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车间管理规章制度doc生产车间管理规章制度1生产车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禁止拉帮结伙。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排程需要通知。每天上午8:00前各班组的出勤情况报给人事部门,加班情况,由生产负责人提前计划并告知部门。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生产主
2、管主持),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每两小时工作时间有十分钟休息时间)。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管理层严格控制。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公司客人或公司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
3、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第十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架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第十一条工作时间禁止玩手机,允许接听来电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好防静电服(鞋)或无尘服(鞋),将钥匙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手机放入车间手机收纳盒,确保财产安全及车间环境洁净。未经领导允许或与公事无关,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
4、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第十四条公司物料管理单据的使用1.本厂生产用物品,半产品,成品以及派工单所使用表格均要填写生产编号;2.要填写生产编号的表格如下:申购单采购单进仓单领料单退仓单生产日报表员工派工单成品入库单不合格处置报告工序检验报告产品交接单来料检验报告,质量记录不真实,统计错误,造成损失的从严惩处,每次处罚50元。第十五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部门须完成本部门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第十六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
5、责人负责。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部门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物料卡的产品要跟随物料卡。第十八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包装方法,擅自更改者造成品质问题有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第十九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第二十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第二十一条在工作时间
6、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第二十三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第二十四条返工人员在返工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第二十五条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
7、、工具,掉在地上的物料必须捡起。第二十六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原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第二十七条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责任。第二十八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生产车间管理规章制度1为加强管理,培养作业员工的质量、卫生、安全意识,确保生产的有序进行,以保证产品质量。2,使
8、用范围生产车间所有人员。3,职责3.1车间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和监督。3.2领班及各班组长负责本制度的落实和检查。3.3作业员工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及有效性、合理化建议。4,内容4.1早会制度4.1.1各班组在当日生产前由班组长主持召开早会,时间一般控制在5-15分钟以内。4.1.2早会内容4.1.2.1清点当班人员是否到齐,有无缺勤情况。4.1.2.2检查员工着装,确保符合公司要求。4.1.2.3检查员工精神状态,确保员工能够正常进行生产作业。4.1.2.4小结前一天本班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要求。4.1.2.5根据生产任务,合理调配人员,明确责任。4.1.2.6强调当班在产量、
9、质量、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应注意的事项。4.1.3罚则4.1.3.1班组成员未按时参加早会的罚款10元/次,超过3次/月记小过一次(罚款50元),超过5次/月记大过一次(扣当月三天工资)。4.1.3.2违章着装、不穿防静电服、不戴工帽、头发没按要求盘入工帽者罚款10元/次,超过3次/月记小过一次(罚款50元),超过5次/月记大过一次(扣当月三天工资)。4.1.3.3精神萎靡,身体状况不利于生产作业者,应勒令其休息。4.1.3.4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罚款30元/次。4.2交接班制度4.2.1白夜班作业的班组,必须认真按照“上不清,下不接”的原则进行交接班工作。即上一班工作交待不清,生产场地不整洁,
10、物品摆放不规范,下一班有权拒绝接班。4.2.2当班生产完毕,或未完已到交班时,应由当班组长向下一班组长当面交接。4.2.3当班组长应将当班生产工作情况、设备运转等情况向下一班交待清楚。4.2.4接班组长应按照交接班内容,逐项检查核实,如发现上一班有遗留问题未解决,有权要求上班给予解释或解决。凡因交接不清发生的问题,概由下一班负全责。4.2.5接班结束后,交接双方组长必须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上各自姓名以示确认。交接班记录要求内容真实、全面、规范、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4.2.6罚则:不按上述规定进行交接班者,罚款10元/次;影响生产者罚款20元/次,造成事故情节严重者,赔偿相应损失。4.3车间环
11、境卫生管理制度4.3.1生产现场地面应清洁,无污渍、油迹、积水及其他容易造成污染的异物。4.3.2地面、门、窗、墙面、天花板、灯罩以及工器具、机械设备等必须随时清扫,保持亮丽、清洁,决不允许出现粘贴物、污渍、蜘蛛网等异常情况。4.3.3在生产过程中决不允许用水冲洗地面,只能用拧干水的干净拖把进行清洁。4.3.4保持车间所有地方的良好卫生情况,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4.3.5罚则: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10元/次,班组长监督不力罚款20元/次。4.4车间作业制度4.4.1各工序按照作业指导书及相关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清晰地填写流程单或相关记录表格。4.4.2作业员在生
12、产过程中发生异常状况或不确定状况时,必须报告给班组长,班组长无法处理或有疑问时须及时上报,不许发生隐瞒事故和本位主义私自处理状况。4.4.3 工作时间要服从主管、领班及班组长的工作安排和调配,不得以任何理由反对、顶撞,如有疑问或意见,可通过书面或谈话的方式找上级领导反映情况,严禁消极怠工、造谣生事。4.4.4严禁将任何食物和饮用水带入车间。4.4.5车间内严禁大声喧哗、打闹、抽烟、打架、斗殴,工作时间内严禁接打私人电话、串岗、脱岗、闲聊、睡觉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4.4.6其他部门人员进入车间有破坏本制度的现象,各班组长有权制止或劝离。4.4.7罚则:违反以上规定的员工罚款10-100元/次
13、,班组长加倍,如有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或报公安机关处理。4.5生产设备管理制度4.5.1作业员每日作业前必须将自己的机器和台面用碎布擦拭干净,并做好日常维护和点检,真实记录设备点检表。4.5.2作业员在使用机台时必须按照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私自调试机台参数。4.5.3如机台在短时间内不使用时,需关闭电源或射灯、显示器。4.5.4车间内空调由各班组长控制调节,其他人不得随意操作。4.5.5爱护公物以及公共财产,如有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或故意捣乱者,按原价赔偿损失。4.5.6罚则:违反以上规定的员工罚款10-100元/次,班组长加倍,如有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或报公安机关处理。4.6奖励制度
14、4.6.1奖励种类。4.6.1.1现金奖励。4.6.1.2通报表彰,凡获奖人员均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彰先进典型事迹。4.6.2奖励对象。(包括个人和团体)4.6.2.1提高产品质量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4.6.2.2在降低消耗、成本,节能挖潜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4.6.2.3在加强和改进劳动管理,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方面有显著成效的。4.6.2.4在预防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设备事故方面有较大贡献,使公司免受或减少较大经济损失的。4.6.2.5忠于职守,敬业奉公,有表率作用的。4.6.2.6在建设公司精神文明、弘扬时代精神,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方面有明显贡献的。4.6.2.7关心公司发展,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合理化建议的。4.6.2.8敢于检举揭发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4.6.3奖金:50-500元/个人和团体/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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