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城管理委员会行政房产项目用户需求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房产评估项目用户需求根据广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穗201686号)及我委今年工作部署,拟启动行政房产评估项目招标程序,该项目年初批复金额为30万元,因项目预算完成时间紧迫,建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来确定中标供应商。按照目前行政房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我室提出以下项目需求:一、项目概要(一)评估资产简介:为进一步明确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房产的资产价值和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拟对100处行政房产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采购一家具有对建筑物、土地价值
2、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的100处行政房产进行资产评估,采购预算金额为30万人民币。(二)服务期限:按照签订合同之日后30日完成评估工作。二、服务内容: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作为资产评估业务的服务单位。三、服务要求本项目资产评估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评估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原则,根据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按时提供合格的评估报告(符合广州市财政局要求,下同)及其他书面文件。出具的评估报告必须符合相关评估技术规范的要求,评估结果应当符合当地市场价格水平,并对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二)中标供应商应选派有经验、认真
3、负责及尽职,并且数量足够的评估师组成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实施评估工作。各项评估工作应符合资产评估准则等相关规定;评估人员对评估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三)中标供应商在受委托完成有关评估事项时,应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为任何一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四)中标供应商如果在工作中实质性损害了采购人的权益,采购人有权解除与评估公司的合作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关赔偿的权力。(五)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要,无偿提供本次资产评估服务日常咨询等相关服务。(六)中标供应商应严格对涉及评估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包括纸质文本
4、资料、电子文档资料、信息图片、真实数据等。(七)人员要求:1.投入本项目需有2名或2名以上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提供注册评估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不包括拟转到分支机构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已设立的其他分支机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2.派出评估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的资产评估工作经验(需提供在社保局购买社保的明细表),具备专门学识与经验,经过适当的专业训练,并具有足够的分析、判断能力; 四、报价说明(一)报价包含完成本次资产评估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履行期内,总费用不再调整。(二)具体项目的评估代理服务费按该资格中选人的投标折扣计算。(三)本项目响应报价以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的通知(发改价格
5、20092914号)以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 的标准收费为基准,供应商在此基础上报出服务费的折扣。折扣=采购人实际支付金额/收费标准100%。(折扣范围:0折扣100%)。折扣必须为固定值,不能采用区间报价(如:60%70%)。五、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应提交合格的评估报告及其他书面文件、有效正式发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服务费,实际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六、供应商资格:(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审批通过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三)经省、自治区、直
6、辖市住建厅(局)审批通过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证书(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100处行政房产一览表序号所在区域行政房产地址建筑面积()1 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8至9楼办公室4151.17842 越秀区广卫路21号104房36.493 越秀区广卫路21号105房32.064 越秀区广卫路21号107房39.785 越秀区广卫路21号204房48.926 越秀区广卫路21号205房33.547 越秀区广卫路21号207房48.928 越秀区北京路334号宿舍(二楼)9 越秀区文德路长塘街德雅轩西座305房10210 东风西路迎寿里33号首层电泵房与33号之一首层食堂121.
7、50、121.5011 越秀区建设六马路青菜岗47号之一负一层101房63.8012 绿茵路16号30913 白云区新市齐富路明珠北路三横路5号270014 环市西路155号之二216.6715 光塔路进步里44号72016 解放中路永乐街4号6017 白云路89号嘉骏苑首层12018 起义路恩荣里4号9019 解放中路304号14020 越秀区先烈中路永泰西约7号首层 越秀区先烈中路永泰西约7号夹层 越秀区先烈中路永泰西约7号二层214.22(48.21、96.20、 69.81)21 越秀区越华路18-20号大楼北侧(垃圾压缩站)127.222 仁秀里22号102房14.123 东华东路新
8、南街15号10024 矿泉北站路明泉街20号803号3325 越秀区中山三路北横街13号403房、904房102.4226 越秀区惠福西路208号101房2827 越秀区执信南路82号8028 越秀区大新路127号9829 越秀区仓边路旧仓巷46号之109、110房78.92(41.28、37.64)30 越秀区越秀区添濠北街31号101房70.1431 越秀区起义路188号之一首、二层22032 越秀区德政中路291号首层30.833 越秀区仓边路33号之二、之三10034 越秀区高第街173号、175号首层、二层27035 越秀区中山三路东昌南街4号首层12036 越秀区泰康路40-46号
9、首层、二层20237 越秀区环市西路站南路15号911.5838 越秀区环市西路站南路15号507房54.4639 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46号400.4140 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一街16号203房58.5341 海珠区海珠区前进路万松园20号地块167642 海珠区前进路素社直街群策二巷3号之一首层、之一2层和3号之二首层529.81、274.9243 海珠区新滘镇三滘村池滘沙头顶2、3、4号1862.60(623.04、619.78、619.78)44 万寿北路38号和38号之一1297.2345 同福睿府同福东路598号261.6846 宝岗大道191号宏宇广场D座17楼969.6847
10、 同福东路598号同福睿府二楼商铺约18048 新港东路赤岗地铁站D出口(共4套间)200.6449 赤岗东路263楼梯口(1间、环卫工具房)650 江南大道德胜岗3号(1楼、2楼)共4套间238.7751 滨江东路听涛雅苑工具房10.9252 南洲路沥窖黄冲水闸侧一楼维修车间、办公、三楼饭堂、四楼会议室100053 宝岗大道马涌直街云锦居D梯703房117.8354 前进路万寿北路39号、39号之一(1套间)45.2955 工业大道凤凰三街63号6056 同福西路将军直街11号之一(101-1,101-2,102,103,104)82.5157 前进路万松园20号之一33.658 同福西路2
11、34号9059 同福西路236号1260 海珠区南华东路642号20.6361 前进路万松园20号之一、之二33.662 南田路昌盛大街29号101单元141.738863 南田路昌盛大街29号102单元、103单元92(50、42)64 荔湾区荔湾区粤南大街15号辉洋苑D栋906房82.1265 荔湾区粤南大街15号辉洋苑D栋907房76.5666 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辉洋苑D栋首层513.8367 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辉洋苑D栋第四层1802.0268 中山八路35号大院内西边建筑32069 蓬莱路18号蓬莱阁二楼办公楼26170 龙津西路泮塘五约直街110号102房宿舍32.3971
12、 南岸路石路边南街35号104房53.572 十八甫南路沙基西后街20号大楼642.9773 荔湾路127号之103、104房167.7174 西华路47号二楼201房109.8775 杉木栏路132号首层前面部分房屋为商铺5076 长寿东367号之一、之二71.877 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辉洋苑D栋大楼首层公共配套用房6078 中山七路隆庆北1号-14579 清平路141号5080 西华路和安街80号102房工具房5081 天河区天河区燕岭路434号907房91.1282 中山大道拥军路棠兴街2至6号大院3号楼725.7783 东莞庄路61号东莞庄宿舍490.884 龙口西路39号2号楼4
13、29.0485 广汕路元岗天河区环卫车场院内及院外2号楼1190.5886 广汕路元岗天河区环卫车场右侧3号楼2至6层3540.6887 广汕路元岗天河区环卫车场4号楼4至5层1016.3188 广汕路元岗天河区环卫车场院外1号楼643289 广汕路元岗天河区环卫车场4号楼2、3层为车辆零配件仓库708.1490 广汕路元岗天河区环卫车场右侧3号楼一层为车间1524.4691 白云区白云区三元里大道789号四楼转1梯1004房5392 白云区新市花园新花二街13号706、801、901房,19号606、906房 254.7293 白云区白云区兴泰路28号502房55.1494 白云区德康路正德
14、街15号大楼首层1219.142695 机场路松柏西街10号之一1至3层16296 黄石路马务黄沙岗1号二楼179.497 松洲街松北大街松北下路压缩站楼上宿舍391.298 增槎路192-194号126099 广花路三元里南约大街宿舍一楼77.6100 广花路棠溪南天外一巷8号宿舍一楼36 合同格式甲方(采购人):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乙方(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房产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第一条 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