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化教育让罪犯教育回归以人为本时代探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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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化教育让罪犯教育回归以人为本时代探索
“生命化教育”——让罪犯教育回归以人为本时代的探索
杨涌涌
21世纪的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还是人才的竞争。
随着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
人才的培养基础在教育。
但是现代中国教育在“速度”和“效率”的双重压制下,失去了对生命自身的全面关照,重“才”而轻“人”,偏离了生命的基点,忽视了对健康人格的培养,日益为功利主义所主宰。
正如艾略特所讽刺的那样:
“个人要求更多的教育,不是为了智慧,而是为了维持下去;国家要求更多的教育,是为了要胜过其他国家;一个阶层要求更多的教育,是为了要胜过其他阶层,或者至少不被其他阶层所胜过。
因此,教育一方面同技术效力相联系,另一方面同国家地位的提高相联系……要不是教育意味着更多的金钱,或更大的支配人的权利或更多的社会地位,或至少一份相当体面的工作,那么费心获得教育的人便会寥寥无几了。
”
长期以来,我国对罪犯实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与劳动相结合”、“教育、感化、挽救”的刑罚政策。
但在实际工作中,罪犯如果犯了错误,往往管理多于教育,惩罚取代管理。
虽然近几年来,要求重视罪犯教育的呼声越来越大,但是罪犯教育依旧手段单一、形式化、群体性、大课堂化教育多于个体性小班化教育。
民警的“教师”意识的淡薄,自身定位的偏离(仅仅将自己定位于“执法者”和“管理者”)是导致当前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收效甚微,停滞不前,乃至僵化的主要原因。
归根到底,还是缺乏对“人”的尊重,对“生命”的尊重。
从当年一篇轰动全国、直接引起中央高层关注的《夏令营里的较量》所引发的全国性的对素质教育的关注和思考开始,教育界对于中国教育问题的批判性思考一直延续至今。
笔者认为,罪犯教育虽然有别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但是仍然应该把它纳入“大教育”的范畴。
罪犯教育既要体现传统教育意义上的“传道授业解惑”,更加要突出罪犯教育在“以人为本”“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对“人性”的回归和对“生命的尊重”。
因此,笔者大胆提出,罪犯教育应摒弃传统的管理式教育、形式化教育、突击式教育、压力式教育、说教式教育、表象式教育,“回到中国的语境,回到教育的立场,回到具体的学校,回到具体的个人”,大力提倡“生命化教育”。
一、“生命化教育”的定义及在罪犯教育工作中的实际意义:
“生命化教育”是立足于生命视野对教育的一种重新认识和理解。
它以生命为教育的基点,认为教育就是要遵循生命的特征,不断地为生命的成长创造条件,促进生命的完善,提升生命的教育。
罪犯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是一个自然人,从哲学的角度来讲又是一个社会人。
这一群体具备了人的生命的一切特征:
完整性、自主性、超越性、独特性。
但这一群体又是特殊的:
他们的人格并不完善,他们的权利并不完整。
因此,对于这个群体,如果我们在教育、感化、挽救的过程中纳入“生命”的元素,使他们原本由于各种行为(如侵犯公私财产、侵犯他人权利甚至是残害生命)而导致的不健全的人格能够因为理解“生命”二字的涵义变得健全,这或许应该是罪犯教育的最大成功,也是每一个监狱工作者所追求的最高理想。
二、“生命化教育”的几个理论问题:
(一)“生命化教育”理论前提和依据
“回到中国的语境,回到教育的立场,回到具体的学校,回到具体的个人。
”这是“生命化教育”的理论前提和依据。
有基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现行罪犯教育模式的进行反思:
我们对于罪犯教育模式的探索与改革,往往停留在操作层面,且更多的是在“大一统”的模式下,更多地关注来自于监狱管理部门,特别是上级有关领导的评价。
虽然罪犯教育是一个特殊的领域,需要相关管理部门,上级领导的指挥和协调,以体现监狱的专政职能。
但是还是必须考虑一个监狱的人文环境、教学环境,考虑民警教师的师资实际和罪犯的个体实际。
脱离了这些罪犯教育模式的探索和改革仅仅是一个外在的、强制性的纯粹的政府行为,“极易扭曲罪犯教育的初衷”。
正是基于对罪犯教育问题的批判性思考,使得“生命化教育”变得必须和迫切。
(二)“生命化教育”的核心理念
1.“生命化”
即教育者和被教育者都是作为一个个具体的无法被代替的“人”而存在的。
教育行为始终指向具体的每一个人,无论“知识的授受,智慧的开启”最终都是为了“点化或润泽生命”,亦即为了“立人”和对人生命的成全。
教育始终不能遗忘和忽视人生命的存在,也因为人生命的独特、丰富多样,使教育变得有魅力、费心和困难。
任何教育的探索都永无止境,对于人格缺失的罪犯来说,其人生经历已经不是一张白纸,是沾染上污点的,轻易洗刷不掉的。
因此,对于这一群体,单纯靠大众化、群体性教育已不能有效帮助他们纠正业已偏离的、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只有通过个体、有针对性同时指向一个个具体人的教育,才能使他们重新审视自身价值,从自我否定或者过度自我膨胀这两种极端的价值观禁锢中挣脱出来,既要面对现实,又能面向未来。
因而生命化教育才变得迫切又具有可能性,并最终完成“点化或润泽生命”的终极使命。
2.“生命”
对生命的遗忘是教育最大的悲哀;对生命的漠视是教育最大的失职与不幸;关注生命、尊重生命是教育的第一要义;教育是生命的教育,学校是生命的学校。
3.“范本教育”
老子《道德经》开篇两句话“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意思是说能够说出品的道决不是我所追求的那种道,说出来的决不是最好的道理。
语言本身的局限,我们借助形式、结构往往无法逼近事物的本真。
事物的本真需要生命亲证、体验。
木匠教徒弟,不外乎怎样使用斧头与锯子,至于使用斧头与锯子的微渺之处还是无以传达。
如教人走钢丝,走钢丝演员不外乎讲身体要保持平衡,重心要落在丝线上,可听了道理之后,我们依然无法走好,这本身不是道理问题,而有亲切的生命体验。
给生命化下定义是片面的。
能说明道理的语言是苍白的,语言的苍白仅是生命的亲切。
同理,在罪犯教育过程中,我们的民警多采用“道理教育”的方法,言传身教、苦口婆心、循循善诱、诲人不倦。
但恰恰是“纸上谈兵”的教育已被实践证明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罪犯上课打瞌睡、考试作弊等现象的背后,不仅仅是罪犯教育观念落后,手段单一的集中体现,更是一种德育的缺失,是将德育教育变为道理教育的直接后果。
范本教育则将政治化的“洗脑”和道理的“说教”变为对生命的关注,教育罪犯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珍惜生命。
三、“生命化教育”与现实中的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矛盾与冲突
1.“培植对生命的珍爱”与“悔罪式教育”的冲突
对每一个生命个体来说,都具备了更健全发展的可能性,每一个生命个体都内在地蕴含了这种更健全的可能性。
生命化教育就是要培植人对生命的珍爱,要让每一个人都有过更有尊严的生活的意识,引导人对更美好的未来充满期待。
而我们在对待罪犯时,首先教育他们的是要“认罪服法,用积极的改造来洗刷自身的罪恶”。
这种教育方法本无可厚非,但我们要反思的是是否必须在罪犯整个改造期间都有意识的向他灌输“悔罪”的思想,使他们终日在“我有罪,我是一个废人”的精神状态下自我禁锢、自我封闭。
这是对个体生命的不尊重。
我们应该鼓励罪犯“向前看”,而不是“朝后看”;应该培养他们对生命的热爱、自我价值的肯定(但不夸大)以及对未来“有尊严”的生活的“向往”。
2.“随顺人的生命自然的教育”与“注入式教育”的冲突
生命化教育要把人的禀性中属于他个人的、别人不可能替代的、有他独特性的、“内在而真实的力量”培育出来,对一个人生命中不存在的能力不抱奢望。
生命化教育也强调方法,但强调的是方法要随顺人性,方法要针对生命的个体。
我们现行的罪犯教育模式受功利因素和政治影响太深,一边高喊“解放思想,创新思维”,一边依旧“假大空”的说教和“强灌硬输”的人治教育。
“教人从善勿过高,当使其可以。
”我们的教育,要使罪犯“愿意听,听得懂,懂得做,做得好。
”这种深入人心的教育才能把人的内在潜能发挥出来,使人的道德能自我完善,心灵能自我督责,人格能自我提升,培养能自我超越。
这同样也是生命化教育的终极目标。
3.“个性化教育”与群体性大课堂式教育的冲突
“生命化教育”肯定人的天性,肯定人的独特性,因此在强调个性的背后,其实就意味着教育需要对人的各不相同的特性的由衷尊重。
这种尊重落实到具体的教育活动中,几乎就可以看出教育确实是一种艰难的、费力的、复杂的工作。
所谓“慢工出细活”,说明教育本身就是一项“慢的艺术”。
反观我们的罪犯教育,无论是片面追求入学率、到课率、及格率,还是集体大课教育、队前讲话教育,无不反映出教育者的操之过急和妄下断论。
个体性被淹没在群体性教育的海洋中,就像是流水线上的产品,呆板、僵硬、毫无生气。
甚至使罪犯教育变得粗糙、生硬、武断,所谓的追求立竿见影效果恰恰成了教育的反面。
4.“范本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冲突
正如前面所论述的,生命化教育应该是范本教育。
在此笔者引用“生命化教育”的创始人,哲学家黄克剑教授的表述:
生命化教育是以心灵之觉为它的韵致所在的,因此,它的主导途径便不在于逻辑思辨或道理上的条分缕析,而在于通过范本的直观达到心智的开悟。
我们的罪犯教育还停留在“上一堂课,唱一首歌、找一次谈话”的幼稚阶段,抛开其中的“假大空”成分,其中有多少是泛泛而谈的说教词,而又有多少是能够启发心智的“指路明灯”呢?
问题的关键是现行的教育内容距离罪犯的实际太远,使罪犯对所教授的内容没有认同感,甚至产生反感。
如果有一种教育方式能够鼓励罪犯用自己最情愿的方式把亲历的生活感受说出来,那么这种“感同身受”的教育模式则最可能为罪犯所接受,所起到的效果也会最大化。
四、“生命化教育”理念下创新罪犯教育模式的探索和思考
1.以“三本”(生本、师本、校本)为引领,搭建“生命化教育”的体制平台
(1)领导率先
苏霍姆林斯基有句名言,“校长对学校的领导首先是教育思想的领导,而后才是教育行政的领导”。
引申至罪犯教育领域,就是要求教育部门的领导要十分重视教育理论的学习,系统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学校管理学的基础知识,掌握办学规律,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
(2)教师领先
在监狱系统范围内组织各级的师资培训,鼓励民警教师积极参加。
同时组织民警教师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鼓励在职进修。
同时,监狱还应有计划地邀请教育界的专家、学者对民警教师进行培训,开展课题研究,指导教师科研,促进民警教师的主动发展,努力促使民警教师自觉地把先进地教育思想创造性地转化为具体的教育行为,提高专业化水平。
2.“生命化教育”教学方案的初步设计
学科教育
名称
主要目标
主要内容
主要途径
德育教育
对生命的意义有逐步深入的认识,道德意识有所增加。
1引导罪犯认识到生命只有一次,要爱护、尊重和关爱自己及他人的生命。
2知道公民的人身权益受法律保护,了解公民获得法律保障的途径。
3学会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正确面对生命历程中的各种矛盾。
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现象观察、等
传统文化教育
拉近历史与现实之间的距离。
增强民族责任感和弘扬民族精神。
1使罪犯认识人类在求生存、求发展的文明历史进程中的创造活动,感悟历史人物的执着追求和精神风貌,进而了解生命的意义与价值。
2感悟丰富多彩的人类活动中所蕴涵的生命意识。
看图说史、图表制作、演讲、专题讲座,专题讨论设计板报
健康卫生教育
引导罪犯从爱惜自己的生命开始,拓展到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善待其它形式的生命。
1了解人体的结构层次,理解人体的整体性。
2认识健康的概念,学会制定健康计划。
3了解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危害及其预防。
4了解安全用药的常识,学会对意外伤害进行应急处置的基本方法。
5了解多种多样的生物与人类的关系及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
6树立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观念,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讲述、案例、演示、观察、比较、质疑、分析、讨论和实践等
人文主义教育
培养罪犯的人文精神和人文情怀。
通过文学作品中典型的人物形象和事件,联系现实生活让罪犯感悟到人与自身、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的重要性,陶冶罪犯美的心灵。
演讲、讨论、论坛、专栏、小报、故事会等
主题活动教育
环境教育
懂得“保护生活环境、生存环境、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用纸、节约粮食
拓展探究
社团活动
学习沙龙
美育教育
培养罪犯拥有快乐的心境,热爱生活,善于发现生活中地“真、善、美”。
用心点缀和装扮生活,陶冶情操,懂得欣赏生活和欣赏生命。
1.中国画;
2.影视欣赏;
3.名著欣赏;
4.合唱队;
5.舞蹈队;
6.足球队
7.篮球队
社团活动
集体主义教育
通过监区文化建设,开展自主性教育,强调“个体与集体的和谐关系”。
1.“五心一争”
2.“三比三看”
3.“假日文化活动”
4.“一警一箱”
主题教育
爱心教育
引导罪犯与人为善,学会理解和尊重,强调“个体与他人的和谐关系”。
1.组织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帮助受地震灾害的四川籍罪犯
2.关注身边那些生活困难的罪犯,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
主题活动
心理健康教育
调节和保持良好的情绪状态,能够承受挫折和压力,强调“个体与自我、个体与他人、个体与社会的和谐关系”。
学习与他人沟通和交往,培养与他人的合作精神。
“直面挫折”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讲座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