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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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1.总则
本公司坚信所有的伤害都是可以避免的。
这一安全哲学不仅适合于我们自己的员工,同样适合在本公司工厂内工作的所有承包商。
因此,在泰禾工作的承包商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承诺实现零目标。
2.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通过贯彻和执行该制度,提高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水平,监督承包商在公司内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承包商提供的服务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提供工程技术、工程建设、设备检(维)修、操作运行、运输及其它服务的承包商管理。
4.术语解释
4.1承包商:
指非公司所属但到公司管辖区域为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服务的其它任何相关法人单位或员工。
如:
A)工程建设类
B)生产维修类
C)劳务类
D)交通运输类
4.2项目负责人:
指本公司内部负责与施工或服务相关的该项目的总负责人,通常由企业领导或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担任。
4.3施工现场负责人:
公司技术部或工程/维修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的人员。
4.4属地
工作管辖范围内,可以是工作区域,管理的实物和具体的工作任务(项目),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
本制度内的属地特指需要承包商进行某项具体服务的部门。
4.5合同主管部门
代表公司签订并执行承包商服务合同的部门。
表1:
公司各类承包商及其合同主管部门
序号
承包商类别
主管部门
备注
1
运输承包商
运输/采购部
2
劳务型承包商
人力资源部
3
维修类承包商
公用事业部
4
工程建设承包商
工程技术部/项目部
4.6常年服务承包商
指长期在公司进行服务的承包商,主要有:
A)常年维保承包商
B)绿化、清洁卫生后期服务承包商
C)对外运输承包商
4.7工程项目承包商
为公司具体某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服务提供的承包商。
4.8劳务派遣承包商
派遣员工从事公司某个具体工作岗位操作的承包商(该类承包商参照公司正式员工管理要求)。
4.9其他类承包商
除上述三条规定之外的承包商,主要有:
A)政府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B)特定设备维修商。
C)其它……。
5.承包商安全管理流程
承包商管理流程如下:
承包商选择
合同准备
培训发展
现场管理
承包商评估
合同签订
6.职责划分
6.1承包商的选择
6.1.1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招标组负责推荐候选承包商
6.1.2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部、工程部、生产部、法务部、安全监督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和属地对承包商的资质、服务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初步评估(附件5),形成«承包商调查报告»,确定合格承包商预选名单。
6.1.3分管高层负责对预选合格的承包商进行审核。
6.1.4项目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合格承包商。
6.1.5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档案。
6.2合同的准备
6.2.1主管部门负责准备承包商提供服务的商务合同,安全协议。
6.2.2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评审。
6.2.3承包商主管部门的分管高管领导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核。
6.2.4总经理审核批准合同签订。
6.2.5总经理或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代表公司与承包商签订服务合同。
6.3合同的签订
6.3.1项目主管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确定招标程序。
6.3.2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开好招标会议
6.3.3项目主管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确保安全要求被完整地传达到相关人员
6.3.4项目主管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确认投标承包商清楚地了解了项目安全要求
6.3.5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及时签订服务合同并确保服务合同涵盖相关安全要求。
6.4指导和培训
6.4.1承包商负责人负责对其进入公司员工进行自我培训。
6.4.2合同主管部门负责对新进入公司的承包商进行入厂培训。
6.4.3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安全要求培训。
6.4.4属地主管对进入区域的承包商进行作业相关要求培训。
6.4.5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6.5承包商现场管理
6.5.1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对其员工在公司的工作现场管理全面负责。
6.5.2承包商项目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对某项具体服务的现场管理负责。
6.5.3承包商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承包商的现场管理。
6.5.4属地负责对属地范围内的承包商服务现场管理。
6.5.5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公司内承包商现场管理监督检查。
6.6承包商评估
6.6.1属地负责对进入属地管辖范围内的承包商日常工作定期进行评估。
6.6.2项目主管部门对其管辖的承包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6.6.3安全监督部对承包商进行安全专项评估。
6.6.4合同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承包商评估内容,定期与承包商沟通。
6.6.5合同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承包商评估档案,评估结果作为承包商选择依据。
7.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7.1承包商选择
7.1.1承包商的选择原则:
A)良好的资质与资历,优秀的员工队伍。
B)HSE体系建立情况或安全管理能力。
C)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资源保障,近三年的安全业绩。
7.1.2基于三大原则的评估要素:
A)资质
B)财务状况
C)授权与许可
D)劳动力资源(如开始、结束、或突击性)
E)三年来的业绩(市场占有及安全方面)
F)三年来的法律事件
G)三年来的员工赔赏金
H)良好的经验
I)服务响应速度
J)独特的技能、技术
K)安全、健康、环境(HSE)及区域的考虑
L)机器设备
M)管理实力
7.1.3承包商选择审核流程
7.1.4承包商材料申报
承包商材料申报见附件1:
承包商申报材料清单
7.1.5承包商选择审核评估
A)设备检维修承包商
设备主管部门组织人力资源部、安全监督部、技术中心、相关属地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组织对设备安装、检维修承包商的作业资质、HSE管理体系、安全保障能力、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查,并依据附件5«承包商调查选择的综合能力评估表»进行审查评价并择优推荐合格承包商。
B)工程建设承包商
技术主管部门组织生产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监督部、相关属地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所有的信息和文件进行审查,对承包商的资格、工程业绩、工程经验、财务能力、项目关键人员、施工机具设备、公司安全史、诉讼与履约等资料内容的完整性和各种手续的完备性,依据附件五«承包商选择的综合能力评估表»进行审查评价并择优推荐合格承包商。
C)工程技术承包商
同工程建设类
D)运输承包商
采购/运输管理部组织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监督部、经营部、相关工厂事业部/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组织对公司外运输承包商的资质、质量保证能力、安全保障能力进行调查,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对运输安全、服从现场管理、价格合理、信守合同的承包商作为候选单位。
依据附件五«承包商选择的综合能力评估表»从资质与组织机构、人员素质与设备、管理要求、安全资源与保障等四方面进行审查评价并择优推荐合格承包商。
E)劳务操作承包商
人力资源部组织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监督部、属地用人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组织对劳务公司根据附件5«承包商选择的综合能力评估表»从资质与组织机构、人员素质与设备、管理要求、安全资源与保障等四方面进行评估,择优推荐合格承包商。
F)后勤服务承包商
行政部门组织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监督部、相关部门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组织对后勤服务承包商的作业资质、质量保证能力、安全保障能力进行调查,并根据附件5«承包商选择的综合能力评估表»进行评价打分择优推荐合格承包商。
7.1.6主管部门汇总承包商评估结果,提交经评估产生的合格承包商预选名单供公
司分管主管领导审核。
经分管高管领导审核后的预选合格承包商,主管部门提交总经理批准后成为正式的合格承包商
采购管理部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
只有在合格承包商名录内的承包商方可进入招标程序。
合同准备
合同准备
A)主管部门
a.根据项目的特点,负责准备安全条款或协议,安全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安全通用条款和特殊安全要求条款,HSE作业计划书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
b.负责项目中的危害识别,并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对危害进行风险识别。
准备的合
同文本或招标书应当包括对承包商安全表现的期望和执行工作的条件。
以下要素应当包括其中:
规定工作范围,出入路线和工作条件;
SHE表现的期望和行为;
由于不遵守SHE强制性要求会终止合同的规定;
“工厂约定”和“特别约定”应当包括在合同或招标书中。
当需要附加安全信息和指令时应当发出附件。
c.负责明确安全信息交流渠道,明确该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检查、审核主体及归口管理部门
d.商务合同必须与安全协议一起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一起审批、签订。
e.不能与生产区域完全隔离的改扩建项目,由属地单位按上述a、b、c、d项的资料准备。
B)采购/合同管理部
a.负责审核招标文件中相关安全要求的合规性,补充其它的必要条款。
b.负责组织签约对象、项目主管部门进行安全交底、承包商应选派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参加。
(标书准备参见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合同签订
招(投)标
A)采购或合同管理部门通知合格承包商进行投标,告知其相关要求,包括承包商工作安全保证金管理规定,详见附件8。
B)主管部门或承包商管理小组将负责确认承包商的投标符合招标书的强制性要求,包括收集和评审承包商的SHE文件,以及资格、培训和证书等文件。
此项确认应当在合同签约前完成。
C)主管部门合同招(投)标过程有关安全要求问题的解释和澄清,如果改扩建项目不能与生产区域完全隔离的,由属地单位负责解释和澄清。
D)采购和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承包商标书,组织评标。
评标
A)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监督部、合同管理部、相关专业部门审核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方案措施、HSE作业计划书和HSE费用概算(HSE费用概算包含在标书总概算内)。
B)不能与生产区域完全隔离的改扩建项目,有属地单位负责执行上述工作。
C)按附件5«承包商调查选择的综合能力评估表»进行打分,安全得分最低者末位淘汰,安全分占总评标分的10%。
D)按招标管理办法确定签约对象。
承包商培训
培训原则:
承包商工作前必须得到相关培训。
表2:
承包商培训要求表
序号
培训名称
责任部门
培训主要内容
培训时间
监管部门
1
入厂培训
人力资源部、安监部、主管部门
一般要求、一般危险性、一般危险因素
30分钟以上
安监部、属地
2
安全要求培训
主管部门
安全要求、规章制度、作业票证、相关危险因素告知
8学时以上/年
安监部、属地
3
专项作业培训
属地
作业区域危险因素、作业安全措施、要求、技术交底
30分钟以上
主管部门、安监部
4
承包商自我培训
承包商负责人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8学时以上/年
主管部门、安监部
5
承包商负责人培训
承包商、主管部门
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4学时以上/年
安监部
承包商培训要求见附件2:
承包商培训具体要求
承包商培训流程
承包商入厂培训
承包商安全要求培训
承包商人员帽贴标志
属地现场作业要求培训
作业前安全培训
承包商实施作业
承包商培训评估
承包商再培训
7.5承包商现场管理
人员管理
A)公司只对经过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合格的承包商员工发放允许进入公司的凭证。
B)所有承包商人员必须持证出入公司,未带出入证者一律不能进入公司。
C)承包商作业人员必须按工种及作业要求穿戴适宜的劳动防护用品。
D)承包商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工作技能和资质,才能进行相关的作业。
E)同一承包商人员应穿戴统一样式的安全帽和工作服。
承包商作业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管理人员应佩戴白色安全帽,并在帽上粘贴工种标志。
F)承包商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文明施工,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公司内嬉闹,严禁在非吸烟点吸烟。
工器具管理
承包商工器具管理见附件4:
承包商自有设备(工具)入厂检查、准用流程及管理要求和«承包商安全通用条款»。
现场作业管理
A)承包商
承包商对现场作业管理见附件3:
承包商现场作业管理要求。
B)主管部门
a.对承包商作业进行每日监督检查。
b.督促承包商纠正/整改日常检查过程中的不合格项。
C.对承包商上报的隐患协助属地核实和整改。
C)属地
a.属地主管检查、督促承包商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b.对承包商作业实施监护,确保相关安全程序严格执行。
C.属地主管每日应与承包商一起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审核,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
d.属地主管负责参与承包商损工、危险事件、未遂事件的调查。
D)安环部门
a.提供相关安全方面的资源,提供紧急救护;
b.抽查、监督承包商在施工作业中是否遵守安全规则
c.签发特殊作业许可证;
保管承包商人员的
现场检查评估与沟通
a.属地、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按的内容对承包商现场作业管理进行检查评估。
b.评估结果汇总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责令承包商限期纠正或整改不合格项。
c.主管部门组织属地和承包商进行安全状况沟通,每月不少于1次。
d.不能与生产区域完全隔离的改扩建项目,现场监督管理以属地为主,主管部门配合。
承包商评估
承包商选择评估(见)
例行评估
A)主管部门每月对承包商现场作业,按附件6«承包商日常工作表现评估表»进行评估。
B)属地对在属地内作业的承包商进行每项作业/每月(常年服务承包商),按附件6«承包商日常工作表现评估表»进行评估。
C)安全监督部对承包商按附件6«承包商日常工作表现评估表»进行季度评估。
D)例行评估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提交主管部门要求承包商做出整改计划,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E)主管部门每月对承包商评估的内容进行汇总,与承包商负责人或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不合格项及整改记录由主管部门归档,并作为年度/项目评估的依据。
工程项目阶段性评估
A)主管部门组织安监部、属地对承包商进行各阶段的评估。
B)工程项目不超过2个月的可以只进行项目完工评估。
工程项目完工评估
工程项目结束后,技术中心组织生产管理中心、安全监督部、属地等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综合各方的审核评估意见,做出总体评价结果(附件7«承包商总体评价表»)。
评价结果与承包商沟通,并做出项目结算和下次选择时的依据。
年度评估(常年服务承包商)
主管部门组织人力资源部、生产中心、技术中心、属地等相关部门对常年服务承包商进行年度评估(附件7«承包商总体评价表»)。
对承包商评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承包商年度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与承包商沟通,并作为重新选择承包商的依据。
商务风险管理部应每年将所有承包商的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对承包商的安全表现分类统计,正在公司内部进行分类。
评估不合格承包商不得再进入公司合格承包商名录。
7附件资料
附件1:
承包商申报资料清单
附加2:
承包商培训具体要求
附件3:
承包商现场作业管理要求
附件4:
承包商工器具入厂检查、准入、使用检查及管理要求
附件5:
承包商选择的综合能力评估表。
附件6:
承包商日常工作表现评估表
附件7:
承包商总体评价表
附件1:
承包商申报材料清单
A.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税务证的复印件。
B.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许可证的复印件。
C.企业简介(包括企业性质、业务范围、主管部门、机构设置、历史变革、资质等级、技术装备和技术人员情况、主要业绩)等。
D.企业近三年的安全业绩证明。
E.工程技术类承包商还须提供:
a.主要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
b.特殊工种从业人员上岗证的复印件。
c.HSE管理手册、体系文件或安全管理证明文件,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
d.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相关资格证书。
F.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修理的承包商还须出示相应的从业许可证、资质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备案。
G.特殊产品供应商还须提供有关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质量认证证书等。
从事产品代理销售,须提供代理销售许可证,代理销售国外产品,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
H.承包商相互挂靠申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被挂靠者必须具备:
a.持有有效的公司安全资质证书;
b.安全资质必须必须涵盖挂靠单位的业务范围;
c.配备有管理挂靠者的机构和人员。
挂靠者必须具备:
a.业务性质与被挂靠者的业务性质相吻合;
b.建立与自身生产规模、业务性质相匹配的安全管理组织;
c.独立持有有效的公司安全资质证书。
I.承包商若以某单位的下属单位(分、子公司)的名义进入,不能仅以所属单位(总、母公司)的名义申办公司安全资质证书,必须具备与拟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设备、员工安全素质及其它安全保障条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并出具相关资料。
J.承包商提供的申办材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a.各种复印件清晰反映原件面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b.申办材料统一用A4纸,并装订成册。
附件2:
承包商培训具体要求
A.承包商入厂前,应按照合同要求对参加项目的所有员工进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并向主管部门提供相关培训和考试记录。
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同时提交相应的资格、资质证书。
承包商特种人员同时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培训合格证明。
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B.承包商进入公司作业前需向主管部门提供各类人员清单,提出培训申请。
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具有资格的人员,对承包商进行入厂安全培训和安全要求培训,并为承包商提供相应的安全程序和要求,培训考核合格后记录归档。
入厂安全培训和安全要求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
a.安全方针、安全承诺
b.厂区平面布置图、工作区域、集合点
c.目视化管理的要求
d.安全标识的讲解
e.一般安全规则
f.劳动保护要求
g.工机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h.作业许可要求
i.事故报告制度
j.保安要求
C.主管部门核实承包商各类人员情况,主管部门提供入厂培训合格者清单交安监部保卫处办理“出入证”。
D.主管部门对新进入公司承包商员工按类别与项目相关的高危作业进行专项作业要求培训并考核。
主管部门负责对专项安全培训登记建档,给培训合格承包商员工发放相关工作帽贴。
专项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承包商员工方可在公司进行专业。
E.申请承包商作业的属地对承包商进行单项作业区域要求和安全防范措施培训。
对承包商专项安全作业培训和自我培训进行考核。
F.承包商员工作业前由其现场负责人/安全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
G.承包商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需做安全专项再培训。
H.承包商员工若离开工作区域6个月以上,视作新进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I.属地主管在日常安全审核中,发现承包商员工不能满足安全作业要求时,应立即按要求对其进行再培训,并进行考核。
J.承包商保留自我培训和负责人培训的相关记录,供公司核实。
主管部门对承包商入厂培训、安全专项培训、再培训的相关记录保存、归档。
K.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源,监督承包商培训的执行,评估培训效果。
L.不能与生产区域完全隔离的改扩建项目,由属地单位承担(H-K)项工作内容,并将培训考核结果反馈给主管部门。
M.安监部对每季度承包商培训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附件3:
承包商现场作业管理要求
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和公司规章制度,在作业中落实安全程序和要求。
A.承包商施工人员作业前必须持有相关作业票证,严格按作业票证规定的要求进行专业。
B.承包商作业人员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以及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按既定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专业。
C.项目负责人或现场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一直在工作现场,负责现场的协调工作,为执行项目的实施提供便利。
D.当不同承包商之间的工作有相互关联或交叉时,承包商应与公司一起对有关计划、工作顺序等进行协商,以减少相互干扰和工期延误。
E.承包商应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要求,提供、搭建、维护并拆除其工作所需的所有现场警示标识。
承包商应提供警示标识材料。
所有的警示区域应安置至少一个出入“门”。
凡警示区域的门应予以标识。
警示标识不再需要时立即拆除。
F.承包商应将其自有的公司标识贴在其办公室、活动房屋、工具箱或储存区域处以示区分。
若承包商欲在现场施工搭建任何临时设施,应先向公司提交具体计划,得到许可方可动工。
所有的临时建筑必须符合公司的安全要求。
G.承包商应将人员在作业现场受到的伤害或面临的潜在的严重危险立即通知公司。
每起伤害或事故应由承包商的现场管理人员、公司联合调查。
承包商应在伤害或事故发生后1日内向公司递交简单报告,7日内提交详细事故调查报告。
H.主管部门与属地应每月对所有承包商作业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在安全检查时,不仅检查作业现场,同时要组织检查承包商安全管理的基础资料,形成考核记录进行评估。
检查结果要和承包商所有员工通报。
I.承包商作业现场保持整洁、有序,做到工完料尽,备品备件妥善保管,道路畅通。
J.机动车辆驾驶员应遵守公司厂区交通规定(包括交通标志)。
附件4:
承包商自有设备(工具)入厂检查、准用流程及管理要求
A.承包商设备、工具入厂检查、准用流程:
入厂登记
申请检查
初审
专业检查
承包商准用贴标
使用
使用
出厂
季度检查
日检、周检
B.承包商工具入厂检查:
a.入场施工前,承包商提供所有需进场设备、工具清单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b.所有承包商自有设备、工具在公司进场使用前,必须由承包商的检查员根据安全规定的要求进行初步自检。
c.承包商所有的设备、工具经公司检查合格后,方可黏贴准用标贴(取得准用标贴方可使用)。
d.未经检验合格无准用标志的设备、工具禁止投入使用。
e.设备、工具的准用检查,不免除承包商对自有设备、工具的安全管理职责。
C.承包商自我检查
a.承包商按定期(按下列E(a、b)条款)进行设备、工具的自我检查;
b.承包商每月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供自我安全检查记录。
D.设备、工具的使用和操作
a.承包商应确保从事专业、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关作业证书。
b.承包商应在开始工作前向公司主管部门提供该类人员的培训文件、记录及证书复印件。
c.承包商必须做好设备、工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适用。
E.再检查
a.日检:
承包商自有设备、工具在每日开始使用前,必须由相关操作人员进行日检。
特种设备每日使用/作业前检查后,填写设备检查记录供主管部门抽查。
b.周检:
承包商安全员或现场管理人员每周对所有设备、工具进行一次周检查。
c.公司每季度对承包商设备、工具重新检查一次,更新公司准用标志。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