑及绝对不定期刑,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不均衡、残虐的刑罚2. 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均衡原则)第 5 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

6、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刑罚的尺度 = 客观危害性 + 主观罪过性 + 人身危险性。【典型真题】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6 年.卷二.1 题)A. 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而习惯最能反映民意,所以,将习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B. 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而且包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法C.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D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这种立法体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提示】罪刑法定原则是五星级考点,是刑法少有的能用论述题考查的考点(06

7、 年卷四第 6题,08 年卷四第 7 题,详细解析见本书最后一章),必须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罪刑相适应原则自05 年考查后至今再未考查,2011 年值得关注。三、刑法的效力1. 空间效力(4 个原则:属地、属人、保护、普遍)。2. 时间效力。两层次体系(或称两要件体系)1. 简图:客观层次:客观要件 客观阻却事由主观层次:主观要件 主观阻却事由2. 详图:行为主体危害行为正当防卫客观要件行为对象 客观阻却事由紧急避险危害结果被害人承诺等因果关系犯罪故意责任年龄主观层次:主观要件犯罪过失 主观阻却事由责任能力无罪过事件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事实认识错误期待可能性3. 两层次体系与四要件体系(1) 四要

8、件的犯罪主体包括行为主体和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而两层次体系中,行为主体属于客观要件,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属于主观阻却事由。(2) 四要件的认识错误包括事实认识错误和法律认识错误,而两层次体系中,法律认识错误被转换为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置于主观阻却事由里。(3) 四要件体系将正当防卫等阻却事由置于四要件体系之外,而两层次体系将正当防卫等阻却事由置于体系内的客观层次里。(4) 四要件体系没有主观阻却事由,而两层次体系在主观层次里设置了主观阻却事由。4. 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提示】正确看待犯罪构成体系在考试中的地位五、行为主体自然人身 份 犯 非身份犯真正身份犯:定罪身份不真正身份犯:量刑身主体资格:司

9、法解释三种情形。单位与成员的关系主观要件:既可故意,也可过失。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与为少数人谋取利益的区分处罚:原则双罚,例外单罚。单位犯罪【典型真题】下列有关单位犯罪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05 年.卷二.4 题)1 A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但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B行政机关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C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D经企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实施的盗窃电力的行为,可以成立单位犯罪,但不对单位判处罚金,只处罚作出该决定的单位领导和直接实施盗窃行为的责任人员【提示】通过考查记录可以看出,单位犯罪虽然内容较少而且也较简单,但是考查频率很高, 因此对其

10、各个小知识点均应掌握,特别是貌似单位犯罪、实为自然人犯罪的司法解释。六、危害行为1. 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分。如何判断某罪名是作为犯还是不作为犯?2. 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应为:负有作为义务。6 个作为义务来源。能为:具有履行能力。不为:不履行造成危害结果。前提条件:结果避免可能性量的要求:与相应作为犯具有等价性。【典型真题】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二.52 题)A. 甲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使一根铁钻刺入乙的心脏,甲没有立即将乙送往医院而是逃往外地。医院证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甲不送乙就医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B. 甲盗伐树木时砸中他人,明知不立即救

11、治将致人死亡,仍有意不救。甲不救助伤者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C. 甲带邻居小孩出门,小孩失足跌入粪塘,甲嫌脏不愿施救,就大声呼救,待乙闻声赶来救出小孩时,小孩死亡。甲不及时救助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D. 甲乱扔烟头导致所看仓库起火,能够扑救而不救,迅速逃离现场,导致火势蔓延财产损失巨大。甲不扑救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1 答案:D。这是司法部当年公布答案。实际上 A 项说法也是错误的。信用卡诈骗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参见刑法第 196 条、第 200 条。D 项,应成立自然人的盗窃罪。【提示】不作为犯虽然是个小知识点,但是考查频率很高,尤其应重视的是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成立条件中最重要的是作为义务的来源

12、。七、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判断方法条件说相当说限定:实行行为现实结果特殊情形:假定的,二重的,重叠的。介入因素:用三标准判断特殊体质:结论是有因果关系介入因素三标准:判断先前行为与最终结果有无因果关系,存在介入因素时,先前行为介入因素 = 结果,判断标准是:(1) 先前行为对结果发生所起的作用大小。作用大者,先前行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反之无。(2) 介入因素异常性的大小。过于异常,先前行为与结果无因果关系;反之有。(3) 介入因素本身对结果发生所起的作用大小。作用大者,先前行为与结果无因果关系;上述三点需综合判断,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得出最终结论。【典型真题】下列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说法哪些是正

13、确的?(03 年.卷二.41 题)A. 甲欲杀害其女友,某日故意破坏其汽车的刹车装置。女友如驾车外出,分钟后遇一陡坡, 必定会坠下山崖死亡。但是,女友将汽车开出分钟后,即遇山洪爆发,泥石流将其冲下山摔死。 死亡结果的发生和甲的杀害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B. 乙欲杀其仇人苏某,在山崖边对其砍了刀,被害人重伤昏迷。乙以为苏某已经死亡,遂离去。但苏某自己醒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摔死。苏某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 丙追杀情敌赵某,赵狂奔逃命。赵的仇人赫某早就想杀赵,偶然见赵慌不择路,在丙尚未赶到时,即向其开枪射击,致赵死亡。赵的死亡和丙的追杀之间没有因果关系D. 丁持上膛的手枪闯入其前妻钟某住所,意图杀死钟某。在两人厮打时,钟某自己不小心触发扳机遭枪击死亡。钟的死亡和丁的杀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丁对因果关系存在认识错误, 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提示】虽然 2010 年已考查过因果关系,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