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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建昌县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根据市教育局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建昌县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1、制定中小学招生方案,明确学区划分。

认真贯彻《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1519号)精神,认真研究制定我县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合理拟定学区划分方案,报建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学区方案附后)

2、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落实《义务教育法》和《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根据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逐步扩大划片入学实施范围。

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的地方,要一手大力推进均衡发展,一手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片区调整时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由县教育局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

95%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3、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把学生的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4、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

首先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导向。

通过大力宣传“大班额”的不良影响,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化解大班额的良好氛围。

其次加强学校建设,主要是解决我县师资紧张问题。

努力扩大学校教师队伍,增加教师数量,优化师资结构。

加大校内名师的培养力度,以缓解因学生择校、择师所带来的“大班额”压力。

第三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规定,规范办学行为。

严格控制新生年级人数,加强义务教育学籍信息化管理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方面入手,化解已有“大班额”并防止新“大班额”的出现。

第四严格控制学生留级,学校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学生不得降级的原则,严格把关,落实原则;因病休学必须有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从而有效地遏制变相留级和转学,同时也减少班额大的压力。

第五建立健全治理“大班额”的长效监督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县将有效地控制“大班额”,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基础。

并将逐年按照市局要求消减,2020年之前从根本上消除大班型。

5、统筹城乡中小学招生工作。

统筹做好县域内城乡学校招生工作,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均衡编班,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

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大软件均衡力度,合理均衡配置城乡师资,大力推进校长教师县域内合理流动,着力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

继续推行和完善公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其他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改革措施,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2017年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2016年,具体办法县教育局研究制定。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城镇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会同县民政局做好留守儿童统计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局面;会同县残疾人联合会,依托县特殊教育学校,使每一个残疾儿童都享受到平等教育的权利。

6、强化履行各方义务。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可由各校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县教育局除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监控外,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7、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各校要充分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治理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

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

但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入学和转学的前提条件,其主要功能是记录,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

学生被学校招收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

暂无公民身份证号或原公民身份证号不可用的学生,可以先建立临时学籍号,待取得真实可用的身份证号并通过认证后,获得正式学籍号。

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小学毕业年级原则上在毕业年度内县内不容许转学。

8、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宣传引导工作。

各校要持续不断开展有效宣传引导工作,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媒体取得联系,共同配合,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

要创新宣传形式、突破宣传难点、消除宣传盲点,特别要加强对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运用。

要畅通举报渠道,对于举报的问题、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要认真核实查处。

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

要针对少数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提前对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增强告知及解释力度。

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的行为要依法督促改正。

9、统筹做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

统筹考虑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提高农村地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

普通高中要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作为招生的主要依据。

做好空军和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

各初中要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北部战区空军政治工作部关于做好2017年辽宁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6149号)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度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及空军招飞机构的考查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并将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2017年度招生计划列入我县中考招生提前录取批次。

10、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各普通高中招生要全部列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在中招考试前录取学生。

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

普通高中的班额标准为45人,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下,有条件的普通高中班额要逐步减小,实施小班化教学,鼓励普通高中在教学模式、课程建设、学生发展评价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以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

11、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中小学校要实施阳光分班合理排座,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分班,不得设置重点班、快慢(好差)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奥数班等,严禁根据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

学校要加强中考、高考信息管理,严禁对中考、高考“状元”和中、高考成绩进行任何宣传,坚决制止对中考、高考成绩的各种炒作行为,严禁以中考、高考成绩评价学校和教师。

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地方和学校将严肃问责。

教育局要对择校热度较高的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检查,对免试就近入学目标落实不力的进行约谈。

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720号)精神,全面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基础教育的社会满意度。

12、严格执行教育优待政策。

继续执行国家、省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

烈士子女入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助学政策。

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10分录取。

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妥善安排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入学工作。

严格掌握加分政策,所有享受照顾性加分政策的考生都要列入招生计划并公示。

附:

建昌县学区划分整体规划:

城镇小学:

实验小学:

金海社区、建凌社区、铁西社区部分(朝阳路以北)。

第二小学:

建祥社区、建学社区部分(原针织厂胡同至南山上以东)西河社区部分(原粮食家属院至凌河锅炉以东)、红旗街二段三段沿途。

第三小学:

建学社区部分(原针织厂胡同至南山上以西)西河社区部分(原粮食家属院至凌河锅炉以西)。

第四小学:

平安社区、亿丰社区、铁西社区部分(新客运站至广电大厦以南)。

新区小学:

建东社区、天星社区。

铁西社区部分(朝阳路以南新客运站至广电大厦以北)作为实验小学、第二小学、新区小学的公共学区。

建北社区作为第二小学和第三小学公共学区。

原牤牛营子一小所属各校生源采取就近入学到城镇小学。

农村小学:

各乡镇生源对口进入各乡镇中心校。

城镇初中:

建昌一中: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城镇小学毕业生志愿参考划拨。

牤牛营子乡第二中心校部分

联合中学:

对口乡镇包括,牤牛营子乡第二中心校部分,素珠营子第一第二中心校、魏家岭中心校、新开岭中心校、头道营子中心校、贺杖子中心校。

城镇小学毕业生志愿参考部分划拨。

新区中学:

对口乡镇包括小德营子乡中心校、大屯镇中心校、雷家店乡中心校、杨树湾子乡中心校、石佛中心校。

城镇小学毕业生志愿参考部分划拨。

建昌蒙中:

生源对口各乡镇蒙古族学生。

农村初中:

生源对口各乡镇中心校小学毕业生。

建昌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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