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0 ,大小:57.03KB ,
资源ID:10123324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1012332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中级经济法51讲第02讲经济法的渊源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docx)为本站会员(b****8)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中级经济法51讲第02讲经济法的渊源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docx

1、中级经济法51讲第02讲经济法的渊源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第一章 总论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7分,2018年试卷一的分值为8分,2018年试卷二的分值为9分,题型主要为客观题。其中,2013年的简答题和2016年的综合题均涉及本章“仲裁协议的独立性”。本章分为六个单元,共计23个考点。大多数考点需要准确理解,部分考点需要死记硬背,复习难度较大。复习本章需要5个小时左右。在2019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8分左右,题型全部为客观题。2019年教材对“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的内容进行了调整。最近3年题型题量统计表2016年2017年试卷一

2、2017年试卷二2018年试卷一2018年试卷二单选题3题3分1题1分3题3分3题3分4题4分多选题1题2分1题2分1题2分2题4分2题4分判断题1题1分1题1分1题1分1题1分1题1分综合题2分合计8分4分6分8分9分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单元 经济法概述考点01:经济法的渊源()(P2)1.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2.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3.法规(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2)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4.规章(1)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2)地方政府规章: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

3、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6.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7.国际条约.协定【解释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解释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2011年)A.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B.国务院制定的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D.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答案】B【解析】(1)选项A:属于“部门规章”;(2)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3)选项C:属于“法律”;(4)选项D:属于“地方性法规”

4、。考点0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P7)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自然人是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16周岁以上(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3.无民事行为能

5、力人(1)不满8周岁(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3)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表1-1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具体情形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一般情况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X18周岁一般情况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X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X18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无论能否辨认自己的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单元 民事法律行为考点0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P4)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分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2.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1)多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2)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订立遗嘱等)。【解释】

7、(1)甲、乙订立赠与合同(甲将其吉他送给乙)属于多方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才能成立;(2)甲订立遗嘱(甲去世后将其全部财产送给乙)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该遗嘱根据甲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如果乙不想要甲的财产,可以放弃遗赠。【例题单选题】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须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是( )。A.甲免除乙对自己所负的债务B.甲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乙C.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D.甲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乙【答案】B【解析】(1)选项ACD: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2)选项B:属于多方民事法律行为。3.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8、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4.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解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肯定无效(即使是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属于无效行为)。(2)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4)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解释】如债务人为避免财产被强制执行,虚假地将房子卖给自己的朋友。通谋虚假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之所以无效,

9、主要是因为对于双方当事人而言,均无真实的意思表示。(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考点02: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P9)1.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该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2)该行为的撤销应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且撤销权人必须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行使撤销权。(3)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可以选择撤销或者不撤销该行为。(4)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行为的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2.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

10、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撤销权的消灭(1)

1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表12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类型撤销权人撤销权的消灭重大误解双方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1、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2、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显失公平受损害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2、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欺诈受欺诈方胁迫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例题1判断题】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2018年)【答案】【例题2多选题】齐某在路边摆放一尊廉价购得的旧蟾蜍石雕,冒充玉雕等待买主。甲曾以5000元从齐某处买过一尊同款石雕,发现被骗后正在和齐某交涉时,乙过来询问。甲有意让乙也上当,以便讨好齐某,要回自己被骗的款项,未等齐某开口便对乙说:“我之前从他这里买了一个玉雕,转手就赚了8000元,这个你不要我就要了。”乙信以为真,以5000元赶紧买下石雕。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表述中,

13、正确的有( )。A.甲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自己与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B.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自己与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C.乙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D.乙的撤销权自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答案】ABC【解析】(1)选项A:对于甲和齐某签订的买卖合同,一方(齐某)以欺诈手段,使对方(甲)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受欺诈方(甲)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选项B:对于乙和齐某签订的买卖合同,由于第三人(甲)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乙)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齐某)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只有受欺诈方(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甲和齐某均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选项C:对于欺诈行为,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4)选项D: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