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轮机技术监督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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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轮机技术监督实施办法
燃气轮机技术监督实施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强化燃气轮机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的可靠性,保证燃气轮机相关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制订燃气轮机技术监督实施办法。
1.2燃气轮机技术监督是提高燃气轮机设备可靠性和保证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
燃气轮机技术监督的主要工作是利用先进的监测手段和管理办法,对燃气轮机的振动、叶片及调节保安系统等相关参数和技术指标进行监测、检查、调整和控制,确保燃气轮机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1.3燃气轮机技术监督的目的:
及时监视和评估燃气轮机设备状态,为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和检修维护工作提供指导,从而提高设备的安全健康水平,避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1.4燃气轮机技术监督工作贯穿于电力生产的全过程管理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5本办法规定了******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燃气轮机技术监督的网络、职责、范围、内容和管理要求。
1.6本办法适用于******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燃气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本办法引用了但不限于下列标准或规范中的相关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或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如与最新版本矛盾,以实时批准颁布的国家或电力行业标准及规范为准,如果引用标准之间有矛盾,按较严格者执行。
2.2燃气轮机技术监督执行下列最新版本标准的要求:
2.2.1GB/T15736-1995《燃气轮机辅助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2.2.2DL/T838-2003《**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2.2.3JB9590-1999《燃气轮机维护和安全》
2.2.4GB/T11348.2-2007旋转机械转轴径向振动的测量和评定第2部分:
50MW以上,额定转速1500r/min、1800r/min、3000r/min、3600r/min陆地安装的汽轮机和**机
2.2.5GB/T6075.2-2007在非旋转部件上测量和评价机器的机械振动第2部分:
50MW以上,额定转速1500r/min、1800r/min、3000r/min、3600r/min陆地安装的汽轮机和**机
2.2.6JB/T9591.1-1999《燃气轮机油系统清洁度》
2.2.7JB/T5884-1991《燃气轮机控制与保护系统》
2.2.8JB/T6224-1992《燃气轮机质量控制规范》
2.2.9DL/T651-1999《氢冷**机氢气湿度的技术要求》
2.2.10GB/T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3技术监督
3.1燃气轮机运行中要认真监视负荷、进气滤网差压、燃烧加速度、排气分散度、轴瓦温度、机组振动等各种控制指标,使其保持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3.1.1燃气轮机启动时,监测各轴瓦启动、过临界、带负荷时振动值,各轴瓦温度及回油温度。
3.1.2燃气轮机停机时应监测燃机惰走时间、过临界振动值、各辅机连锁启停情况。
3.1.3根据机组运行中或启、停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如机组振动,负荷失稳,轴瓦温度高,漏油以及监控参数异常)进行全面分析,列入检修项目之中,对存在的缺陷和设备问题,制定出相应的修理方案。
3.2振动监督
3.2.1测量条件
3.2.1.1为了分析轴振动特性,必须在每个轴承的同一垂直平面上沿径向安装两个非接触式传感器,该两个测点在轴向位置上应相隔900。
3.2.1.2为了测量振动相位,在轴的外露部分设置固定的鉴相信号标志,其位置应能便于测取鉴相信号的传感器安装和信号线引出。
3.2.1.3在传感器输出信号的前置放大器后,应有固定的引线插座,便于振动诊断接线。
3.2.2测量方法
3.2.2.1振动的测量参数是位移(峰-峰值),测量单位是μm(微米)。
3.2.2.2轴振动的测量可以是相对振动,也可以是绝对振动,但应当加以说明。
3.2.2.3轴承座振动应测量垂直、水平和轴向三个方向的振动。
垂直振动在轴承顶盖上方正中位置测量,水平和轴向振动位置在轴承中分面上方轴向正中位置。
各轴承测点应注明标志,作为每次测量基础。
3.2.2.4频谱分析时应注意信号的干扰,包括电磁干扰、测量系统固有频率、输入方式不匹配等。
应说明采用的滤波方法和平均方法,频率分析上限和频谱的属性。
3.2.3振动定期监测
3.2.3.1运行机组正常运行时对振动的监测进行每周监测,如果振动异常,监测周期应当缩短。
每周监测工作由运行人员负责,记录在专门的记录本上。
大修前停机时和大修后起动时进行振动监测。
3.2.3.2日常监测的内容包括各轴承的振动、轴瓦温度轴承油压和回油温度。
记录中还应包括机组负荷(或转速)、轴向位移、润滑油温等参数。
3.2.3.3可委托**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或其他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振动监测,定期监测的内容除了日常监测的项目外,还应测量振动相位和频谱,并且要检查和分析运行监测记录。
3.2.4振动评价准则
3.2.4.1振动的评价准则及限值应按制造厂的规定来确定,或经生产副总批准的燃机运行规程执行。
3.2.4.2振动在报警状态下,机组可运行一段时期,但应加强监视和采取措施。
停机值的放宽应当慎重,由总工程师批准。
3.2.4.3机组在起动过程和过临界转速时的振动限值,可根据制造厂规定、同类机组运行经验、本机组的运行历史和设备状况等综合考虑,该振动限值须经总工程师批准。
3.2.5故障诊断
3.2.5.1当机组振动不合格时,可委托电力科学研究院或有资质单位对故障原因进行诊断。
根据机组运行中振动变化及频谱分析结果,可选择一些运行参数(如转速、负荷、励磁电流、润滑油温等)进行测试,分析机组振动与运行参数的关系,并根据分析的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3.2.5.2如果机组振动的幅值是合格的,但变化量超过报警值的25%,不论是振动变大或变小都要引起注意。
特别是振动变化较大、变化较快的情况下,要对振动信号进行频谱分析及检查机组运行工况参数是否有变化。
3.2.5.3对逐渐增大的异常振动,要及时组织力量,对机组的振动做深入地观察和必要分析试验,寻找振动主要现象和特征,制定预防对策。
3.2.5.4在故障诊断进行振动试验或处理振动(如现场高速校动平衡)时,振动可能会超过停机限值,在确保不损坏设备和严密监视的情况下,经过总工程师批准,振动的停机限值可适当放宽。
3.3叶片检查
3.3.1检查项目
3.3.1.1检查叶片表面结垢、冲刷、腐蚀或损伤情况,对冲刷腐蚀损伤严重者应做好样板,测量尺寸或照相备查。
3.3.1.2检查喷嘴(静叶)节距的均匀性和上下隔板中分面的严密性,若中分面不严密应进行修复。
3.3.2发现叶片受损,要保护现场,搜集残体,保护好叶片断口裂纹等损坏症状,拍照留存。
3.3.3发现叶片受损应对断叶片做金相分析,必要时进行材料成份分析和机械性能试验。
3.4调节保安系统监测
3.4.1调节保安系统的基本要求
3.4.1.1各保安装置均应完好,并正常投入。
3.4.1.2在正常工况下,调节系统应能维持燃气轮机在额定转速下运行。
负荷稳定时,机组负荷不应摆动。
负荷变动时调节系统动作平稳。
3.4.1.3液压调节系统的速度变动率为额定转速3-6%之间,迟缓率小于或等于0.2%。
3.4.1.4机组甩额定负荷时,调节系统应能维持燃机空转运行,转速不超过T3000系统设定的超速保护定值(3240r/min)。
3.4.2故障诊断和消除
3.4.2.1当调节保安系统出现重大故障时,应对故障原因进行诊断,根据故障特点及分析讨论结果,选择有关参数(转速、位移、油压等)进行测试。
根据测试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3.4.2.2在故障诊断和消除中,必须确保不损坏设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过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3.4.3静态调整和试验
3.4.3.1调节系统大修或改进后必须进行静态特性试验与调整。
另外,根据运行中调节系统异常情况,确定是否需作静态调整试验。
3.4.3.2试验内容:
静止试验:
调速器特性、油动机特性。
空负荷试验:
主要测量调速器特性,IGV、燃气控制阀调整范围。
(如现场设备条件许可亦可用静止试验代替)。
带负荷试验:
燃气控制阀与负荷关系。
3.4.3.3根据静止试验、空负荷试验和带负荷试验结果,确定下列数据:
IGV开度、燃气控制阀开度与负荷的关系。
3.4.3.4阀门关闭时间测定:
手动脱扣测量阀门关闭时间,关闭时间应符合制造厂标准,至少达到以下标准:
燃气紧急关断阀(ESV)关闭动作时间低于1秒。
3.5油务管理
3.5.1燃气轮机油系统安装及检修工艺及油循环要求,应严格按照制造厂及部颁标准进行。
3.5.2加强油质监督和管理,建立油质监督档案,油质及检验周期和项目应符合化学监督要求。
3.5.3做好运行中燃气轮机油的日常监督与检测,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外观、机械杂质或乳化情况。
3.5.4燃气轮机启动前油质必须合格,油质不合格或油中含有杂质和水量超标准时,禁止向各轴承和调节系统部套充油。
3.5.5定期对所有燃机范围内的裸露油管道的焊缝质量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周期为1年。
3.5.6结合机组大、小修对燃机范围内的裸露油管道进行20%比例的壁厚测量,重点部位为阀门后和弯头处。
检查周期为1个大修周期。
3.6根据二十五项反措要求,防止主设备严重损坏,在大修中应对下列项目立为必修必查检修项目:
3.6.1防止燃气轮机超速损坏
3.6.1.1燃机超速试验合格,各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3.6.2防止通流部分损坏
3.6.2.1转子通流部分的清理、检查、检修。
3.6.2.2静叶片和气封间隙的测量与调整,正确整定轴向位移保护校验,动作可靠。
3.6.3防止燃气轮机大轴弯曲
3.6.3.1合理调整气封间隙,保持气封块有足够的退让间隙。
3.6.3.2轴系对轮检修,测量主轴的弯曲值,各轴颈的椭圆度和锥度。
上述测量数据应在标准规定范围以内。
3.6.4防止轴瓦烧损
3.6.4.1瓦乌金检查不脱胎,乌金与大轴或推力盘接触点符合要求,轴瓦球面或瓦枕与轴承洼窝接触良好,轴瓦间隙、紧力和接触角调整符合要求。
3.6.4.2管道、冷油器检修,能确保系统清洁无杂物,油箱滤网、过滤装置检修后能正常投入运行状态。
3.6.4.3直流油泵检修后工作正常,低油压联锁保护可靠,动作正确,轴瓦温度高保护,润滑油压低保护整定准确,动作可靠。
3.6.5防止油系统着火
3.6.5.1水平管道上油系统阀门不得立式安装,更换管路,法兰及阀门时其配置应按其工作压力,温度等级提高一级标准,选用管材符合要求,变径管要采用锻制式,严禁采用抽条冷制变径管。
3.6.5.2油管道支吊架每次大修时都应检查是否牢固完好。
3.6.5.3门及法兰接合面须认真研刮,垫料选用青壳纸,隔电纸或耐热耐油的垫片,厚度不小于1.5mm。
4职责分工
4.1燃机技术监督网络
4.1.1为了做好公司的燃机监督工作,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燃机技术监督网络由公司总工程师分管。
日常归口管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监督网络负责人具体负责网络的日常工作,由副总工程师担任。
各网络成员负责本部门的相关技术监督工作。
4.1.2公司燃气轮机技术监督网络组成人员如下图所示,具体组成人员名单由公司行文公布:
4.2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的职责:
4.2.1领导全公司的燃机技术监督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燃机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监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4.2.2负责燃机专业重大技改、固改项目的批准。
4.2.3负责燃机技术监督相关标准、规定的审批。
4.2.4负责燃机技术监督相关报表的批准。
4.3总工程师职责
4.3.1负责燃机监督日常管理工作,组建燃机监督网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燃机监督的规章制度,批准并督促执行燃机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4.3.2负责燃机专业重大技改、固改项目的审定。
4.3.3负责燃机技术监督相关标准、规定的审定。
4.3.4负责燃机技术监督相关报表的审定。
4.3.5主持召开燃机监督网会议,参加燃机技术监督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专题分析会议。
4.3.6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做好燃机设备的运行、检修和燃机技术改造等全过程的燃机技术监督工作。
4.4燃机监督网络负责人职责
4.4.1负责公司的燃机监督及监督网络的归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燃机监督的指示和有关规程制度。
4.4.2参与重大定期试验及故障诊断处理。
4.4.3发现同监督有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对已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提出技术方案,并监督实施。
4.5技术监督网络职责
4.5.1建立本公司的振动、叶片、调节保安系统台账及数据库,了解本公司燃机设备的状况,按时完成有关统计报表和总结。
4.5.2收集以下有关振动、叶片和调节保安系统的设备资料
4.5.5.1机组一般情况:
机组编号、制造厂、各级叶片数、机组功率、性能参数、排气压力等。
4.5.5.2叶片基本依据:
叶片高度、结构情况、动叶数、静叶数、动叶型线、叶根型式与宽度。
4.5.5.3安装和检修资料:
动静部分间隙、叶片探伤记录、叶片冲刷情况、叶片缺陷记录等。
4.5.5.4运行资料:
机组出力、主要参数、机组振动情况等(事故分析用)。
4.5.5.5有关调节保安系统的资料:
制造厂调节保安系统图纸和技术资料。
4.5.3负责油务监督工作。
4.6检修部门职责
4.6.1检修部门明确兼职燃机监督工程师人员,兼职燃机监督工程师配合将公司下达的监督项目进行分解落实,并及时检查考核。
4.6.2负责机组检修时对燃气轮机通流部分进行检查
4.6.2.1检查叶片表面受冲刷、腐蚀或损伤的情况,严重者应做好样板、测量尺寸或照相备查。
4.6.2.2检查喷嘴(静叶)节距的均匀性和上下隔板中分面的严密性,若中分面不严密应进行修复。
4.6.2.3机组大修时负责对承受高温、高压、高应力部件按技术监督的规定进行检测和试验,如燃料喷嘴、燃烧室、过渡段、动叶的无损探伤测试;
4.6.3负责热工和电气保护试验
4.6.3.1热工和电气保护试验在检修后冷态进行。
4.6.3.2热工和电气保护试验项目:
轴向位移大、润滑油压低、燃机超速、横向联动脱扣等脱扣保护。
4.6.3.3试验可采用实校方法及热工模拟方法。
4.6.3.4热工模拟方法:
放上被校验保护压板,由热工短接或拨脱扣辅指针,使其动作,检查被校验保护的有关继电器动作正常,被校验保护光示牌亮,声响。
记录在热工保护校验卡,确认恢复至校验前状态。
4.6.3.5保护定值及投入或解除时间按规程要求,未按规程投用脱扣保护,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执行。
4.6.4负责联系有资质单位进行振动定期监测工作;配合电力科学研究院或有资质单位在本公司进行有关监测和故障诊断工作。
4.6.5负责消除设备和系统上存在的缺陷。
4.6.6收集有关振动、叶片和调节保安系统的安装和检修资料
4.6.6.1有关振动的安装和检修资料:
如基础沉降、缸体及轴承座水平扬度、缸体及轴承负荷分配、各部滑销间隙、轴瓦间隙及紧力、油档间隙、轴颈椭园度及不柱度、轴的原始弯曲、推力盘端面瓢偏、轴颈扬度,联轴器端面瓢偏值、各转子联轴器找中心情况及通流部分间隙等。
4.6.6.2有关叶片的安装和检修资料:
如动静部分间隙、叶片探伤记录、叶片冲刷情况、叶片和叶轮缺陷记录等。
4.6.6.3有关调节保安系统的安装和检修资料:
安装和检修的技术记录(如间隙,定位长度,弹簧自由长度、平行度、同心度等)及缺陷处理记录。
4.7**部职责
4.7.1**部明确兼职燃机监督工程师人员,兼职燃机监督工程师配合将公司下达的监督项目进行分解落实,并及时检查考核。
4.7.2负责机组振动的日常监督工作
4.7.2.1机组正常运行和起停过程中对振动的监测分为每日监测和进行每周监测。
如果振动异常,监测周期应当缩短。
每日监测工作由运行人员负责,每日监测主要依靠监视TCS中振动记录和日常巡检;每周监测工作由运行有手持测振仪测振并记录,记录格式如表1所示。
4.7.2.2日常监测的内容包括各轴承和轴的振动、轴瓦金属温度、轴承油压和回油温度。
记录中还应包括机组负荷(或转速)、轴向位移、排气温度、润滑油温等有关参数。
4.7.3负责机组超速试验工作
4.7.3.1超速试验一般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机组大修以后;调节保安系统经过拆动重新装复后;停机一个月以后再启动。
4.7.3.2冷态启动做超速试验,应按制造厂要求进行试验。
4.7.3.3试验时应严密监视燃气轮机转速及各轴承的振动,转速超过规定值,危急遮断器还未动作应立即手动脱扣。
4.7.3.4试验结束应确认正常后复置。
4.7.4负责机组正常油务化验及分析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化学监督专职汇报。
4.7.5收集有关振动、叶片和调节保安系统的调试和运行资料
4.7.5.1有关振动的调试和运行资料:
如起动和带负荷时轴和轴承的振动值、各阶临界转速实测值和过临界时最大振动值、各轴瓦的乌金温度及回油温度、燃气轮机轴向位移值,燃气轮机惰走曲线等。
还要搜集和记录与振动有关的事故情况,振动超标及处理情况。
4.7.5.2有关叶片的运行资料:
电网周波、机组出力、排气温度、机组振动等(事故分析用)。
5技术管理
5.1 测试仪器的配置和定期校验
5.1.1振动测试仪器
5.1.1.1机组应配置在线振动监测装置,该装置能够指示和记录运行机组的轴和轴承振动幅值和相位,并且能输出振动的交流信号和鉴相信号。
5.1.1.2必须配置一些手提式测振表,如有条件也可配置振动分析仪器。
5.1.1.3在线振动监测装置及测振表应定期送有计量资格单位校验。
5.1.1.4加强机组在线振动监测装置的技术管理和维护,保证监测系统的可靠,以减少日常测试工作量,并使振动数据有较好的可比性。
5.1.2调节测试仪器
5.1.2.1应配置适合监测的测试仪器(如转速表、位移传感器、压力表等)。
最好配置采样速度较快的智能转速表。
5.1.2.2调节系统测试仪器应按热工计量规定定期送有计量资格的单位校验。
5.2振动保护
5.2.1燃气**机组应投入振动保护,跳闸信号一般不应实行几个信号串联方式、也不加延迟。
如果振动保护发生误动,应当分析原因加以处理,不能简单把保护出系。
当保护设备易受外界干扰误动时,作为临时措施可以两个振动信号串联或加跳闸延迟。
5.2.2当进行振动故障诊断试验或处理振动时,可以适当考虑放宽振动限值或加跳闸延迟。
5.3台帐和数据库
5.3.1应当建立每台机组的技术监督台帐。
振动监测台帐内容包括日常监测记录,振动超标及分析处理记录,以及设备、安装、检修、调试和运行的相关资料。
叶片监测台帐内容包括每次检修有关叶片的资料,以及设备、安装的相关资料。
调节监测台帐包括调节保安系统检修和调试报告、定期试验记录、故障分析及处理记录、设备异常记录,以及设备、安装、检修、调试和运行的相关资料。
5.3.2各部门所建立的台账和数据库实行公司内部共享。
5.3.3将有关监测数据定期报电力科学研究院。
5.4技术监督报告
5.4.1运行人员在日常监督中,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按现场运行规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及燃机监督专职人员。
5.4.2燃机监督专职人员应按附表要求及时填写,报总工程师及电力科学研究院。
振动定期测量报告(表1),每月测一次,无异常情况每季度集中报一次;通流部分损坏情况报表(表2),发现损坏后报告;调节保安系统试验报告在调节系统检修后报告,当年如无检修,年终报一次;调节系统异常情况报告表(表3),发现异常后报告。
5.4.3应在每年1月15日前将本厂的燃机监督工作年度总结,经副总工程师审定,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批准后报省公司生产运营部和**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6统计报表
公司各有关部门应按下表所列内容进行统计报表的工作:
序号
报表项目内容
责任部门
上报时间
报送部门
附表式
1
燃气**机组振动定期测量报告
**部
定期测量后3日内
生产技术部
表1
2
燃机通流部分损坏情况报表
检修部门
发现损坏后
生产技术部
表2
3
调节保安系统试验报告
检修部门
监测
下月3日前
生产技术部
4
调节系统异常情况报告
检修部门
有异常情况下月3日前
生产技术部
表3
注:
1、各部门所报的各项报表必须数据正确,并且不能有缺漏项。
2、生产技术部负责将各部门上报情况汇总后报出。
7网络活动
7.1为了做好专业管理与群众相结合,每季度组织燃机技术监督网络活动一次或根据需要增加召开。
7.2参加网络活动人员:
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和全体监督网络成员参加。
7.3网络活动内容
7.3.1网络活动由总工主持或由总工委托专人主持。
由网络负责人提议、主持人确定网络会议的议程。
7.3.2为了开好每季度一次的燃机监督分析会议,各部门应提前将上季度本部门的燃机监督情况总结和下季度本部门燃机监督工作计划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给公司燃机监督网络负责人,公司燃机监督网络负责人按照公司有关考核标准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并将结果报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审核。
7.3.3燃机监督网络负责人汇报上季度燃机监督工作考核情况,负责对活动情况进行记录,如有必要则以纪要形式发给参加活动人员。
7.3.4各部门汇报上季度本部门燃机监督工作情况,对未能按时完成的项目进行说明,提出需要公司协调的问题。
公司领导对上季度燃机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对各部门提出需协调的问题进行协调,对下阶段的燃机监督工作进行安排。
8附则:
8.1本制度提出部门:
8.2本制度归口部门:
8.3本制度起草人:
8.4本制度初审人:
8.5本制度审核人:
8.6本制度批准人:
8.7本制度自2015年X月XX日起开始实施
8.8本制度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附录
表1燃气**机组振动定期测量报告
表2燃机通流部分损坏情况报表
表3调节系统异常情况报告
表1燃气**机组振动定期测量报告
号机机组型号日期时间
1、振动测量数据:
(振动数据应包括通频/工频/相位,单位:
μm)
1
2
3
4
5
6
轴承
运行
参数
乌金温度
回油温度
顶轴油压
瓦振
垂直(┴)
横向(—)
轴向(⊙)
轴振
2、振动测量仪表:
瓦振测量仪表型号
轴振动测量仪表型号
振动保护投入情况
3、运行工况及参数:
名称
数值
名称
数值
名称
数值
名称
数值
转速(RPM)
推力轴承最大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