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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实验室规则

阳泉市中小学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掌握基本原理,熟悉方法步骤。

二、进入实验室,要以组按预先固定的位置就座,要保持室内安静。

三、室内一切陈列(如挂图、标本)和设施不准随意触动更不许移位。

四、认真听教师讲解仪器性能、实验目的、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实验时先清点仪器、药品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报告教师,补充完整。

六、实验要遵守操作规程,出现问题,请教教师解决,不要随便处置。

实验中要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填写实验报告单。

七、各组不准互相串行和借用物品。

八、按规定数量取用药品,注意节约。

九、严禁将食品带入实验室,更不准在实验室内吃东西。

十、实验要谨慎,如有意外事故(如着火、中毒、爆炸、触电等)发生,切莫惊慌失措,应立即切断火源、电源,报告教师妥善处理。

十一、实验中如果损坏仪器,要如实向教师声明,履行登记手续,以便酌情处理。

十二、实验用毕的废液、废纸等,要倒在指定地方,绝不允许随地倾倒。

十三、实验完毕,各组要认真清洗与整理好本组物品,所用器材要按规定放回原处,并向教师报告清点结果,经同意后方可离室。

十四、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不准做指定之外的实验。

十五、要建设文明实验室,爱护实验桌凳,不许在桌凳上乱写或刀刻,不准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实验完毕后,由教师指定的班次认真做好整理和清洁工作,保持实验室整齐干净。

十六、本规则实用于中小学各类实验室。

 

阳泉市教学仪器使用制度

一、使用仪器等如有损坏和丢失,无论本室人员或教师都要履行登记手续说明实际情况,签名盖章后酌情处理,如损坏大型或贵重仪器,应主动写报告请教导处处理。

二、学生损坏仪器,应立即填写损物登记册,任课教师负责追查责任,酌情处理(批评、修理、赔偿等)。

三、演示实验所用仪器,任课教师在课前三天填好使用通知单交管理人员,使用前双方协同进行检查;用毕及时交回实验室。

四、学生分组实验所用仪器、药品等,在课前7天将通知单交管理人员,教师可协同准备实验,完毕教师应检查有无丢失、损坏,并督促科代表如实填写学生实验记录。

五、药品的取出和使用应按规定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玻璃仪器用完后,要洗净晾干,所有药瓶和试剂瓶的标签一定要写清楚,不得错贴和脱落。

六、剧毒(危险)药品领用时应有详细记录,用后如有多余要及时回收入帐,用后的废液要妥善处理。

七、教师在使用仪器前,必须弄清仪器的结构、原理,了解使用注意事项,并会调整,不允许盲目试验或随意拆卸仪器。

八、仪器管理员对各种仪器、标本等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保证师生使用方便,实验效果良好。

阳泉市教学仪器管理(实验)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树立服务教学方便教学的思想。

积极钻研业务,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训练掌握操作的技能技巧,提高管理水平,真正当好教师的助手。

二、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根据学校仪器装备情况会同教研组作出实验教学计划,提前做好仪器审购工作。

三、按照仪器总帐和明细帐规定的内容及配备目录标准认真做好记帐和建档工作。

帐目要保持整洁准确,数字不得涂改。

凭单完整、有序。

四、掌握保管仪器的技术要求和陈列原则,进行科学管理。

五、仪器管理(实验)人员既要搞好管理工作,又要做好各种实验的准备工作,还要配合教师做好学生实验的辅导工作,保证实验顺利、安全,创造最佳实验效果。

六、要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教学大纲,懂配备目录标准,懂仪器的性能和用途,懂日常维护保养和一般检验技术。

会使用、会管理、会维修、会自制。

七、每学期要对仪器清理一次,并做好仪器报废报损的核销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物、卡相符。

八、熟悉实验室、仪器室安全规则,并能掌握和处理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九、对入学新生及新任课教师,要组织学习实验室规则,仪器管理、使用、安全制度。

密切联系,相互配合,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电源装置要符合安装规程,电源、导线等必须保证质量,严防漏电、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二、使用加热设备要严守操作规程,使用低燃点物质必须远离火源,室内严禁明火。

三、仪器室内禁止吸烟,酒精、汽油要装在密闭的容器内。

四、室内应有防火设备,如沙箱、储水桶、灭火器等。

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液。

五、剧毒危险药品要专人专柜保存管理。

六、实验、管理人员应配备必备的防护用品(如防尘、防毒口罩、耐酸碱手套、鞋等)。

七、实验完毕的废液要倒在指定地点,不要倒入下水道。

八、实验室门窗要严密、稳固,离室时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确保安全。

 

阳泉市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仪器的利用率,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因此,应严格遵守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一、学校要建立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化学药品要与其它仪器分室存放。

二、仪器管理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又重要的工作,管理员要做到熟悉仪器名称,了解仪器构造,掌握使用方法,理解仪器说明等,真正当好教师的助手。

三、健全仪器帐目,凡属上发、调拨、自购的教学仪器、电教软硬件、自制教具等,都要按仪器总帐和明细帐规定的内容认真登记入帐,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物相符,新调入的仪器要及时验收入库。

四、建立仪器档案,学校仪器要建档并报各级仪器管理部门存查,仪器分配单、调拨单、自购仪器入帐单、说明书、报损报废手续等,都要作为档案资料编号保存,以便查阅。

五、仪器存放要按国家教委制定的配备目录的分类标准科学管理,分室、定柜、定位,贴标签、入柜存放,贵重、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设专柜保管,并注意保密。

使用剧毒药品要填写使用记录册。

六、仪器室要做到防潮、防腐、防虫、防爆、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装置灭火和通风设施,门窗要严密、安全。

七、根据仪器不同性能和特点,定期给予科学维护和保养。

如通电、烘干、防尘、防蛀等,确保仪器的完好率。

八、仪器外借、报损、报废要办审批手续。

外借仪器要按期收回。

九、凡属教学仪器、教学设备专供教学使用,如有非教学使用,必须经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方可借用。

十、根据仪器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对于实验中损坏的仪器要及时修理归类存放。

十一、仪器每学期要清理一次,每学年要将清查处理意见及自购仪器情况报各级仪器管理部门存档。

十二、仪器管理员变动要办理交接手续,按帐点物,逐件移交,三方签字才算交接完毕。

十三、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柜及仪器要干净整齐,用过的玻璃仪器要及时洗净,凉干归类存放。

十四、对因丢失或保管不善引起中毒、爆炸、燃烧等重大事故,并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者,要追究责任。

 

音乐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专门的音乐器材室,设置专人管理。

二、器材室要有满足器材存放的柜、架、箱等,要有保证安全的防火、防盗设施。

三、器材应分类编号,加贴标签,定柜(架、箱)、定位入柜、进箱、上架存放。

四、器材室要建立两帐:

总帐、明细分类帐;三册:

借还登记册、使用登记册、丢失(损坏)登记册;三单:

报损报废鉴定审报单,设备自购(自制)入帐单,设备赔偿报告单。

记录要准确、及时、规范。

五、器材的外借、报损、报废均需办理审批手续,各类设备及器材严禁私用。

六、根据器材的性能特点和技术要求定期地进行维修和科学保养工作,贵重器材一般不得随便拆改。

七、器材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他人进入和堆放其它杂物。

八、器材室每学期清理一次,每学年要大清理一次,并将清理结果汇报学校。

九、器材管理人员若有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按帐点物,逐件移交,三方签字才算交接完毕。

十、器材室要严防潮湿、霉烂、虫蛀以及其它事故的发生,若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音乐器材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各种音乐器材的存放条件及要求。

二、认真做好音乐器材的购置、验收、入库及上帐工作。

三、合理存放各类音乐器材,保持音乐器材及室内的整洁。

四、掌握各类音乐器材的保养技术,定期进行清点、检查并及时予以维修,确保音乐器材的完好。

五、负责音乐器材的借出和回收工作。

六、负责对音乐器材室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的检查,确保各类音乐器材的安全。

七、严格遵守学校的财产管理制度,为音乐教学和音乐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音乐教室规则

一、学生进入教室,应在教师的指导下有秩序地进行活动。

二、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不准带入非教学用品。

三、保持室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吸烟、乱扔废纸等杂物。

四、要爱护室内乐器及设施设备,不准动用教师非指定乐器及其它设备,特别是钢琴、录相机等贵重设备。

五、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练习,严禁进行非指定内容的活动和操作。

六、未经允许不准学生自带乐器和软件进入教室活动。

七、严禁在音乐教室进行非教学活动。

八、使用各类乐器、设备要注意安全及操作要求,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教师或管理人员报告,不得私自拆修。

九、用毕,应按规定进行关机或入箱,放到指定位置经教师和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室。

 

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专用的体育器材室,设置专人管理。

二、器材室要有满足器材存放的柜、架、箱等,要有保证安全的防火、防盗设施。

三、器材应分类编号,加贴标签,定柜(架、箱)、定位,入柜、进箱、上架存放。

四、器材室要建立两帐:

总帐、明细分类帐;三册:

借还登记册、使用登记册、丢失损坏登记册;三单:

报损报废鉴定审报单,设备自购(自制)入帐单,设备赔偿报告单。

记录要准确、及时、规范。

五、器材的外借、报损、报废均需办理审批手续,各类设施及器材严禁私用。

六、根据器材的性能特点和技术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维修和科学保养工作,贵重器材一般不得随便拆改。

七、器材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他人进入和堆放其它杂物。

八、器材室每学期清理一次,每学年要大清理一次,并将清理结果汇报学校。

九、器材管理人员若有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按帐点物,逐件移交,三方签字才算交接完毕。

十、器材室要严防潮湿、霉烂、虫蛀以及其它事故的发生,若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体育器材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熟悉各类体育器材的规格及保管条件和要求。

二、认真做好体育器材的购置、验收、入库、上帐工作。

三、合理存放各类器材,保持各类器材的存放整洁、有序,按要求搞好器材室的内部环境。

四、掌握器材、设备的保养技术,定期进行清点、检验,损坏的要及时予以维护,确保各类器材、设备的完好,保证各类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负责各类器材的借出和回收工作。

六、负责检查器材室的防盗,防火设施,确保各类器材安全。

七、严格执行学校的各类财产管理制度,搞好体育器材的全面管理。

 

美术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专用的美术器材室,设置专人管理。

二、器材室要有满足器材存放的柜、架、箱等,要有保证安全的防火、防盗设施。

三、器材应分类编号,加贴标签,定柜(架、箱)、定位,入柜、进箱、上架存放。

四、器材室要建立两帐:

总帐、明细分类帐;三册:

借还登记册、使用登记册、丢失损坏登记册;三单:

报损报废鉴定审报单,设备自购(自制)入帐单,设备赔偿报告单。

记录要准确、及时、规范。

五、器材的外借、报损、报废均需办理审批手续,各类设备及器材严禁私用。

六、根据器材的性能特点和技术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维修和科学保养工作,贵重器材一般不得随便拆改。

七、器材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他人进入和堆放其它杂物。

八、器材室每学期清理一次,每学年要大清理一次,并将清理结果汇报学校。

九、器材管理人员若有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按帐点物,逐件移交,三方签字才算交接完毕。

十、器材室要严防潮湿、霉烂、虫蛀以及其它事故的发生,若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美术器材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各类美术工具、设备、模型的使用方法及保管条件和要求。

二、做好各类美术器材的购置、验收、入库及分类编号和上帐工作。

三、合理存放各类美术器材,帮助学生掌握各类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保持美术器材室内部环境的清洁。

四、掌握各种器材的保养技术,定期进行清点、检查工作,及时予以维修,确保各类器材的完好。

五、负责美术器材的借出和回收工作。

六、注意检查器材室的防火、防盗装置,保证器材的安全。

七、积极参与美术室的基本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财产管理制度,搞好美术室的全面管理。

 

美术教室规则

一、学生进入美术教室应在教师指导下有秩序地活动。

二、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不准带入非教学用品。

三、保持室内卫生,不准随便吐痰、吸烟,乱扔废纸废物。

四、要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准随意搬动、外借。

五、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活动,严禁进行非指定内容的活动。

六、严禁在美术教室进行非教学活动。

七、正确使用各类工具,如工具损坏,应立即向教师或管理人员报告。

八、用毕,要将各类工具放回原处,经管理人员或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室。

 

劳技(动)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建立专用的劳技(动)器材室,设置专人管理。

二、器材室要有满足器材存放的柜、架、箱等,要有保证安全的防火、防盗设施。

三、器材室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两帐”:

总帐、明细分类帐;“三册”:

借还登记册、使用登记册、丢失损坏登记册;“三(表)单”:

报损报废鉴定审报单、设备自购(自制)入帐单、设备赔偿报告单。

要求记录及时、准确、清楚、规范。

四、器材的外借、报损、报废要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根据器材特点和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六、器材室内不许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他人进入和堆放其它杂物。

七、器材室每学期应清理一次,每学年要大清理一次,并将清理结果汇报学校领导。

八、器材室管理人员若有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按帐点物,逐件移交,三方签字才算交接完毕。

九、器材室应经常保持卫生清洁,存放整齐,注意通风,严防霉烂、潮湿、虫蛀、鼠咬、日晒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十、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劳技器材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掌握各类劳技器材的规格、构造及保管条件和要求。

二、根据劳技课教学计划,制定购置满足教学需要的劳技器材计划。

三、做好各类劳技器材的验收、建帐、入库工作。

四、根据各类器材的保养要求,定期进行清点检查及维修、保养,确保器材完好无损。

五、合理存放各类器材,保持器材室及器材的整洁,按要求搞好器材室的内部环境。

六、负责劳技器材的借出和回收工作。

七、经常检查器材室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确保器材安全。

八、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各类劳技器材。

九、严格执行学校的财产管理制度,搞好劳技器材室的全面管理。

 

劳技教室规则

一、学生进入教室,应在教师的指导下有秩序地进行活动。

二、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不准带入非教学用品。

三、保持室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吸烟、乱扔废纸等杂物。

四、要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准随意动用教师非指定的设施设备。

五、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活动,严禁进行非指定内容的活动和操作。

六、严禁在劳技教室进行非教学活动。

七、使用各类设施设备要注意安会和操作规程,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教师或管理人员报告,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拆修。

八、用毕,应按规定进行关机或入柜,切断电源并经教师或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室。

 

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各校要建立卫生室,设专人负责,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二、要有满足药品及器械存放的器械柜、药品柜等,要有保证安全的防火、防盗设施。

三、器械、药品要分类编号,定柜、定位、入柜存放,保证卫生清洁,存放整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器械的维修、保养、消毒工作,及时补充常用药品,确保突发病人急救工作的进行。

四、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两帐”:

总帐、明细分类帐;“五册”:

借还登记册,丢失损坏登记册,开展预防、治疗、保健等工作记录册;“三表(单)”:

报损报废鉴定审报表,设备自购(自制)入帐单,设备赔偿报告单。

要求记录及时、准确、清楚、规范。

五、器械的外借、报损、报废要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执行。

六、建立教师、学生健康卡,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身体。

七、卫生室不许吸烟,不准堆放其它杂物,严把药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药品的购进和使用,禁止未消毒器械的使用。

八、卫生室应每学期清理一次,每学年要大清理一次,并将清理结果汇报学校领导。

九、卫生室管理人员若有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按帐点物,逐件移交,三方签字才算交接完毕。

十、卫生室要严防医疗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

十一、因管理不善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造成重大损失和医疗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卫生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全体师生的疾病防治工作,特别是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二、建立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卡片,定期组织检查身体,搞好全体师生的医疗保健工作。

三、注意做好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监督检查教学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进行业务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

五、承担日常医疗工作器械的消毒工作。

六、熟悉各种医疗设备及药品的规格、性能及保管条件和要求,并按规定使用、存放。

七、认真做好医疗设备及药品的购置、验货及上帐工作。

八、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九、保持室内安全、卫生。

十、承办校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二、各校应根据自己的实际,结合形势,制定本校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和剔旧原则。

三、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的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委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订购。

四、图书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应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五、馆藏图书应按《中图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图书馆版进行分类。

六、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七、城市和有条件的乡镇以上中小学图书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者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八、对于没有条件设置卡片目录的可暂设帐目式目录,亦应分设分类帐目录和公务帐目录。

九、建立健全书刊外借、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十、图书室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十一、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如有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并经三方(校领导、接收人、移交人)签字。

图书、阅览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树立为教学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好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图书的作用,开拓师生的视野,丰富师生的知识,陶治师生的情操,提高师生的觉悟。

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使图书资料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三、负责图书资料的计划、购置、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和借阅工作,按规定时间开放图书室和阅览室。

四、对图书资料要做到底子清、数据准,帐目、卡片和书籍三相符。

每学期要对所借书刊进行一次核对,每学年要对馆藏书刊进行一次大清理,核对帐目。

五、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借出、阅览、宣传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

六、对学生进行阅读指导,包括图书知识介绍、工具书使用、图书的选择和读书方法以及读书卫生知识等方面的介绍。

七、负责图书室阅览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八、办理借书证,履行借阅手续,执行《图书资料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九、因工作失误而造成损失的要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图书、阅览室规则

一、师生凭借书证入室。

二、不准将大件行装及有污染的物体带入室内。

三、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着汗背心、穿拖鞋或带铁钉鞋入室。

四、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不准随意搬动、挪用室内设备及桌椅。

五、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喧哗、交谈。

六、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不准吸烟、吐痰、吃零食、乱扔纸屑等杂物。

七、师生自己阅读书刊目录,如有疑难,可向图书管理人员询问。

八、查找目录时,不准手沾唾液翻检目录,禁止涂抹、污损抽撤卡片、或在目录卡上做各种标记。

九、目录阅毕请放回原处。

 

借书证申请办法

一、学校图书馆的发证范围仅限于本校教师和学生,工友及家属可酌情办理。

二、学生借书证一般于新生入学时,由班主任集体办理。

教师借书证可根据调动分配情况零散办理。

三、领证时需交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借书证成本费及押金。

学生毕业时,押金归还本人。

四、图书室应于每年对所发借书证进行一次验证。

学生应以班集体进行,教师在指定时间内单独进行,对于不验证者,停止下一年借书。

五、学生中途退学或转学,应将借书证交图书室,办理完还书手续后方可领取押金。

 

书刊资料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一、师生在借阅图书期间,如有遗失或损坏,必须负责赔偿。

二、遗失书刊资料,原则上要求赔偿原书,如无法赔偿原书,分别按下列规定赔款:

⒈1949年以前出版的普通图书,参照当时市场发行价格,按其5~10倍赔款。

⒉1949年以前出版的普通线装书,参照当时市场发行价格按10倍赔款。

⒊1949年10月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定价5倍赔款。

⒋1985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定价的3倍赔款。

⒌期刊遗失一册,按全年定价的3~5倍赔款。

⒍丢失或损坏一套书中的一本,按全套书计价赔偿,余书归图书室所有。

三、损坏书刊资料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如下处理:

⒈无法修补者,按遗失书刊论处,如赔偿相同的书刊资料时,被损坏的书刊资料经图书室注销鉴章后,一般可归赔偿人所有,情节恶劣者,从严处理。

⒉虽然损坏,经修理可复原者,按书价的20%~50%赔偿。

四、凡故意损坏、隐藏书刊资料者,应加倍罚款。

五、对于丢失借书证而造成损失的,由丢证者负责赔偿。

图书资料借阅规则

一、师生凭借书证借书。

二、学生每次限借1册,教职工每次限借3~7册(专业教师需长期借阅的书刊资料除外)。

三、学生借书期限一般为十四天,教师为二十一天,到期不能归还的,须持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以两次为限。

杂志、期刊、文艺书籍不续借。

专业教师需长期借用的书刊资料,应以一个学期为限。

四、书刊进行借阅登记后,请仔细核对所借书刊与登记情况,并查看书刊中有无破损或缺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图书管理员申明。

五、单本期刊、单本线装古籍、单本普通图书、中外文工具书、报纸不予外借。

六、借书证转借他人使用的,停止借书并扣留借书证。

七、借书时,须由本人持借书证办理借书手续,归还时因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替。

八、借书证遗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办理补证手续,补办期间停止借书。

九、借书超期不还,催促无效,按超期天数计算,每超一天罚款五角。

必要时,停止借书。

电教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学校电教器材室要设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二、电教器材室要有满足器材存放的柜、架,要有防火、防盗的安全设施以及防尘、防晒等保护措施。

三、电教器材应分类编号,定柜、定位、入柜存放,确保卫生清洁,存放整齐,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

四、电教器材室要建立“一档”各类器材说明书、调拨单、报损报废手续等;“两帐”即总帐、明细帐;“三册”即借(领)还登记册、使用登记册、丢失损坏登记册,“三表(单)”:

报损报废鉴定审报单,设备赔偿报告单,设备自购(自制)入帐单。

要求记录及时、准确、清楚、规范。

五、器材的外借、报损、报废要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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