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北园新建浴室设计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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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北园新建浴室设计服务项目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北园新建浴室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盖章)盐城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与评标规则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北园新建浴室设计服务项目

2

建设单位

盐城师范学院

3

代理单位

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建设地点

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

5

项目概况与规模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北园新建浴室,该项目占地面积600平方米,主体3层,总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

6

质量要求

国家有关设计质量合格标准,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施工图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7

功能设想、要求

采用淋浴的洗浴方式,满足通榆校区11000名学生的洗浴需求,并部分服务于居住在通榆校区周边的教职工。

①热水系统模式:

综合考虑热水系统的“稳定性、节能性”,拟采用太阳能热水+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技术联合热水系统。

②经营模式:

考虑到热水系统和内部装饰的初始投资成本较大(估计250万元左右),以与学校自主经营用人成本和设备设施的维护成本,新建浴室经营模式采用方式,面向社会企业招标,由社会企业投资并经营。

8

 招标内容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北园新建浴室项目设计(含勘察设计)项目工作。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北园浴室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消防、暖通、室内普通装饰工程设计和室外装饰设计),以与完成施工图审查、消防报审服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竣工验收和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服务等所有内容。

在设计过程中招标人有对招标内容和要求修改的权利。

设计单位须与后期经营者沟通协调,做好预留设备位置等相关配合工作。

9

设计周期

设计人应根据项目开工日期,有效衔接当地办证报批程序,编制项目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各项设计工作的起始时间。

1、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即为设计开始之日,立即按建设方要求进行地质勘探;

2、施工图:

初步设计确定后15日内提交施工图;

3、专项:

按发包人与项目进展要求提交;

4、所有完成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做好设计后续服务。

10

资金来源

自筹

11

投标人资质等级与其它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与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与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类中级工程师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于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设计负责人至少负责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材料至少包含设计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设计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

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5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须明确具有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单位。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与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

9、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

12

资格审查

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13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10万元。

15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3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一起交给招标人(装入单独信封密封并注明投标人名称)。

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留存于招标人账户。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有不足部分则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补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退换,不计息。

16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7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8

提交地点

截止时间

时间:

2017年12月12日14时30分

地点:

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盐城市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2号)行政办公楼5楼投标室(B510室)

19

开标

时间:

2017年12月12日14时30分

地点:

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盐城市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2号)行政办公楼5楼投标室(B510室)

本招标文件时间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

招标单位联系人:

戴老师   联系电话:

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浩联系电话:

投标须知

1.工程综合说明

1.1项目名称: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北园新建浴室设计服务项目

1.2建设单位:

盐城师范学院

1.3代理单位:

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建设地点:

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

1.5项目概况与规模: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北园新建浴室,该项目占地面积600平方米,主体3层,总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

1.6招标内容: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北园新建浴室项目设计(含勘察设计)项目工作。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北园浴室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消防、暖通、室内普通装饰工程设计和室外装饰设计),以与完成施工图审查、消防报审服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竣工验收和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服务等所有内容。

在设计过程中招标人有对招标内容和要求修改的权利。

设计单位须与后期经营者沟通协调,做好预留设备位置等相关配合工作。

1.7质量要求:

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施工图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1.8设计周期:

设计人应根据项目开工日期,有效衔接当地办证报批程序,编制项目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各项设计工作的起始时间。

1、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即为设计之日,立即按建设方要求进行地质勘探;

2、施工图:

初步设计确定后10日内提交施工图

3、专项:

按发包人与项目进展要求提交

4、所有完成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做好设计后续服务。

1.9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次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含前附表)、通用条款、评标办法、投标书格式、设计合同格式、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如有)等组成。

 

2.资金来源:

2.1本工程资金来源:

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与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与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类中级工程师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于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设计负责人至少负责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材料至少包含设计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3.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设计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

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5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4、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须明确具有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单位。

3.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6、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与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

3.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5.投标有效期

5.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3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

6.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一起交给招标人(装入信封密封并注明投标人名称)。

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留存于招标人账户。

6.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有不足部分则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补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息。

7.招标文件发售

7.1招标文件下载:

投标人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或“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上自行下载。

8.现场踏勘

8.1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如投标人需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配合。

8.2地点:

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

8.3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报价要求

9.1投标报价范围:

设计费报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内容与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从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与施工过程中的各专业设计协调、变更、竣工验收、配合编制竣工图并对最终竣工图确认等全过程服务)等相关服务的总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地质勘探、初步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各类专项设计费、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与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等一切因素,并计入投标报价中。

9.2投标报价的方式:

本服务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投标报价的方式。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与招标文件的约定,自主报设计收费。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规模、性质、设计服务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与招标人对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质量等的要求,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9.3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9.3.1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与补充通知(如有)。

9.3.2本项目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

9.3.3服务项目特点、情况。

9.3.4投标人的企业定额、企业经营状况与行业市场行情。

10.评标办法

10.1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1.定标办法

11.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标准与办法推荐1-3名中标候选方案,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确定中标人。

12.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12.1本次设计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招标人不接受大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13.投标补偿

13.1本项目投标不予补偿。

14.投标文件份数

14.1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5.投标文件递交

15.1截止时间: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2地点: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开标

16.1时间: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2地点: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投标费用

1.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涉与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

3.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为完成本次招标内容和范围内所有工作量。

招标内容必须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深化,均应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并确保通过图审中心审查。

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3.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6)拟投入设计主要人员简历表

(7)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8)资质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9)授权委托人保险原件与复印件

(10)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业绩、保险原件与复印件

备注:

①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

并在密封袋上正确标明:

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②材料原件不必装订,单独封袋后提交。

③投标书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4.投标有效期

4.1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均有效。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5.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5.3.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5.3.3中标人未按照投标承诺完成设计任务。

5.3.4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6.现场踏勘

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和原件分别用独立的密封袋密封,在装有原件的密封袋上标明“原件”密封袋、密封口应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7.2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出现投标文件相互矛盾的情况时,评标小组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8.投标截止时间

8.1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人员收到投标文件后,逐一填写收到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等内容,同时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8.2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8.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9.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0.开标、评标、定标

10.1开标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招标人主持,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检查并公布标书密封情况,由招标人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的身份,由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与修改文件,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0.2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

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与补遗(如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根据评标办法约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方案。

10.3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确定中标人。

10.4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标书雷同等不规范行为,经评标小组评审可作废标处理。

10.5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1.无效标书

11.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设计负责人简历表、设计人员简历表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1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1.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1.5发现投标人以其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1.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1.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1.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1.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和本招标文件使用的有关文件中的其他废标情形。

12.投标文件的澄清

1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与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署或加盖印章,签署或加盖印章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13.开、评标秩序

13.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过程中,投标人违反规定滞留在开标、评标场所、扰乱秩序、影响工作,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对招标单位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14.授予合同

14.1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质疑、投诉,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14.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付款方式、结算办法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合同双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招标人须将合同送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15.其它

15.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安全、质量事故处罚有效期内的相关资料(如有)。

如在处罚期内被限制投标而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中标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报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公开曝光。

15.2投标须知以与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对本通用条款作出补充调整的,从其规定。

15.3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该方案评标后不予退回,版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对该方案进行公开介绍、展示、评价、推广、全部或有选择的使用,且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5.4本通用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

15.5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委托方:

承接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国际与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设计内容与标准:

2.1项目名称: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北园新建浴室设计服务项目

2.2工程地点:

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

2.3项目概况与规模: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北园新建浴室,该项目占地面积600平方米,主体3层,总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

2.4合同设计费:

人民币元

2.5后续服务包括:

协助施工招标,施工过程中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协调、修改、变更、工程验收、配合编制竣工图并对最终竣工图确认等全过程服务等。

2.6服务期限:

工程项目地质勘探至项目竣工验收。

2.7设计周期:

设计人应根据项目开工日期,有效衔接当地办证报批程序,编制项目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各项设计工作的起始时间。

2.7.1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即为设计之日,立即按建设方要求进行地质勘探;

2.7.2施工图:

初步设计确定后15日内提交施工图;

2.7.3专项:

按发包人与项目进展要求提交;

2.7.4所有完成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做好设计后续服务。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与文件

甲方根据乙方设计需求,7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与文件

序号

资料与文件名称

阶段

提交份数

提交时间

备注

1

地质勘探报告

5

2

初步设计文件

12

3

修改完善后的初步设计文件报批本

按发改委要求提供

4

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图

八份,以部门手续办理、招标、施工与存档所需要求数量为准

5

用于施工图审查的技术文件

按审查部门要求数量提供

提交日期具体根据业主要求和工程进度要求确定。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设计文本、设计图纸均由设计人提供,前述份数费用已包含在本次设计费用中。

第五条设计费支付进度详情如下:

5.1设计费支付进度如下:

工程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15日内、无设计质量缺陷后一次性付清。

注:

均为无息付款。

第六条甲方责任

6.1甲方必须与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甲方应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6.2甲方变更所委托的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提交的资料有重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甲乙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适当支付返工费用。

6.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不可抗拒因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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