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客观公正的原则。2. 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3. 考评结果反馈原则。第二章考核第四条管理部门考核1. 考核依据集团经营计划书制定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业务经营单位的月度经营指标、周工作计 划完成情况等。2. 考核周期每月汇总考核一次,当月工作考核在月底经营例会上进行宣布。3. 考核部门分工与程序公司考评工作小组负责考评考评小组成员:组长:集团总裁;执行组长:集团副总经理;副组长:行政经理;成员: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部门考核方案、考核工具、组织实行考核细则解释、辅助支持。行 政部、负责执行检查、汇总、督察。工作完成情况,由集团副总经理在月度经营例会上 公示,各部门负责人对其所属
2、人员工作“日清日结”进行周、月度考评。人力资源部对 依据结果实施奖惩,在考核月工资发放时予以体现,并作为部门年终工作评价的重要参 考依据。4. 考核要素:对公司各部门的考核按:以工作目标(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业务经营单位的经营 指标参照公司月度经营计划书。考评要素具体描述如下:考要素描述表1序号考核要素考核要素描述权重系数E1工作目标工作计划(量化经营数据指标)是否按时完成或提前,与实 际要求有否差距;工作质量是否精益求精,是否满足公司内 /外部门需求。1.05 考核标准公司各管理部门考核分为A、B、C共三个等级,具体如下表二:部门考评标准(满分100 分)表2考核等级具体要求描述参考分A
3、部门工作按工作计划进行或提前完成,(经营指标完成80%及以 上)工作质量效果好;A:100 90B部门工作较工作计划延期(经营指标完成60%-80%以下),但控 制在三项以内,工作质量良好;B:89 80C部门工作较工作计划延期,未完成工作超过三项,(经营指标完成 低于60%),工作质量一般;C:79 70第五条:考核结果的应用(奖惩)1. 奖励按本办法考核结果:部门月度考评得“ A” ;作为部门在今后工作安排、岗位职级评定、人员 工资、评先进、福利等方面的主要评定依据;如果年终被评为“ A”的部门:给予部门奖励 奖励营销中心5000元/年(内勤30%;外勤70%);研发3000元/年;其他部
4、门1000元/年; 由部门自行分配。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部门月度考评得“ B”未持不变。年终优秀部门将 在评“ A”的部门中产生。两者奖励可以兼得。2. 惩罚100元;如有多部门协作 的主办部门负责人扣款60%,协助部门负责人扣款40%;部门月度考评得“ C” ;对部门个人 予以50元/人的扣款;营销系统未完成月度销售目标及催收回款(正常可以催收的)任务的, 除部门负责人按照上述规定:扣罚外,营销中心对各区域下达的未完成月度销售任务及有效 催款任务,还将在区域各级负责人、项目指定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浮动工资的30%-80%) 中另行扣除。未完成月度工作计划项目,遇不可抗力、非部门主观原因、持续工作(延续) 需提前3天向行政部报备。特殊情况除外。第三章 附 则1.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3. 本办法经集团总裁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实施。行政部负责执行、监督。4. 本办法自二0一八年五月一日起试行,原公司月度考核制度(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