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外包协议.docx
《岗位外包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岗位外包协议.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岗位外包协议
岗位外包协议
LT
1
2
3的,可以结束试用,但须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结算应支付的外包员工试用期管理费。
员工入职当月甲方需支付公司承担社保缴纳费用,由乙方代为缴纳,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该岗位工资标准的80%。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尊重外包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严禁种族和性别歧视。
2甲方不得将外包员工再外包到其他用人单位,但由于甲方公司业务需要,安排至其他工作地点的除外。
3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外包员工的全部薪酬数据,以保证乙方能合法的向政府机构进行申报,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规定,向外包员工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健康检查,否则乙方可以撤回外包至甲方的外包员工。
甲方要求外包员工遵守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管理文件,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对规章内容的要求,符合法律程序,并按法律要求向外包员工公开。
5若甲方要求对外包员工执行标准工时制的,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超出40小时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调休或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外包员工支付加班费。
甲方也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执行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6甲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
若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直接将工资费用以货币形式按月及时支付给外包员工的,应当依法代扣代缴外包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无论因甲方延误支付乙方管理费用或无故克扣、拖欠由甲方直接发放的外包员工工资的,导致劳动纠纷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以及外包员工因此离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
7若甲方委托乙方发放除工资以外的其他费用的,需另行签订协议。
8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规定,保证外包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国家规定的员工依法享受带薪假期间的合法权益;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外包员工给予医疗期及其他医疗期工资待遇,保障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外包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应当享受的合法权益,包括休息及工资待遇。
具体参见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9乙方应为员工购买五险或商业险,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如乙方雇员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当配合乙方进行工伤申报,若甲方因乙方雇员工伤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就赔偿部分向乙方全额追偿。
10因使用外包员工发生劳动争议事宜引起劳动争议仲裁或法院诉讼,使乙方成为争议被诉人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参加仲裁和诉讼活动,并积极提供相关证据,如:
考勤记录。
11外包员工向甲方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的或甲方与外包员工协商解除劳务使用关系的,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发生《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将外包员工退还给乙方的情况,应当提供相关法律证据并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和后果。
12甲方指定下述人员负责与乙方的联络工作,并且提供保密数据(例如工资等),凡与本协议相关服务,乙方可以随时与甲方联系人联络操作,若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将提前10个工作日另行书面通知。
姓名
联系电话
邮件地址
13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否则,若由于无法接收账单或其他文书等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4甲方应配合乙方组织实施针对外包员工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并提供必要的场地、技术以及协商一致的经济上的支持。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不得向外包员工收取费用,但出具相关证明或办理有关证件需要支付的政府规费及工本费,以及提供外包员工要求办理而用人单位无法定义务办理的其他服务除外,如:
安排住宿,提供交通工具,办理银行卡等。
2乙方应为外包员工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合法聘用手续、存放人事档案、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必要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并向外包员工发放纸质或电子档工资明细。
若甲方要求外包的外包员工不符合法律法规录用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上述要求。
3乙方在外包至甲方的外包员工人数超过200人时,应当安排一名在甲方驻守的客户服务人员,负责对外包员工进行日常的管理,该客户服务人员的人力成本由乙方承担;当乙方在外包至甲方的外包员工人数不足200人时,甲方要求乙方派相关客户服务人员到甲方驻守的,则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该客户服务人员的人力成本。
4乙方应在每次外包员工报到前和外包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组织岗前培训。
5若甲方要求乙方为外包员工办理非用人单位法定义务范围内的其他手续的,应当另行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保险,员工体检,薪酬调查,集体户口挂靠,身份信息验证,犯罪记录的查询,大专以上学历验证等。
6教育外包员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7按照协议约定的标准,以及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乙方应当确保甲方录用的外包员工的工龄是从甲方使用外包员工之日起计算。
8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管理费用后,向外包员工支付工资,依法代扣代缴外包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为外包员工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福利以及代为提供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给外包员工的福利待遇等费用。
9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或者其他损害外包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甲方应于收到该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并做相应改进,否则由此造成的乙方及外包员工权益受损,将全部由甲方承担责任。
10乙方有权在外包员工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撤回外包员工(严重损害的程度包括但不仅限于没有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让外包员工从事高危作业等),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的赔偿费。
11乙方指定下述人员为本协议的指定客户服务人员,客户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随时接受甲方关于协议执行的相关事务、劳动法律法规、劳动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咨询。
若客户服务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将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
部门
姓名
联系电话
邮件地址
客服专员
12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须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工作。
14乙方应定期的和外包员工沟通,了解外包员工的情况,解决外包员工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15乙方应向外包员工提供岗前培训及在岗培训,甲方要求提供的培训不在乙方培训服务范围内的,乙方有权拒绝或者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甲方能够提供的培训内容.在培训实施过程中,乙方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计划.
第四章员工的外包
第五条外包程序
1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当提交经国家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并能证明其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双方合作期间,若上述文件有更新的,应当及时提供新的有效文件,如果任何一方不具备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业务资质进而给对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2甲方使用乙方外包员工之前乙方和外包员工发生的劳动纠纷和甲方无关。
3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内容中须明确外包员工的外包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外包期限(有固定期限合同不得低于一年)等,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书指令后,应在外包员工报到前按照双方约定的体检程序组织外包员工体检,并把体检结果书面反馈给甲方。
若体检不合格的,乙方应在一周内向甲方推荐合适的候选人。
第六条乙方应为甲方决定使用的外包员工依法办理下列聘用手续:
1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同意外包员工报到通知书》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外包员工依法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在和外包员工到甲方报道之日起当月开始为外包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十个工作日内把用工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若甲方发出的通知延误的,导致乙方无法在一个月内与外包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由甲方承担延误期间的可能导致的外包员工双倍工资等责任;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在一个月内与外包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则上述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将收集外包员工递交的录用所需材料后为外包员工办理录用手续,若因外包员工原因导致无法收齐材料的,后果由外包员工本人承担。
3外包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若甲乙任何一方发现外包员工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或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必须立即通知对方,并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积极准备材料,共同合作宣布《劳动合同》无效并协助向外包员工追偿损失。
外包员工已经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服务期间的管理费应照实结算。
若乙方或甲方有上述行为,导致合同被宣布无效的,由责任方承担外包员工提供服务期间的管理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解除或终止使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七条甲方与外包员工用工关系的解除与终止
1、在外包期内,被外包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将外包员工退回乙方。
(1)外包协议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外包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4)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甲方与乙方订立外包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外包员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6)外包期内发现患有非因工引起的慢性病、遗传病、传染病、地方病及实质性重大疾病的;
(7)甲方的原因需要立即裁减人员或批量裁减人员在所派遣员工总数的10%以上的;
(8)甲方根据情况需要立即或无条件裁减人员的;
(9)被外包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乙双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10)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1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损害的;(以甲方的相关文件为准)
(1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4)被证明隐瞒真实身份(身份证/学历/年龄/婚姻状况/病史等)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甲方依据本条
(1)
(2)(3)(4)(5)(6)(7)(8)项退回乙方的被外包员工,需要乙方承担法定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依据本条(9)(10)(11)(12)(13)(14)项退回乙方的被外包员工,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补偿金。
需要甲方提供相应证据的,甲方应当配合提供。
2、外包期内,外包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递交书面申请。
乙方应督促该被外包员工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3、外包期内,被外包员工离职或擅自离职的,根据甲方用工需求,乙方在二周内向甲方及时补充被外包员工。
第六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八条甲方应按外包人数每月按时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其中服务费以劳务外包报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服务费为:
_____________元/月/人。
派遣工入职不满6天甲方不支付服务费;外包工入职6-15天甲方支付50%服务费;外包工入职15天以上的甲方全额支付服务费。
乙方为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九条管理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同意外包员工报到通知书》确定,并以每月经过甲方确认后的乙方《付款通知书》为当月管理费的结算依据。
第十条管理费可以人民币或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境外付费的,由付款方承担手续费。
第十一条经乙方同意受乙方委托,甲方可从管理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外包员工,但支付标准必须按照本协议附件。
第十二条管理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1管理费的支付方式:
()①贷记凭证②电汇③支票
2管理费的支付期限:
每月14日前,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以及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单按上述约定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并结清上月的管理费。
3
4甲方和外包员工解除外包关系后三十天内,按本条约定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并结清本协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乙方和甲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协议。
第十四条由于甲方原因进而导致的外包员工纠纷,甲方将承担相应后果,包括承担由此产生的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等。
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承担后果。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而迟延支付或结清费用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暂停缴纳各类费用,由此产生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延迟缴纳导致外包员工离职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无法为外包员工投保商业保险而无法理赔的费用、迟付款发生补缴各类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国家征收利息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违约方还应按应付款项每日3‰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第十七条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结清管理费而迟延付款超过60天,乙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协议或解除本协议,同时解除与甲方外包员工的《劳动合同》,由此引起与外包员工的劳动纠纷和可能承担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章有效期及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签约地所属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九条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
若甲方要求的外包员工外包期限与本协议有效期不一致的,以最后到期的外包员工外包期限为本协议期满时间,在乙方与外包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期之内,本协议持续有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的终止,须由双方在协议期满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通知对方。
第二十一条协议期满或解除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保留对该协议执行期间由于对方行为所引发可能的法律、经济责任的主张,且有义务对在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发生的原外包员工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外包而产生的劳动纠纷处理等事宜提供协助,并按照各自约定的权利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部分条款的失效,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继续执行的效力,本协议中文版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若同时签署英文版本,中、英文版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
外包员工的支付约定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为《劳务外包协议》的有效附件,就双方约定的付款情况确定如下:
一、管理费
1、管理费包括:
□工资□社会保险□残障金□公积金□福利费□服务费(含营业税)
二、费用支付方式为:
以下第
(1)种
1、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后,由乙方向外包员工发放工资。
Ø按照《劳务外包协议》约定甲方应当在每月14日前向乙方全额支付上月管理费,乙方收到甲方的费用后的当天内,将工资部分向外包员工支付。
Ø甲方确定的外包员工工资的发放日为每月15日,至少在每月发薪日前1日甲方保证将该费用支票付给乙方。
除用于工资发放的费用以外的管理费仍需于每月15日前支付。
(另行约定的管理费支付日期及工资方式等)
Ø甲方支付费用延误的,乙方支付工资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做相应顺延,由此造成的外包员工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包括外包员工因此而发生离职后果及要求的经济补偿。
三、代发奖金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17年月日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