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株洲众远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就以下有关事宜形成了如下决议;1、同意原股东 彭忠、王仲军 退出。2、同意新增股东 陈安明、晏金平 。3、同意原股东 彭忠 将所持公司 3.46万元股份转让给股东 陈安明 。4、同意原股东 王仲平 将所持公司 3.47万元股份转让给股东 晏金平 。5、同意原股东 刘城伍 增加资本 289.5 万元6、变更后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及比例如下:股 东姓 名出 资方 式实 缴金 额实缴出资时间认 缴金 额认缴出资时间资本总计出 资比 例刘城伍货币3.57万2005年3月2
2、8日289.5万2036年3月18日293.07万97.69%陈安明货币3.46万2005年3月28日0万3.46万1.15%晏金平货币3.47万2005年3月28日0万3.47万1.16%合计10.5万289.5万300万100%7、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系统集成;计算机监控、工程网络设计、咨询、服务;数控设备维修;电器、电机维修及其配件销售; 设备安装、机床大修、非标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一般劳保用品、电线电缆、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消防器材、铁路配件的销售;民用废旧物资回收。8、同意将公司经营地址变更为:
3、株洲市芦淞区曲尺乡燎原村泉塘坡散户。9、同意免去原公司监事;选举晏金平为公司监事。10、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原股东签字:现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株洲众远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16 年 03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全体股东会议,并一致同意就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第二章第六条,第三章第七条,第四章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五章第十二条,第七章第十七条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 第六条 公司住所:株洲市芦淞区曲尺乡燎原村泉塘坡散户。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系统集成;计算机监控、工程网络设计、咨询、服务;数控设备维修;
4、电器、电机维修及其配件销售; 设备安装、机床大修、非标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一般劳保用品、电线电缆、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消防器材、铁路配件的销售;民用废旧物资回收。第八条 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0万。第九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300万元。第十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在注册资本总额中:货币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第十二条 公司由以下股东投资 刘城伍 陈安明 晏金平 第十七条 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及比例如下:股 东姓 名出 资方 式实 缴金 额实缴出资时间认 缴金 额认缴出资时间资本总计出 资比 例刘城伍货币3.
5、57万2005年3月28日289.5万2036年3月18日293.07万97.69%陈安明货币3.46万2005年3月28日0万3.46万1.15%晏金平货币3.47万2005年3月28日0万3.47万1.16%合计10.5万289.5万300万100%法人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株洲众远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 彭忠 (甲方)受让方: 陈安明 (乙方)甲乙双方协商,就股份转让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将其在 株洲众远自动化技术有限 公司的 3.46 万元股份中的 3.46 万元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份。2、甲乙双方从股份转让之日起,各自享有 株洲众远自动化技术有限
6、 公司的相应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3、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另二份由甲、乙双方各留一份。4、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转让方签名(盖章) 受让方签名(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株洲众远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 王仲军 (甲方)受让方: 晏金平 (乙方)甲乙双方协商,就股份转让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将其在 株洲众远自动化技术有限 公司的 3.47万元股份中的 3.47 万元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份。2、甲乙双方从股份转让之日起,各自享有 株洲众远自动化技术有限 公司的相应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3、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另二份由甲、乙双方各留一份。4、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转让方签名(盖章) 受让方签名(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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