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装加工厂规章制度服装加工厂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总则为了适应企业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本厂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第一章 用工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实际需要,呈报招聘需求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应聘者须部门主管考核、经厂长及人事审核合格后方可录用。办公室人员需经副总经审批。一、应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工作表现突出者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可考虑提前调整薪金。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的可按本厂有关规定辞职。试用期未满 5 天,且自愿离职的,不发放工资。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亲自到指定时间、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 :
2、A: 填写好的个人资料表, B: 学历证件, C: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D:一寸彩照两张。二、员工录用后,须办理进厂手续即领取厂牌。厂牌遗失补办收工本费2 元 /人 ; 需领饭卡者于当月工资中扣取 20 元 1押金,退还饭卡时退还押金于当月工资中 ; 钥匙遗失自配。三、厂里提供中餐、晚餐,员工就餐 3.5 元/ 餐,于当月工资中扣除。四、离职时,所领办公用品应及时归还给公司,不能交还的照价赔偿。第二章 工作时间车间工作时间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3:30 至 17:30 加班 :18:30 开始 办公室工作时间 :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3:30 至
3、17:30全厂所有员工上、下班每天必须打卡四次,车间员工加班打卡两次。如不打卡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请假 :1、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要求请假,均要向本部门管理人员提交书面请假条,车间员工需报厂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厂。凡电话,口头,他人代请一律无效,视旷工处理。2、工厂每月在出货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请假一次 ( 每天只限一名 ) ,请假超过一天还须上报厂长同意,请病假者超过一天以上须提供权威医院诊断书。凡未按此要求做的视为旷工处理。工资随请假期顺延领取。3、未请假或假至未办理续假手续擅自不到工的,视为旷工。旷工一日,扣除三日工资。超出三日的视为自动离职24、若要辞职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厂
4、长提出辞职要求,口头无效。获准后,办理离职手续,工资随粮期领取。离厂将要把工作移交清楚。第三章 工资制度生产人员本着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按件计酬。每月 20 号发上个月工资。特殊情况下,厂方可提前或顺延 5 日发放员工工资。( 一) 车位人员计件工资 +加班费( 二) 计件加班费 : 加班一小时每人补助一元钱 .( 三) 计时加班费 : 加班一小时四元 +补助一小时一元。( 四) 未依规定申办离职手续,一律不予全部结算工资。( 五) 自动离职者,不予结算工资。第四章 工作制度一、工作要认真负责,要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减少损耗、提高质量。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二、反应情况应逐级而上,不得
5、越级上访。紧急或特别情况除外。三、未经本厂授权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经营与本厂相同的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能收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四、上班期间严禁员工私下会客,非工厂公事来访者请员工自行逐客出厂。3五、未经厂方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履行检查手续,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携带出厂。六、上班时必须佩带厂牌进入车间,不准在车间内抽烟。七、设施设备要按要求摆放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设备设施,不得乱窜车位。八、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一经发现罚款 50 元。造成设备损坏或其它后果的,自行承担责任。九、机械设备必须每天
6、保养,车台要保持整洁。开工前必须先擦车台、试车后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晚上下班时要盖好机头。如果机械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任何人不能私自乱动。十、车间备有饮水机,员工可自带饮水杯。饮用水不得做它用,不得浪费饮用水及破坏饮水设备。第五章 办公室制度一、办公室人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不准拖鞋上班。二、办公室内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脏话、吃零食、早餐、吸烟。四、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睡觉,不准干私事或与工作无关的事。五、正确使用并爱惜办公室物品和设备,不能随意损坏或4挪为私用。六、节约办公资源,杜绝不必要的纸张、水、电的浪费。七、下班后必须关掉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耗
7、电设备。八、办公室电脑专人专用,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电脑。电脑使用者有保护电脑及数据安全的责任。九、下班后办公台面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可有乱摆乱放现现象。十、饮水自备水杯,不可使用一次性不杯,杜绝浪费。每六章 生产制度 一、全厂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客户下达的生产任务,保证质量保证准确数量按期交货。 二、全体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各部门要做好紧密配合。三、凡在生产中未听从领导安排,未按生产要求制作,而造成的事故均由其个人负责。四、生产中任何人员必须以急赶货的款式为主,所有员工有义务支持管理人员尽快完成最急出货的生产任务。五、管理人员首负其责,管理人员有权开除本部门不称职
8、的员工 ( 由厂长调查情况后批 ) 。六、全厂部门员工必需服从厂长或经理临时或永久工作调动,不得有任何借口拒绝调动,否则示为旷工处理,情况严重者开除处理。每七章 奖励和处罚5( 一) 全勤奖 : 每月迟到累计 15 分钟以内,无早退,当月无请假的。每人奖励 50元,作为全勤奖。( 二) 迟到 : 每月累计迟到超过 15 分钟,每分钟按 1 元扣除当月工资。( 三) 普通员工每月生活补贴 120 元,办公室人员每月 150 元; 不在本厂住宿的员工每月可有 50 元的租房补贴。当月请假超过十天无租房补贴,当月有享受保底工资待遇的无生活补贴。( 四) 超产奖 : 车位员工的计件工资达到 2600
9、元以上的奖 150 元, 2300 元以上的奖 100 元, 1900 元以上的奖 50 元, 1500 元以上的奖 30 元。( 五) 上下班代人打卡者处罚 100 元,并开除出厂。上下班忘记打卡者,一律不给签卡。( 六) 乱写工序,乱剪菲,记数不真实者通告处罚,不予结算票菲。( 七) 要文明用语,不搬弄是非、大声吵闹。对打架斗殴的,参与人员每人罚款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开除出厂或送移公安机关。( 八) 偷盗厂方或他人财物,故意损坏生产机器及工具者开除处理,不予结算工资。 ( 九 ) 赶货时不按规定做货者,通告,从重处罚。赶货时不按规定上班者,处罚 100 元。( 十) 怠工、误工,不服从领
10、导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6次给予罚款 ( 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 10 至 50 元处罚 ) ,第三次开除,工资 70%结算。第八章 饭堂、宿舍制度一、讲究卫生,严禁乱丢垃圾,严禁随地吐痰、乱倒剩菜剩饭,不得从楼上往楼下乱抛杂物,节约用水用电。互相监督,每天抽查。二、宿舍物品、床上用品要摆放整齐,地面、床铺保持整洁干净,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衣服要在指定的地方晒晾。三、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男女同宿,不得随便使用他人物品及卫生浩具,不得有伤风败俗和不雅行为。四、管理人员安排好床位后,不得私自搬移。晚上 12:00 前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2:00 后不得进出厂
11、门。五、工作时间由保安锁好宿舍门,除工休、病假人员允许进出、留宿宿舍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准进出和停留宿舍。离职员工办好离厂手续后,需在当日由保安确认其物品后,搬离宿舍。六、必须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因个人保管不当而被盗的,后果自负。七、厂方的集体宿舍,只允许本厂员工居住,非本厂员工不得入住。 ( 含员工亲属 )八、保管好食堂饭卡,如遗失应该立即到行政部挂失,否7则造成损失由遗失者自己承担。九、宿舍严禁明火,严禁使用电器、煤气煮饭烧水,以确保安全。十、宿舍水、电费,按房间实际人数平摊。十一、自觉遵守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检查和卫生监督。未尽事宜,厂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或修改,补充规定和修改条文与
12、本规章制度具有同等效力。篇二 : 小服装厂规章制度 ( 共 7 篇 )篇一 : 小型服装厂管理规章制度xx厂车间管理规章制度为规范本厂的正常生产程序,确保所有产品及时按期完成交货,现制定规章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有事要请假或连班者,必须经厂同意后才可请假或连班。在外面要请假者必须打电话给本厂负责人。二、全体员工进入车间后,要迅速进入生产岗位,不得随意在车间内外逗留、聊天、大声喧哗和吵闹,不准偷懒发呆和凑热闹。三、进出车间一律不准带包,否则必须接受由本厂负责人检查后才可进出。四、生产现场要讲究文明生产行为,不准串岗串位、嬉笑打闹,不准乱走乱跑、吵架打骂
13、,不准写信聊天和做与生产8无关的事。五、生产现场的过道要保持畅通,在向下一道工序传递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须有标号布,按要求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挪动,不乱发,不错号,不允许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卧、踩、踏。六、全体员工要按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动,如有造成废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须迅速向裁床师傅补货和返修或向本厂负责人反映问题,不得延拖、藏起和丢弃。如有发生生产设备事故时,必须由自己打电话给机修师傅报修或向本厂负责人反映问题,不得找正在正常工作的其他员工代打电话。七、在师傅补货或修理车时,应留在岗位旁等待师傅完成处理,不得擅自离开和找其他员工聊天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14、八、严禁在车间内干私活,违者按私活价值处 5-10 倍扣除个人所得工款。九、下班时请注意将机车、电灯和风扇开关关掉。十、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本厂负责人安排工作,但不得借机争吵影响他人工作,对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本厂负责人反映。本厂规章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实行奖勤罚懒,如能遵守本厂规章制度的员工年终有奖,违规者将予以严厉批评或扣9除个人所得工款的 2%-20%,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并扣除个人所得的全部工款或交公安机关处理,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本厂负责人即日将实施监督和检查。 附则 :上下班时间 : 上午 8:00-12:00下午 1:00- 5:30晚上 7:00-10:30-按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 大仁车 4 步 / 寸小仁车 8步/寸拉坎车 16 步/ 寸-以上附则如有变更的,本厂另行通知。xx厂制2015年 5月 日篇二 : 服装厂规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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