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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事法律制

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结合教材解释以下概念:

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1、民法:

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法调整的对象

财产关系(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我国民法调整的是发生在平等主题间的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指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又称人身肥财产关系)

(二)民法的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民事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主体、内容、客体,三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又称当事人,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人。

我国民事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和法人。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用指向对象。

我国民法规定,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等。

3、民事法律事实

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被称为民事法律事实。

二、民事主体

(一)公民(自然人)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脱离母体独立存在,是活体。

且人人相同。

自然死亡(生理死亡)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宣告死亡(推定死亡)。

条件:

1)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的为2年);

2)利害关系人申请;3)法院宣告。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表现为: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两种情形:

年满18岁;精神完全正常。

年满16岁,不满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案例聚焦

马某,16周岁中学毕业后就进工厂做临时工。

一天她到工艺品公司以1200元购买了项链与戒指。

她父母认为马某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的同意,不能进行数额较大的买卖行为,要求公司退款。

公司认为马某买卖行为有效不同意退货。

问:

马某的交易行为是否有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0,不满18岁,精神不完全正常。

法律意义:

一是,公民可以独立进行与自己的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行为。

(判断是否相适应应考虑:

行为人是否理解行为的结果和意义;行为与行为人的日常生活是否关系密切;行为的标的的大小。

二是,其它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或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进行。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象:

不满10岁的人。

法律意义:

不能独立实施民事行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

例外: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接受奖励、接受赠与等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的行为。

案例聚焦

九周岁的小军在家门口与同学小卫在家门口踢球。

小军用力一脚将球踢向小卫,小卫没接住,皮球飞向路口撞上正好骑车经过的李某。

李某翻车到底腿部骨折。

问:

小军是否承担责任?

(二)法人

1、法人的概念:

法人是组织:

法人是主体: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成立的条件

1)依法成立:

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的成立条件不尽相同。

2)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

法律对不同法人所要求财产状况不尽相同。

3)有名称、组织机构、活动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法人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特点: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相同;权利、义务的实现需通过代理人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

一般是法人的正职行政负人。

委托代理人法人内部的组成人员。

法人组织外的人。

(三)其他组织

我国民法规定的其他组织为: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

1、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依法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人和家庭。

个体工商户对其所欠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农村承包经营户对其承包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享有使用权利和收益权,同时以经营者或者家庭的财产独立承担因经营引起的法律责任

3、个人合伙是按照个人合伙协议组成的,合伙协议组成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对合伙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4、个人独资企业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企业破产或解散后,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三、民事法律制度

(一)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外部表示要明白无误);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合法)。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沉默。

(三)、无效民事行为

行为不合法;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的形式不合法。

案例聚焦

某镇酿酒厂一直生产冒牌的酒来谋取利益。

一些杂货店明知假酒也乐于进货,更有邻县的一些店家与酿酒厂签订长期供货合同。

一天邻县的某店家拉回酿酒厂的一车假酒要求退货,理由是最近工商部门差的很严没法出货。

某镇酿酒厂不同意退货,认为双方有合同,退货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问:

双方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四)、可撤销和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和可变更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享有撤销权和变更权的民事行为。

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案例聚焦

农民孙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山林经营权的合同,经营期限30年,孙某向村委会支付承包款5000元。

合同写明寻某承包的山林范围“北至防风林北边”,这样就把防风林列入孙某的承包范围。

一年后双方发生争执。

村委会认为孙某的承包范围应当“北至防风林南边”,是由于写合同的笔误造成的。

所以防风林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村里,孙某无权对其进行处分。

防风林现有价值2万多元,而孙某交给村委会承包费才5000元。

孙某对此表示不服,认为双方应当按合同履行。

问:

双方的合同行为是否有效?

(五)代理

1、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代理的行为具有法律意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可以进行独立的意思表示;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与人身有关的行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法定代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才需要;

*法定代理人一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3)指定代理

与法定代理衔接,当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有争议时,由法院指定代理人。

3、无权代理的几种情况:

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越权代理、代理权中止后的代理

4、无权代理行为在三种情况下发生法律效力,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又被代理人承担。

本人追认,无权代理行为一经追认,便转变为有权代理视为本人同意,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无权代理,但因他和被代理人有一定的关系,从而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人,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效力。

注意:

表见代理的意义在于保护第三人利益和交易安全。

四、民事权利制度

民法是权利法,我国《民法通则》主要规定了民事主体所具有的物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

在以下内容中我们就这四大民事权利的具体内容作以一一阐述。

案例聚焦:

赵某因为出国,将家传的古画一幅交好友刘某保管。

一年后,刘某因为手头缺钱,将画卖给杨某,取得价金9万元,赵某知情后,在杨某索画未得的情况下,以杨、刘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古画。

问:

王某能否要回古画?

(一)物权

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物权的法律特征:

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物权的内容是权利人对物的直接支配、物权的客体是物、物权具有独占性与排他性、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2、物权的种类

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3、所有权的内容

(1)占有:

对物的实际控制。

(2)使用:

对物的具体运用。

(3)收益(孳息——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所有权人的收益

非所有权人的收益

(4)处分(事实处分和法律处分)

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核心权能,一般只能有所有权人行使。

非所有权人只有在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行使。

4、共有关系与相邻关系

共有关系

概念:

两个以上的人对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形式按份共有:

主体按份额享有所有权

共同共有:

各主体对全部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相邻关系

(1)是相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是对权利的限制和权利的延伸。

(3)内容广泛:

相邻通道、通风、采光、环保等关系。

(4)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

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相互体谅。

(二)、债权

1、债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与所有权有明显的区别。

债是因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

2、债的发生根据

1)、因合同所生之债

※因合同所生之债是数量最多的债。

※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因订立合同而互为债权债务人。

※调整合同关系的主要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案例聚焦:

甲公司想乙商店购买铜版纸80箱,在提货时,商店工作人员因粗心多装了3箱,甲公司在运输途中将一箱不慎丢失,被居民丙拾到。

乙商店发现差错后立即向乙公司追讨,甲公司不愿退还。

后来乙商店又看到居民丙发出的招领信息,去认领时,居民丙要求偿付运输费、保管费40元。

问:

甲、乙、丙之间发生了那些债?

侵权行为所生之债

2)、侵权行为:

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在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无过错,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后果的行为。

人身权、人格权生命、健康权、公民姓名权、法人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

身份权荣誉权、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身份权、知识产权。

五、民事责任

构成条件:

损害的事实(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

行为违法:

(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

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直接因果关系,与条件不同。

行为人有过错:

过错的形式有故意和过失。

过错责任原则(举证责任倒置)。

除过错责任原则外,还有推定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三)、承担民事责任的十大方式:

1)停止侵害2)排除妨害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做、更换

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案例聚焦:

杜某与姚某相恋半年后不欢而散,杜某怀恨在心。

在网上公布姚某的肖像与手机号作为交友启事,姚某在收到大量短信与电话后才知道此事。

姚某在责问杜某时,杜某认为是开玩笑是小事。

问:

杜某的行为是否侵权?

五、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自己的权利,法律规定其胜诉权归于消失的时效制度。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两类。

1、一般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统一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2、特殊诉讼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特别规定的短期时效和各种单行法规规定的时效期限。

特殊诉讼时效优先于一般诉讼时效。

 合同法规定,因国际贸易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为4年。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以下四种性质的案件,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六、合同法律制度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

 合同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所引起,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当事人依法就合同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法律行为。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1)口头形式,是以口头语言的方式订立合同,其意思表示是用口头语言的形式来表示的。

(2)书面形式,是以文字等有形的表现方式所订立的合同。

如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3)其他形式是指不同于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的公证形式、鉴证形式等。

 订立合同采用何种形式,通常由当事人自由选择。

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订立合同的步骤:

要约。

是要约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也称为订约提议、发盘或发价。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在要约的有效期内,要约人不得随意变更或撤回要约。

 承诺。

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也称为接受提议或接盘。

 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七、知识产权

1、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主体对智力成果的专有权。

知识产权的特征是由客体的特殊性引起的,这一特殊性就是客体的无形性,即是以一种信息形式存在。

知识成果往往通过某种有形的载体表现出来,但载体本身并不是知识产权的客体。

2、特征:

知识产权具有创造性。

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或专有性。

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和地域性。

知识产权须由法律直接确认。

3、知识产权的内容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的内容较广泛

(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内容:

※发明、发现、著作、专利、商标权和其他智力成果权。

(一)著作权

著作权的主体创作作品的公民

注意:

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单位承担责任。

作者以外的其他公民

※主要通过继承、接受赠与、委托关系取得著作权。

一般是取得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依法律或合同取得著作权的法人或非人单位

※单位对职务作品享有著作权,也可以通过委托关系、

接受遗赠或赠与取得著作权

著作权的客体——作品

※作品的形式多样,有口头、文字、摄影、雕塑等

※作品的特征独创性;独立创作完成;有一定的物质表现形态

注意:

著作权客体的独创性与专利权、商标权客体的创造性不同。

著作权人的权利:

署名权、人身权、发表权、保持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修改权、财产权、对作品进行使用及取得报酬的权利。

对权利的合理使用

对作品的使用不需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需支付报酬,只需在引用时说明作者和出处。

权利的取得和期限

著作权是自动取得,即创作完成就取得著作权。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二)专利权

专利的三个含义:

是指专利权;是指专利技术;是指专利证书

专利权的主体:

发明人或设计人:

自然人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职务发明的所有人

合法受让人:

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

外国人

专利权的客体

有产品发明、方法发明、改进发明发明实质性、显著性进步

对有形物外观、内部结构的新设计,以实现新功能实用新型

用于工业品外观的形状、色彩外观设计富有美感可在工业品上反复使用

注意:

发明与实用新型的区别;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区别;外观设计与著作权中美术作品的区别。

专利权的内容:

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对权利的限制

权利的取得:

先申请原则

权利的保护期限

(三)商标权

商标的概念由文字、图形、符号构成。

用于区别同类商品或服务

有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等

商标权的主体:

商标所有人,具体指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进行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商标权的客体:

注册商标

商标的特征:

具有显著性:

独特、易识别不与他人商标混同:

相同、相似不是禁用标志。

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请看教材。

商标权的取得:

①自愿注册原则,除成品药和卷烟外自愿注册。

②先申请原则,如果同一天申请,注册商标权授予先使用人。

商标权人的权利专有使用权、许可权、转让权

商标权的期限和续展: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自核准之日起为10年。

2)期满前6个月可申请续展,期满后6个月为宽展期,也可申请续展。

续展后,可使用10年。

续展的次数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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