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类项目工程施工规定合同单价规定合同示范文本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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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类项目工程施工规定合同单价规定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某某某公司
PPP类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单价合同示范文本)
(试行)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文本(试行)适用于PPP类项目中,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作为工程总承包商,进行施工招标及合同签订。
并采用如下招标方式及价格形式的情形:
1.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及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形式;
2.费率招标方式及固定下浮费率价格形式。
二、注意事项
1.通用合同条款原则上不得修改,如需对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完善、修改或另行约定,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
对于“1.1词语定义及解释”中“政府方”、“政府授权机构”、“跟踪审计单位”、“监理人”、“项目公司”及合同中其他处涉及相关主体之处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模式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直接修改。
2.专用合同条款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空格处,合同双方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3.对于相关合同要点的修改应按以下原则修改:
(1)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应优先选择集团股份公司住所地。
(2)工程量清单:
合同均应有工程量清单,禁止按主合同价格收取一定比例管理费作为乙方结算单价的方式,但不具备工程量清单编制条件并经公司同意的除外。
(3)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优先使用银行保函形式,不得采取实物抵押担保方式。
履约担保金额为本合同金额的10%。
如采用现金形式,首次提交的现金保证金应不低于合同金额5%,剩余部分应在一定时间内逐步补齐。
(4)合同签订与生效:
合同签订应以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为前置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5)合同附件:
合同文本中所列附件是为合同签订提供规范格式文本,也是合同签订的必要内容。
(6)民工工资保证金:
从进度结算款中以不低于2%的比例扣留,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可在满足该要求的前提下约定其他比例。
(7)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扣留的总额为合同金额的5%,在竣工结算时足额预留,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可由银行保函替换。
(8)工程进度:
工程进度是合同履约的重点,因此,在合同中要说明乙方达不到工程进度所采取的措施及应承担的责任。
要在合同中明确乙方提供满足合同需要的人员、设备。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甲方还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补充约定。
(9)材料与工程设备: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范围内材料与工程设备原则上应由乙方负责采购,甲方对材料及工程设备质量进行监控。
(10)违约: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的违约责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必须有量化指标,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通用合同条款中没有列上的其它违约责任。
(11)计量与支付:
支付方式应首选里程碑支付方式,甲方应合理设置里程碑节点。
甲方应根据工程项目专业类型等实际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详细规定计量规则和签证程序。
(12)变更与索赔:
可在原则上不违背通用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进行补充,并明确甲方在变更与索赔方面的审批权限。
(13)价差调整:
固定单价及固定下浮费率不予调整。
(14)税收:
乙方应按国家最新规定缴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专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缴税及开票相关信息。
(15)其他约定:
是指本合同未包括、主合同有要求、公司有要求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予以约定的其他事项。
4.本使用说明用于指导各单位使用该示范文本,进行招标及签订合同时应将该使用说明删除。
三、改进机制
各单位在使用合同文本过程中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书面反馈至集团PPP项目管理部,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合同编号:
项目
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鉴于
(a)(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与(总承包商)(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及相关文件。
(b)甲方愿将其主合同项下工程施工标所有工作任务委托给(以下简称“乙方”),且乙方自愿接受并向甲方保证其拥有实施本合同所有工作任务所需的各类资质、资源及能力。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友好协商、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标。
2.工程地点:
。
3.资金来源:
。
4.工作范围和内容
(1)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乙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工程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暂定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或: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具体单价按照各专业有效下浮费率确定,各专业下浮率分别为:
(1)专业:
采用(标准)下浮%;
(2)专业:
采用(标准)下浮%。
2.乙方对本合同的单价确认是基于其对现场的考察以及对本标段工程施工内容的完全掌握和充分理解。
3.本合同价款已经包含乙方完成本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保险、其他费用、摊入费(包括但不限于:
文明施工、施工安全、施工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全部费用及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除本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合同单价不做调整。
五、项目经理
乙方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次序
1.合同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相关的主合同文件资料;
10.招标文件;
11.除
(1)至(10)所述文件外,甲乙双方同意列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本合同成立后,甲、乙双方通过会议协商、谈判等达成的任何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应视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甲乙双方应在达成的书面协议或文件中明确其优先顺序。
若在此类合同文件中未明确规定其文件的优先顺序且内容出现含糊不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或相互矛盾时,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优先性条款),则应以时间后者的理解和解释为准。
七、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授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提交履约担保、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或按照合同约定终止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及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主合同:
是指(项目公司)与(总承包商)签署的总承包合同。
1.1.1.2合同:
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谈判记录、中标通知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3合同协议书:
是指构成合同的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4中标通知书:
是指构成合同的由甲方通知乙方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5技术标准和要求:
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6图纸:
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甲方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是指构成合同的由乙方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8其他合同文件:
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合同当事人:
是指甲方和(或)乙方。
1.1.2.2甲方:
是指与乙方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乙方:
是指与甲方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政府方:
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承担项目采购人职能并支付政府付费款的行政机关。
1.1.2.5政府授权机构:
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经政府方授权,代表政府方与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方授权行使PPP合同中政府方的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的机构。
1.1.2.6跟踪审计单位:
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监督、分析和评价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1.1.2.7监理人:
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政府方、政府授权机构或项目公司委托按照法律规定为本项目选定的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1.1.2.8项目公司:
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政府授权机构和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成立,为实施项目的特定目的公司。
1.1.2.9分包人:
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乙方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10甲方代表:
是指由甲方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行使甲方权利的项目负责人。
1.1.2.11项目经理:
是指由乙方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乙方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1.1.3工程和设备
1.1.3.1总包工程:
是指主合同中约定的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3.2本工程:
是指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工程范围内的工程。
1.1.3.3永久工程:
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甲方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4临时工程:
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5单位工程:
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6工程设备:
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7施工设备:
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8施工现场:
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9临时设施:
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10永久占地:
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1临时占地:
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日期和期限
1.1.4.1开工日期:
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甲方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1.1.4.2竣工日期:
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
1.1.4.3工期:
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乙方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4.4缺陷责任期:
是指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甲方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1.1.4.5保修期:
是指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4.6基准日期:
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7天:
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
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
00时。
1.1.5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签约合同价:
是指甲方和乙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1.1.5.2合同价格:
是指甲方用于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工程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5.3费用:
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质量保证金:
是指按照第15.2款〔质量保证金〕约定乙方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
1.1.5.5总价项目:
是指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
1.1.6其他
1.1.6.1书面形式:
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3标准和规范
1.3.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以及主合同中约定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标准和规范等。
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2甲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
1.4图纸和乙方文件
1.4.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在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用图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进度情况适时更新用图计划。
甲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组织对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若纸质图纸与电子版图纸之间存在不一致和相互矛盾的情形时,甲方没有给出明确指示,则应以纸质图纸为准。
若乙方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乙方应自行复制并承担相关费用,且乙方应对此行为中的过失、疏忽、遗漏等负责。
如根据主合同,甲方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应负责本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且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的2年内应当继续履行。
1.4.2乙方对图纸的审核
乙方在收到图纸后,应组织拥有足够专业知识和数量的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核,并将图纸中存在的差错、遗漏或缺陷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应在收到此类意见后的28天内或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更短的时间内给乙方明确的答复。
1.4.3图纸的修改和补充
在工程实施期间,若政府授权机构、项目公司或监理人要求对部分施工图纸进行调整、修改、更换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暂停相应部位的施工,且采取必要的措施并配合甲方对此类调整、修改、更换进行确认。
若上述调整、修改、更换一经确认,乙方应立即按照调整、修改、更换后的施工图纸继续施工,若施工图纸的调整、修改、更换导致乙方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则应遵守第19条〔索赔〕相关规定。
1.4.4乙方文件
乙方应按照主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编制并提交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甲方。
若监理人要求提交此类文件,由甲方及时报送监理人。
乙方文件未获批,乙方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审。
甲方、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1.5联络
1.5.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5.2甲方和乙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5.3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
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1.6廉政建设
为做好本合同履行期间的廉政建设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合同当事人应签订廉政合同(格式见附件),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7化石、文物
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
一旦发现上述文物,乙方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甲方、监理人。
甲方和乙方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
乙方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交通运输
1.8.1出入现场的权利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甲方根据主合同条件获得的出入本工程的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权利。
但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使该施工场地和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
若乙方需使用上述情况以外的施工现场及通道,则甲方应协助乙方获得该施工现场及通道,但乙方应承担相关费用。
乙方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
因乙方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1.8.2交通
乙方应负责取得场内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具体条件、施工所需的场内外道路和交通设施,如甲方可根据主合同条件获得的上述条件,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但不对上述条件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除甲方根据主合同条件可获得并向乙方提供的场内外道路和交通设施外及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外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
政府方、政府授权机构、项目公司、监理人和甲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无偿使用乙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同时乙方有义务确保项目施工其他第三方在其施工区域内免受来自乙方的无理通行干扰。
1.8.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乙方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乙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甲方给予协助。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1.8.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乙方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乙方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1.8.5水路和航空运输
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
1.9知识产权
1.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9.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发表、刊登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9.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乙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9.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10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1.11税费
1.11.1对乙方征收的税收
根据现行税法乙方应缴纳与本合同相关的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税收信息进行进一步约定。
1.11.2征收税收的参考日期
在本合同中,乙方的报价应包含投标截止日前28天已生效的法律与法规中规定应缴纳的税收。
2.主合同
2.1乙方对主合同的了解
甲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一份除价格部分和其他涉密条款外的主合同文件复印件供乙方了解。
始终认为,乙方投标文件中所确认的为履行本合同任务的价格是基于乙方进行现场考察后,对本标段工程情况的全面了解和掌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相关条件、工程地质条件、法律法规、税费、必需的临时工程等。
2.2乙方对有关本工程应负的责任
乙方应就本工程向甲方承担不低于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应承担因其原因导致甲方对第三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2.3与第三方约定
项目实施期间,乙方不得与项目公司、政府授权机构等项目任何第三方达成协议,甲方同意除外。
2.4乙方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