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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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三篇
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三篇
篇一:
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
1、学习制度。
根据妇女和家庭的需求,整合各方面资源,定期组织讲座、展开培训,为妇女群众提供宣传教育、增知增技、权益维护、提升素质等服务,每季度1次。
2、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
3、活动制度。
开展带领妇女创业致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增训妇女骨干、小公民道德教育、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巾帼志愿者队伍、群众性文化等各类活动,每季度1次以上。
4、台帐制度。
社区妇联工作职责和内容、骨干队伍建设、妇女团队、“妇女儿童之家”服务及活动内容安排等全部上墙公示;健全社区妇女工作档案、完善各项表册,包括:
社区妇女(18岁以上)、儿童(18岁以下)基本信息表,各类妇女团体登记表,志愿者名册,女性人才名册,妇女培训登记簿,活动、会议登记簿,信访接待登记簿,典型妇女和家庭登记簿等;保证工作台帐准确、明晰、完整。
5、考核表彰制度。
由街道妇联依据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
6、专项工作制度。
儿童工作,维权等各项工作制度按各条线工作的规范制定。
XX社区妇女议事制度
一、社区妇联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召集有关妇女代表参加议事,听取和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参与议事人员:
社区妇女代表和“一事一议”中妇女群众推荐的代表。
三、议事内容
1、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在本社区的落实情况;
2、上级妇联组织确定的重点工作在本社区的贯彻执行情况;
2、妇女群众关心的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问题;
4、妇女群众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四、定期组织妇女议事活动。
每两月一次,也可采取一事一议、要事随议的方式。
五、议事要求
1、围绕重点问题认真选择议题,邀请有关单位党政负责人和职能部门参加议事活动。
2、加强信息反馈。
对议事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事件,及时上报上级妇联和同级党委政府,并通过人大、政协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议案、建议、提案等途径,及时反映妇女群众诉求,及时协调、疏导和处理。
巾帼志愿者工作职责
一、以服务妇女、帮扶家庭、奉献社会为宗旨,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引导带动广大巾帼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
二、弘扬“无私奉献、传递爱心、互助友爱、健康向上”的志愿者精神,以“凝聚爱心、传播真情、弘扬新风、奉献社会”为理念,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巾帼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经妇联组织安排,志愿者根据自身特长和专业,无偿地、主动地参加社区各项服务活动,帮扶家庭,奉献社会的公益行为。
4、宣传普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其相关知识;
五、建立健全巾帼志愿者服务资料,实行网络信息化服务,适应社区工作的需要。
六、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定活动的重点内容和形式。
XX社区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做好阅览室的卫生和内务整理工作,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2、做好阅览室报纸、杂志的收发和整理工作,当月的报纸、杂志只准在阅览室阅览,过月刊物经批准可借阅,严禁个人私自带出室外,影响大家阅读。
三、阅读者要爱护室内公物,不得损害阅览室的桌椅及公共设施,如有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四、不准在阅览室吸烟、乱扔皮壳,纸屑等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5、阅览时间:
上午9:
00----11:
30下午14:
00----17:
30
XX社区妇女维权站工作职责
1.妇女法律维权站在区妇联、区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和指导下依据《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开展工作。
2、向来访妇女开展法律咨询、心理咨询、法律服务,积极参加街道妇联和街道司法所组织的各类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活动。
3、对妇女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及时做好解答和记录工作,重要信访案件及时向上级妇联和有关部门汇报,协助做好矛盾调解和处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经济困难的女性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对于重大疑难的法律援助案件或事项,提请和移交区妇联和区法律援助中心协调处理,并进行跟踪联络。
5、对有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或意见和建议,向有关方面反映;
6、接受市、区法律援助事务协作请求。
XX社区妇女维权站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1、接待人员接听或接待来电来访群众时,要主动、热情、态度诚恳,使用礼貌用语,克服不耐烦情绪,不与当事人争吵。
2、接待人员在解答法律咨询时,要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在明确内容后,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运用法律知识作出正确解答。
3、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要耐心地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指引和帮助她们通过合理的方式和渠道表达诉求。
4、对于重大和疑难的问题,如果不能当时做出答复,要告知当事人答复时间和方式,并留下当事人联系方式,同时向街道妇联和街道司法所等有关部门反映,协助处理。
5、接待人员在做好咨询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将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和解答情况做好记录工作,所有接待和调查材料分类存档,实行专人管理,规范立卷,同时对当事人反映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凡信访材料一律做密件处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6、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实行首问责任制度。
XX社区妇女维权站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1、援助对象与条件。
①符合《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经济困难条件的女性当事人、特殊案件的女性当事人或在本社区影响较大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
②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应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开具《经济状况证明》后提请审核。
③符合下列条件的将会被认定为经济困难:
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法律规定的其它人员。
2、援助程序。
①当事人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审查材料。
②维权站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视情况给予直接受理或提请区法律援助中心处理,对不符合调解的给予解释说明。
③案件受理后办理相关手续,指派律师代理。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对当事人给予民事、行政代理和刑事辩护等法律援助,减、缓、免律师费。
对于重大疑难的法律援助案件或事项,负责提请和移交区妇联和区法律援助
中心协调处理,并进行跟踪联络。
4、接受市、区法律援助事务协作请求。
5、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群体性的涉及社会稳定法律事务、疑难复杂条件、涉外(含港、澳、台)案件以及在本社区有重大影响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篇二:
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
一、“妇女儿童之家”领导机构
主任:
委员:
二、“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基本要求
1、活动场所固定、标识显著,适宜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的有益活动;
2、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
4、每月向村“两委”汇报工作;
5、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活动;
6、活动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
7、做好每次活动、工作的台账记录、记录清晰完整。
三、“妇女儿童之家”的主要功能
“妇女儿童之家”为妇女儿童提供学习交流、亲子互动、邻里互助、娱乐联谊、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关心农村留守、孤残、单亲等特需儿童,对0-3岁儿童及家长提供有针对性服务。
(一)服务妇女:
重点履行宣传教育、维护权益、交流联谊、志愿帮扶、引领发展等职能。
宣传教育功能。
围绕“做新女性、树新形象、建新家园”等主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动员妇女学赶先进、弘扬“四自”精神。
组织妇女小讲堂,开展法律法规、文化科技、礼仪修养、卫生保健、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家庭教育等教育培训活动。
维护权益功能。
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提供妇女儿童维权典型事例,调处和化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创业就业促进和儿童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交流联谊功能。
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健康向上和富有特色的家庭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弘扬家庭美满,满足妇女儿童及家庭的精神文化需求。
引导构建“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低碳家庭”、“双合格家庭”,倡导科学、健康、低碳、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
志愿帮扶功能。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协调社会资源和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老年妇女等活动,帮助解决困难妇女生产生活问题,不定期组织邻里互帮互助活动。
引领发展功能。
宣传扶助妇女、支农惠农等政策,开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提供生产发展项目信息,交流就业创业经验,引导妇女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和照顾家庭双兼顾。
(二)服务儿童:
重点履行课外交流、成长帮助、家教指导、传递关爱等职能。
课外交流活动。
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开展课外交流学习。
在课外时间或放假期间向儿童提供课外阅读书籍,由工作人员或志愿者组织开展符合儿童特点、有益儿童身心健康的游戏、文娱、体育等活动。
成长帮助活动。
开展儿童生活技能、人际交往、心理行为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通过网络视频、亲情电话等途径增进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亲情沟通。
家教指导活动。
重点向学龄前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亲子游戏活动、科学育儿指导和服务。
对儿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进行培训,广泛宣传和普及现代家庭教育理念、科学家庭教育知识、儿童安全教育常识,进一步教育引导家长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家庭教育观念。
传递关爱活动。
重点是建立健全基于乡镇(街道)、村(社区)儿童福利救助体系,建立特需儿童台账,动员全社会力量扩展延伸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及时向妇女儿童传递传递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温暖。
加大对孤儿、病残儿童、流浪儿童、单亲家庭和特困家庭妇女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
“妇女儿童之家”安全管理制度
1、儿童到活动室应有家长接送,如无家长接送,途中安全由儿童家长自行负责。
2、工作人员要做好入室儿童登记,随时巡查儿童活动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3、活动室开放时要落实成人看护,不得脱离岗位,注意观察进出活动室人员情况,确保活动室人员安全。
4、家长应尊重儿童,尊重工作人员。
家长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在活动期间,儿童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家长不得随意斥责、恐吓对方儿童,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正确的教育方法引导教育自己的孩子,并向工作人员反映,由工作人员妥善解决,确保儿童身心健康。
5、家长应做子女表率,讲文明,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抽烟,家长或幼儿患传染病时不能到活动室活动。
6、所有设备设施,只能用于活动室开展活动专物专用,不得随意借出、损坏、丢失,造成损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7、健全设备设施账目,做到登记、实物相统一,每年核账一次。
8、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定期对室内外房屋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防止门窗、天花板、电源等脱落造成安全事故。
凡是儿童进过地与活动场地要经常进行检查,不准乱放杂物,防止儿童摔倒。
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村委反应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保活动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9、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不要乱奔乱跑,进活动室后不得擅自离开,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使儿童知道所在地名称、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妇女儿童之家”物资管理制度
为保障设备安全、提高设备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妇女儿童之家”物资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到岗,工作时间内在岗位上尽职尽责,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管理员必须全面管理好所有设备和办公、生活用品。
对物品的接收及使用做好记录,以保护物品、玩具、书籍的完好。
3、管理员对物品应按照物品的用途、分门别类的摆放,用后应归还原处,以保持物品的整洁。
4、严格遵照物品的储存环境要求进行保管,定时对货物进行清洁和整理。
5、保证家园环境卫生、过道通畅,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防范的工作,学会使用灭火器等工具,每天离岗前必须检查活动室的安全情况。
6、有专人管理物品,接受物品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如遇人员交替则应交接双方清点物资、查验记录,准确无误后由双方在记录上签字方可交接。
7、不得挪用、接送和借用家园的任何物品。
8、所有设备和物资乡镇、村(社区)只有使用权,由乡(镇)政府或村(社区)委会负责物资管理,县妇联履行监督职能,市级相关单位组成联合审计小组进行物资审计。
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的性质、任务
性质:
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妇女组织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各行业妇女在两新组织的桥梁和纽带。
任务: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教育妇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本单位的团结和统一,促进稳定、推进发展。
(2)教育妇女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良的封建习俗,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风尚,切实维护妇女的权益。
(3)引导妇女发扬“四自”精神,鼓励她们学文化、学技术,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劳动技能,树立单位兴衰,匹夫有责的主人翁精神,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
(4)团结带领本单位妇女积极开展“巾帼建功”、“双学双赛”、争创“五好文明家庭”三大主体活动,努力完成本单位所规定的各项任务,为全面推进本单位工作而建功立业。
妇女工作用语
妇代会性质:
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工作职能:
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工作定位:
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代会所能。
行动口号:
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奉献爱心、服务社会。
团队精神:
温馨、和谐、高效。
干部形象:
明理敏行、自信干练、亮丽大方。
妇女儿童维权站职责
为保障妇女儿童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文化教育权益、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1、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接待来访、受理来信、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咨询服务,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减少和杜绝家庭暴力,邻里纠纷、侵权行为等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安定、家庭和睦。
4、对重大案件要及时、准确上报有关部门,以便案件的协调、解决。
5、掌握社会现象,了解辖区内妇女儿童生活状况,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信息。
6、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妇代会工作主要任务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妇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引导妇女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团结带领本地各族各界妇女发扬“四自”精神,组织妇女广泛深入开展“巾帼建功”、“双学双赛”、“五好文明家庭”争创活动,为推进和谐涪城建设立新功。
(3)教育妇女遵纪守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实施公民道德教育,抵制封建迷信和落后习俗,向侵害妇女权益和残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卫生知识,引导妇女实行计划生育,教育好子女,预防疾病,关心妇女儿童的健康和生存。
(5)积极组织本区域妇女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促进社会发展。
(6)关心帮助妇女儿童的进步和发展,并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增强组织生机和活力。
篇三:
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
社区妇女之家职责
社区妇女之家主要包括八项工作内容,其职责如下:
(一综合维权服务。
维权网络植根妇女之家,将维权服务送到妇女身边,实现了维权服务在源头、在基层、在身边的目标。
(二创业就业服务。
在农村、社区妇女之家广泛开展各类“勤劳致富”、“创新发展”的创业指导和就业扶持行动。
(三教育培训服务。
开办女性大课堂、百万家庭学英语、百万家庭上网工程等各类教育培训,内容涉及普法宣传、技能培训、文明礼仪等。
(四家庭教育服务。
在妇女之家开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电话、家庭教育网站,提供家教面询服务,开展个案矫正追踪服务。
(五社区文化服务。
在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妇女健身示范站点,组建社区妇女文化艺术团,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六家政信息服务。
建立妇女之家家政服务体系,收集家政人力资源信息和居民需求信息,为家庭提供优质家政服务。
(七婚姻家庭服务。
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婚姻服务信息系统和全新的交友联谊平台,为妇女姐妹提供婚恋情感、亲子关系、心理危机干预等各项服务。
(八帮扶救助服务。
在妇女之家设立推广暖流行动、绿叶行动、巾帼创业行动、“关爱母亲,真情援助”等公益服务项目。
综合维权服务工作制度
服务对象:
社区妇女、儿童及家庭
服务形式:
接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咨询或申诉服务内容:
一、开展普法教育、法律咨询、婚姻家庭、心理调试及就业等服务。
二、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栏,开辟举案说法普法阵地,每月至少更换一次宣传内容。
三、利用家长学校、母亲课堂等多种形式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和竞赛,增强普法效果,提高妇女依法维权能力。
四、宣传普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教育引导社区妇女合法表达利益诉求。
五、认真接待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信访案件,加强个案服务,化解矛盾纠纷。
创业就业服务工作制度
服务对象:
失业妇女、残疾妇女、流动妇女
服务形式:
定期开展宣传、咨询、培训工作,因地制宜开发社区就业岗位。
服务内容:
一、建立无业、失业妇女档案,及时更新。
二、积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提供下岗、再就业、自主创业政策咨询。
三、及时张贴社保所招工启示,整合社会资源,了解辖区单位是否有空缺岗位,为失业人员寻找工作提供帮助。
四、开展就业观念转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积极推荐上岗并跟踪就业情况。
五、利用橱窗、演讲会等多种宣传形式,推广创业、再就业先进个人事迹。
服务对象:
本村妇女、流动妇女
服务形式:
举办讲座,经验交流,实地参观,创先争优评比
服务内容:
一、每季度开展一次培训,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开展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科技文化、家庭婚姻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
三、及时掌握妇女需求,培训工作又针对性,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
服务对象:
社区妇女、流动妇女、社区家庭
服务形式:
开展家教知识培训,组织亲自活动
服务内容:
一、每季度举办家庭教育知识培训,组织家庭道德实践月活动、公益活动、文体比赛和科普实践活动。
二、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论坛和读一本家庭教育书籍活动。
三、年底评选“双合格家长”、文明小使者、孝星表彰活动,弘扬家庭美德。
服务对象:
社区妇女、流动妇女
服务形式:
定期开展女性文娱、体育活动
服务内容:
一、指定社区文化服务计划,依托社区文艺团体,每年开展妇女社区文化活动不少于10次。
二、社区文化活动做到有策划、有主题、有落实、有活动总结。
三、注意收集社区文化活动记录、照片资料,形成完整的社区文化活动档案。
四、社区文化活动应丰富多彩,营造和谐友爱、积极向上的良好气氛。
五、社区文化活动设备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和维修,确保社区组织开展文化活动时能正常使用。
服务对象:
社区60岁以上老年妇女、社区事业人员及需要家政信息服务的社区妇女服务形式:
提供信息,心理讲座,精神慰藉,家庭护理,生活照料
服务内容:
一、利用社区宣传栏和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家政信息服务”项目,以便更好地为需要帮助的对象提供服务。
二、入户调查,摸清底数,建立空巢老人信息档案,主动为空巢老人提供家政信息。
三、与资质可靠的家政公司建立长期稳定联系,为社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优质的家政服务员。
四、与社区医疗机构建立联系,每年“三八”节前后,为社区居民及老年人举办心理健康讲座。
五、与“创业就业服务”相结合,做好“求职”与“用工”两方面的牵线搭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