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采供血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基本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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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采供血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基本要求.docx

河北省采供血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基本要求

河北省卫生厅(通知)

冀卫科教字[2004]35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采供血机构实验室生物

安全基本要求”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省血液中心:

根据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的通知”(冀卫教科字[2004]12号)中关于”省、市级采供血机构必须建立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要求,我厅委托河北省输血协会起草了《河北省采供血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基本要求》,已经专家多次讨论修订,现印发给你们,望参照执行。

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是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工作环境,防止由实验室病原生物传播疾病的重要举措,各市、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快采供血机构实验室的改造和建设。

改建单位要在2005年上半年、新建单位要在新建筑启用前完成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

附件:

河北省采供血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基本要求

 

本页无正文

 

河北省卫生厅

二00四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

采供血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通知

抄报:

卫生部科教司

抄送:

省疾控中心、各市中心血站

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2004年10月9日印

河北省采供血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

基本要求

根据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的通知》(冀卫科教字)[2004]12号)及《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特制定《河北省采供血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

一、适用范围

《基本要求》适用于河北省采供血机构。

《基本要求》规定了血站的检验科、HIV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二、实验室要求

1、无需特殊选址,按照采供血机构的工艺流程要求,普通建筑物即可。

2、实验室由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组成。

3、实验室人流、物流应分开,根据需要可设置传递窗,污染性材料必须密封在密闭容器内传递。

4、实验室围护结构的表面应光滑、耐腐蚀、防水,易清洁消毒。

天花板、地板、墙体间的交角均为圆弧形,所有缝隙应可靠密封。

地面应防渗漏、无接缝、光洁、防滑。

建议墙体用彩钢板,地面使用PVC或自流平材料。

5、实验室入口必须贴有生物危险警示标志,注明危险性因子、生物安全级别、需要的免疫、使用传染性材料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内部显著位置应注明实验室分区及安全装置的分布。

所有盛装传染性物质的容器表面明显位置必须贴有生物危险性标识,并标明等级。

6、实验室的门应带锁并可自动关闭,门上应用可视窗。

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辩认的标识。

7、实验室水龙头使用感应、肘动或足踏式开关,洗手池设在靠进出口处。

8、应设有洗眼装置,必要时时可设有应急喷淋装置。

9、清洁区和半污染区内应设有更衣橱,普通工作服与实验室专用工作服分开放置。

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个人衣物的橱柜。

10、实验室应通风良好,使用窗户自然通风,应有防虫纱窗。

有条件的血站可使用独立的送排风系统通风,保证实验室内气流方向由清洁区向半污染区,再向污染区流动,确保实验室的空气通过高效过滤后经专用排风管道高空排放。

送风口和排风口布置应使室内气流停滞的空间降低低到最小程度。

建有独立送排风系统的实验室内,地面不得设地漏,必须设有双扉互锁式传递窗,内设有消毒措施。

11、实验室温度应为:

18-27度,相对湿度应为30-70%.

12、实验室要有边台、工作台,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高温和便于消毒。

橱柜和实验台应牢固,彼此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以便清洁。

13、实验室内应保证工作照明,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和应急照明。

必要时,重要设施应设备用电源。

14、实验室应有适当的消毒设备。

15、实验室应有足够的存储空间摆放物品以方便使用,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外还应有长期使用的存储空间。

16、实验室的暖气应易于清洁和消毒。

若使用空调,可设置亚高效送风换气装置,送风口应备有防回风设置,出风口应有过滤装置。

使用中央空调,应设独立的循环装置。

三、必备的安全设施

1、生物安全柜

实验室应配有二级生物安全柜,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深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离心标本时必须加密闭试管帽,可在生物安全柜内离心或离心后在生物安全柜内开启试管帽。

HIV实验室为小样本手工加样,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2、高压蒸汽灭菌器

实验室应配有高压蒸汽灭菌装置,做到按期检查和校验。

所有污染物出实验室区域之前(包括工作服),必须高压灭菌。

如果检验科与HIV实验室在同一区域可共用。

四、个人防护

实验室所用任何个人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在危害评估的基础上,按不同级别的防护要求选择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实验室对个人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维护应有明确的规定、程序和使用指导。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穿戴防护服,佩戴口罩、帽子、手套等,必要时佩戴防护镜。

1、防护服

实验室应具备足够的、防护水平与所从事的实验危害性相适应的防护服。

实验室工作人员至少应配备两种工作服,一种为普通工作服,不能穿入半污染区及实验室;第二种为实验室专用工作服,颜色应与普通工作服相区别,可辨认,且只能在实验室污染区内穿着,不得穿出半污染区。

离开实验室区域之前应脱去工作服。

清洁的工作服应放在专用的衣橱内;污染的工作服应放在有特殊标记的防漏袋中高压灭菌。

2、手套

手套应舒适、灵活、方便、无漏损、易操作,长度应覆盖实验室工作服的袖口。

在撕破、损坏或怀疑内部受到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手套为实验室专用。

在工作完成后或中止时应摘掉,高压灭菌后安全处置。

3、鞋

鞋应舒适、防滑、防液体渗入。

鞋应定期清洁消毒,不能穿出实验室。

五、管理要求

1、建立生物安全委员会

(1)最高管理层中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人对二级生物实验室及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负责。

(2)对实验室安全的管理、实施、监督工作应有明确的职能分工并形成文件。

(3)实验室应设生物安全员。

(4)实验室管理层有责任确保安全检查的执行,每年应对工作场所至少检查一次;每年应对安全手册进行评估和更新。

2、制定生物安全手册

内容包括

(1)单位生物安全组织结构框架图。

(2)二级生物实验室的平面设计图。

(3)所操作项目的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4)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职责(包括科主任、生物安全员、操作人员)。

(5)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记录等。

(6)安全手册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必须要阅读手册并按手册中要求操作。

3、管理制度

(1)实验室管理制度

(2)实验室准入管理制度

实验室工作人员、外来人员、进修学习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经科主任批准。

必须建立有关人员出入实验室登记制度,必须明确进入和离开的程序。

(3)实验室人员防护制度

应明确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质地要求、使用后消毒和灭菌、存放、处置等。

(4)实验室人员健康与医学监督管理制度

包括规定工作人员合适的工作状态,即:

工作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进入实验室的污染区工作。

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本底血清进行有关检测,并定期复检。

工作人员意外暴露或实验室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和日后的医学检测。

应由专人负责员工的健康监督工作。

(5)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制度

包括对实验室人员进行资格认证,需经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进行所从事工作的潜在危险性教育;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培训;安全防护在职培训(一年一次)、后勤人员安全培训;培训考核办法等。

(6)实验室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应规定清洁、消毒的频次、消毒物品、消毒液配置浓度、消毒方法等。

(7)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件》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规定。

应明确实验室废弃物置于密封且防渗漏和防扎穿容器中,必须经过高压灭菌方可安全运出;盛废弃物的容器必须有生物危险性标识;锐器必须放置在防扎穿的容器内;实验室废水应经无害化处理后排放等。

(8)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校验等规定。

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9)化学品、消防、用电安全制度

(10)实验室各种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11)实验室安全监督和评估制度

应包括监督和评估的程序、频次、内容、指标和结果评价等。

(12)安全手册修订及复审的程序等。

4、操作规程

(1)实验室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2)实验室所有血液检测操作规程

(3)意外事故紧急情况处理规程

意外事故紧急情况处理应建立标准操作规程,包括意外损伤暴露、意外暴露的生物危害评估、意外暴露人员的救治及疫苗和药物的来源、相应服务部门的人员姓名及电话、意外暴露人员的监视和医学管理、必须到位的应急设备、实验室少量或大面积污染、仪器设备故障、停电等情况。

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4)生物安全柜操作规程

(5)高压蒸汽灭菌操作规程

(6)运输和接收生物危险材料操作规程

按国标《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的要求分类,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国际惯例运输和接收生物危险材料,如传送HIV可疑阳性标本等。

5、记录

(1)工作人员登记表(含本人签字)

(2)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3)工作人员体检、免疫接种记录

(4)实验室使用记录

(5)实验室清洁、消毒记录

(6)实验室仪器设备登记、标记、使用、维修、保养、校验记录

(7)实验室标本接收记录

(8)实验室污物处理记录

(9)实验室危害评估记录

(10)紧急情况登记、处理记录

(11)实验室抱怨记录

(12)生物危险材料运输和接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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