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税收法律制度.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970446 上传时间:2023-02-07 格式:DOCX 页数:49 大小:1.54M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3章 税收法律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第3章 税收法律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第3章 税收法律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第3章 税收法律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9页
第3章 税收法律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3章 税收法律制度.docx

《第3章 税收法律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3章 税收法律制度.docx(4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3章 税收法律制度.docx

第3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概念与分类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

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

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和征收比例,便于征纳双方共同遵守。

(三)税收的分类

1.按照征税对象分类,可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

(1)流转税类,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都属于流转税类。

(2)财产税类,我国现行的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属于财产税类。

(3)行为税类,我国现行的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都属于行为税类。

2.按照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

如消费税

(2)中央地方共享税:

如增值税

3.按照计税标准的不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税法的分类

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就属于税收程序法。

《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令第538号发布)为税收行政法规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1.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也称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义务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2.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征税对象包括物或行为,它是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

3.税率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其是指对单位征税对象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是采用百分比的形式。

它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目前采用定额税率的有资源税、车船税等。

(3)累进税率。

4.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可以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三种类型。

5.纳税期限

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1个月、1个季度为一期。

6.减免税

起征点,是指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

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数额的不征税,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规定数额的。

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例如,《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为200~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

免征额。

免征额.是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即将纳税对象中的一部分给予减免,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

例如,《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免征额制度,对工资、薪金所得,以每个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节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应纳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为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运输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运费金额。

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例3—15】红程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本月进口产品200000元.海关征收34000元增值税,发生运费2000元、装卸费和包装费500元;向农业生产者购入免税产品30000元;购入原材料3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1000元。

本月销售产品100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为:

本月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2000×7%+30000×13%+51000=89040(元)

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0×17%=170000(元)

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70000—89040=80960(元)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2.其他的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三)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3.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税目

我国消费税税目共有14个,即烟、酒与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二).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征方法。

(三).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方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三、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概念及特点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销售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营业税应纳税额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

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三)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一)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里所称的“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二)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实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不征税收入,例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得扣除的项目包括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等。

公益性捐赠在年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及其他对外捐赠不能扣除。

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例3—23】某企业2004年发生亏损20万元,2005年盈利12万元,2006年亏损1万元,2007年盈利4万元,2008年亏损5万元,2009年盈利2万元,2010年盈利为38万元。

则该单位2004~2010年总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应纳税所得额=38—1—5=32(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32×25%=8(万元)

【例3—24】某企业全年取得的收入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财政拨款10万元,取得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8万元,其余为产品销售收入。

全年产品销售成本为12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1万元,支付广告费4万元,向红十字会捐赠现金0.5万元,发生管理费用17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万元)。

全年申报且支付的工资总额为35万元,支付的职工福利费为18万元,全年支付的工会经费为l万元,支付的职工教育经费为3万元。

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为:

可扣除项目:

(1)销售成本=120(万元)

(2)广告费:

扣除限额=(200—2一10—8)×15%=27(万元)

允许扣除额=4(万元)

(3)业务招待费:

扣除限额=(200—2一10—8)×5%0=0.9(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60%=5×60%=3(万元)

允许扣除额=0.9(万元)

(4)允许扣除的工资总额=35(万元)

(5)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35×14%=4.9(万元)

实际支付18万元,允许扣除的金额=4.9(万元)

(6)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35×2%=0.7(万元)

实际支付工会经费1万元,允许扣除的金额=0.7(万元)

(7)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35×2.5%=0.875(万元)

实际支付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允许扣除的金额=0.875(万元)

(8)公益性捐赠扣除:

利润总额=200—120—l—17—4一0.5=57.5(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57.5×12%=6.9(万元)

实际捐赠0.5万元,允许扣除的金额=0.5(万元)

(9)应纳税所得额=(200—2—10—8)一120一4一(17—5)一0.9+(18—4.9)+

(1一0.7)+(3—0.875)一0.5=58.125(万元)

(10)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58.125×25%=14.53125(万元)

(五)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五、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相关链接: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是自然人出资,这是它们的共同点。

两者的区别是:

  1.个人独资企业仅能以个人出资设立;个体工商户则可以是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是家庭出资设立。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仅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3.依据的法律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立。

  4.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性质上属于非法人组织,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

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

不具有组织体的属性。

个人独资企业法颁布之前,我国曾以雇工人数对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加以区别,雇工8人以上者为个人独资企业,雇工不足8人者为个体工商户。

显然,这种区分标准缺乏科学性,个人独资企业法颁布后不再采用这一标准,即雇工人数少于8人的也可设立独资企业,关键看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领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关链接: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

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投资主体方面的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这是独资企业在投资主体上与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区别所在。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尽管也是自然人,但人数为2人以上;公司的股东通常为2人以上,而且投资人不仅包括自然人还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当然,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场合,出资人也只有一人。

企业财产方面的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也称业主)是企业财产(包括企业成立时投入的初始出资财产与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的惟一所有者。

基于此,投资人对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事物享有绝对的控制与支配权,不受任何其他人的干预。

个人独资企业就财产方面的性质而言,属于私人财产所有权的客体。

责任承担方面的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这是在责任形态方面独资企业与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区别。

所谓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三层意思:

一是企业的债务全部由投资人承担;二是投资人承担企业债务的责任范围不限于出资,其责任财产包括独资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和其他个人财产;三是投资人对企业的债权人直接负责。

换言之,无论是企业经营期间还是企业因各种原因而解散时,对经营中所产生的债务如不能以企业财产清偿,则投资人须以其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清偿。

主体资格方面的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尽管独资企业有自己的名称或商号,并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行为和参加诉讼活动,但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其一,独资企业本身不是财产所有权的主体,不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其二,独资企业不承担独立责任,而是由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这一特点与合伙企业相同而区别于公司。

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属于独立的法律主体,其性质属于非法人组织,享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

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在出资形式上和个体工商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有相类似的地方,在责任承担上与合伙企业有相类似的地方,但相互之间的不同是明显的:

(一)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是自然人出资,这是它们的共同点。

两者的区别是:

  1.个人独资企业仅能以个人出资设立;个体工商户则可以是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是家庭出资设立。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仅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3.依据的法律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立。

  4.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性质上属于非法人组织,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

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

不具有组织体的属性。

个人独资企业法颁布之前,我国曾以雇工人数对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加以区别,雇工8人以上者为个人独资企业,雇工不足8人者为个体工商户。

显然,这种区分标准缺乏科学性,个人独资企业法颁布后不再采用这一标准,即雇工人数少于8人的也可设立独资企业,关键看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领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二)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的区别

  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形式的公司,即公司的投资人为一人,由投资人独资经营,但投资人对公司债务仅负有限责任。

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除自然人和法人出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外,我国公司法上的国有独资公司也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是其股东地位特殊而已。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都是一个主体出资建立的企业,但两者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体现在:

  1.出资人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资设立,还可以由国家出资设立。

  2.主体资格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是企业法人,在公司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

  3.责任承担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即负有限责任。

  4.注册资本要求不同。

对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并无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而一人公司法律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其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且需在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纳。

  5.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一人公司则须依照公司法设立。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1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或5%)

下列人员为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第三节税收征管

税收征管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和法律责任等环节。

一、税务登记

【2008多】 8.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主要是指规范( ABCD )有关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收征收缴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等行为的法律、行政法规的总称。

(拓展知识)

A、税务机关B、纳税人

C、扣缴义务人D、其他税务当事人

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2006多】17.下列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有(ABD)。

A.企业B.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

C.行政机关D.个体工商户

(一)税务登记的种类

税务登记包括:

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

1.开业登记

开业登记也称设立登记,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后办理的纳税登记。

(1)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

①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②其他纳税人。

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2)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②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是指纳税人自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

【2009单】1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A)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A.之日起30日内B.次日起30日内C.之日起3个月内D.次日起3个月内

【2008综合】

(二)某商店2007年9月7日领取营业执照开业,主要零售影碟。

同年12月31日税务机关经检查发现:

该商店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成本费用记录较真实,共计24万元,但收入类账簿记录不健全,无法核实其收入情况。

⑴该商店是否合法经营?

说明理由。

1。

该商店属于违法经营。

该商店没有按期办理税务登记,违反税收征管法;没有依法设置账簿,违反会计法。

【2006单】2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B)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A.90日B.180日

C.360日D.30日

(3)开业税务登记的内容。

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的号码;

②住所、经营地点;

③登记注册类型;

④核算方式;

⑤行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⑥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账号;

⑦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

⑧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

⑨其他有关事项。

企业在外地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当登记总机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

(4)开业税务登记的程序。

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纳税人应认真填写《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证件、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核发税务登记证。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