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上副县长讲话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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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上副县长讲话稿.doc

创新思路强化措施

共促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在全县新农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政府副县长

(2012年XX月XX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

分析总结2012年新农合工作,全面部署2013年参合、筹资等相关工作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共同促进我县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认真总结2012年新农合工作

我县自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逐步建立健全了以住院补偿为主、门诊补偿为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筹资水平、补偿比例和年度封顶线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新农合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在保障农民身体健康,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参合率稳步提高。

2012年全县应参合农业人口数XXXX人,已参合人口XXX人,参合率达XX%,超过了省、市下达参合率不低于XX%的预期目标。

其中资助民政优抚优惠对象XX人,计生优抚优惠对象XX人,残联优抚优惠对象XX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二)筹资水平不断提升。

新农合制度开始之初人均筹资只有60元,经过几年的努力,各级财政的投入不断增加,2012年人均筹资达到290元。

其中,农民个人只缴费50元,县财政补助每人每年48元,中央和省补助192元,全县筹集资金合计XX万元,这其中各级财政投入占了XX%,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参合农民受益明显。

2012年1-9月份,全县累计补偿XX人次,其中住院补偿XX人,普通门诊补偿XX人,门诊特殊病种补偿XX人。

累计补偿金额XX万元,其中住院补偿XX万元,普通门诊补偿XX万元,门诊特殊病种补偿XX万元。

住院补偿累计达到1万元以上补偿的有677人,其中:

3万元以上有87人,5万元以上的有15人,得到最高补偿的8万元的有4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偿146人,补偿金额128.62万元;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定点治疗定额付费补助5人,重性精神病和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按县级标准补助30人;受益面15.8%,统筹区域内住院政策补偿比86%,与2011同期提高17个百分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使农民的就诊率大幅度提高,“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明显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明显缓解。

(四)运行机制逐步规范。

近年来,新农合工作形成了以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管理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一是实施了严格的基金监管机制和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

通过对医疗费用的有效控制以及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今年1-9月份,乡镇卫生院门诊处方次均药品费为23.51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8.3%;县级医院住院次均药费用1427.91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0.8%。

二是建立了高效的信息管理机制。

实现了新农合信息平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现了“一卡通”,现场实时结报,保证了补偿的公平、公正、公开。

实现了市外省内指定医院的异地就诊现场结报工作,达到了结报工作的网络化、时效化、统一化。

三是成立了新农合工作专家指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督查,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五)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十一五”以来,通过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我县的医疗卫生事业稳步发展。

特别是近三年来,通过努力,累计向上争取项目资金8000余万元,先后完成县医院、中医院及4所中心卫生院重点科室建设,14所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134所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全县医疗基础设施设备明显改善,功能日趋完善。

同时,医院内涵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断优化自身的资源配置,促进了自身发展,医院从过去单纯的以等待病人上门服务逐渐延伸和主动进入到社区、乡村送医上门提供社会化服务,稳步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保障体系。

通过环境的改造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有效改善了参合群众的就医环境,增强了解决参合群众健康问题的能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不够到位。

部分乡镇领导对新农合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够到位,存在重筹资、轻监管;医疗机构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存在重收益、轻服务;部分农民风险共担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淡薄,存在重报销、轻统筹等现象。

二是参合信息管理有待加强。

参合群众基本信息填写得还不够规范,新农合信息系统内信息、合作医疗证与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不一致的问题还时有发生。

新增、续保、停报信息没有及时更新。

上报新农合办的参合人数与电脑录入人数不符,有的多,有的少,个别乡镇一般户和优抚优惠对象交叉混淆,优抚优惠对象不明,出现优抚优惠对象信息遗漏未参合现象。

三是医疗服务有待继续改善。

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卫生系统通过多方努力,争取了许多项目,在就医环境、医疗设施与设备上有大幅度的改善,但在人员配备和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提升上还存在不足,还不能满足参合农民的就医需求,难以适应新农合的发展要求。

四是参合基金上缴不及时。

一些乡镇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参合农民的参合费,其中淮土乡在9月下旬才缴清参合费,严重违反了新农合基金管理规定。

五是门诊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普通门诊补偿工作进展缓慢,村卫生所门诊补偿工作尚未开展。

截止9月底全县有1,8213人次得到普通门诊补偿,补偿金额51.75万元,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沉积687.39万元。

这些问题,若不引起重视并及时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到全县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实施。

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把新农合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全力以赴,迎难而上,切实消除畏难情绪,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农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抓好2013年新农合工作  

2013年我县新农合工作的目标任务是:

以乡镇为单位参合率达到99%以上,参合住院患者政策范围内费用补偿比达75%,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

重点要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抓好参合筹资工作。

新农合工作顺利推进,参合筹资是基础,因为只有农民自筹资金筹集到位,并达到规定的覆盖面,上级才会拨付配套资金,参合农民才有享受合作医疗待遇的权利。

一要明确筹资标准。

按照上级要求,2013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与2012年相同,即每人每年为290元。

其中:

中央及省、市、县级财政补助24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纳50元。

二要明确筹资时限。

全县2013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将于2012年11月1日起全面启动,2012年12月31日前集中筹资结束。

针对春节期间外出农民集中返乡的实际,2012年12月31日以后,农民缴费可以继续进行,由各乡镇在2012年2月28日前汇总上缴,筹资工作全面结束。

三要明确参合对象。

参合筹资对象为户籍所在地常住人口(本地参加职工医保、在校大学生和外出务工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三保之一人员可除外,在异地参合的可认定参合),长期外出无法联系上的农户、在校大学生及参加其他医保人员可以不列入参合基数,但必须如实登记造册,花名册送县新农合办备查。

各乡镇在做好农民参合筹资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辖区内城镇居民的参合筹资工作,城镇居民参加新农合,应另行分类统计。

此外,还要认真落实宗教人员和中小学生的参合工作。

四要明确筹资程序。

各乡镇收缴的一般户个人参合基金仍然继续通过乡镇财政所上缴到县财政新农合专户,各类优抚、优惠对象的个人参合资金征缴政策不变,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代缴资金转入县财政新农合基金专户,政府办将以此为依据,定期通报资金收缴及参合进展情况。

在筹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收取基金、开具票据、登记造册、填发合作医疗证等程序进行,尤其是登记造册的参合人数和缴费金额必须相符。

开票时务必将家庭参合人员姓名全部写在发票上,便于信息核对。

(因为有这样的现象,若一个家庭有5人,实际交费的只有3人,将交费人员姓名报信息员进行了登记,一旦有家庭其他人员未交费又生病了,就会找村干部、财政所和新农合办,说是他们搞错了要求修改信息,不修改就会大闹特闹,修改了就是骗取合作医疗基金,同时也影响了下年度的基金征收,不交参合费只要修改信息,也可以报销费用。

)五要规范参合信息采集。

新年度参合缴费外网系统于2012年10月13日正式启用,关闭日期为2013年2月28日。

要充分利用好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把各项数据信息录细、录实,确保信息录入准确有效,确保按时限、按标准完成合作医疗资金的筹措任务。

所有参合信息都会上传到省级信息平台,上传后不允许随意修改,所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细致,确保录入工作准确无误,不得出现错、误、漏、重录现象。

六要启动村卫生所门诊统筹工作。

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于2011年1月起在乡镇卫生院实施,通过两年的运行,农民受益面明显扩大。

为方便农民就近就医,继续扩大受益面,2013年将在村卫生所全面实施新农合普通门诊补偿政策。

各乡镇、行政村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把这项工作宣传好,落实好。

  

(二)抓好宣传发动工作。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把宣传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来抓,扎实有效地搞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做到真正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把政策讲清楚、意义讲明确、道理讲透彻,使农民真正认同、认可新农合工作。

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宣传:

(1)普通门诊不设起伏线,年度封顶400元,在村卫生所即可享受普通门诊补偿政策。

(2)提高住院报销比例。

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取消起付线,补偿比例95%;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400元,补偿比例80%;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50%。

(3)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8万元。

(4)门诊特殊病种由15种增加到19种,各个病种封顶线都相应提高,其中重症尿毒症透析封顶线提高到4万元,补偿比例提高到70%,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学友病报销比例为90%。

(5)将门诊“一般诊疗费用”纳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实施药品零差率的村卫生所的新农合补偿范围,以减轻患者负担。

其中,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新农合基金支付6.50元,个人支付1.50元;在村卫生所就诊新农合基金支付3元,个人支付1元。

(6)开展重大疾病专项补偿:

儿童(0—14周岁)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妇女乳腺癌(含放化疗)、宫颈癌(含放化疗)、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等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符合就诊程序批准转上级院的异地诊疗,按县级医院补偿政策进行补偿。

(7)加强对外出打工和边缘农民的宣传工作,采取打一个电话、发一个短信、委托一个联系人的“三个一”发动形式,将我县新农合政策的调整向他们宣传到位,吸引其主动参合,包括对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的调整,确保农民群众知晓率达100%。

(三)抓好基金监管工作。

各乡镇、卫生、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一手抓筹资,一手抓规范,确保筹资工作与规范运行相互促进。

继续完善基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严格落实补偿公示制度,使整个基金运作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

新农合管理中心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医药费用补偿情况,增强基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瞒报多报的人和事,一旦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保障参合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抓好参合服务工作。

能否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是新农合工作巩固和健康发展的关键。

县新农合经办机构要恪守“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理念,做到服务方式人性化、手续简便化、设置合理化,简化办事程序,做到热情服务、便捷服务。

卫生部门要加大县内公立医疗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乡、村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努力改善办医条件。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切实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搞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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