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建设全医养结合示范先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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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建设全医养结合示范先行
嘉祥县建设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
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建设,积极构建资源互补、统筹发展、适合嘉祥实际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医、养服务需求,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祥县建设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工作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8〕47号)和县建设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健康养老监测评估体系建设
1.适时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老年人健康专项基线调查,摸清不同地区老年人身心健康状况、疾病谱及健康危险因素水平,根据老年人不同的健康分级情况,提供符合需求的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医养结合服务。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县民政局、老龄办配合
2.在1家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内设置健康养老需求综合评估中心,有条件的镇街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设置健康养老需求综合评估站。
鼓励社会力量独立设置评估中心(站),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分别负责,各镇街配合
3.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工作监测评价机制,对重点工作进展和服务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加快推进机构养老医养结合
4.加速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融合,建立医养结合机构认定标准,明确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为医养结合机构。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县民政局、各镇街配合
5.完善不同类型医养结合机构的设置审批、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等方面的政策体系,优化医养结合服务流程。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分别负责
6.重点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医疗服务资源,打造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医养结合服务圈,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提高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融合的全覆盖。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各镇街配合
7.支持改造二级综合医院及公立镇街卫生院,重点向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延伸;引导转型一批二级及以下医院,发展成为收治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
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一定比例的安宁疗护床位。
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老年病、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
积极推广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两院一体”模式。
鼓励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提供医疗、保健、康复及护理服务。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县民政局配合
8.2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一级以上的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中心。
2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可依据规模和实际需求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保障入住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规模较小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嵌入式”发展或签订合作协议。
责任单位:
县民政局牵头,县卫计局配合
9.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开通预约就诊、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促进医养服务的信息畅通和资源共享。
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对转诊老年患者要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等服务,并优先安排住院。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分别负责
(三)加快推进居家养老医养结合
10.规范居家养老、医疗、护理、康复、药品配送、延伸处方等签约服务内容。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县民政局配合
11.制定健康管理、远程监测等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提高家庭诊疗服务项目标准,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可通过第三方保险、居民自费等方式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购买。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县物价局配合
12.研究出台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监护制度,建立居家医养服务质量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
县民政局牵头,县卫计局、县老龄办配合
13.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组建由家庭医生与护士、公共卫生医师、乡村医生等共同组成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优先满足老年人签约服务需求。
根据老人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分层分类设计不同形式和内容的签约服务包,为辖区内居家老人提供“五保障四优先”的居家养老服务(五保障:
一个常见病、多发病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的专业医护团队,一份老年人健康档案,一次年度免费健康体检,一份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个慢性病长处方;四优先:
优先就诊、优先转诊、优先预约专家、优先保障用药)。
在此基础上,对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项重点上门服务(四重点:
家庭病床、家庭巡诊、长期护理康复、安宁疗护)。
加快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进程,努力实现老年人疾病早发现、小病能处理、大病易转诊、慢病有管理,保障老年人公平享有连续性的健康养老服务。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负责
14.统筹布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卫生、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配备护理人员、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器材。
责任单位:
县民政局牵头,县卫计局、县残联配合
15.引导社会力量管理运营社区医疗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社区医养服务的主体。
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通过招募志愿者等,给予社区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
责任单位:
县民政局牵头,县卫计局配合
(四)加快推进中医药服务医养结合
16.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全面参与医养结合工作,探索融医疗、养老、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全链条医院发展模式。
支持二级中医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
建设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县民政局、各镇街配合
17.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设立治未病中心或治未病科室,以老年人为重点开发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产品,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建设。
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针对老年人群设计个性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包。
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负责
18.把中医药文化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
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智慧、健康理念和知识方法,培养老年人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推进中医药体验式服务融入老年旅游、传统文化等主题项目建设,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适合老年人的中医传统运动项目。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县体育局、县老龄办配合
(五)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市场化发展
19.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并按规定享受国家、省、市有关县扶持政策。
允许社会资本以联合、参股、兼并、收购、托管等形式,参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运营。
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资入股、收购、委托管理、公建民营等形式建设和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机构。
利用公办养老机构现有的土地资源和房屋设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运营管理。
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养结合项目建设运营。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分别负责,县财政局、各镇街配合
20.充分发挥我县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综合利用山水资源、人文资源、生态资源等资源要素,规划建设休闲旅游度假小镇、度假养生和休闲养老小镇、生态休闲养生小镇等,打造集健康、养生、养老、孝老、生态、旅游功能于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综合体。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县旅游文物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分别负责,各镇街配合
21.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在医药、医疗器械、食品药品、保健用品、康复辅助器具等领域发展一批特色企业和产业基地,形成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
重点支持嘉祥县金康医护型养老院新院区、嘉祥县精神病医院新院区和丹凤山老年公寓深入发展,以及大张楼镇、孟姑集镇医养结合项目,加大对三牧化工保湿抑菌剂、心脑血管沙坦类医药中间体和光明医药眼药水的科研投入。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局分别负责
22.鼓励研发老年体育运动用品、运动健康监测产品、运动损伤治疗产品和智能健身器材,提高老年人运动健身的科学性。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牵头,县体育局、县卫计局、县老龄办
23.开发面向老年人的保健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及方便食品,扶持健康食品产业发展。
针对老年糖尿病、高血压、慢阻肺等患者,开发一批面点、饮料、配餐等适老性食品。
鼓励研发药食同源产品,推进药食同源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牵头,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老龄办
(六)加快推进“互联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24.整合医疗卫生和养老两方面资源,将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相关信息纳入嘉祥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积极打造集居家社区养老、医疗救护、健康咨询、生理监测、远程健康管理、养生康复、亲情关爱、互助养老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县民政局、县经信局配合
25.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建立远程医疗服务协作体系,重点发展以面向基层的远程影像诊断、远程会诊、远程监护指导、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远程医疗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同质化服务。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县民政局配合
26.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进养老金、护理补贴等社会保障性资金领取“一卡通”,实现老年人就医、购药、医疗项目记录、处方记录、实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金融机构联网在线金融服务等功能,推动医养结合服务智慧化。
责任单位:
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金融办分别负责
27.发展适用于医养结合服务的低功耗、微型化智能传感技术、高精度定位技术、高性能微处理器。
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环境,研发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和自助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和康复辅助器具、家庭服务机器人等,促进医养结合服务便捷、精准、高效。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牵头,县民政局、县老龄办、县卫计局
28.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探索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使在家的老年人也能安享专科问诊、预约挂号、医疗护理、慢性病管理、中医理疗等一系列OTO健康管理及就医协助服务,实现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覆盖的“医养一体化”新模式,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县民政局配合
二、保障措施
(一)落实扶持政策
29.支持设立健康医疗产业发展基金。
对于基层公立养老机构新建医疗机构或引入医疗机构分支机构,以及资源利用率较低的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的,适当给予建设资金支持或运营补贴。
对社会力量建设医养结合机构的,给予同等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政策。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牵头,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各镇街配合
30.统筹规划医养结合机构的用地布局,优先安排医养结合机构的土地供应,落实好各种优惠政策。
“十三五”期间,按照每张床位5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养老服务设施专项用地指标。
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
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责任单位:
县国土局牵头,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各镇街配合
31.60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30元。
所需资金主要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分担。
同时,参考签约服务所增加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等因素,建立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绩效工资分配时,重点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
实现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镇街配合
32.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于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的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责任单位:
县税务局牵头,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各镇街配合
33.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使用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费用执行家庭住宅价格。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牵头,县卫计局、县物价局、各镇街配合
34.申请消防等部门验审相关设施设备时,优先验审。
责任单位:
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县卫计局、县民政局配合
35.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通过小额贷款以及推进应收账款质押、预期收益权质押、动产抵押等贷款业务,拓展融资渠道,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和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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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县金融办牵头,人民银行嘉祥县支行配合
(二)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险保障体系
36.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居家医疗医护服务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责任单位:
县人社局牵头,县卫计局、县民政局配合
37.将老年人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老年人口实行倾斜性政策。
责任单位:
县人社局牵头,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各镇街配合
38.做好医疗护理和长期护理的有机衔接,加快建立完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根据居民医保基金情况探索开展面向城乡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扩大险种覆盖范围。
建立与护理等级和缴费标准挂钩的差异化分层支付机制。
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
责任单位:
县人社局牵头,县卫计局、县民政局配合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39.进一步整合审批环节,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
对于新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行并联审批,民政、卫生计生、工商、住房城乡建设、环保、消防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办理审批,不得将彼此审批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
责任单位:
县编办牵头,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各镇街配合
40.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提高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消防备案工作的效率。
责任单位:
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县民政局、县卫计局配合
41.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发展道路,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
对于符合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许可条件的,优先审批,申请增加相关床位的,不受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限制。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县民政局、县规划局、各镇街配合
42.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县民政局配合
(四)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
43.将养老机构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在薪酬、职称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继续教育和推荐评优等方面同等对待;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建立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修轮训机制。
依托县职业中专,设立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加强专业技能培训;鼓励开展养老护理员等执业技能认证工作,持证上岗。
责任单位:
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卫计局分别负责,各镇街配合
44.探索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培训模式。
将医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县卫生与健康人才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
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卫计局分别负责,各镇街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45.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思路、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县规划局、县卫计局分别负责,各镇街配合
46.成立嘉祥县建设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47.各成员单位、各镇街要制定出台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促进工作落到实处,实现突破性进展。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分别负责,各镇街配合
(二)加大宣传力度
48.以传承、弘扬、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挖掘老年人深层次文化需求,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文化养老服务体系。
注重以儒家文化、孝养文化、曾子文化为主导的家风培育,鼓励家庭成员多和老年人沟通交流,提高居家老年人的幸福感。
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优势,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孝老传统美德,广泛深入宣传健康养老知识和各级扶持政策,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打造具有嘉祥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品牌,为推进医养结合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县民政局、县老龄办、各镇街配合
(三)实施试点示范
49.2018年,选取金屯镇、卧龙山街道、嘉祥街道、万张街道、大张楼镇、马村镇等镇街进行差异化医养结合试点。
密切跟踪各镇街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医养结合的基本路径。
2020年,医养结合工作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各镇街配合
(四)做好规划编制
50.聘请专业团队,组建规划编制专班,加强调研论证,科学编制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规划。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五)抓好项目库建设
51.建立医养结合项目库,完善项目挖掘、储备、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机制,实行分类指导、分级储备、动态管理、跟踪服务,推进落实多渠道投融资支持政策,确保储备一批、建设一批、运营一批。
深入实施品牌战略,重点发展特色鲜明、示范性强、有发展潜力、能带动全局的医养结合项目,培育建设一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示范社区和示范基地,打造医养结合服务品牌。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六)强化监督
52.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医养结合工作评估体系,对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创建工作实施动态评估,完善奖惩机制。
县卫生计生局牵头做好日常工作的联络、协调和对本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