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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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格式
食品生产许可证格式
1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的格式。
本部分适用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缮制、计算机处理等。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10335.1—2005涂布纸和纸板涂布美术印刷纸(铜版纸)
GB/T16832—1997格式设计基本样式
13术语和定义
13.1图文区imagearea
用于复制、存储或传输顺序记录信息的预定区域。
[GB/T16832]
14设计原则
14.1食品生产许可证格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
14.2食品生产许可证格式由若干个元素组成,其中数据项设置应简洁明了,避免冗余数据元的出现。
14.3食品生产许可证格式应既能满足食品生产许可业务管理需要,又能满足数据自动处理的需要。
15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格式
15.1纸张及防伪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正本用纸为A3型亚光铜版印刷纸(即297毫米×420毫米),并符合GB/T10335.1中定量为157g/m2,平滑度≥400s的纸张要求。
在正本左上角向右30毫米,上边缘向下43毫米处开始,隐印有“食品生产许可”字样的荧光防伪标识。
“食品生产许可”字体为隶书,字号为40磅,防伪油墨为无色荧光绿(表面看不到,只能通过验钞灯才可以看到)。
注:
本标准中图文区的文字(包括荧光防伪文字以及图文区中的数据项等)位置是指文字的左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的距离,文字上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的距离。
15.2图文区尺寸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正本图文区尺寸为:
257毫米×380毫米;图文区外边缘距离许可证上下左右上边缘均为20毫米。
(证书花边距边缘20毫米)
15.3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的构成
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由下列元素构成:
a)边框
b)底色
c)国徽(烫金)
d)数据项
其中数据项包括:
1)食品生产许可证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3)生产者名称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5)住所
6)生产地址
7)食品类别
8)有效期至年月日
9)许可证编号
10)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11)日常监督管理人员
12)投诉举报电话:
12331
13)发证机关
14)签发人
15)年月日
16)二维码
1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15.4正本图文区各元素说明
15.4.1边框
边框宽度均为8毫米;边框颜色CMYK=C:
50,M:
50,Y:
70;
边框左侧外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0毫米,边框左侧内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8毫米;
边框右侧外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400毫米,边框右侧内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392毫米;
边框上侧外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20毫米,边框上侧内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28毫米;
边框下侧外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277毫米,边框下侧内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269毫米;
边框花纹样式按照本标准中“图1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格式示意图”中的花纹样式设计。
注1:
本标准中图文区元素区域位置误差均为±1毫米。
注2:
正本图文区元素(国徽徽章除外)颜色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黑色CMYK=K:
100。
15.4.2底色
底色颜色CMYK=C:
65,M:
20;
水印字样为“CFDA”,颜色为CMYK=C:
65,M:
20,水平放置,字体为黑体,字号为36磅,“CFDA”字样中的字连续排列,字样与字样之间间隔16毫米,水印字样相邻行间隔5毫米。
15.4.3国徽
徽章居于许可证横向居中位置,国徽:
49×51mm;
徽章左侧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86毫米,右侧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35毫米;
徽章上侧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32毫米,下侧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83毫米。
注:
国徽印制参照GB15093—2008。
15.4.4数据项
15.4.4.1食品生产许可证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15毫米,上边缘91毫米开始;
表示:
字体为方正小标宋简体(简称小标宋),字号为55磅,间距为11毫米,字体颜色为CMYK=C:
30,M:
35,Y:
100。
15.4.4.2生产者名称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50毫米,上边缘120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持两端对齐;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
15.4.4.3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50毫米,上边缘134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持两端对齐;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社会信用代码”字号为20磅,“身份证号码”字号为18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
15.4.4.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50毫米,上边缘152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
15.4.4.5住所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50毫米,上边缘165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持两端对齐;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如地址较长,可适当缩小字号)。
15.4.4.6生产地址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50毫米,上边缘178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持两端对齐;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如地址较长或多个地址,可适当缩小字号)。
15.4.4.7食品类别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50毫米,上边缘204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持两端对齐;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事项内容打印区域宽度为130毫米。
(如食品类别内容较多,打印区域不够,可适当缩小字号)。
15.4.4.8有效期至年月日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50毫米,上边缘255毫米处开始,“至年”相邻两个字间隔27毫米,“年月日”相邻两个字间隔16毫米;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事项内容:
“有效期至****年**月**日”中具体日期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所填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15.4.4.9许可证编号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30毫米,上边缘120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与“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两端对齐;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20磅。
15.4.4.10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30毫米,上边缘134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
15.4.4.11日常监督管理人员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30毫米,上边缘152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
15.4.4.12投诉举报电话:
12331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30毫米,上边缘178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与“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两端对齐;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投诉举报电话”字号为20磅,12331字号为18磅。
15.4.4.13发证机关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30毫米,上边缘191毫米处开始;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
15.4.4.14签发人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30毫米,上边缘217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
15.4.4.15年月日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304毫米,上边缘233毫米处开始,相邻两个字间隔16毫米;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0磅;
事项内容:
“****年**月**日”中具体日期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8磅,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注:
日期为签发日期。
15.4.4.16二维码
区域:
宽为35毫米,高为35毫米,二维码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30毫米,上边缘230毫米;
二维码采用通用二维码国际标准;
说明:
二维码中记载生产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地址、食品类别、许可证编号、有效期以及各省局向社会公开的食品生产者相关信息网址(该网址为省局在其门户网站开辟的专门区域);扫描二维码,可以自动查出对应的食品生产者的信息,同时在线点击网址则可至少查看到食品生产许可证证面信息,各省局可以根据技术条件增加二维码和网址记载的内容和相关功能;
二维码打印分辨率不低于600dpi。
15.4.4.1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71毫米,文字上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283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6磅。
15.5
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格式示意图
图1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格式示意图
16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格式
16.1纸张及防伪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副本用纸为A4型亚光铜版印刷纸(即210毫米×297毫米),并符合GB/T10335.1中定量为157g/m2,平滑度≥400s的纸张要求。
在副本左上角距离许可证左边缘36毫米,上边缘33毫米处开始,隐印有“食品生产许可”字样的荧光防伪标识。
“食品生产许可”字体为隶书,字号为40磅,防伪油墨为无色荧光绿(表面看不到,只能通过验钞灯才可以看到)。
16.2图文区尺寸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图文区尺寸为:
180毫米×267毫米;图文区外边缘距离许可证上下左右边缘均为15毫米。
16.3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构成
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由下列元素构成:
a)边框
b)底色
c)数据项
其中数据项包括:
1)食品生产许可证
2)(副本)
3)生产者名称
4)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6)住所
7)生产地址
8)食品类别
9)有效期至年月日
10)说明
11)说明内容
12)注:
说明内容不是副本的数据项,作为数据项的说明内容分为七条。
13)许可证编号
14)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15)日常监管管理人员
16)投诉举报电话:
12331
17)发证机关
18)签发人
19)年月日
20)二维码
2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16.4副本图文区各元素说明
16.4.1边框
边框宽度均为5毫米;边框颜色CMYK=C:
50,M:
50,Y:
70;
边框左侧外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5毫米,边框左侧内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0毫米;
边框右侧外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82毫米,边框右侧内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77毫米;
边框上侧外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15毫米,边框上侧内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20毫米;
边框下侧外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195毫米,边框下侧内边缘距离许可证上边缘190毫米;
边框花纹样式按照本标准中“图2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格式示意图”中的花纹样式设计。
注:
副本图文区元素颜色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黑色(CMYK=K:
100)。
16.4.2底色
底色颜色CMYK=C:
65,M:
20;
水印字样为“CFDA”,颜色为CMYK=C:
65,M:
20,水平放置,字体为黑体,字号为36磅,“CFDA”字样中的字连续排列,字样与字样之间间隔16毫米,水印字样相邻行间隔5毫米。
16.4.3数据项
16.4.4食品生产许可证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36毫米,上边缘33毫米,字间距3.5毫米,连续排列;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5磅,CMYK=C:
30,M:
35,Y:
100。
16.4.5(副本)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66毫米,上边缘42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表示:
字体为隶书,字号为18磅。
16.4.6生产者名称: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9毫米,上边缘54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持两端对齐;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
16.4.7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9毫米,上边缘64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持两端对齐;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
16.4.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9毫米,上边缘79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
16.4.9住所: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9毫米,上边缘89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保持两端对齐;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如地址较长,可适当缩小字号)。
16.4.10生产地址: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9毫米,上边缘99毫米处开始,与“法定代表人”保持两端对齐;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如地址较长,可适当缩小字号)。
16.4.11食品类别: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9毫米,上边缘119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事项内容打印区域宽度为75毫米。
(如食品类别内容较多,打印区域不够,可适当缩小字号)。
16.4.12有效期至年月日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9毫米,上边缘180毫米处开始;“至年”相邻两个字间隔16毫米,“年月日”相邻两个字间隔9毫米;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事项内容:
“有效期至****年**月**日”中具体日期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所填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16.4.13说明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03毫米,上边缘24毫米处开始,相邻两个字间隔12毫米;
表示:
字体为华文中宋,字号为18磅。
16.4.14说明内容
说明内容为:
1.《食品生产许可证》是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合法凭证。
2.《食品生产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
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正本应当悬挂或摆放在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
3.《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毁损、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4.食品生产者应当在核准的许可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活动。
5.食品生产者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6.食品生产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
7.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及时到许可部门申请延续。
区域:
a)说明内容中每条左边缘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58毫米,连续排列;第一条第一行距离上边缘36毫米;
b)每条中若有多行文字,则与本条中第一行文字纵向对齐;
c)每行间隔1.5毫米。
表示:
字体为华文中宋,字号为12磅。
16.4.15许可证编号: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58毫米,上边缘100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与“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保持两端对齐;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3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
16.4.16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58毫米,上边缘108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
16.4.17日常监督管理人员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58毫米,上边缘116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与“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保持两端对齐;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
16.4.18投诉举报电话:
12331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58毫米,上边缘132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与“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保持两端对齐;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投诉举报电话”字号为14磅,“12331”字号为12磅。
16.4.19发证机关: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58毫米,上边缘140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与“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保持两端对齐;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
16.4.20签发人: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58毫米,上边缘148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与“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保持两端对齐;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
16.4.21年月日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211毫米,上边缘157毫米处开始,“年月日”相邻两个字间隔9毫米;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5磅;
事项内容:
“****年**月**日”中所填时间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注:
日期为签发日期。
16.4.22二维码
区域:
宽为35毫米,高为35毫米,二维码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58毫米,距离上边缘152毫米;
二维码采用通用二维码国际标准;
说明:
二维码中记载生产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地址、食品类别、许可证编号、有效期以及各省局向社会公开的食品生产者相关信息网址(该网址为省局在其门户网站开辟的专门区域);扫描二维码,可以自动查出对应的食品生产者的信息,同时在线点击网址则可至少查看到食品生产许可证证面信息,各省局可以根据技术条件增加二维码和网址记载的内容和相关功能;
二维码打印分辨率不低于600dpi。
16.4.2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119毫米文字右,上边缘201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2磅。
16.4.24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格式示意图
图2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格式示意图
17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格式
食品生产许可明细表是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的一部分。
食品生产许可明细表的纸张、防伪、图文区尺寸、边框、底色均与副本格式要求相同。
17.1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数据项
17.1.1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90毫米,上边缘32毫米,字间距3.5毫米,连续排列;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25磅,CMYK=C:
30,M:
35,Y:
100。
17.1.2许可证编号
区域:
从距离许可证左边缘36毫米,上边缘54毫米处开始,连续排列;
表示:
字体为小标宋,字号为14磅。
事项内容:
紧接事项名称连续排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
17.1.3表格
表格(如图3所示)包括6列,表头分别为:
序号、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品种明细、备注;
表示:
字体均为小标宋,字号均为14磅;
事项内容:
填在相应表格中,可根据需要增加行数。
字体为宋体,字号为12磅(如内容较多可适当缩小字体)。
图3食品生产许可明细表格式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