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 河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试行)(第二稿)二 OO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编制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的通知.河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大纲.河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编制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编制说明.一、编制依据.二、编制原则.三、适应范围.四、引用标准.五、有关规定.六、参考文献.第一章 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第一节 工作量定额.一、道路及公共场所清扫保洁.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三、生活垃圾清运(转运).四、建筑垃圾清运.五、生化(医疗)垃圾收集运输.六、垃圾收集容器及收集站(点)保洁 七、粪便收集运输.八、公共厕所管理与保洁.九、生活垃圾卫生
2、填埋处理.十、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十一、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十二、医疗垃圾处理.十三、粪便无害化处理.十四、城市水域环境卫生作业.第二节 各类人员配备定额 一、人员比例标准.二、各类人员划分.三、环卫监察人员配备标准 第二章 环境卫生物资消耗定额.一、垃圾运输车辆、粪车汽油消耗定额 二、装载机油耗定额 三、洒水车、道路清扫车消耗定额 四、车辆各种辅助油定额.五、车辆易损物品定额.六、生产车辆保养间隔里程定额.七、装载机保养时间.八、生产车辆大修间隔里程定额.九、辅助车辆保养时间.十、生活垃圾转运站消耗定额.十一、公厕保洁物耗定额.十二、粪便清掏工具消耗定额(人工清掏).十三、清掏工具消耗定额(吸粪
3、车吸粪).十四、清扫工具消耗定额.十五、清运工具消耗定额(人工装卸)十六、垃圾箱、垃圾桶、果皮箱、清扫工具消耗定额.十七、生活垃圾收集物资消耗定额.十八、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消杀药物定额.十九、生化(医疗)垃圾处理物资消耗定额.第三章 环境卫生各类作业成本.第一节 生产成本.一、人员经费(工资、津贴、福利等).二、车辆修理基金.三、设备折旧.四、劳保用品.五、消耗物资成本 六、财务费用 第二节 非直接生产成本 一、办公费.二、差旅费.三、服务车辆费用 四、办公地点水电费 五、养路费.六、会议费.七、办公取暖费.八、修缮费.第三节 非直接生产成本的摊入.一、办公费的摊入 二、差旅费的摊入 三、服务
4、车辆养护费用的摊入.四、办公地点水电费的摊入.五、服务车辆养路费的摊入.六、会议费的摊入 第四节 各主要工种成本计算公式 一、人工清扫.二、机械化清扫.三、生活垃圾清运 四、生化垃圾清运 河北省建设厅文件 冀建城2005326 号 河北省建设厅 关于编制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局(处),扩权县建设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冀政200433 号)精神,加快城市环境卫生行业改革进程,决定编制河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制内容 按照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和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的要求,编制河北省城市环境
5、卫生工作定额,主要内容见附件。二、工作安排 河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前期工作委托编制小组组织编制。编制小组成员由部分城市建设局抽调有关人员参加,被抽调人员单位要适当减少他们的工作,确保有充裕的时间,集中精力做好定额编制工作。初稿完成时间定为 9 月底。三、其他要求 请各市及扩权县有关部门按照附件内容,确定相关人员,积极准备有关资料,共同协助编制小组完成定额编制工作。各参编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快编制进度,保证工作质量,确保定额编制工作顺利完成。附件:河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大纲 河北省建设厅 二 OO五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编制 环境卫生 定额 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5 年
6、7 月 14日印发 河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大纲 第一章 环境卫生劳动定额 第一节 工作量定额 一、道路及公共场所清扫 1、人工清扫 2、机械清扫 二、生活垃圾收集 三、生活垃圾清运 四、生活垃圾处理 五、建筑垃圾运输 六、生化垃圾收集 七、生化垃圾运输 八、生化垃圾处理 九、公共厕所保洁 十、粪便清掏、清运 十一、垃圾箱、垃圾筒、果皮箱清扫保洁 十二、道路洒水 第二节人员配备定额 一、定员标准 二、各类人员划分 三、环卫监察人员 第二章 环境卫生物资消耗定额 一、垃圾运输车辆汽油消耗定额 二、生产辅助车辆汽油消耗定额 三、车辆各种辅助油定额 四、车辆易损物品定额 五、公厕保洁物耗定额 六、
7、生产车辆保养间隔里程定额 七、生产车辆大修间隔里程 八、辅助车辆保养时间 九、车辆修理工时定额 十、车辆修理、保养费用定额 十一、洒水车、清扫车消耗定额 十二、生活垃圾转运站消耗定额 十三、粪便清掏工具消耗定额 十四、清扫工具消耗定额 十五、垃圾箱、垃圾筒、果皮箱清扫保洁工具消耗定额 十六、清掏工具消耗定额 十七、清运工具消耗定额 十八、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消杀定额 十九、生化垃圾处理物资消耗定额 二十、生活垃圾收集物资消耗定额 二十一、清扫、清掏工具使用标准 第三章 环境卫生各类作业成本测算 第一节 生产成本 一、人员经费(工资、津贴、福利等)二、车辆大修理基金 三、设备折旧 四、工作人员劳保
8、用品发放 五、消耗物资成本 六、财务费用 第二节 非直接生产成本 一、办公费 二、差旅费 三、服务车辆保养费 四、办公地点水电费 五、养路费 六、会议费 七、办公取暖费 八、修缮费 第三节 非直接生产成本的摊入 第四节 各主要工种成本计算公式 一、人工清扫 二、机械化清扫 三、生活垃圾清运 四、生化垃圾清运 五、生活垃圾填埋处理 六、生活垃圾堆肥处理 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八、生活垃圾综合处理 九、生化垃圾处理 十、粪便清运 十一、粪便处理 河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 编制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 一、2005 年 5 月 10 日之前,按建设厅要求成立编制小组,组织编写人员学习劳动法、城市市容和环
9、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设各行业编制定额试行标准及有关编制定额定员文件,制定方案及步骤,拟定调研提纲及调研表格。二、2005 年 5 月 10 日至 7 月 31 日。采取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全面调研和重点调研的方式,进行广泛调研,在此基础上,由编制小组根据大纲的要求,在深入研究、细致分析有关资料及调研数据的基础上,起草出定额的初稿。三、2005 年 8 月 1日至 10 日,召开第一次定额编制工作会议,请全省各市及部分县(市)参加,对定额初稿进行讨论,征询意见、建议,结合各地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意见。四、2005 年 8 月 10 日至 25 日,由编制小组根据各地提出的修改、调整意见,对
10、定额初稿各部分内容、结构、按编制标准的规范进行认真修改调整,形成定额第二稿。五、2005 年 8 月 26 日至 31 日,召开第二次定额编制工作会议,请全省各市及部分县(市)参加,对定额第二稿进行再次讨论,征询建议、意见,提出修改意见。六、2005 年 9 月 1日至 10 日,对讨论过程中反映集中的意见、特殊的作业形式和问题进行实地考察测定,作为修改完善的依据。七、2005 年 9 月 11 日至 15 日,根据对定额第二稿讨论,征询到的修改意见及进行实地测定的有关数据,再次进行完善、修改。完成定额第三稿。八、2005 年 9 月 16 日至 21 日,召开由部分城市和县城参加的第三次定额
11、编制工作会议,第三次征询各地意见和建议。九、2005 年 9 月 22 日至 30 日,由定额编制班子再行修改、完善,并确定定额第四稿(报批稿),提交省建设厅。河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试行)(第二稿)说 明 一、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 年 7 月 5 日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二)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0433 号)(三)河北省建设厅关于编制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的通知(冀建城2005326 号)(四)河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大纲(省建设厅)(五)河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编制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省建
12、设厅)二、编制原则(一)统筹兼顾原则 以省辖市为基础,兼顾各城市(省辖市、县级市、县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的差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事求是,力求体现客观科学、合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以适应和促进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二)规范统一原则 参照现行国家、部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属劳动服务性行业的特点,将相同或相近的工种、岗位,按统一标准和要求,划分各类人员定额和定员标准。(三)效率优先原则 根据“打破行业垄断,节省政府投资,提高工作质量,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的原则,按照“高效、精简、满负荷”的要求,确定定额、定员标准。(四)行业管理原则 作为全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
13、标准,其范围、内容涵盖了本行业各类作业和劳动工种,体现了全方位、全行业管理的要求。三、适应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省辖市、县级市、县城、独立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本定额是环境卫生作业单位计算人工、核定物耗、组织生产、考核工效、进行经济核算和按劳分配的依据。四、引用标准 劳动定额术语(GB/T1400292)。工时耗费分类、标准时间构成(GB/T1416393)。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建设部建人1996606号)。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设部 1997 年)河北省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冀运管维字200186 号)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施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标准 CJ
14、J1487)五、有关规定(一)定额概念 时间定额亦称工时定额: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或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所需的劳动时间消耗限额。产量定额:单位时间内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完成工作任务的限额。人员定额:按一定专业素质要求,对配置各类人员操作设备所规定的限额。(二)劳动消耗 一个具有一定知识技能,正常的普通劳动者,使用相应的工具,对劳动(或服务)对象,进行劳动(或服务)所消耗的体力和脑力。劳动消耗以工日表示。每一工日以八小时计算。(三)定额时间构成 包括作业准备与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基本时间+辅助时间)、作业放宽时间(技术性宽放时间和组织性宽放时间)、个人生理需要宽放时间。即:T=Tzj+Tz+Tzk+T
15、jzk 式中:T定额时间;Tzj准备与结束时间;Tz作业时间;Tzk作业宽放时时间;Tjzk个人生理需要与休息宽放时间。(四)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五)根据定额预算时,如发生需乘以 2 个以上(含 2 个)系数时,计算方法为定额乘以各系数之积。六、参考文献 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试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讨论稿)太原市环境卫生作业定额 广州市环卫工作定额 河北省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 第一章 环境卫生劳动定额 第一节 工作量定额 一、道路及公共场所清扫保洁 1、工作内容 1.1 使用清扫保洁工具、道路清扫保
16、洁车和洒水车等对城市建成区的车行道、人行道、高架道路、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广场等清扫保洁作业,清除路面尘土、杂物,维护道路整洁。作业结束后,保养作业工具、车辆。1.2 道路清扫保洁分为人工清扫保洁、机械清扫保洁、洒水冲洗道路等三种作业形式。1.2.1 人工清扫保洁:指用扫把、笤帚、簸箕、铁锹等简易工具清除路面尘土、杂物等。1.2.2 机械清扫保洁:指用道路清扫保洁车清扫保洁,清除路面尘土、杂物等。1.2.3 洒水冲冼道路:指用洒水车洒水、冲冼道路,清除路面尘土、杂物,防尘降温。2、道路等级划分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参照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将道路划分为一级道路、二级道路、三级道路和四级道路
17、,四个等级。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具体划分由当地市(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附:建设部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表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 表 11 道路等级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条件 一级 1、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 70%的繁华闹市地段;2、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3、大型文化娱乐、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路段;4、平均人流量为 100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5、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二级 1、城市主、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2、商业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 60-70%的路段;3、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所在路段;4、平均人流量为 50-
18、100 人次/分钟的路段;5、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三级 1、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2、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3、城郊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4、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四级 1、城郊结合部的支路;2、居住区街巷道路;3、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3、定额计算规则 3.1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 3.1.1 人工清扫保洁作业人员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 6.5 小时。3.1.2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定额以 m2/工日计算。3.1.3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面积计算公式:S=L(W1+W2+W3+W4+W5+W6+W7+W8+W9)式中:S实际清扫保洁面积(m2)L应扫道路的长度(m)W1、W2指人行道宽度。W3
19、、W4指非机动车道的宽度。即人行道边沿石至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的分隔设施之间的宽度。W5、W6指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设施的宽度。W7、W8指机动车道路中央设分隔设施,上、下行路的宽度。W9指机动车道路中央分隔设施的宽度。3.1.3.1 此公式为四块板道路面积计算方法。非四块板道路面积计算,参照上述方法依据道路的实际情况计算面积。3.1.3.2 分隔设施:指绿化隔离带、交通护栏、隔离墩。3.1.3.3 L W1、L W2 为道路两侧店铺或构筑物墙体与人行道边沿石之间硬化地面的面积。其面积以全面积计算。人行道上有绿化带、绿地的,W1、W2 为硬化地面的平均宽度。3.1.3.4 非机动车道、机动
20、车道以全面积计算。3.1.3.5 L W5、L W6、L W9 为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设施的面积和机动车道路中央所设分隔设施的面积。各地可根据某段道路污染的具体情况,乘以 0.41.0 系数后计入清扫保洁面积。3.1.3.6 人行道、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广场、地下通道、步行街、步行桥的清扫保洁面积按全面积计算。3.2 道路机械清扫保洁 3.2.1 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干扫 6 小时、湿扫 5.5 小时。3.2.2 定额工作量以 km/工日计算。3.2.3 机械车辆作业时行驶速度参数:清扫作业:68km/h,保洁作业:812km/h。3.3 道路洒水冲洗作业 3.3.1 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
21、6.5 小时。3.3.2 定额工作量以 km/工日计算。3.3.3 冲洗、洒水车辆行驶速度参数:冲洗作业:610km/h。洒水作业:1520 km/h。4、道路清扫保洁定额表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定额表 表 12 单位:m2/工日 一级道路 二级道路 三级道路 四级道路 清扫面积 5500 6000 6500 7000 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定额表 表 13 单位:km/工日 项 目 车 种 2t 以下 5t 以下 5t 以上 清扫作业里程 3540 4045 4555 保洁作业里程 4045 4555 6070 注:2t 以下每车定员 1 人,2t 以上每车定员 2 人(含驾驶员)。高架道路机械清扫保
22、洁定额表 表 14 单位:km/工日 项 目 车 种 5t 以下 5t 以上 作业里程 65 75 注:每车定员 2人(含驾驶员)。道路洒水定额表 表 15 单位:km/工日 项 目 车 种 5t 以下 5t 以上 作业里程 40 58 注:每车定员 1人。道路冲洗定额表 表 16 单位:km/工日 项 目 车 种 3t 以下 3t 以上 作业里程 35 40 注:每车定员 2人(含驾驶员)。5、作业规定 5.1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 5.1.1 一级、二级道路每天普扫一次,全天保洁;三级道路每天一扫二保;四级道路一扫一保。5.1.2 弹石路、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码头、台阶等清扫保洁按相应项目的定
23、额乘以 0.90.8 系数。5.1.3 落叶季节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 0.850.8 系数。5.1.4 铲冰、除雪时节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 0.80.7系数。5.1.5 风沙季节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 0.9 系数。5.1.6 清理淤泥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 0.90.8 系数。5.1.7 人、车流量较大,污染特别严重的路段,可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 0.90.8系数。5.1.8 步行街、农贸市场的清扫保洁,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 0.90.5 系数。5.1.9 实行单位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制的人行道、场地应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 1.11.2 系数。5.1.10 人、车流量较小,污染轻微的路段,可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 1
24、.11.2 系数。5.2 道路机械清扫保洁 步行街、广场机械清扫保洁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 0.90.8 系数。5.3 道路洒水冲洗作业 日最低气温在 5以下可停止洒水、冲冼作业。日最高气温在30以上时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具体洒水、冲冼作业,由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道路洒水作业规定 表 18 大城市、特大城市 其他城市 一级 不少于 3次/日 按实际情况定 二级 不少于 2次/日 同上 三级 不少于 1次/日 同上 注:具体作业由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道路冲洗作业规定 表 19 道路等级 城市类型 冲洗次数 一 大城市、特大城市 不少于 1次/日 其他城市 35次/周 二 大城市、
25、特大城市 不少于 1次/日 其他城市 35次/周 三 大城市、特大城市 不少于 23次/周 其他城市 不少于 1次/周 注:具体作业由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5.4 道路清扫保洁时间 各城市可根据道路的状况、等级,季节变化,作业习惯等因素确定和调整。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 1、工作内容 使用作业工具、运输车辆,对居民生活垃圾、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废物箱垃圾等进行收集并运至指定地点。作业结束后,清洁作业场地,保养车辆和工具等。2、作业形式 2.1 定点、定时收集运输;上门(居民户)人工收集。2.2 运输工具:人力车、机动车。2.3 人工上门收集垃圾:指将居民户门前袋装垃圾(或容器内垃圾)集
26、中到小区设置的垃圾收集存放点。3、定额计算规则 3.1 每日工作有效时间 6.5 小时。3.2 收集垃圾按 t/工日计算。3.3 人工上门收集垃圾按户/工日计算。3.4 收集废物箱垃圾按处/工日计算。3.5 行走速度参数:人力车 4km/h,小型机动车 615 km/h。3.6 垃圾装载时间(定点人力装载)参数:0.25t/25min,0.3 t/30min,0.5 t/50min。3.7 收集废物箱垃圾时间:单体 2.0min/只,双体 5.0min/只。4、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定额表 非机动车收集运输垃圾 表 110 单位:车数/工日 项 目 单程运距(km 以内)0.5 1 1.5 2 2.
27、5 车吨位 定员 每日工作定额(车数)0.25 1 10 7 6 5 4 0.3 1 9 7 5 4 4 0.5 1 7 5 4 4 3 注:小型机动车按以上定额乘以系数 1.11.15。车数 车吨位即为 t/工日。小型机动车收集运输垃圾 表 111 单位:车数/工日 项 目 单程运距(km 以内)0.5 1 1.5 2 2.5 车吨位 作业形式 定员 每日工作定额(车数)0.25 人工装卸 1 12 8 7 6 5 0.3 人工装卸 1 10 8 6 5 5 0.5 人工装卸 1 8 6 5 5 4 注:定员中均含机动车驾驶员 1 人。车数 车吨位即为 t/工日。机动车收集运输垃圾 表 11
28、2 单位:车数/工日 项 目 单程运距(km 以内)1 1.5 2 2.5 3 5 吨位 作业形式 定员 每日工作定额(车数)0.5 人工装自卸 1 7 6 6 5 4 4 1 人工装自卸 1 5 5 5 4 3 3 1.5 桶装车 2 14 11 9 8 7 2 桶装车 2 11 9 7 7 6 注:定员数中均含机动车驾驶员 1 人。车数 车吨位即为 t/工日。人工上门(无电梯)收集垃圾 表 113 单位:户/工日 项目 定员(人)1层 2层 3层 4层 5层 6层 每日工作定额(户)多层无电梯 1 420 400 380 360 340 320 平房区 1 200300 注:此定额以一梯
29、2户为标准,作业定额可根据每幢住宅的层户数,按上述每层定额相加后,除以实际楼层得出的平均数确定。人工上门(有电梯)收集垃圾 表 114 单位:户/工日 项目 定员(人)1层 2层 3层 4层 5层 6层 每日工作定额(户)高层(电梯上下)1 500 480 460 440 420 400 注:此定额以一梯 3户为标准,每增高一层,收集数减少 20户。作业定额可根据每幢住宅的楼层户数,按上述每层定额实际确定。小高层、别墅垃圾收集 表 115 单位:户/工日 项目 定员(人)别墅(一户一幢)多层(6层以下)小高层(12层以下)高层(30层以下)超高层(30层以上)每日工作定额(户)收集数 1 20
30、0 300 360 450 480 注:此定额以一个门号为标准,其中:别墅以一户一幢,多层以一梯 2户,小高层以一梯 4户,高层、超高层以一梯 6户为标准。5、作业规定 5.1 生活垃圾不能与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混合收集、存放。5.2 生活垃圾应每日清除。做到日产日清,无堆积,无漏收。5.3 作业结束应清扫工作场所(垃圾容器四周 1.5m),做到工完场清,可移动垃圾容器及时复位。5.4 垃圾收集运输车应保持完好,不滴、不洒、不漏,不超量、超高装载,文明操作,安全作业,每天作业完毕后冲洗车辆,做到无异味、无污染环境。三、生活垃圾清运(转运)1、工作内容 使用专用机械设备、
31、密闭集装箱、运输车辆等,将垃圾转运站、压缩站或堆放点的垃圾,转运至垃圾处理(置)场。作业结束后保养工具和车辆。2、作业形式 压缩密封运输、箱式密闭运输、自卸车运输、拖拉机运输等。3、定额计算规则 3.1 机动车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 7 小时。3.2 垃圾转运定额按 t/台班或车次/工日。3.3 每日台班定额计算公式为:有效工作时间(单车操作时间+运输往返时间)3.4 机动车行驶速度:汽车:2040 km/h;拖拉机:1520 km/h。3.5 单车操作时间参数 单车操作时间指单次垃圾装卸所需时间。3.5.1 压缩式车:2t 车 27min,3t 车 36min,5t 车 50min,8t 车75
32、min,9t 车 84min,12t 车 110min。3.5.2 集装箱车、拉(摆)臂车装卸时间:15min。3.5.3 人工装卸:0.5t 车 27min,2t 车 35min,5t 车 80min。3.6 垃圾收集运输定额中已含运输道路 5%以内坡度的因素。坡度为 5%10%的,单程运距应在相应路段乘以 1.1 的系数;坡度为10%20%的,单程运距应在相应路段乘以 1.2 的系数;坡度在 20%以上的,单程运距应在相应路段乘以 1.3 的系数。3.7 垃圾收集运输装车以一个地点为准,每超过一个装车点(距离在 500 米以内),按相应定额乘以 0.99 系数。4、垃圾清运(转运)定额表
33、生活垃圾运输定额表 表 116 单位:车次/工日 项 目 单程运距(km 以内)车种 作业 方式 吨位 定员(人)3 6 9 12 15 20 25 30 密封罐(含集装箱)机械装自卸 2 1 12 10 8 8 6 5 4 3 1 11 9 8 7 6 5 4 5 1 10 8 7 6 5 4 3 3 8 1 8 7 6 5 4 4 3 3 压缩车 人工装自卸 2 2 8 7 6 6 5 4 3 3 3 6 6 5 5 4 4 3 5 3 5 5 4 4 4 3 3 3 8 3 4 3 3 3 3 2 2 2 9 3 3 3 3 2 2 2 12 3 2.5 2.5 2.5 2 2 2 拉臂车摆臂车 机械装自卸 2 2 13 10 8 8 7 5 4 3 2 13 10 8 7 6 5 4 5 2 9 8 7 6 5 4 3 敞车(自卸)插车(挑箱装自卸)2 2 8 8 7 7 6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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