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预审范本161201正式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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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预审范本161201正式版
徐州市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
工程编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徐州市?
?
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年?
月?
日
目 录
招标文件单………………………………………………………………………3
第一章投标知…………………………………………………………………4
前附表…………………………………………………………………4
一、总则……………………………………………………………6
二、招标文件……………………………………………………7
三、投标报价…………………………………………………………8
四、投标文件………………………………………………………11
五、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13
六、开标……………………………………………………………13
七、评标、定标……………………………………………………13
八、合同订立…………………………………………………………18
第二章施工合同………………………………………………………………19
一、协议书……………………………………………………………19
二、通用条款…………………………………………………………19
三、专用条款…………………………………………………………21
四、附件………………………………………………………………32
第三章技术规范……………………………………………………………37
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37
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37
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37
第四章图纸、资料及附件……………………………………………………38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9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46
招标文件核准单
受的委托,对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
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2016年月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招标人核准意见
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2016年月日
经办人:
签发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
项号
内容规定
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标段划分:
结构类型及层数:
(按标段填写)
建筑面积:
(按标段填写)
工程类别:
承包方式:
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要求工期: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
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自筹,已落实
3
投标有效期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45天(日历天)
4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JSTF及后缀名为.nJSTF各壹套。
5
答疑时间:
6
各标段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月日9时分
各标段开标时间均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各标段收标书、开标地点:
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7
1、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
2、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书面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企业信用综合得分表》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前附表
(二)
项号
内容规定
8
注意:
以下招标文件中黑体字为投标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
一、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会议上应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1、资格证明材料:
建造师注册证(年检期间应由主管部门出具年检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身份证;如有授权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人所报注册建造师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次投标技术标将采用暗标形式在评标过程中采用横向评审。
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影响投标文件技术标的生成
三、本工程无效标书判定: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3、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 (代理公司全称)受(招标人全称)的委托,对(工程名称)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2本工程具体概况:
1.3该工程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双方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合同已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现对前附表所述工程项目具体实施招标代理事宜。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及层数、建筑面积、承包方式、要求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及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意:
以下文件中招标人是指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上述工程已履行完审批手续,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已经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标公告已经发布,现采用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3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已经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各项支付。
4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至少须满足工程所需的资质等级及各项资料,包括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5资格预审的方式方法:
5.1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2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制定资格预审的条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
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和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完整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所报材料不真实完整,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4在进行资格预审时,由招标人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和专家评委组成,应当为7人(招标人1人)。
5.5招标人针对本工程资格预审的具体方法为:
。
6投标申请人有权了解本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招标人应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提出的疑问给予答复。
投标申请人如认为招标人的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通过会员系统向招标人进行异议。
招标人在接到异议后,应对资格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审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审查方式和评审办法不在资审文件中明确的和资格审查结果与资审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的,应宣布资格审查结果无效。
7备选标
本工程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选标。
8投标费用及招标代理费用
8.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
8.2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收取:
9招投标过程中建造师的管理
9.1招投标过程中建造师,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9.2中标建造师必须亲临施工现场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循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9.3对于在投标报名之后任何一环节之中的建造师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材料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后报经招投标监督机构核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10现场踏勘
建议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踏勘的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及所有澄清、修改的文件包括第13条的补充资料和第14条的答疑纪要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施工合同
第三章技术规范
第四章图纸、资料及附件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位与报价表
1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有异议或疑问需要澄清。
投标人应当于年月日(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17时之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
//122.192.166.138/xzhynew)报送招标人。
招标人应当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予以解答,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自行下载。
12.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13招标文件的修改
13.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3.2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报送的有关要求答疑文件后,应进行归纳汇总,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答疑,编制答疑纪要,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回复。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备案,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备案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3.3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应加盖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法人电子签章,必须经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三、投标报价
14投标报价内容
14.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所含施工图项目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其根据为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附表。
14.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14.3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14.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15投标报价方式
15.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除另有规定外)。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5.2材料风险约定:
15.2.1本工程以下主要建筑材料:
钢筋、型钢、水泥、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当施工期间上述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超过10%时,10%以内(含)的部分由承包方承担,超出10%的部分由发包方承担;当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下降超过5%时,5%(含)以内的部分由承包方受益,超出5%的部分由发包方受益。
招标范围内其它所有材料价格结算时均不再调整。
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公式:
主要建筑材料差价=施工期《徐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合同工程基准期当月《徐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指导价×(1+合同风险包干幅度)。
对于市政、装饰等专业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范围和风险包干幅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具体约定。
15.2.2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等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5.2.3本工程对材料风险约定如下:
16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
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合价。
若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合价中。
17工程价款调整
17.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17.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17.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
“措施项目表一”中的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17.4本工程对于工程价款调整约定如下:
18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
本工程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6】154号有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18.1不可竞争费用:
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的各项要求,该项费用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文件及苏建价【2016】154号规定计算。
(不可竞争费包括: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排污费、安全生产监督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税金)。
18.2本工程的其他规定:
18.2.1招标控制价编制价格执行年第期《徐州工程造价信息》,投标人的材料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18.2.2招标控制价人工费调整执行苏建函价〔2016〕570号文件。
18.2.3暂估价材料的单价由招标人提供,材料单价组成中应包括场外运输与采购保管费。
投标人根据该单价计算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并在材料暂估价格表中列出暂估材料的数量、单价、合价和汇总价格,该汇总价格不计入其他项目工程费合计中。
本工程暂估材料详见清单《材料暂估价格表》,本工程暂估材料共计为万元。
18.2.4本工程按徐经贸资源[2003]521号文件规定使用商品砼(泵送)。
18.3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
18.3.1分部分项工程费:
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及有关文件规定。
18.3.2措施项目费
下述措施项目费中,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外其它措施项目均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可以以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也可以以费率计算。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土建):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3.1%计取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安装):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1.5%计取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考评费(土建):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0.7%计取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考评费(安装):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0.3%计取
(2)夜间施工:
(3)二次搬运:
(4)冬雨季施工:
(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6)施工排水:
(7)施工降水:
(8)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0)临时设施:
(11)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
(12)赶工措施:
(13)工程按质论价:
(14)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
18.3.3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
以发包人给定的标准计取,不宜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
本工程暂列金额为以下内容:
。
施工招标文件中设定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应当符合市场价格水平。
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暂估价项目的招标主体、招标方式、招标组织方式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本工程暂估价项目的招标主体,招标方式,招标组织方式。
(2)暂估价:
本项包括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①材料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的单价由招标人提供,材料单价组成中应包括场外运输与采购保管费。
投标人根据该单价计算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并在材料暂估价格表中列出暂估材料的数量、单价、合价和汇总价格,该汇总价格不计入其他项目工程费合计中。
暂估价详见清单《暂估价格表》,暂估价共计为万元。
②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是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由总承包人与专业工程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专业工程。
发包人拟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得以暂估价的形式列入主体工程招标文件的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发包人应与专业工程承包人另行签订施工合同。
本工程专业工程及其暂估价为:
(3)计日工:
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4)总承包服务费:
由招标人根据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有关标准明确。
18.3.4规费(《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文件及苏建价【2016】154号)
(1)社会保障费(土建):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3.2%计取
社会保障费(安装):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2.4%计取
(2)住房公积金(土建):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0.53%计取
住房公积金(安装):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0.42%计取
18.3.5税金: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除稅甲供材料费+除稅甲供材设备费)/1.01】×11%计取
四、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0投标文件的组成
20.1.1投标函
20.1.2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证明
20.1.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0.1.4授权委托书
20.1.5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及报价汇总表;
20.1.6施工组织设计
20.1.7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0.1.8主要施工人员表。
20.1.9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公示一览表、相关业绩复印件
20.1.10投标承诺书
20.1.11投标文件其他附件
21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必须使用从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下载的本工程招标文件(JSZF格式)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21.1投标文件应包括加密的投标文件(JSTF格式)及未加密的投标文件(nJSTF格式)。
21.2投标文件制作辅导视频下载网址为:
21.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企业信用综合得分表》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2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2.1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的投标文件(JSTF格式)及未加密的投标文件(nJSTF格式)各一份。
加密的投标文件应与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内容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将作废标处理。
22.2投标文件需要进行电子签章的位置应进行电子签章。
23投标有效期
23.1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第3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
2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投标监督机构核准,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第2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4投标保证金
24.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时间为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格预审合格或确定入围的单位,其递交的该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将被入账。
持开具证明到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24.2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第二日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24.3投标人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将收据扫描件放入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
如投标人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