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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债券市场的现状及发展分析
摘要
我国的债券市场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恢复以来,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成就显著。
其体系已经相对完善,品种日益丰富,市场规模不断地扩大,现已成为国内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类金融机构债券投资与资金短期融通的重要场所。
债券市场法规和制度不断完善,分层有序的市场体系已形成,并向深度、广度不断拓展;债务市场的品种日渐丰富。
2011年底,我国债券市场余额达21.33万亿元,按照国际清算银行统计,我国债券市场的规模已跃居世界第四,稳居亚洲首位。
债券市场可以缓冲国际资本市场的经济危机。
一个稳定的债券市场对宏观调控的传导机制中是一个最好的市场化工具,金融稳定和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文在研究我国债券市场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那些阻碍债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如银行间债券市场游离于证券法之外;监管体系的的管理多头并重;品种结构不够丰富;债券评级机构缺乏独立性和公信力等。
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发展我国的债券市场,就要完善债券市场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建设;同时要丰富我国债券品种,优化投资者结构;且要完善债券市场的评级机构等观点。
关键词:
债券市场;监管;法规;评级
I
Abstract
Sincethe1980s'recovery,theChinesebondmarkethasmadearemarkableachievementthroughitsthirty-year-olddevelopment.Thankstoitscomparablyperfectsystemandmorediversifiedtypesandever-growingmarketsize,theChinesebondmarkethadbeentransformedintoanintegralpartofthedomesticcapitalmarket,ithasbeenturnedintoamajorvenueforthebondsinvestmentandshort-termfinancingbythevariousfinancialinstitutions.
InaccordancewiththestatisticsoftheInternationalSettlementBank,thescaleoftheChinesebondmarketisrankedrespectivelyNo.4aroundtheworldandNo.1inAsia,intermsofitsRMB21.33trillionbalancebytheendof2011.Asitisknowntoall,theeconomiccrisisoftheinternationalcapitalmarketcouldbealleviatedbythebondsmarket.Aslongasitiskeptinastablecondition,thebondsmarketmayserveasoneofthebestmarketingtoolsforthetransmissionofthemacroregulation,itispositiveforthefinancialstabilityandthestate'sinfrastructureconstruction.
Whilelookingintothecurrentconditions,theauthorofthethesismakeseffortstoanalyzetheproblemshinderingthefurtherdevelopmentoftheChinesebondsmarket.1)TheinterbankbondsmarketisfreefromtheLawofSecurities.2)Thereareexcessiveparallelregulationsbythesupervisionsystem.3)Thestructureofthebondtypesisfarfrombeingdiversified.Theauthorofthethesisisproudtopresentthewaysandmeansvis-a-vistheseproblems.ForreachingthetargetoffurtherdevelopingtheChinesebondmarket,we'reobligedtodoabetterjobinfurtherperfectingthemarket'slegalsystemandtheinstitutionsbuild-up.Meanwhile,weshouldpayequalattentiontodiversifythetypesofthebondsinthedomesticmarket,tooptimizetheinvestors'structureandfurtherperfecttheratinginstitutionofthebondsmarket.
Keywords:
bondmarket;supervision;legislature;rating
前言
(1)
1我国债券市场的历史变迁
(1)
1.1实物券柜台市场主导时期
(1)
1.1.1非公开交易时期
(1)
1.1.2柜台交易时期
(2)
1.2交易所债券市场主导时期
(2)
1.3基本形成以场外市场为主的债券市场时期(3)
2我国债券市场的现状(3)
2.1债券市场法规和制度初步建立(3)
2.2债券市场已形成分层有序的市场体系(4)
2.3债券市场深度、广度不断拓展(6)
2.3.1债券市场规模迅速扩大(6)
2.3.2债券市场参与主体呈多元化发展(6)
2.3.3债券市场的品种日渐丰富(7)
3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9)
3.1我国债券市场监管体系不健全(9)
3.1.1我国债券市场监管体系的管理多头并重(9)
3.1.2我国债券市场法律法规有待加强(9)
3.2我国债券市场管理体制尚有不足(10)
3.2.1债券市场割裂且发展不平衡(10)
3.2.2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利率曲线(11)
3.3债券市场结构不合理(11)
3.3.1债券市场参与主体类型相对集中(11)
3.3.2债券品种缺乏创新(12)
3.4统一、标准的信用评级体系尚未建立(12)
4对于完善目前债券市场的建议(13)
4.1完善债券市场监管体系(13)
4.1.1统一监管债券市场(13)
4.1.2健全债券市场法律法规(14)
4.2加强债券市场制度建设(14)
4.2.1优化做市商制度,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15)
4.2.2统一债券市场利率机制(15)
4.3增加债券品种,鼓励债券创新(16)
4.4建立科学、有序的信用评级制度(17)
4.4.1规范信用评级行为(17)
4.4.2引进境外著名评级机构(18)
结束语(18)
参考文献(20)
致谢(22)
我国债券市场的现状及发展分析
前言
债券市场是我国金融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债券市场的良好运行有利于减轻我国对银行信贷的过分依赖,能更好地将巨额国内储蓄资金用于生产性投资,有利于改善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的效果,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区域经济和金融一体化。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体系已经相对完善,品种日益丰富,市场规模不断地扩大,现已成为国内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类金融机构债券投资与资金短期融通的重要场所。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现已成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重要融资和投资平台,也是货币政策操作的重要平台,在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方面,保障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方面,维护宏观经济健康运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与国外学界相比,国内对债券市场的研究还不是很充分,但也已经积累了相当数量的研究材料。
国内研究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研究的课题紧密结合了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现状,对实践有较强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特别是近两年,有关加速推进债券市场发展的呼声日渐高涨,研究和探讨的文章也日益增多。
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债券市场的历史变迁,对我国债券市场现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和概括,并提出与之相应的对策。
希望借此能为我国债券市场的蓬勃发展提出一点建议。
1我国债券市场的历史变迁
1.1实物券柜台市场主导时期
1.1.1非公开交易时期
中央政府在1982年发行了48.66亿元国库券,这是非公开交易时期的到来。
中央政府认为必须用中央银行融资以外的方式来最大限度的降低预算赤字对通货膨胀的影响。
同时,1982年初首次批准有限制的发行企业债券,上世纪80年代初的金融改革使得国有部门以外的企业,越来越难从银行获得贷款来满足自己的资金
需求。
这个时期的所有债券都不允许公开准让,但是非公开的以流通变现为目的的自发交易在各地开始私下展开了[1]。
1.1.2柜台交易时期
1985年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
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加强管制,要求企业债券发行必须通过中央银行批准。
同年,在沈阳率先成立了官方批准的柜台交易市场,允许企业债券交易。
1988年前后,为应对各方面改革和建设的资金需求,政府除国库券外,还发行5个品种的国债。
1988年初7个城市金融机构柜台进行国债流通的试点,随后在全国61个城市进行推广,这是我国债券流通市场的正式开端。
这一阶段,我国债券市场品种以国债和企业债为主,发行目的是为了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和解决改革中的微观问题,而并不是站在发展中国债券市场的宏观视角出发的。
[2]发行主体主要是以财政部为单一主体,即使是发行企业债券也需要央行核准,银行担保,实质上仍是公债性质。
发行方式上并不是市场发行、而是摊派分配为主。
从债券市场的统一性来看,并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
因此,这一阶段是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初期阶段,市场发展的推动力并不是战略性的,而更多体现的是战术上的需要和发展的偶然性。
1.2交易所债券市场主导时期
1992年国债现货开始进入交易所交易,国债回购,国债期货相继出现。
1994年我国建立了专门的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债券。
1995年8月,国家正式停止了一切场外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变成了中国唯一合法的债券市场。
这一阶段,我国的债券市场的发展具有组织性、法制化、正规化的特点。
交易品种更加丰富,交易方式不断创新,发行目的主要是宏观经济管理,但当时的交易主体的目的主要是微观的。
这一时期我国的债券市场发展缺乏整体设计和战略指
导,缺乏自发性发展。
1.3基本形成以场外市场为主的债券市场时期
1997年6月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市场,将其所持有的国债、融资券和政策性金融债,统一托管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并可进行债券回购和现券买卖。
银行间债券市场就此启动。
2009年4月,财政部代发的第一支地方政府债出台,填补了我国地方公债的空白。
2009年11月,我国第一支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正式发行成功。
集合票据仍采用注册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这种票据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债品种[3]。
发展至今,银行间市场已覆盖各类机构投资者,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交易品种不断增加,以场外市场为主的债券市场格局已基本形成。
2我国债券市场的现状
我国的债券市场在近三十年的发展期间,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
债券市场的融资规模,以及二级市场的交易规模都不断的扩大,市场的功能也日益提升。
同时,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对于企业或者对于金融机构,甚至对政府以及中央银行,通过债券市场的平台,充分地发挥各项功能,在宏观调控传导的各方面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1债券市场法规和制度初步建立
近年来,我国的债券市场制度不断地完善。
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来推动市场的发展。
我国债券市场的法规体系相对健全,既有法律层面的《证券法》及《公司法》,也有行政法规层面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还有各债券管理部门发布的各种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制定的业务规则等规范操作性文件,以及各部门机构制定的自律性协议或业务协议[4]。
银行间债券市场建立后,我国制定了
相关法律制度和管理办法,保障了银行间市场的发展,如《银行间债券回购业务暂行规定》《银行间债券交易结算规则》和《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发行管理暂行规定》并于2000年在对原有规定修改和完善的基础上出台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
2002年,我国推出了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业务。
这一业务联系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柜台债券市场。
我国形成了多层次、统一的债券市场体系。
2005年5月,央行发布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及《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
这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改善了融资环境、降低了融资成本,规范了信息披露;这推动了银行经营结构的转型、拓展了其业务范围实现了多样化、提高了承销银行的知名度;这就优化了金融资源配置、增加了财政收入和就业机会、从而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发展。
2.2债券市场已形成分层有序的市场体系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自1997年建立以来,现已基本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庞大的业务规模、规范的运行机制,不仅具有金融市场的筹资、投融资等一般功能,而且已经成为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场所。
目前债券市场分层有序的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场内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中国结算公司
(总托管人)市场类型
国有商业银行中证登公司
(二级托管人)(分托管人)托管机构
银行间债券市场商业银行柜台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场所
债券市场
询价谈判双边报价竞价撮合交易价格
形成方式各类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非金融机构非银行机构个人市场参与者
图1我国债券市场体系
2001年以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等主管部门加速了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统一、互连工作。
首先是两个市场的参与机构的统一,其次财政部开始尝试发行跨市场国债(跨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国债券市场已形成分层有序的市场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备。
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已建立统一的债券托管结算平台,建立了一对一询价、透明规范的电子交易平台,以及相应的清算制度安排,并已建立做市商制度。
2010年,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进行债券交易试点,两市场间互联互通初见成效,跨市场发行、交易、转托管均已实现。
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逐步有机结合[5]。
人民银行从2010年开始为了促进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互相联系,进行了上市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从事在线交易市场的试点,目前来看这项工作进展得
非常顺利,两个市场之间的互通互联已经初步形成。
随着经济金融的纵深发展、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国债券市场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2.3债券市场深度、广度不断拓展
2.3.1债券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1997年到2011年的十四年间,我国债券市场余额从4781亿元,增加到21.33万亿元,增长了近45倍,年均增速达31.5%,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从6%升至47%。
(见图二)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的统计,我国债券市场排名从世界第20位大幅提升至世界第4位。
对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东亚及太平洋地区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EMEAP)等国际机构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中国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在为政府和企业提供融资及减少对银行部门的依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有助于校正货币和期限错配,促进了金融稳定。
50000
100000
0
250000
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
单位:
亿元
图2债券市场存量债券余额表
2.3.2债券市场参与主体呈多元化发展
我国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类型不断向多元化发展。
目前已包括各类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也包括财政、央行等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还包括部分境外的合格机构投资者[6]。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主体类型进一步丰富,更加广泛和深入地参与了银行间债
券市场的创建和发展,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等以债券发行主体、投资者、交易商、做市商等多重身份,一直都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绝对主力。
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主要面向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的资金。
许多符合条件的银行越来越重视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券、普通金融债券获得非存款性资金,用于弥补资本金不足或开拓新的业务。
除此之外,农村信用社、外资法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其他非金融机构、企业近几年以投资者和交易者的身份积极融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数量增长很快,已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新力量。
截至2011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共有参与机构l1162个,比20l0年末增加927个,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形成了以做市商为核心、金融机构为主体、其他机构投资者共同参与的多层投资者结构,银行间市场已成为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投融资活动的重要平台。
2011年,银行间市场投资者进一步丰富,资金集合型投资主体增加较多,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稳步推进。
截至20l1年底,共有51家境外机构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试点。
2.3.3债券市场的品种日渐丰富
经过了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成就显著:
从零基础发展成为现在覆盖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柜台市场的债券市场体系。
债券品种从单一的国库券,发展到现在的拥有国债、企业债、金融债等所有主要债券形式。
市场规模从几亿元、几十亿元,发展到现在的十几万亿元。
从债券市场存量债券券种分布看,2011年末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为主的利率产品合计占比70.81%;以商业银行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等为主的信用产品合计占比29.19%,品种日渐丰富。
(见表1)
我国政府信用类债券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汇金债等,公司信用类债券包括商业性金融机构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券。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国非金融企业债券余额已超过5.5万亿元,2009年末的2.08倍,平均增速世界第一。
2004年以来,我国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的余额增长了39倍,年均增长达到69%。
特别是2008年以来,为应对金融危机,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债券融资工具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7]。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形成了一个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债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等11个品种,政府、企业、国内外机构、个人多方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柜台市场多层次交易的多功能、大范围的债券市场。
表12011年债券市场券种分布
种类百分率
国债30.11%
地方政府债2.81%
央行票据9.11%
政策银行债28.78%
其他金融债4.73%
企业债6.14%
公司债2.27%
中期票据9.37%
短期融资券3.89%
其他2.78%
3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3.1我国债券市场监管体系不健全
3.1.1我国债券市场监管体系的管理多头并重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五龙治水监管割据,债券发行、交易以及结算的监管分别由不同机构负责,最为突出的多头监管在发行监管环节。
这样的监管体系虽然对产品创新有一定促进作用,但也制约了债市的深化。
在债券发行审批环节,财政部主管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央行指导下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以及其他创新型品种,发改委主管企业债,证监会则主管公司债。
此外,保监会等相关部委还对各自下辖机构的投资行为有严格的约束。
这种多头监管模式有很大弊端,不仅导致了中国债券市场缺乏统一、长远的规划,而且造成监管标准和交易规则不统一,使市场参与者无所适从,又容易出现监管重复和监管缺位。
3.1.2我国债券市场法律法规有待加强
首先,银行间债券市场游离于证券法之外。
2005年我国修订了《证券法》,详细规定了我国证券的发行、交易以及各类服务机构和监督管理等。
如果站在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角度,证券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的逻辑十分清晰,充分勾勒出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整体架构和运行脉络。
但如果从债券市场主体——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角度来看,则较难发现我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债券市场的适用性,银行间债券市场得到法的有效保护的程度较低。
并且还没有清楚的表述出,比如什么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怎样进行其市场定位,其交易模式如何,其登记托管结算模式如何等关键性问题。
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唯一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央结算公司的法律适用性如何,也值得探讨[8]。
国债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
国债对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仍缺乏一套
完整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国债市场予以规范。
《国库券条例》对市场的适用性已经非常有限。
同时,作为全国国债托管业务的主管部门,财政部一直致力于全国集中统一管理的国债托管体制的建设。
如《国债托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国债托管实行全国集中、统一管理的体制”,第十四条规定“中央国债公司依据本办法及国债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负责全国国债托管系统的日常业务,其它托管人均为该系统的成员单位”,《国债跨市场转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债实行分级托管体制,财政部授权中央国债公司承担国债的总登记职责;授权各托管机构分别承担在特定市场交易国债的登记、托管职责”。
但上述两个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低,同时与其他部门规章乃至与《证券法》缺乏有机联系。
据报道,财政部已组织拟出《国债条例(草案)》初稿。
希望上述问题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9]。
3.2我国债券市场管理体制尚有不足
3.2.1债券市场割裂且发展不平衡
目前国债市场上存在的市场分割,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的效果变得有限。
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场内市场分别服务于不同的对象,具有不同的功能,适当分工是必要的,但是两个市场没有有效地联通,不利于市场充分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银行间市场独大,我国债券市场流动性不足。
如同样信用级别、相近资质的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价格迥异;同一企业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收益率也不相同。
我国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足,还表现在信用债的流动性,它首先源于对信用债券发行的多头管理。
其次,在交易和托管环节,债券市场又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债券托管也存在中债登、上海清算所、中证登等相互独立的托管机构。
债券的管理部门、托管机构、交易方式各有不同,造成了债券市场的割裂,必然会增加投资者的交易和管理成本,而且容易造成某些领域监管过度,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