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docx
《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
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项目软件测评项目
一、标的:
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项目软件测评项目
二、用户需求表: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及需求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项目软件测评项目
详见以下内容
1项
合计(大写)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韶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
依托计算机网络、地理信息系统(GIS)和数据库技术,建立国土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对多源、异构、多比例尺、多时相的基础地形空间数据和遥感影像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快速输出,为国土资源管理业务提供数据支持。
同时,通过对国土资源信息的综合分析,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技术保障,建设基于国土资源“一张图”的综合监管平台,为实现“批、供、用、补、查”等国土业务的全程动态监管提供数据支持。
2、韶关市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
基于遥感、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基本农田、遥感监测以及基础地理等数据的一张图核心数据库,为行政审批、执法监察和土地动态监管提供统一的基础空间数据支撑;建设综合监管平台,梳理国土业务流程,建立各业务系统之间的联系,实现建设用地地块从现状追溯到开发前现状、预审、报批、征地、供地、登记等信息的需要,从而实现以图管地、动态监管的目标。
3、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
建设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该平台是整个韶关市国土资源应用系统建设的基础和关键,是业务应用系统的支撑环境,同时提供了用于直接构建业务应用系统的构建工具;整合现有的业务应用系统,大力推动带图作业,实现以图辅助审批;搭建行政许可业务,用信息化手段支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行政许可业务的统一窗口受理、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的办文模式。
4、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
为了进一步规范韶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完善市场配置作用,有效地保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竞买人提供一个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为了促进省、市、县(区、市)各级国土部门政务公开,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有效监督,促进廉政建设,韶关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建设。
通过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工程的建设和应用,使更多的社会公众用户了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并通过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更好的体现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而促进出让活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推动国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进一步完善、更好地实现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为提高国土资源的有效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二、建设目标与任务
本项目的总体目标是: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完成多源空间数据与业务数据的整合,建设综合监管数据库;基于“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建设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国土资源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建设数据共享和交换接口,实现局内外数据共享和交换;基于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日常事务、行政审批和其他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基于平台整合现有业务应用系统,推动带图作业,实现图形辅助审批,以图管地;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监控机制,建立一套丰富的数据汇总与统计功能,实现图文表一体化管理模式。
建立市级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照统一的规划和标准,在韶关市建立国土资源网上招拍挂出让系统,提供市本级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功能,全面开展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应用。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建设项目
说明
1
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
新建
2
韶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
新建
3
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
新建
4
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项目
新建
三、项目目标和任务
1、项目目标
针对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韶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项目,评估项目的完成情况,客观公正评测是否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合同以及设计方案的要求,验证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韶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项目中的功能、性能、安全性及稳定性是否达到本次项目建设目标,分别形成各系统的验收评测报告,作为该项目验收的依据。
2、项目任务
围绕项目目标,本项目完成以下任务:
(1)编写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韶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项目测试方案,对各系统测试内容进行阐述,并提出各系统对应的测试通过准则。
(2)开展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及其他系统测试和质量保证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韶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项目各系统对网络带宽及性能的要求,进行网络性能测试(包括网络传输性能测试、网络应用性能测试),验证网络平台是否满足网络带宽、网络性能指标要求及系统运行要求;
根据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韶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项目各系统对信息安全的要求,进行网络安全与可靠性测试,从网络、应用两个层面测试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根据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韶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项目各系统对性能的要求,对各系统进行应用系统性能测试,验证各系统的运行性能否满足预定指标,是否可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
根据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韶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项目各系统的业务功能特点,对各系统进行功能测试、可靠性测试、易用性测试等测试;
(3)完成各子项目的验收测试工作后,根据测试情况,出具验收评测报告,完成所有子项目的验收评测工作后,出具验收评测总结报告。
3、测试对象
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韶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项目。
4、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客观、公正、高效的基本原则,从第三方角度,对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韶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项目项目实施效果进行验收评测。
5.项目技术要求
5.1测试内容要求
测试内容应包含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韶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项目各系统建设内容。
根据各子项目系统建设内容不同,所验收测试内容不同。
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和其它系统测试内容要求如下表所示:
信息应用系统测试
功能测试
安全性测试
可靠性测试
性能测试
适应性测试
互操作性测试
易用性测试
用户文档测试
信息网络系统检测
网络基础平台检测
网络安全和管理平台检测
5.2测试方案要求
投标人应在全面掌握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韶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项目需求的基础上,以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韶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项目各子项目为对象,在投标方案中提出初步的测试方案,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建设内容基本分为:
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和其它系统,测试方案应根据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韶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项目建设内容,提出相应的测试策略和方法;如有必要,可为子项目制定测试方案。
(3)测试方案提出测试范围,包括信息网络系统测试(网络基础平台检测、网络安全和管理平台检测)、应用系统测试(应用系统功能性测试、可靠性测试、易用性测试、用户文档测试、性能测试)等。
(4)测试方案应针对测试范围内各种测试类型提出所采用的工具和所采取的技术步骤,并符合各类测试的具体要求。
5.3其它要求
(1)上述要求将作为技术部分评分依据。
(2)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韶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将会进一步优化完善,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不增加本项目费用的前提下完成相关的测试工作。
6.项目实施、验收要求
6.1项目实施要求
(1)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韶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项目测试方案;
(2)测试工作是分别对韶关市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韶关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和数据管理平台、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项目进行验收测试,项目在通过确定测试方案7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
(3)测试工作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系统验收测试报告。
6.2项目验收要求
(1)测试方应提交最终测试总结报告,并按合同要求完成测试工作才予验收。
(2)本测试工作的最终验收由韶关市国土资源局相关部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