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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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众远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16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就以下有关事宜形成了如下决议;
1、同意原股东彭忠、王仲军退出。
2、同意新增股东陈安明、晏金平。
3、同意原股东彭忠将所持公司3.46万元股份转让给股东陈安明。
4、同意原股东王仲平将所持公司3.47万元股份转让给股东晏金平。
5、同意原股东刘城伍增加资本289.5万元
6、变更后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及比例如下:
股东
姓名
出资方式
实缴
金额
实缴出资时间
认缴
金额
认缴出资时间
资本总计
出资比例
刘城伍
货币
3.57万
2005年3月28日
289.5万
2036年3月18日
293.07万
97.69%
陈安明
货币
3.46万
2005年3月28日
0万
3.46万
1.15%
晏金平
货币
3.47万
2005年3月28日
0万
3.47万
1.16%
合计
10.5万
289.5万
300万
100%
7、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系统集成;计算机
监控、工程网络设计、咨询、服务;数控设备维修;电器、电机维修及其配件销售;设备安装、机床大修、非标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一般劳保用品、电线电缆、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消防器材、铁路配件的销售;民用废旧物资回收。
8、同意将公司经营地址变更为:
株洲市芦淞区曲尺乡燎原村泉塘坡散户。
9、同意免去原公司监事;选举晏金平为公司监事。
10、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股东签字:
现股东签字:
年月日
株洲众远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6年0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全体股东会议,并一致同意就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第二章第六条,第三章第七条,第四章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五章第十二条,第七章第十七条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
第六条公司住所:
株洲市芦淞区曲尺乡燎原村泉塘坡散户。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系统集成;计算机
监控、工程网络设计、咨询、服务;数控设备维修;电器、电机维修及其配件销售;设备安装、机床大修、非标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一般劳保用品、电线电缆、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消防器材、铁路配件的销售;民用废旧物资回收。
第八条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0万。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300万元。
第十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
在注册资本总额中:
货币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第十二条公司由以下股东投资
刘城伍陈安明晏金平
第十七条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及比例如下:
股东
姓名
出资方式
实缴
金额
实缴出资时间
认缴
金额
认缴出资时间
资本总计
出资比例
刘城伍
货币
3.57万
2005年3月28日
289.5万
2036年3月18日
293.07万
97.69%
陈安明
货币
3.46万
2005年3月28日
0万
3.46万
1.15%
晏金平
货币
3.47万
2005年3月28日
0万
3.47万
1.16%
合计
10.5万
289.5万
300万
100%
法人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株洲众远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方:
彭忠(甲方)
受让方:
陈安明(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就股份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在株洲众远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3.46万元股份中的3.46万元股份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份。
2、甲乙双方从股份转让之日起,各自享有株洲众远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应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另二份由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4、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签名(盖章)受让方签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株洲众远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方:
王仲军(甲方)
受让方:
晏金平(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就股份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在株洲众远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3.47万元股份中的3.47万元股份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份。
2、甲乙双方从股份转让之日起,各自享有株洲众远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应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另二份由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4、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签名(盖章)受让方签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