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质量奖惩制度 医疗质量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和提高我院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1、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病人),乐于助人,获得患者表扬信、锦旗,经查证核实者,院内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 2、在医疗活动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医院空白,为医院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者,院内通报表扬,并视情给于一次性奖励。 3、在医疗活动中无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无投诉纠纷,工作贡献突出者,院内通报表扬,并视情年终一次性奖励。 4、每季度医疗质
2、量检查中,经评定医疗质量、医疗文字内涵(病历、处方和各类申请单)达到书写规范要求,评为优秀者,给予院内通报表扬。 5、完成医疗工作指标和各项医疗任务,以及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抢救中,表现突出者,院内通报表扬,并给于适当奖励。 6、在每季度进行一次的服务之星评比中,被评为岗位服务之星者,给予适当奖励。 二、处罚 1、违反直接首诊负责制延误诊治,借故推诿、刁难病人,与病人顶撞及争吵造成不良后果的医务人员(含医技、药房、收费),视情节与后果的轻重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的30%至100%,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连带责任,扣除科室负责人当月奖金的5%至10%。 2、违反规章制度出具虚假证明、病人假单、
3、检查报告单、体检证明者,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的30%,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事人当月全部奖金,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引起医疗事故、严重差错、丢失报告、误发报告、搞错标本、错发药物,造成投诉、纠纷的事故责任人,除承担以上医疗赔偿款的30%外,视情扣除当月奖金的30%至100%,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4、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泄漏病人隐私或因病历保管不善遗失,造成病史内容外泄,伪造涂改医疗文件中有关原始资料,违反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者,扣除当月奖金的100%,并下岗学习,情节恶劣,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服务态度差,对病人有生、冷、硬、顶、推或不尊重患者就医权引发医疗
4、投诉或纠纷者,视情扣除当月奖金的30%至50%。 6、不服从安排或未经领导(科主任)批准,擅离岗位、串岗、无故脱岗,不超过5分钟者批评教育,超过5分钟者,视情扣除当月奖金的10%至50%。 7、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擅自改变收费范围或收费标准,或工作马虎粗疏,造成少收、漏收费用者,承担少收、漏收的费用,情节严重者,视情扣除当月奖金的10%至30%。 8、因主管医生原因造成病人逃费的,由当事医生承担由此给医院造成的损失额,由于科室管理不善造成的,视情节扣除科室负责人当月奖金的10%至50%。 9、凡接到病人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者,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的10%。 10、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管理法,对确诊为传染病的患者,迟报、漏报者,扣发当事医生当月奖金全部,后果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该制度与之前相关规定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