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49 ,大小:127KB ,
资源ID:10797335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1079733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李艳华中国法制史ppt.docx)为本站会员(b****7)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李艳华中国法制史ppt.docx

1、李艳华中国法制史ppt 第一编:起源时期的中国法制夏代始年- 约B.C. 2070;夏商分界-约B.C. 1600;商周分界-约B.C. 1046第一章 法律的起源与夏商法制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一、中国的法制起源于何时无从考证!二、历代贤哲们对上古法制起源的猜度1、古代贤哲们认为,上古时代起初没有法制2、由于人性恶及生存资源不足致使产生争斗祸乱3、创立礼乐制度或法制来确定每个人的名分和利益,制止暴乱4、圣人根据天法制定人法 三、中国法律起源的传说与事实1、黄帝制刑说 2、苗民制虐说:墨、劓、刖、宫、大辟2、3、舜命皋陶制刑说 4、兵刑同源说(刑起于兵) 5、象刑4、关于中国法律起源的认识1

2、、法制起源于部族之间的征战,与军事行 为密切联系 2、法制起源于人类的英明领袖人物在上天的启示下创制的法律3、法制起源主要体现为礼义秩序和刑罚(特别是肉刑)二者的出现 第2节 夏商法律制度概况一、夏商的天罚、神判天罚:替天行罚 神判:假借神明的名义进行裁判2、夏商的立法(一)泛称 、总称 :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商有乱政而作汤刑(2)夏商主要法律类型示例资料来源礼事神祈福与国家活动相联系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史记礼书誓紧急军令汤誓尚书汤誓诰王对权臣的指示盘庚之诰尚书盘庚训教诫典法先王之 遗典尚书尹训三、夏商的犯罪与刑罚(一)犯罪不孝: 昏“恶而掠美” ;墨“贪以败官” ;贼“杀人无忌”

3、 三风十愆:巫风;淫风;乱风(二)刑罚 墨、劓、刖(膑、剕) 、宫、大辟 五刑之外的补充刑罚 : 象刑,流刑,鞭刑,扑刑,赎刑。第2章西周时期法律制度 前1046年前771年第1节 西周法律思想变化从“神判”、“天罚” 到“以德配天”1、天命糜常 唯德是辅: 天命观变化:皇天无亲 唯德是依 2、明德慎罚:德敬天、孝祖、 保民 3、刑罚世轻世重:三世三典 ; 世轻世重第2节 西周立法概况1、“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墨、劓、刖、宫、大辟、鞭、扑、流、赎2、吕侯制刑赎刑 3、周公制礼第3节 礼与刑的关系(一)礼的概念礼起源于古代社会的祭祀活动,到周朝经周公的系统整理,礼最终成为规范国家制度、调整人

4、们社会生活的准则。其中部分内容具有法的性质。(2)礼的类型与内容五礼: 吉、凶、军、宾、嘉 六礼: 冠、婚、丧、祭、乡饮酒、相见九礼: 冠、婚、朝、聘、丧、祭、宾主、乡饮酒、军旅(3)礼的原则 亲亲亲其亲者 :家族伦理关系:父慈 子孝 兄友 弟恭 孝为先 尊尊尊其尊者 :君臣关系 忠为首(4)礼与刑的关系“礼者禁于将然之前,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出礼则入刑,二者相为表里。”后汉书 礼积极规范,预防作用 ; 刑消极规范,惩治作用(5)礼与刑的适用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礼记曲礼指军礼、宾礼及贵族间的礼不适用于庶人;指肉刑尤其是宫刑等耻辱刑不适用于贵族。第4节 宗法等级制 1、宗法制度的含义 以祖先

5、崇拜的祭祀活动为纽带,确立在男权中心的家族中各成员地位和身份的制度。亲族中据血缘亲疏来辨别同宗子孙的远近、尊卑等级关系;国家中根据与国王血缘的远近确定国家权力的分配与传承。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土地分封制标志着宗法制度的确立与完善 。2、西周的宗法封建制3、宗法制下家庭亲属间的等级五服亲等制度五服:西周时期为表示亲属的等级,采用以亲属去世时所应为其穿着的丧服为标志。尊卑、亲疏、远近的程度不同,丧服的形式也因而有所不同,共形成五种等级,即五种丧服,因而称为五服。第5节 西周民事法律制度一、财产制度-以土地为核心 1、对象西周的财产权主要以对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民众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为核

6、心。 2、形式以宗主为代表的宗族所有权,即以周天子为代表的各级宗主贵族的所有权。释义:周天子拥有最高和最终的财产所有权:分封赏赐权、征收贡赋权、夺爵削地权各级宗主贵族拥有不完全所有权3、西周后期土地所有权的发展表现土地国有、各级宗主贵族的不完全所有权 完全所有权原因世卿世禄制; 诸侯势力增强; 土地由分配到交换; 周天子的权势地位下降2、契约制度-形式多样1、傅别借贷契约(券书之一种),西周有关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契约。2、质剂买卖契约(券书之一种),西周时期有关买卖交易关系的法律契约。 质:大市以质。(人口、牲畜等) 剂:小市以剂。(器具、珍异等)3、书契西周常用来专指契约。4、狭义的书契在西

7、周特指财物收受与赠与关系的契约文书。3、婚姻制度1、西周婚姻的目的 “将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 以继后世也” 礼记昏义2、西周婚姻制度的地位 : 家族的前提和基础 ; 礼制关注的重点3、婚姻的原则: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多妾制) 妻:正妻嫡子;妾:多妾庶子(1) 作用:严妻妾之分、严嫡庶之分、立长幼之序(2)同姓不婚 (3)父母之命,媒妁之言4、婚姻成立的程序 六礼纳采:男方请媒妁到女方提亲 问名:男方请媒妁问明女子及母生辰、身份纳吉:占得吉兆后男方馈送大雁到女方家定亲 纳征:男方送聘礼到女方家正式缔结婚约/下聘请期:男方占卜得吉日,馈送大雁,告知婚期 亲迎: 婚期之日,新郎至女方家迎娶

8、 5、婚姻的解除(1) 因自然原因解除婚姻 (2) 男子单方面解除婚姻休妻(七去三不去)七出:不顺父母, 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窃盗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之丧,前贫贱后富贵4、家庭继承制度1、宗祧继承:身份和地位的继承:兄终弟及 父死子继承2、财产继承 :合族共有 宗子管理 3、家庭制度中父权、夫权统治地位的确认4、对西周婚姻家庭制度的认识(1)以宗法制度为核心,并完善了西周的宗法制度。(2)强化了家国一体的继承模式和家长制的统治秩序。(3)奠定了中国传统婚姻家庭继承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精神主旨, 对后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第6节 西周刑事法律制度一、刑名:墨、劓、刖、宫、大辟、鞭、

9、扑、流、赎2、刑罚原则的发展1、注意行为人的行为能力: 三赦之法:一赦曰幼弱,二赦曰老耄,三赦曰蠢愚。注意行为人的行为能力2、注意行为人的主观动机: 三宥之法:一宥曰不识,二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3、强调刑罚世轻世重4、疑罪减免刑罚5、审慎处罚: 三刺之法: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第7节 西周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 中央: 周王 、大司寇 、 小司寇 (士师) 地方:乡士、遂士、县士 二、诉讼1、民刑诉讼有分2、五听狱讼辞听:观其出言,不直则烦 ;色听:观其颜色,不直则赧然 气听:观其气息,不直则喘 ;耳听:观其听聆,不直则惑 目听:观其眸子,不直则眊然 3、贵族官僚享有司法特权(1

10、)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 (2)八辟之法(3)刑不上大夫: 公族无宫刑,不翦其类也。 收赎、放逐、磬(自杀)五过:唯官:秉承上意,官官相护;惟反: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唯内:内亲用事,为亲徇私; 惟货:贪赃受贿,敲诈勒索; 惟来:接受请托,枉法徇私 第二编 争鸣时期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变革春秋:前770年前476年; 战国:前475年前221 年第1节 春秋战国时期法制变革的背景1、社会经济与政治的变革(一)法制变革的经济基础 :1、生产工具 生产方式的变革 ;2、土地私有步伐加快鼓励开荒田(2)法制变革的政治背景 :诸侯争雄,礼崩乐坏;郡县制开始挑战分封制;官僚制开始挑战世卿世禄制2、思

11、想争鸣(一)儒家的政治主张与影响 适用国家:齐、鲁、燕、卫 儒家的主张:礼治思想为国以礼 ;德治思想-为政以德;人治思想-为政在人 ;礼法结合-宽猛相济(2)法家的主张与影响 主要适用国家:魏、楚、秦、郑1、独任法治 韩非:贵法而不贵德 ; 2、刑无等级 商鞅: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3、重刑轻罪 韩非: ;4、信赏必罚 商鞅:“悬金移木”5、(三)道家 :主张:道法自然 ;无为而治 主要代表:老子与庄子 (4)墨家的主张 :天志:法律源于上天 ; 兼爱 ; 非攻(5)兵家(6)阴阳家 : 主张:1五德始终说主张 ;2阴阳刑德说 代表人物:邹衍(7)名家: 尚辩论 ;重形式逻辑第2节 春秋时期的成文

12、法公布运动1、主要的颁布活动 :郑子产铸刑鼎(公元前536年);晋赵鞅铸刑鼎(公元前513年);郑邓析作竹刑(公元前501年)二、围绕成文法公布的争论3、 春秋时期成文法公布的意义1. 打破了贵族垄断司法、擅断刑狱的局面;2.奠定了后世成文法典编篡的基础2. 提高了社会对法律的认同; 4.标志着中华法制文明迈进了一大步第3节 战国时期各国的变法运动国别人物内容魏国李悝 1、“尽地利之教”2、“善平籴”3、制定法经楚国吴起1、废除封君爵禄2、“明法审令”秦国商鞅商鞅变法内容见下1、战国时期各国变法情况 二、变法运动的杰出法律表现法经(一)李悝(前455前395)(二)法经1、含义:战国时期著名政

13、治家李悝编篡的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完善的成文法典。主要内容包括盗、贼、网(囚)、捕、杂、具。在结构、内容和立法精神上开创了后世成文立法的先河。盗、贼、网(囚)、捕、杂、具 2、法经的历史特点与地位立法意图、打击重点明确律典结构具有 了总、分的雏形编纂体例上改变了以刑统罪的模式,确立了以罪统刑的新体例;法律内容体现了法家重刑主义的思想开创了成文法发展的新时代3、变法运动的意义第三编 整合时期第四 章 秦朝的法律制度(前221年前206年) 从秦国到秦朝第一节:法家人物与秦国法制从商鞅到秦始皇一、商鞅与秦朝法制秦朝法制的奠基人商鞅(前390前338),原名公孙鞅,战国时卫国人,又称卫鞅。又因封地在

14、商,世称商鞅商鞅徙木立信;授法经以相秦;商鞅改法为律;明法重刑;奖励告奸;奖励耕战2、韩非与秦朝法制法家思想集大成者影响秦朝两代帝王以法为本,独任法治;法、势、术相结合;燔诗书而明法令 ;重刑轻罪3、李斯与秦朝法制秦朝法制的执行者立郡县, 废分封;明法度,定律令;焚书坑儒4、秦始皇的法制主张厉行法家思想,事皆于法;法令由一统,民以吏为师;重刑轻罪,以刑杀为威第2节 秦朝的立法概况一、 从秦国法到统一以后的秦朝法二、云梦秦简 迄今我国所发现的最早的法律文书。 内容包括:秦 律 (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效律);法律答问 ;封诊式 ;为吏之道3、秦朝法律的主要形式形 式内 容例 证律一般法律田律 金

15、布律令对特定事的命令国家或君主发布制、诏皇帝的命/令宣示百官/布告天下法律答问有权的法律解释法律答问式法律文书规范封诊式程、课行政细则工人程 牛羊课廷行事判案成例“廷行事”第3节 秦朝行政法制的创新一、 皇帝制度 1、 名号: 帝 、王 、皇 ;皇帝;“德兼三皇 ,功包五帝” 2、系列相关制度 诏令制、朝仪制、服舆制、陵寝制3、确立皇帝集权专制体制:独视;独听;独断;独权:立法、行政、司法、军事、监察等2、三公九卿制3、郡县制(1)围绕郡县制的争论(2)地方郡县结构的形成郡(郡守、郡监、郡尉);县(县令、县长);乡(三老、有秩、啬夫、游缴);亭;里4、监察制度: 1、监察机关; 2、监察法规第

16、4节 秦朝的刑事法律 一、犯罪 二、刑罚:秦代的刑罚体系类 型刑 名羞辱刑髡、耐、(完)经济刑赀(甲、盾、徭)、赎(耐、迁、宫、死)痛苦刑笞 、杖自由刑城旦舂 鬼薪 白粲 隶臣妾 司寇流刑迁、谪肉刑黥、劓、刖、宫 死刑磔zhe、弃市、戮lu 、坑、枭首、具五刑株连刑族、收第5节:秦代司法诉讼制度1、秦代的司法机关级别机关职责中央皇帝一切案件的最后决定权丞相最高行政长官也处理案件御史大夫丞相之副,监察百官廷尉九卿之一,专司执法地方郡守处理郡内案件县令、县丞处理县内案件乡啬夫处理基层简单的法律事务2、秦代的诉讼制度1、 辞者辞庭。 2、 据犯罪的性质分自诉、公诉。 3、 据诉讼当事人身份分公室告、

17、非公室告 4、 非公室告、家罪不受理第6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 公元270年581年第1节 动荡多变的社会与法律一、历史发展线索2、社会特征1自秦以后中国第一次社会大分裂,政治统治权力更迭频繁。2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族大融合,丰富了汉民族文化。3门阀士族成为主要的、稳定的政治势力。4经学和律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3、法律特征1各朝法律制度在多变的社会政治环境中得到了比较学习、吸收补充的机会。2法典在编篡体例上不断发展,出现了置于律首的有总则性质的-名例律。3法律内容上体现为法律儒家化的程度进一步加深;封建刑罚体系基本形成。4律学得到进一步发展。第2节 代表性法典 曹魏新律;西晋泰始律; 北魏

18、北魏律;北齐北齐律1三国两晋南北朝立法简况汉律新律泰始律无北魏律大统式大律开皇律蜀科麟趾格北齐律吴科沿用晋律永明律梁律陈律2曹魏新律制定;篇目-篇;体例-具法改为刑名置于律首;内容变化-八议入律、新五刑 概念三西晋泰始律含义又称晋律 ; 篇目20篇 ; 体例“刑名”分出 “法例”成为两篇,置于律首。 ;内容准五服制罪入律、五刑完成 ; 形式变化后张斐、杜预又增律疏注释,与文本一体后世称为“张杜律”。4、北魏律篇目20篇 ;体例沿袭西晋置刑名、法例篇 ;内容确定了“官当、存留养亲”等制度。 ;地位承前启后。 五北齐律篇目12篇 ; 体例变化把刑名、法例合成一篇,始称“名例”篇。 ; 内容确定了“

19、重罪十条”。 ;地位继承了前朝的成果,开创了中国封建法典的篇章体例,深刻影响了隋唐的律典。三国两晋南北朝主要法律篇目与结构比较律名篇目特点汉律60正律60篇,令300篇,法比900卷,七百万言魏新律18篇具律前移为刑名,删减篇目泰始律20篇刑名分出法例北魏律20篇北齐律12篇刑名法例合并为名例开皇律12篇基本继承北齐第3节 刑事法律的儒家化一、“八议”入律 (1)含义 中国古代法典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源于周礼的“八辟”,最早见之于曹魏时期的新律。该制度明确规定,有八种权贵人物若其犯罪,享有减刑或免刑的特权,一般司法官员无权审理,必须上报皇帝进行议决。从而使官僚贵族享有的司法特权法律化、制度化。

20、(2)八议的具体内容议亲皇亲国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大德行的贤人君子议能政治军事才能出众者议功对国家有大功勋者议贵一定级别的贵族官僚议勤勤劳王事者议宾前代帝裔 以上诸人犯法,有司无权审判,只能将案情提交皇帝处理。(3)八议的源流:1、源于周礼秋官小司寇八辟.ppt ; 2、周有“刑不上大夫”; 3、汉有“上请” (先请)之制但在曹魏前均未成体系。(四)对八议的认识来源-是儒家等级尊卑思想在法律上的明确体现。性质-是封建等级特权法的具体化。适用鉴于其导致的不良后果,北齐时期对八议的适用范围开始予以限制。影响从曹魏一直沿用至清末,影响深远(罚俸、降级)2、官当官当释义:指官僚犯罪后,容许其以官职或爵

21、位抵罪并折当徒刑的一种制度,这种典型的官僚贵族特权法确立并完备于两晋南北朝时期,(北魏与南陈)至元代起被摈弃。对官当的认识:士族特权法 ; 对封建统治的威胁 “纵封豕(sh )于境内,放长蛇于左右”3准五服以制罪亲属间犯罪据五等丧服所规定的亲等来定罪量刑。(一)五服斩衰年; 齐衰年 ; 大功个月 ; 小功个月; 缌麻个月(2)准五服以制罪原则:有服亲属之间相互侵害的犯罪行为若:以尊犯卑,服制愈近处刑愈轻,服制愈远处刑愈重 以卑犯尊,服制愈近处刑愈重,服制愈远处刑愈轻(三 )对该原则的认识1、目的:“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也”2、该原则是礼法合流的体现,在定罪量刑标准上是儒家的尊卑、贵贱等社会

22、等级观念的体现。3、影响深远,历代律典均相沿用。四、存留养亲(1)含义指当犯人的直系尊亲属因年老重病应侍但家无成丁时,犯死罪者允许上请,流刑可免发遣,徒刑可缓期,命其回家赡养老人,待老人去世后再予执行的制度。(2)确立与影响最早确立于北魏律中,体现了法律与家族伦理的结合,一直为后代法律所沿袭直至清末。(3)目的?轻刑还是养亲!五、重罪十条 北齐的首创明确界定罪名、进行归纳分类、引礼入律,礼律结合。(1)含义:北齐在总结历代立法经验基础上,对封建统治者认为直接危害其根本利益的十种严重犯罪统称为重罪十条,予 以严厉打击。第四节 刑罚制度的变化与发展一、宫刑的正式废止北齐时期二、族刑连坐的范围逐渐缩

23、小 1、秦汉时期 夷三族 ; 2、曹魏两晋时期父子门房之株 ;妇女得免 ; 3、北魏门房之株缩小为罪犯本人3、封建五刑制度初步形成五刑的演变律名刑名地位曹魏新律死、髡、完、作、赎、罚金、杂抵罪(髡、完、作皆为劳役刑)首次提出新五刑概念晋泰始律死、髡、赎、杂抵罪、罚金五刑名副其实北魏律死、流、徒、鞭、杖五刑体系初成北齐律死、流、徒(劳役)、鞭、杖五刑等北周律杖、鞭、徒、流、死五刑等第五节 行政制度的变化 一、 行政机构方面从三公九卿走向三省 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中央的三省六部制度初步确立2、九品中正制 1、九品中正制的涵义:九品中正制是一项确立于曹魏时期长期沿用于魏晋南北朝的一项官吏选拔制度

24、具体做法是:由中正官根据家世、才能、品行把待选士人分为九等,提供给朝廷以备选用之参考。2、九品中正制的补救:五经课试法为隋唐科举制度奠基第6节律学的兴盛1、律学的涵义:中国古代为保证封建国家法典的贯彻实施,在传统儒学的指导下而形成的,以成文法典编纂、法律条文解 释等为研究对象,以注解法典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一门学问。2、律学的形成1、战国时期法家的贡献商鞅改法为律与律学缘起2、秦朝官吏对法律的解释法律答问以吏为师与律学的初始3、汉朝确立儒家的正统地位引经注律、法律章句与律学的正式形成三、魏晋律学发展的特色1、设置律博士2、法律解释官方化张杜律:制定者 解释者 执行者3、注释法律讲求法理 儒家的伦理

25、精神,“纲罗法意 格之以名分”4、解释内容较全面法律形式-律、令 ; 律典结构与位置 ; 系列法律概念辨析5、提出定罪量刑理论通权达变 依据法理 ; 依照成文法律定罪量刑第七节 司法制度的发展一、 司法机关 : 中央 廷尉(曹魏时设律博士);大理(孙吴);大理寺(北齐);秋官大司寇(北周) 地方 州、郡、县司法行政不分二录囚:审录囚徒三创设直诉制度:西晋登闻鼓四死刑复奏奏请皇帝五、刑讯制度:测罚(南梁);立测(南陈)“上测有时,行鞭有数 第七章 隋唐法律制度隋(581618);唐(618907)第1节:隋朝法制概况1、开皇律的立法成就修律原则:取适于时,故有损益篇章体例十二篇 五百条确定了五刑

26、体系,明确死刑为绞斩两种改重罪十条为十恶,加重处罚进一步发展封建特权法 : 例减之制 , 以官当徒以官当流北齐律、隋律与唐律比较项北齐律隋开皇律 唐律篇目 12篇 12篇 12篇刑种 五刑 五刑 五刑十恶重罪十条改为“谋” 相同八议 有 有 有2、隋大业律的颁行3、隋朝法制的经验:前期与后期,法制与人治,立法与司法第二节:唐代立法概况一、立法思想 1、礼刑并用 德主刑辅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2、律令宽简 3、依律断罪2、唐律的制定(一)武德律草创(二)贞观律奠基(三)永徽律 永徽律疏定本(四)开元刊定 (五)唐律疏议 :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完整的封建法典。其名源起于永徽律疏,其内容

27、是自永徽至开元年间唐朝法律多 次修改的产物 ,中经唐末、五代、两宋直至元朝最终定名为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对周边国家 影响很大,被誉为中华法系的代表。3、唐六典的编篡 :唐玄宗年间编撰的一部有关中央与地方官制的文献典籍,实现了官制与刑制、礼制的分离,开古代行政 法制文献编纂之先河,丰富了我国的立法传统。4、唐代法律形式类型内容示例律国家的基本刑事法典永徽律令国家各类部门行政管理法开元令格刑事特别法/ 重大公事的特别法 刑部格式各级机关办事细则及公文程式开元式2、对律令格式的理解:第3节 唐律的主要内容1、唐律的基本体系唐律十二篇简介: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 2、规范“五刑”制度:笞;杖;徒;流;死3、重惩“十恶”(一)十恶内容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二 )十恶强调的打击重点危害君权、危害国家的行为危害父权及家庭伦理秩序的行为严重违反传统道义的行为(3)重惩的体现惩及于“谋”犯不适用八议优待本人重处株连亲属、邻伍、官司常赦所不原 十恶不赦决不待时4、系统维护贵族官僚的特权名例对象内容例外八议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奏请 、集议、皇帝裁决例减十恶请皇太子妃大功以上亲 议者期以上亲、五品以上犯死罪有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