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三板上市前财务会计操作实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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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三板上市前财务会计操作实务

企业新三板上市前财务会计操作实务

 

1财务会计、税务规范目标

1、挂牌后应当达到的目标,特别是股东200人以上,或者股票存在交易的情况:

2、财务报表真实性、完整性;

3、内部控制规范

4、纳税规范

2挂牌申报企业财务会计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

1、申报财务报表与销售、生产、采购经营模式匹配问题

2、销售与应收账款、客户信用周期,应收账款周转率

3、存货与生产周期、订单、备货,存货周转率

4、应付账款与供应商的信用额度

5、票据收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6、投入(产能、水电、员工数量、主要原材料)与产出关系

7、账账、账实、账证、账单不符的处理

8、账实不符的处理

9、往来账项不符的处理

10、银行账户开户清单与外账账户不一致

11、资金流水与对账单不一致

12、企业信用报告,银行借款、应付票据、对外担保 

13、与账面的不一致处理

14、主要科目的的处理

15、存货

16、应收账款

17、其他应收款

18、货币资金,资金流水

19、理财产品

20、应付账款

21、银行借款

22、成本费用

23、原始凭证、票据

24、工资及薪酬

25、回扣及提成

26、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27、成本费用

28、开发支出资本化

29、增值税销项及进项税

30、收入确认

31、政府补贴收入

32、资本出资瑕疵

33、关联方及交易

34、股份支付

35、理财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卖股票)

36、衍生工具(远期外汇结算

37、现金流量表及勾稽关系

38、内部控制缺陷

3审计评估与股份改制需要解决的问题

1、审计证据资料

2、股份改制

4挂牌企业申报涉及的财务会计反馈问题

1、财务与业务匹配性

2、财务规范性

3、财务指标与会计政策、估计

5挂牌企业申报涉及的财务会计反馈问题(特定问题)

1、关联交易

2、主要供应商和客户问题,同时为供应商和客户问题

3、持续经营问题

4、理财产品问题

5、毛利率问题

6、股份支付问题

7、存货问题

8、成本核算问题

 

一、股东出资问题:

主要是出资不实和程序瑕疵。

1、股改前股东出资常见的问题有:

非货币资产出资未经评估;出资未及时到位;验资报告存在瑕疵;以企业自身资产增资;资产评估增值转增实收资本;重复出资;以未合法注销的企业资产出资。

企业出资存在瑕疵,并不是个别现象,对于拟挂牌的企业,也并不一定构成挂牌的实质性障碍,关键是要看如何解决或者解决得是否彻底。

2、股改中股东出资可能存在的问题有:

以评估的净资产作价出资;以审计的净资产折合股份,但出现评估的净资产低于审计的净资产情况,导致出资不实;股改后发现股改前的会计处理有问题,在申报财务报表中调整了股改时认定的财务报表,导致股改时净资产有问题,导致出资不实。

二、关联交易问题

由于关联交易涉及面广、种类繁多、内部容易安排,也容易被操纵,因此关联交易历来都是关注的重点,即主要关注关联交易的存在对企业财务数据的公允表达是否产生重要影响。

关联交易是可以存在的,但是要证明其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同时,关联交易应当是逐年减少而不是逐年增加。

目前关联交易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动机是为了增加收入或利润,粉饰财务报表;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公允或不能证实其定价是公允的;关联方的界定不完整,披露不充分;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不恰当;关联交易程序不规范、交易依据不充分,缺少相关合同及确认;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新三板挂牌财务要求主要在于财务合规上,没有硬性的财务指标。

然而事实上,多数中小企业在公司治理、财务税收、合同管理等方面普遍存在一定的不规范问题,挂牌不成功70%是财务问题。

 

三、会计环境和会计核算基础

1、财务独立

常见问题:

(1)企业未设立独立的会计部门;

(2)财务人员从事与岗位相冲突的职务;

(3)企业会计主体不清,财务核算范围不清,比如控制人旗下多家公司之间未严格区分会计主体,资产混用,成本费用归集对象与实际受益对象不符,几套账相串,股东个人或家庭费用直接计入公司支出等。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

企业应当设有独立财务部门(代理记帐:

不负责对银行存款等进行核实)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与公司财务管理实际情况相适应内部控制制度,厘清会计核算的主体范围。

对于历史上存在会计主体不清情形的,应重新审核实际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调整。

2、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

常见问题:

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未有效执行,历史财务会计资料不完整,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例如:

业务交易执行、授权、记录未有效分离,大量随意地更改原始或记账凭证,原始凭证不完整,业务记录不完整、不系统、混乱或无记录,业务记录与会计记录无勾稽关系,账表不符等。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

(1)内部控制薄弱,影响了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企业应在中介机构的辅助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梳理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历史财务信息规范之后,应当切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有监督、有记录、有反馈。

(2)对于历史上存在财务核算基础薄弱,证、账、表不符情形的,应考虑重新审核原始凭证进行账务调整,或重新进行会计核算。

四、会计准则的适用

常见问题:

企业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如有的小微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

挂牌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编制并披露财务报表。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所附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转换对照表》进行会计处理。

申报期内存在会计准则转换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可比较会计报表。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选用

常见问题:

(1)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选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比如本化政策不适当,研发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进行资本核算;

(2)选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当,导致会计信息不能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比如:

折旧年限过长,折旧计提不足,折旧或摊销方法、年限、残值率不当或经常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过低;

(3)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能保持连贯。

比如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随意变更,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利润调节等等。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

(1)中介机构应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逐项分析企业选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对于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不符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当根据谨慎原则,在参考同行业可比较公司的情况进行调整,重新选用,并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对于报告期内存在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3)对于在报告期内重大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中介机构应予合理关注,论证其合理性并充分披露。

 

六、基准日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考虑

常见问题:

企业在股份制改造基准日账簿记录和报表列报的资产、负债不真实、不完整,主要表现为:

(1)货币资金与账面数不一致,存在公款私存,公司资金往来使用个人账户的情形;

(2)存货实际盘点数与账面数不一致;

(3)固定资产盘点数与账面数不一致;

(4)应收款项函证数与账面数不一致;

(5)负债函证数与账面数不一致等。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

(1)企业应在基准日扎账后,配合中介机构对资产和负债进行清点、函证,清产核资,确定资产和负债真实性、完整性。

(2)对于存在公款私存,资金往来使用个人账户情形的,应当停止使用个人账户,将存在个人账户的公司款项即时归还至公司账户,核对分析该个人账户中属于公司业务往来的资金流水的真实性。

(3)对于其他资产、负债项目存在不一致的,应当进行盘盈盘亏会计处理。

 

八、非货币出资的权属不清

常见问题:

出资人以无法证明其所有权的非货币资产进行出资。

比如

(1)以属于公司的实物、固定资产进行出资;

(2)以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职务成果进行出资等。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

(1)非货币资产出资应当核实出资资产的权属,属于以公司的实物、固定资产作为股东财产进行验资出资的,应当对该部分出资进行减资处理,并追溯调整;

(2)以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无形资产,如确属于职务成果,应当对该部分出资进行减资,并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将该无形资产的权属变更到公司名下。

(不减资可用现金替换)

案例:

奥特美克(430245)

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23日在全国股权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根据补充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及公开转让说明书,2006年4月,有限公司股东吴玉晓和路小梅以非专利技术“水资源远程实时监控网络管理系统技术”出资640万元,二人各自占比均为50%。

由于该项非专利技术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关,不排除利用了公司的场地和办公设备甚至公司的相关技术成果,无法排除出资人职务成果的嫌疑,以此项技术出资存在瑕疵,公司决定以现金对该部分出资予以补正。

2012年8月2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由股东路小梅和吴玉晓分别以现金320万元对公司2006年4月的非专利技术出资640万元进行补正,并计入资本公积。

2012年8月31日,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2】京会兴核字第01012239号审核报告,对上述补正出资的资金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2012年8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股东的补足出资,并已进行了合理的会计处理。

补正该出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变。

方案分析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文号为:

[2013]京会兴审字第01010036号审计报告,2012年1月1日,公司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8,405,000.00元,2012年8月29日,股东以现金补正非专利技术出资,计入资本公积6,400,000.00元,截止2012年8月31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资本公积科目余额为14,805,000.00元。

公司以2012年8月31日净资产折股,根据审计报告,净资产折股中,资本公积折股金额为14,649,878.36元。

即股东以现金补正出资而计入资本公积的640万元,通过整体变更折股增加股份,而该股份由全体股东共享,且包含该以该专利技术出资的原股东。

2012年12月31日,吴玉晓和路小梅合计持有公司51%股权,也就是说,尽管吴玉晓和路小梅以64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但是实际上他们两人仅仅将313.60万元分享给其他股东,他们两者还占有640万元的316.40万元的份额。

即,该现金补正非专利技术出资的方案并未彻底解决出资问题。

能彻底解决该类问题的方案是吴玉晓和路小梅以非专利技术减资,然后增资640万元,再将该专利技术无偿转让给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金日创(430247)和部分IPO公司有大量类似出资置换案例。

 

九.非货币出资的估价不实

常见问题:

(1)出资人以未经评估以非货币出资,或评估值明显虚高;

(2)对公司自有资产重新评估后以评估增值部分进行增资;

(3)出资人以与公司经营不相关或不产生经营收益非货币资产出资。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

(1)对于非货币出资未经评估的情形,应当由中介机构充分论证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

(2)对于评估值明显虚高、未经评估但出资作价虚高的,以与公司经营不相关或不产生经营收益的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可以采用现金补足或减资的方法进行规范,其中与公司经营不相关或不产生经营收益的非货币资产应当视该出资无价值。

采取现金补足规范方法的,不应变更注册资本或资本公积金,而应当将该非货币资产原入账价值中虚高的部分减除,并以现金补足,对该非货币出资进行了摊销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采用减资规范方法的,应将估值虚高部分减资,对该非货币出资进行了摊销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3)对于公司以自有资产重新评估,以评估增值进行增资的情况,属于出资不实,应当减资,会计上进行追溯调整,对该评估增值的资产还原为历史成本计价。

 

十.抽逃出资和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资源

常见问题: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关系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

(2)公司关联方无偿借用、使用公司的资金、资产或资源。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

(1)如果是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等方式抽逃出资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2)如果直接从公司账户转出资金未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即时归还转出款项;

(3)如果是利用关联交易转出资金的,通过挂往来账项占用公司资金的,应归还款项并核销往来账项。

(4)其他占用公司资产、资源的,应将将资产归还公司,停止占用公司资源。

 

十一.相互出资、循环出资

常见问题:

(1)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权,构成相互出资,比如同一控制人下的A、B两公司,A公司持有B公司30%的股权,B公司持有A公司20%的股权;

(2)母子公司之间相互出资,形成出资循环,放大关联公司之间的资本金,比如A、B、C三家公司,A公司为B公司的母公司,B公司为C公司的母公司,A公司对B公司增资1000万元,B公司对C公司增资1000万元,C公司对A公司增资1000万元。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

关联企业之间相互出资、循环出资虚增了关联企业之间的资产和注册资本,容易导致实际控制人混淆,应当通过减资、股权转让的方式溯本清源。

相互出资和循环出资不会对企业的损益产生影响,因此在会计上只需对减资、股权转让行为进行会计处理即可,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十二.资产核算

 

(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后续核算

常见问题:

(1)对部分资产变更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比如企业对增值较大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重新入账;

(2)对存在减值的资产未按会计准则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列报的资产账面价值失实;

(3)对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进行回转处理。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

(1)企业资产应当遵循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进行核算,按历史成本计提折旧或摊销,对于企业在历史上存在评估增值重新记账的,应视同重大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2)对于未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检查,计提减值资准备的企业,应当在股份制改造基准日进行资产减值测试,考虑计提减值准备,以免出现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报告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3)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长期资产的价值回升后进行了减值准备转回会计处理的,应作为会计差错进行调整。

 

(二)资产的法律手续存在瑕疵

常见问题:

(1)资产的法律手续存在瑕疵,如建设在租用的集体土地上的房产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产权证书;

(2)购置的机器设备未取得发票;

(3)应当登记公示的资产尚未完成过户手续。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

法律手续存在瑕疵的资产应当审慎运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判断该资产的确认和入账时间。

(1)在租用的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产,应当综合分析存在的法律风险,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强制拆除风险较低的,应当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并合理估计可使用的年限进行摊销;

(2)交易取得的资产,经济交易包含的主要行为已完成(如款项已支付,资产转移交割,并为企业实际控制或使用),仅剩法律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的,应当确认为公司资产并进行折旧摊销;

(3)企业事实上存在该类资产但未进行会计核算的,应作为会计差错进行调整,将该类资产纳入公司的资产核算。

 

十三.公司收入与成本核算

 

(一)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常见的问题:

(1)收入确认违反权责发生制原则,如以收款或开具发票为依据确认收入;

(2)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随意延迟确认收入,跨期确认收入进行收益调节;

(3)对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的业务确认为收入,如对发出商品确认为销售收入等;

(4)收入会计政策的使用不符合企业实际的业务特征,如对提供劳务的业务不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按里程碑或结算进度确认完工百分比等。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

(1)对于以收款或开具发票为依据确认收入的,应当核实每笔业务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逐笔进行会计差错调整;

(2)对于随意延迟确认收入,对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确认收入的,应逐笔核实并进行会计差错调整;

(3)对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与企业业务不相符的,应重新选用会计政策,适用会计政策变更准则进行会计调整。

案例:

古城香业

反馈意见问题4:

“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同)采取线上、经销、商超、外销四种销售模式。

(2)请公司结合订单合同的主要条款,补充披露不同模式下收入确认的原则、时点、依据和方法;(3)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公司报告期

是否存在利用经销模式提前确认收入等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核查情况】

结合订单合同的主要条款,补充披露不同模式下收入确认的原则、时点、依据和方法

(1)销售订单

线上客户在天猫商城选择商品后,下单并支付。

(2)销售出库

电子商务部根据客户需求安排发货的同时开具发货单,并通过物流发货给客户并开具出库单,客户收到商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

(3)收入的确认

因网销商品存在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特殊性,财务在确认收到货款后根据发货单开具销售普通发票并确认收入。

2、经销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流程与收入确认

(1)合同签订、销售订单

业务部每年年初与代理商签订框架协议,年度内代理商需要货物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出订单。

(2)销售出库

业务部根据订单查询库存情况,根据库存情况确认实际订单发给客户,业务助理在各代理商满足销售授信条件(款到发货、货到付款、短期赊销)后开具发货单,销售会计审核后,由储运部根据发货单安排物流发货,库管开具出库单,根据合同约定,客户收到货品验收后须确认收货清单并传回到公司。

(3)收入确认

财务部门在收到客户确认的收货清单后,根据发货单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3、商超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流程与收入确认

(1)合同签订、销售订单

业务部与各商超签订框架协议,年度内客户需要货物时从各商超的供应商系统下采购定单。

(2)销售出库

业务部根据订单查询库存情况,业务助理根据订单开具发货单,由相关人员审核后,由储运部根据发货单安排物流发货,库管开具出库单,客户在收到货物验收后出具验收单传到公司。

(3)收入确认

财务部门在收到客户的验收单后,根据发货单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4、外销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流程与收入确认

(1)销售订单

国外客户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下达订单,外销部接到订单后给生产办下达要货单。

(2)安排生产、签订合同、组织发货

由生产办安排生产,生产完成后由外销部制作合同(成交确认书)发给客户确认,将双方签字确认后的合同、箱单和发货清单给报关行,安排定船或定舱,定舱后安排发货并开具出库单及报关,开船后获取提货单发给客户,客户凭提货单收取货物并验收。

(3)发票开具、收入确认

由于公司主要采用离岸价核算,所以财务在货物离岸出口后根据发货单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经销模式销售收入确认的核查

根据公司的销售与核算流程,我们对不同授信条件下重要代理商客户销售流程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检查;

对代理商销售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了抽样检查,取得重要代理商合同、发货单、出库单、销售发票、客户收货确认单、银行转账凭证等样本与收入明细账进行核对;对重要代理商客户的交易和往来进行了函证;对重要代理商客户发出访谈提纲;对大额的银行流水明细与银行明细账进行核对。

【核查结论】:

经过上述检查,公司销售模式中对代理商的销售流程按上述描述流程执行,未发现有违背上述流程的执行情况,公司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利用经销模式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二)成本的归集、分配与结转

常见问题:

(1)与收入相关的成本归集范围不清晰导致成本核算失真,比如:

将期间费用(如管理人员薪酬、办公费用、销售费用等)归集到营业成本,便于做高成本少交流转税,将应当生产成本支出归集为研发支出便于抵扣企业所得税等;

 

(2)成本支出未进行合理分配,导致各类产品收入的财务比率失真或不可比;

(3)确认收入时未相应地结转成本。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

成本归集与分配不清晰,是会计基础薄弱,企业应当梳理业务流程,规范成本核算。

报告期内成本归集与分配不清晰的,应当依据重要性原则对重大的成本支出归集与分配进行差错调整;对未在确认收入的同时进行成本结转的,应当进行会计差错调整。

案例:

嘉宝华

审核嘉宝华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各组成部分的归集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调节毛利率的情形。

会计师事务所按审计程序核查了公司的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归集情况,公司营业成本归集的是已销售商品的采购成本(按合同的约定为供应商送达公司配送中心的采购成本),期间费用归集的是经营、管理、融资活动发生的不能直接归入成本的当期开支,主要为经营管理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社保费用、物业租金、折旧与摊销、水电费用、办公费用、业务宣传费等。

审计师核查测试时未发现将采购成本计入期间费用的情况。

另外,从信息管理上分析,营业成本的确认与存货的进销存系统中单独管理,与采购进价直接相关,从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公司毛利率比较稳定,与行业的情况相符。

经核实,审计师认为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各组成部分的归集是合理的,不存在调节毛利率的情形。

点评:

成本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系统而全面、科学和合理,它对于促进增产节支、加强经济核算,改进企业管理,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而成本管理的关键步骤就在于区分营业成本与期间费用,混淆两者概念将使企业毛利信息失实,也就使得投资者对于公司盈利水平的分析变得徒劳。

 

(三)账外业务

常见问题:

(1)采用采购和销售两头不入账的方法进行体外经营;

(2)销售收入不入账,产品成本则通过账面核算;

(3)采用多账套核算收入和成本等。

规范的思路与方法:

账外业务是典型的偷税行为,解决账外经营的难点在于如何补缴税金。

原则上所有账外经营收入和成本均应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纳入公司财务报告。

(1)体外经营式的账外经营,应当审慎考虑采购、销售的主体,往来资金流转情况和票据的规范性、齐备性等因素进行,对于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应当纳入公司财务核算并补缴税金;

(2)对于成本已入账但收入未入账,采用多账套核算账外经营的,应当通过会计差错调整的方法补记收入,合并账套核算,并补缴税金。

十四.新三板挂牌日与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时限安排

三板挂牌日是哪一天?

很多公司陆续挂牌新三板,但若问公司老总公司是哪一天挂牌的,竟然不敢确定到底是哪一天,甚至很多中介机构的答案也不一致,有说是收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同意挂牌的函日,有说是办理完毕首次信息披露、股份初始登记、第二次信息披露等挂牌手续日,有说是挂牌公司举办挂牌仪式日,其实上述说法都不对或不够准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的规定,挂牌日为申请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取得《股份登记确认书》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也即《关于公司股票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提示性公告》或《关于公司挂牌同时发行的股票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公告》载明的公司股票挂牌公开转让的日期。

▲公司领取同意挂牌的函后,新三板挂牌日能否由挂牌公司自主决定?

有人认为新三板挂牌日可由挂牌公司自主决定,这样的观点也是不准确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的规定:

1、申请挂牌公司应于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送申请挂牌文件时一并提交《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申请书》。

2、在挂牌业务部领取《关于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的通知》,同时提交《信息披露业务流转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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