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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热点素材积累

2019年新闻热点素材积累

整理人董营涛

拼搏,也为遇见更好的自己1

敬畏规则 文明旅游必修课(民生观)2

踩丹霞、钉巨蟒峰:

光用治安拘留是不够的2

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4

武雪梅:

文艺创作应有更多未来视角5

张志安:

互联网企业危机不断的症结5

“昆山砍人案”撤案,唯有法治安民心6

反杀案防卫定性:

公众朴素正义观与法律并不矛盾7

耍狠的“龙哥”装睡的自如9

“昆山案”认定正当防卫,是惩恶扬善10

拼搏,也为遇见更好的自己

季  芳

2018年09月01日05:

01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将对梦想的追求化为行动,化为不畏艰难、勇于拼搏的勇气和斗志,便能收获更精彩的人生,遇见更好的自己

  2018年对中国队选手郭丹来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从年初参加平昌冬奥会,到如今登上雅加达亚运会赛场,郭丹实现了速度滑冰和轮滑两个项目间的“自如转换”,完成了这个在很多人看来“难以完成的任务”。

  事实上,在做出转项速度滑冰的决定前,郭丹练习轮滑20多年,她拿到过世锦赛、世界杯金牌,是国内最出色的轮滑选手之一。

而转项仅3年时间,她便获得了平昌冬奥会新增项目的参赛资格,如愿登上冬奥会赛场,本身已创造了奇迹。

  与国内大多数跨界跨项选手不同,郭丹没有放弃自己热爱的轮滑,而是成了一名兼项选手。

平昌冬奥会后,她便投入到了轮滑训练中,积极备战本届亚运会,最终收获了一枚轮滑女子20公里公路赛银牌。

  无论身份如何转变,郭丹身上可贵的都是那份对梦想的坚持与追求。

速度滑冰与轮滑之间有着不少相通之处,让她的转项并非放弃一切,从零开始。

但是做好角色转换,并不只是技术层面的转换,更在于打破多年来的生活惯性。

郭丹说,不为自己的未来设限,向着目标勇往直前,才能不断突破自己,闯出更广阔的天地。

  “我尝试、冒险,是希望此后无悔。

”这是郭丹曾写下的感言。

追求梦想的过程因经历而充实,因奋斗而无悔,每一分努力都将化作阶梯,通往更精彩的未来。

梦想没有极限,将对梦想的追求化为行动,化为不畏艰难、勇于拼搏的勇气和斗志,便能收获更精彩的人生,遇见更好的自己。

  《人民日报》(2018年09月01日06版)

敬畏规则 文明旅游必修课(民生观)

窦瀚洋

2018年08月31日04:

42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树立规则意识,才是文明游客该有的素质

  近日,几则不文明旅游现象的新闻让人看了挺闹心:

4名游客擅自踏入丹霞景区内未开发的保护区,踩坏了几千年才形成的特殊地貌,事后还传到网上炫耀;一对父女在山顶翻越护栏,背对万丈深渊开心拍照……

  都说风景中的人会让风景更美,但这些人的行为实在是大煞风景。

  对于规范旅游行为,相关部门做了挺多规定,但为啥不文明的旅游行为还是屡禁不止呢?

简单梳理之后可以发现,这些不文明的旅游行为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无视规则。

有些游客一到景区就完全放飞了,只顾自己玩得痛快,怎么刺激怎么来,全然无视规则的存在。

殊不知,规则的设定不是没来由的,很多都是过去经验教训的总结,甚至还有人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漠视规则往往是不尊重生命的体现。

  第二,挑战规则。

这次闯入丹霞景区的游客,还有之前在陕西大爷海野游的那几位,都属于明知故犯,甚至还把这种行为称为“挑战”,当作炫耀的资本。

挑战规则对他们来说可能能带来所谓的“快感”,让他们感觉是自己在“征服自然”。

这算哪门子挑战?

分明是肆意妄为。

舆情一边倒,纷纷谴责这些游客,足以说明我们整体的旅游素养已经提升了不少,这也是一种有力的社会监督。

  第三,小看规则。

对不文明旅游的惩戒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很多不文明行为在发生时很少能得到及时制止。

这让有的人心生侥幸,心想规则就是个摆设,反正也逮不着我,爱谁谁吧。

  这些特征的本质就是缺乏规则意识。

对此要对症下药。

首先,要加强旅游安全、规范旅游行为的宣传工作,不能浮于表面,多采取些生动不生硬的手段,让游客入耳又入心。

其次,还是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游客扎堆易生乱象。

如何避免监管死角,运用新技术及时发现并制止不文明行为,值得思考。

最后,要让规则“长上牙齿”,量化破坏规则的成本,并能及时反馈到行为人头上,给不文明旅游行为通上电,触碰不得。

  对游客来说,旅游是件放松身心的趣事,自己享乐之余,也别辜负了这一方美景。

树立规则意识,敬畏自然,这才是文明游客该有的素质。

踩丹霞、钉巨蟒峰:

光用治安拘留是不够的

作者:

金泽刚

8月28日,甘肃省张掖市七彩丹霞风景区特级保护区遭多人破坏,破坏者直接踩踏扬灰,还通过抖音视频发布赚点击数。

据了解,踏上丹霞地貌的一个脚印,要60年才可能恢复,几个游客看似很平常的踢踩动作,对于脆弱的丹霞地貌,将是难以挽回的毁坏。

丹霞地貌是一种广泛的红层地质现象,是自然形成的一种地貌景观,红色砂砾岩经长期风化剥离和流水侵蚀,最后形成的孤立山峰和奇岩怪石,具有特别的地质学研究价值。

有人在旅游观光过程中,对保护风景名胜、文物古迹的规定视若罔闻,甚至实施玩笑式破坏,无论其是“有意”还是“无意”,后果都十分严重。

因为有的文化古迹或者自然景观是历经几百甚至数千年形成的,一旦被毁坏,几乎不可复制或者还原。

这正是法律要严惩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原因。

针对此类破坏性行为,以何种方式让肇事者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是亟待研究的问题。

2017年5月29日,一名男子张某某在贵阳潜龙洞景区游玩时,故意将洞内一生长在步道内的万年钟乳石踢断损坏,公安机关只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之规定,对其处以10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一时间,这种处罚普遍认为震慑不力。

值得欣慰的是,同是2017年发生的江西上饶三清山的破坏性事件近日有了新的追责信息。

当年4月,三名浙江攀岩爱好者在著名的巨蟒峰上钻孔打钉并攀上该峰。

据报道,当时三人通过用无人机挂线,再用电钻打孔后,用铁锤将26枚膨胀螺栓钉打入孔内,给景点造成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

事发后两男一女三名驴友分别被拘留十到七日。

对于这样恶劣的毁损名胜古迹的行为,实施治安拘留显然不够。

直到今年8月29日,江西上饶人民检察院已经对3人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这也是全国首例毁坏名胜古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这就意味着,对3名破坏者不仅要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将提起附带民事的公益诉讼,可能包括提出损害赔偿、公开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

在三清山巨蟒峰上打钉攀岩的行为已然对国家名胜古迹造成了严重破坏,侵害了公共利益,这正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理基础。

2012年我国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公益诉讼内容作出规定,增加了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表方,通过提起此类公益之诉,对于破坏环境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将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

比较2017年发生的这两起事件,相关部门在处理上适用了不同的法律。

“三清山巨蟒峰事件”是由检察机关介入,会依据《刑法》“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进行追责。

而“贵州踢钟乳石事件”则是公安机关以《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予处理,但即使依据该条也应该认定“情节严重”,对破坏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回到此次破坏丹霞地貌事件中来,是否也要进行刑事追责呢?

中国丹霞在2010年就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包括湖南崀山、广东丹霞山等6处景区,却没有张掖丹霞。

但甘肃张掖的七彩丹霞地貌无疑是属名胜古迹,只不过此次踏入者的破坏行为是否符合“情节严重”的要件,则要根据行为人的破坏行为对丹霞地貌的损坏程度加以考量,当地司法机关完全可以启动调查程序,如果认为符合该要件的,同样要以“故意毁损名胜古迹罪”提起公诉。

若仅仅是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就有轻纵之嫌,对破坏者及潜在的施害者起不到必要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因此,针对破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风景名胜古迹这类事件,应当形成一个立体的法律追责体系,对较轻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据《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予以追责,构成犯罪的,则要依据刑法提起公诉,必要的还可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

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

——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

本报评论员

2018年09月01日04:

59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仅要在经济发展上创造奇迹,也要在精神文化上书写辉煌。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将“兴文化”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使命任务,提出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的重要要求,为新时代文艺繁荣、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广大文化文艺工作者提供了行动指南。

  文以载道,文以传情,文以植德。

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文化供给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缺不缺、够不够的问题,而是好不好、精不精的问题。

这些年,我国文艺创作生产能力大幅提升,但是有影响力、人们普遍认可的好作品还是不够,满足基层、农村的文艺产品供给依然不足。

与此同时,人民群众的眼界在拓宽、品位在提升,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作品提出了更高要求。

创造更多同新时代相匹配的文化精品,实现从“高原”到“高峰”的迈进,就要引导广大文化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用心用情用功抒写伟大时代,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书写中华民族新史诗。

  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创作人民喜爱的文艺精品,必须端正创作思想。

现在,文艺创作中的不良思潮还有一定市场,有的否定党史国史军史,刻意解构经典、抹黑英雄;有的把严肃题材娱乐化,制造噱头、博取哄笑;有的信奉唯票房、唯收视率、唯点击率,导致一些粗制滥造的文化垃圾招摇过市……抵制这些虚无历史、泛娱乐化、泛物质化的错误思潮,就要引导文艺工作者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自觉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用健康向上的文艺作品和做人处事陶冶情操、启迪心智、引领风尚,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为自身留清名。

  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还要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改革是文艺繁荣、文化发展的动力所在。

坚定不移将文化体制改革引向深入,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创新生产经营机制,不断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才能解决文化发展的不充分不平衡问题。

在文化事业方面,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

在文化产业方面,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

在我国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13亿多人民每天都进行着新的实践、演绎着新的生活、创造着新的奇迹,这种伟大实践给文化创新创造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

在实践创造中进行文化创造,在历史进步中实现文化进步,我们就能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人民日报》(2018年09月01日04版)

武雪梅:

文艺创作应有更多未来视角

2018-09-0100:

21 环球时报 武雪梅

  拨开历史的风尘,秦皇汉武、康乾盛世留给我们的鲜明史实是疆域空前辽阔、国力迅速增长,以及那些引人深思、各具特色的人物和事件,而流传到今天,频频得以生动再现和回顾的居然是皇帝后宫中的尔虞我诈,不能不令人遗憾。

  文艺是文化最生动的表现形式之一,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心理的晴雨表。

宫闱秘史剧从总体上看容易产生收视市场,聚焦公众关注,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从个体上分析也是因为人们在移情剧中人物时,能从中对照现实以获得情感宣泄。

但这种文艺迎合与解脱的是过去的“小我”,而优秀经典的创作是要挖掘和解决时代和社会的问题,甚至是人类共同困惑的终极命题。

  文运与国运紧密相连。

文艺是社会的风向标,时间长河中的航标灯,因此文艺创作的时间指向坐标就显得尤为重要。

无论是远古时代的盘古开天、女娲补天,还是当代的《三体》《北京折叠》,随着暗物质粒子探测卫星、FAST射电望远镜、量子与通信科学实验卫星“墨子号”,中国人有着足够的资质和素材让文艺率先穿越时间和空间,保持国家民族勇往直前奔跑的姿态,

  所以我们更深一层思考的问题应该是,文化视角如何更多地朝向未来,深刻地关切挖掘未来。

有一种说法,“中国人喜欢回忆向后看,西方人喜欢创造向前看”。

我们的创作者喜欢在文艺作品中展现过去人与人的争斗,在华人世界里也很容易受到关注。

而西方人喜欢在科幻中假想。

但实际上,中国人的追求向往从来就不在过去,而是与未来密不可分,当前全体人民要实现美好的中国梦,我们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只在历史中挖掘和塑造权谋与争斗迎合公众,从根本上配合和呼应不了我们的时代所需。

从这个角度说,我们既要以悠久的历史而自豪,又要注意不被丰厚的历史所牵绊,不拘泥于过去、不身陷在现实,善用未来视角,用各种鲜活的文艺形式和精神内核,打造时代、国家、人民和社会搭建登高望远的进步基石。

  如果我们还不是一个善于看向未来的民族,文艺就应当担负起刺激、调动社会方方面面聚焦未来的责任。

它应该唤醒和催生不仅是自身的创作,科技创新、管理完善、教育进步,都需要我们从现实纯粹的物质欲望中突围,因为善用未来视角才能拥有未来。

(作者是辽宁省文联副主席)

张志安:

互联网企业危机不断的症结

2018-09-0100:

21 环球时报 张志安

  当下,中国互联网企业经历从硅谷“复制”各类商业模式的阶段,开始输出资本和商业模式。

微信、头条、抖音等平台型互联网企业的跨境业务拓展,不断扩大中国互联网应用产品的海外用户群体,成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和“讲好中国故事”的传播载体,对提升国家科技、经济和文化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当下互联网企业在业务迅速扩张、收入迅猛增长的过程中,不时面临各种风险的考验和社会压力:

产品设计中存在的诱导分享让用户不知不觉的陷入付费和打赏的陷阱,网络游戏中的低俗、暴力以及令人沉迷的倾向对青少年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应用产品推广过程中对用户数据信息的过度收集和由此扩大的隐私泄露风险,业务运营过程中对利益的过度追求和对一些灰色地带有意无意的放纵……或明或暗的问题,往往通过重大危机的突然发生暴露。

面对接二连三的公共危机,互联网企业需要付出巨大的声誉代价和成本来回应和解决。

  纵观任何一种主流互联网产品、应用和平台,必然受到数以千万乃至亿级用户的追捧。

有时候,快速成长的业务规模会让互联网企业多少存在过度乐观的感觉,而危机的发生正在提醒他们:

用户规模越大意味着平台责任会越重,收入利润越高意味着运行规范要越强,企业影响越大意味着监管压力会增加。

概言之,一家互联网企业要真正做大做强,需要有行稳致远、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同时要把这种价值观的坚守作为自我修炼的过程,伴随企业的成长加以有效贯彻、不断完善、持续夯实。

  首先,互联网企业的价值观追求,来自自身持续发展。

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往往依靠资本驱动、技术创新和海量用户积累,对技术变革和应用趋势的敏锐把握,往往是其成功的秘籍。

然而,技术一旦缺乏人文价值引领,则必然陷入立场游移和精神空虚。

只有建立更高价值观,企业的价值导向、产品设计和业务运营才会保持稳健,企业的产品才不会受到日益扩大的用户诟病和质疑,企业的发展才不会面临突如其来的政策惩罚,或者危机发生后即便企业发布声明依然骂声一片。

  其次,价值观的夯实,来自用户不断提升的需要。

诚然,用户的阶层、兴趣和群体状况存在巨大差异。

然而,一家互联网企业是通过纯粹刺激用户的直接需求来获取业务增长,还是适度引导用户的潜在需求来提升服务品质,是有所不同的。

用户既需要满足,也需要引领。

从长远看,互联网产品只有实现技术性吸引和价值性驱动的双重目标,才能有效平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真正赢得用户喜爱和追捧基础上的信赖和赞赏。

  再次,价值观的坚守,来自社会进步的文化动力。

中国正在逐步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文化自觉和自信是助力中国梦实现的重要动力,而互联网已经成为大众文化生成和形塑的重要空间,和主流文化以及主流价值观传播的核心平台。

互联网企业的价值观,是互联网文化能否积极、健康、向上发展的基础。

互联网企业不再只是创造财富和经济增长的引擎,而是社会运行的基础设施和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泉。

  通常,一家企业的战略管理和危机沟通,需要有三个圈层的支撑。

最外围是应对危机和风险沟通的战略策略,中间层是与消费者长期信任关系的建立和维系,核心层则是真善美的价值观。

只有真正建立并实践真善美的价值观,企业的产品才能不断完善,用户体验才能不断提升,经营业绩才能不断扩大。

(作者是国家高端智库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互联网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昆山砍人案”撤案,唯有法治安民心

2018-09-0211:

29来源:

光明网

 

  光明网评论员:

9月1日,江苏昆山市公安、检察机关通报了“昆山砍人案”调查处理结果,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这个喜大普奔的结论,几乎一夜之间占领了全中国人的朋友圈。

  民众不是法律专家,“前几刀后几刀”的争议或许特别要紧、“天安社”等谣言绯闻或许耸人听闻,不过,“撤案”的结果最是让人正气沸腾。

大概很多人重新于内心里肯定了两个古老的价值判断:

正当防卫还是要优先保护防卫者的;而这个社会的善法,还是鼓励我们做个谦抑守规的老实人。

  官场上的“老实人”,是懂得捍卫权力清白,不贪不占、不拿不要;社会上的“老实人”,是遇事不挑事、临事不怕事,既懂得退一步海阔天空,亦不至于只会装傻认怂而不知依法捍卫合法权益与自由。

  “昆山砍人案”事发后,有个现象叫人暖心:

仿佛分分钟之间,每个千万里之外的围观者,都成了于海明的“亲人”。

何以如此?

道理很简单,在挑衅暴徒与守法公民之间,大多人条件反射地将自己的身份置换为后者。

换言之,正因为大多良善民众是守法行走在大街小巷、奔跑于春夏秋冬,并不会随身携带管制刀具或其他凶器,因此,老实人才会反问一句:

如果我遇上生死关头的暴徒袭击,法律会不会赐予我自保的力量和勇气?

  这一次,法治以看得见的程序正义与目的正义,给出了铿锵有力的回答。

  良法善治,公平之本。

中国的老话说,徒法难以自行。

就好比大家对正当防卫的理解一样,法条上精深的分析,也许不如个案剖析更入脑入心。

此前,有媒体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100份以“正当防卫”为由要求轻判的二审(终审)刑事判决书,仅有4份被法院接受,76份为故意伤害,20份为防卫过当——得出的结论是,遇到不法侵害主要还得靠跑。

这次的警方通报纠偏了民间的误读与偏见,正当防卫的“正确打开方式”并不是“跑为上”,法律不会强人所难、更不会将正当防卫弄成一项只有武林好汉才擅长的“技术活儿”。

从这个意义上说,“撤案”的前因后果大概就是一堂专业严谨的普法课,厘清是非、明断对错,用看得见的正义,重塑公众的法治信仰。

  值得注意的是,面对“撤案”的决定,不少人在拍手称快的同时,将之轻佻归于“舆论的胜利、民心的胜利”,这种误会颇深又害人不浅的说法,既不尊重事实,也遗祸无穷。

事实上,昆山警方的最新通报非常详细的说明了撤销案件的原由,还原了案件经过,也解释了一些大家关注的疑点;而在事件发生和发酵的短短数日里,舆情民意基本亦是有理有利有节的,多在“摆事实讲道理”,并未有干预司法的明显痕迹。

用句通俗的话说,昆山警方的最新通报,这是于法有据的认定,尊重事实、尊重法律,而不是民意审判、舆论审判的结果。

如果非要说是谁的胜利,唯一的胜者,就是“法治”。

  一言蔽之,这是司法独立的彰显,只不过是结果恰好是法治与民心的同频共振罢了。

惟其如此,这样的结果才是可复制的、可预期的——因为不是每次的正当防卫,都恰好有类似“反杀”等戏剧性情结集聚舆情的关注效应。

当事实与法律成为公平与正义的准绳,公民的合法权益才是板上钉钉、雷打不动的。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

”社会安了、人心稳了,文明秩序才会是有本之木、开源之水。

叫人宽慰的,除了正义裁决的目的正义,还有公安、检察机关在与民沟通、公开发布中彰显的程序正义。

这些回应与解释,止歇谣言、厘定纷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具象感受,增益着民众对中国司法建设的安全感、加持着公民对全面依法治国的信任感。

  惟愿悲剧不重演,唯有法治安民心。

反杀案防卫定性:

公众朴素正义观与法律并不矛盾

2018-08-3116:

57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

刘昌松刑辩律师

  昆山砍人者被反杀事件,由于现场监控视频的广泛传播,引来了各方人士尤其是法律界人士的深度评析,大致观点有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故意伤害致死三种意见。

但昆山公安机关的态度很明确,认为已经构成犯罪,予以刑事立案,且昆山检察机关也提前介入,全程监督侦查活动。

  相反,公众意见一边倒,认为“电动男”砍得好,没有责任,这体现了朴素的正义观。

多数情况下,公众朴素的正义观与法律的态度是一致的,因为法律本是绝大多数人意志的理性反映。

  问题是,公众心中的“英雄”,反而被司法机关认为涉嫌犯罪给拘留起来了,这等于说刚逃出了被恶人砍死的巨大风险,又面临着被刑事制裁的法律风险。

法律与人情真有这么大的冲突吗?

  我认为,防卫过当首先可以排除,因为该种情形是指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都具备,即防卫起因(不法侵害现实存在)、防卫意图(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防卫时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对象(不法侵害者本人)条件都符合,只是防卫限度条件不具备,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后果。

但这是一般正当防卫的条件,本案应属于特殊正当防卫。

  所谓特殊正当防卫,是指面临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正当防卫。

此时法律规定,“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哪怕防卫行为造成最大损害后果即不法侵害人死亡,也是正当的。

换句话说,特殊正当防卫中根本没有防卫过当一说,所以它又称无过当防卫、无限防卫。

本案中“电动男”面临的正是砍刀乱砍伤害,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完全可以进行无过当防卫。

  本案最大的争议是,“宝马男”的砍刀掉地被“电动男”抢到,“宝马男”跑向宝马车的过程中,“电动男”还持刀追砍,导致“宝马男”死亡,是否属于对停止侵害后逃跑躲避的行为,进行了报复性的事后防卫,即防卫的时机条件是否还具备。

若属于事后防卫,则一般正当防卫的条件也不具备了,更不用说成立特殊正当防卫。

若成立报复性的事后防卫的话,那么就不具有正当性,就成为犯罪行为,罪名就是故意伤害罪。

  我同意有些专业人士的观点,基于“宝马男”一点口角即动用凶器,且随意即可从车内拿出大砍刀,不排除他在失掉砍刀后恼羞成怒,又回到车中拿取其他凶器或者驾车撞向“电动男”的可能,这是一个合理判断而非胡乱猜测。

  也就是说,应当将这个过程当作一个整体看待,不能说“不法侵害已经结束,防卫时机不存在”了。

“电动男”在“宝马男”跑向宝马车时,确实存在转身就跑等其他选择,但正当防卫制度的立法旨意不同于紧急避险,不要求不得已而为之,而是鼓励防卫人在有其他选择时依然可选择同犯罪作斗争,从而扶正祛邪,弘扬正气。

  即使真的查明车内并无其他凶器,但“宝马男”会不会回到车内去驾车撞人,由于死无对证,已经无法排除,根据“存疑时利益归被告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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