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实施细则验评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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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实施细则验评版
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二零一七年二月
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细则
一、必备条件
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必备条件”由集团公司统一验评,现场验评时不再重复。
二、验评方法及原则
1、现场验评项目覆盖升压站、风电机组、输电线路、风场道路等区域,对于第4部分,根据风电场的装机规模,抽检风电机组2-5台且尽量覆盖所有机型,一般为6-8人、3-5天,根据风电场的规模和台数,适当增加或减少验评人数及天数。
2、查验流程:
现场查验→发现问题→追溯过程→查验制度、资料、记录。
注意把握整体与局部、宏观与细节,必然与偶然的度。
3、坚持“本质安全”原则,注重现场设备、设施的完好性、无渗漏,任何涉及到安全且对隐患处于不可控的都必须进行相应扣分。
4、坚持“功能”为本,注重现场设备、设施“功能”的完好性、完整性,任何无法满足原设计“功能”要求的,都必须进行相应扣分。
5、坚持“整洁性”原则,任何现场设备、设施都应见“本色”、符合标准“整洁性”要求,而非“最新”。
6、凡符合标准评分项中“不得分项”情况的,该要素直接计“零”分,该要素其他要求不再查验。
7、安全设施的配置主要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为准,其中与行业标准有冲突的以最新行标规定为准。
8、涉及检修现场作业部分要素,除应满足本规范要求外还必须同时符合集团公司《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要求。
9、现场验评时,应进行全部适用要素的全面查验,个别“要素”确实无法查验时,该“要素”分从应得总分中扣除。
10、免于扣分项原则:
对一时无法消除需要停机(风电场为全场停电)或缺陷本身对安全文明生产影响较小但权衡消除的成本又过高,同时又已采取了可靠的措施能确保安全、环境整洁,并已列入计划检修的缺陷,按不扣分处理。
三、管理因素追溯
1、当第2、3、4部分要素存在风电场整体系统性管理失效时,应进行该要素管理因素追溯验评,扣除现场绩效分同时,再依照现场绩效扣分值20%的比例扣除本规范第1部分对应章节的管理问题分。
2、如果某一要素现场整体绩效较好,可以默认管理有效而不进行追溯。
3、对各管理因素的判定(即到底属于哪个管理因素缺失或不足)应着重于找出最根本的那个原因,且从该要素整体及宏观管理来衡量,而非局限于某一个问题点。
四、标准分值计分说明
第4部分涉及风电机组,以每2台风电机组为一个考核评定单位,即每个要素分值为2台机组的总分值,每增加一台风电机组评定时,增加二分之一的分值,风电机组查评台数上限为5台,对应第四部分中风电机组总分上限为1150分。
(注:
风电机组为随机抽查,按单个风电场的容量划分:
10万kW及以下2台,10-15万kW3台,15-25万kW4台,25万kW以上5台,所抽机组应尽量覆盖场内所有机型。
)
五、验评表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评要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注
1.组织管理与机制(300)
1.1安全文明生产方针(15分):
总目标、方案、持续改进绩效承诺
1.1.1企业应确定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针,方针应:
•与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现状符合。
•体现对遵守本标准及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的承诺。
•体现对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绩效持续保持及改进的承诺。
•明确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治理及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方向。
•内容清晰明确,能使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理解。
1.企业未制订方针、方案的不得分。
2.方案内容不完善的扣1.0分/处。
3.未正式下发,扣3.0分。
4.员工及相关人员不熟悉方针的扣1.0分/人。
5.未定期评审,扣2.0分。
1.访谈风电场及班组负责人是否了解本企业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及重点要求。
2.现场考问员工(含外包人员)是否熟悉、了解本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目的、要求和方向,以及自己在本职岗位中的应如何作为。
3.在生产班组、岗位核实方针是否能及时获取。
1.查阅企业方针是否按正式文件由总经理审批、下发。
2.查阅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是否体现方针的要求。
3.查阅企业年度管理评审记录,是否对方针进行讨论、修订。
4.查阅方针内容是否符合“1.1.1”条款要求。
1.方针未经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正式签署下发的,按“未制定”扣分处理,同时追溯“1.3.1企业最高领导者责任”分。
2.生产班组、岗位方针的“及时获取”是指在3分钟内,能提供方针的正式文本,无论电子或纸质。
否则按“未正式下发”扣分处理。
3.企业目标指标、方案无法保证方针实现的,按方针“未定期评审”扣分处理。
1.1.2方针使用
•以正式文件下发,实施并保持。
•传达到每位员工及相关方,并使其认识到在安全文明生产中,应履行及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定期评审适宜性,以确保其与企业安全文明生产持续改进方向相适应。
1.2计划与策划(70分)
1.2.1安全文明生产缺陷识别、处理策划(40分)
1.2.1.1缺陷识别
企业应对所有安全文明生产缺陷进行识别、发现,包括:
•任何偏离原设计或规范的状态,包括环境卫生、设备渗漏等。
•风电场所有生产设备、设施。
•风电场办公场所、场内交通(海上、陆上)、构建筑物、道路、生活后勤设施等。
1.未按要求建立缺陷管理机制,不得分。
2.安全文明生产缺陷识别发现不全,有遗漏扣0.5分/处;未进行合理分类、未制定有效处理措施或未执行的,扣1.0分/处,对执行及效果未检查、验证的,扣1.0分/处。
3.重大安全文明生产缺陷的消除和控制,未制定目标指标、方案,未纳入年度“两措”或“技改”项目的实施计划,扣3.0分/项。
4.未建立设备设施治理计划,扣1.0分/级;不完善扣0.5分/处。
5.未按要求建立基础管理台账扣1.0分/项;台账记录不规范扣0.5分/处。
6.基础管理台账未及时滚动、更新扣1.0分/项。
1.查阅生产部门企业缺陷管理系统,核实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所有问题,在日常是否已按缺陷管理流程执行:
(结合现场第2、3或4部分要素发现问题,抽查缺陷样本不少于5个进行核实)
1)按规定填报;
2)缺陷分级;
3)按规定下发处理;
4)按规定终结、验收;
5)按规定统计、分析;
6)按规定考核;
7)一时无法处理的是否制定了严格的审批、处置流程,最终是否闭环、消除;
8)确认无法纳入的要素,是否按缺陷管理要求建立闭环管控机制或制度并执行。
2.核实风电场未能及时消除的重大安全文明生产缺陷处理机制:
1)是否按规范要求制定了整治目标、方案(结合目标指标及方案要素查验);
2)是否按规范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过渡阶段临时安全、文明卫生治理、保持措施;
3)查阅检修计划、技术改造计划、“两措”等,核实是否切实已列入其中并进行了治理。
3.在企业、风电场、班组各查阅设备设施整治计划,核实企业是否根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缺陷重要问题,制定了三级治理计划。
1.查阅企业设备缺陷管理相关制度和系统,核实是否建立健全了缺陷管理机制,并涵盖了本规范现场部分要素。
判别机制的合理性、可操作性。
2.查阅以下企业基础台帐或资料,核实缺陷的发现、评估、处理、保持工作机制在日常是否切实得到建立和开展:
1)缺陷识别、发现和处理情况清单;
2)安全标示、标牌清单;
3)工器具清单(安全工器具、便携式电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检修专用工器具);
4)应急设施清单;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清单(包括外包);
6)检修电源清单;
7)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外来人员包括外包人员、参观人员;出入场所包括变电站、海上风电场场区海域);
8)重要区域接地、防雷等设施清单;
9)事故、应急照明清单。
以上台账记录是否规范,及时进行了更新、滚动。
1.主要验证企业是否树立了“缺陷全覆盖、零容忍”理念,切实建立了全覆盖缺陷管理机制,“安全文明生产问题”切实当作生产缺陷同等对待、处理。
2.识别、策划、执行评分中每“处”,是指单个缺陷或问题项,要素项遗漏的按加倍扣分。
3.台账记录格式按企业发布的规范要求执行。
1.2.1.2缺陷处理策划
企业应对所有识别的安全文明生产缺陷风险及影响情况,建立设备、设施治理计划,明确不同治理等级及消除或控制处理对策,包括:
•列入日常生产缺陷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予以消除。
•列入各类检修计划,包括技术改造和进行必要的技术研究。
•建立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不能得到及时消除的,制定控制措施、明确期限,包括日常的定期监视、清洁及检查。
•建立企业、风电场、班组三级设备、设施治理计划。
1.2.1.3基础管理台账
风电场应建立以下基础性管理台账。
包括:
•缺陷识别、发现和处理情况清单。
•安全标示、标牌清单。
•工器具清单(安全工器具、便携式电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检修工器具)。
•交通运输工具清单(陆上交通工具、海上交通工具、特种车辆等)。
•应急装备、物资及设施清单。
•特种(设备)作业的设备及人员清单(包括外包)。
•检修电源清单。
•运行闭锁钥匙、风机塔筒门钥匙使用登记。
•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外来人员包括外包人员、参观人员;出入场所包括变电站、海上风电场场区海域)。
•重要区域接地、防雷等设施清单。
•事故、应急照明清单。
1.2.2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30分)
1.2.2.1建立目标
企业应对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
•符合方针及承诺要求。
•考虑重大安全文明生产缺陷的治理。
•符合自身的现状及生产、经营状况。
•考虑可选的技术方案和(或)技改项目。
1.风电场未按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分解并落实责任的不得分。
2.目标不符合实际,缺失的扣1.0分/处。
3.未按要求制订相应管理方案,扣5.0分/项。
4.未按要求对目标及管理方案实施进行检查、考核,扣5.0分/项。
5.管理方案未及时修订,扣2.0分/个。
1.现场检查核实企业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创建目标及重大整治项目的完成情况,结合现场绩效查阅资料核查目标指标及方案的建立、实施:
1)查阅是否按规范要求建立了目标及管理方案或措施;
2)核实目标是否符合实际整治重点、集团公司“对标”要求、具体标准化创建进度及最终目标要求;
3)针对目标的确定,是否建立了确保其实施的管理方案;
4)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按规定进行修订,重新发布;
5)是否切实达到预定目标,是否随时进行监控、考核。
1.查阅相关资料,核查企业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是否按程序批准下发,是否对实施进行了检查和考核。
2.查阅管理评审相关资料,企业是否对目标、指标及方案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评审,是否及时明确下一年度目标指标。
1.目标指标值不符合集团公司“对标”要求的,按“目标不符合实际”扣分处理。
2.目标未完成的,按“未按要求建立目标”扣分处理。
3.本要素强调“管理”,重点核实在管理责任、人员、方法、进度、资金等管理措施上是否切实能保证目标的实现。
1.2.2.2管理方案
企业应制定、实施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其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的管理方案,其中包括:
•规定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的职责、权限。
•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费用及责任人。
1.3实施与整治(125分)
1.3.1企业最高领导者责任(20分)
1.3.1.1主要负责人
•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明确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者代表和建立标准化建设组织领导机构。
•明确其他领导人员的各自分管范围和责任。
•明确职能部门及其他各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及考核办法。
•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保障。
1.未按“一岗双责”原则建立职责不得分;职责分工不明确扣2.0分/处。
2.未建立、实施和保持体系不得分;建立不全扣2.0分/处。
3.未指定管理者代表扣10.0分。
4.未制定考核办法扣5.0分/处;考核办法不全扣1.0分/处。
5.未按要求提供资源保障,扣2.0分/处。
1.访谈企业主要负责人,了解、判别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落实情况:
1)是否已明确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方向和要求;
2)企业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工作情况:
包括三年规划、创建的难点和重点、设备、设施重点治理项目及目标;
3)资金、物资的投入情况;
4)人员、组织机构、奖惩考核情况;
5)企业领导职责分工情况;
6)带队检查情况;
7)自评及管理评审情况,包括自评得分,目前状态,确定的后续持续改进目标及方向等。
1.查阅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核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各要素职责的分工和落实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切合本企业实际运作。
2.查阅企业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相关规定,核实是否按既定要求执行奖惩。
3.查阅管理评审资料,核实是否亲自组织进行。
1.“职责分工不明确”是指现场具体工作有相互推诿、扯皮或经现场验评发现有分工缺失。
2.“未建立、实施和保持体系”是指总体上安全文明生产运作机制不健全,导致现场运作绩效较差。
3.“未指定管理者代表”是指生产副总经理在本标准化创建中职责作用不明确,未起到应有组织领导开展作用。
4.“考核办法不全”是指整体上监督机制有欠缺,考核责任未落实,不能有效促进标准化创建。
5.“未按要求提供资源保障”是指,整体上资源有欠缺,导致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迟缓、效益低下,现场绩效不显著。
6.通过访谈,企业最高领导者如不了解、不掌握具体情况或没有亲自布置、指导、决策,应视为职责不落实,扣除本要素10.0分。
1.3.1.2管理者代表(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具体责任人。
•确保按本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确保企业内所有岗位和人员执行本标准要求。
•确保定期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交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治理、保持的绩效报告,并为企业持续改进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绩效提供依据。
1.访谈企业管理者代表,了解、分析企业管理者代表职责落实情况:
1)安全文明标准建设具体开展情况,包括奖惩规定及申报情况;
2)自评开展情况,包括自评得分、自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点及整治情况;
3)分(子)公司验评情况,包括验评得分、验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点及整治情况;
2.查阅自评报告,核实自评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现场检查、访谈生产部门、班组是否了解自评情况,是否可获取自评报告。
1.查阅相关管理制度,核实首先从文件体系上是否涵盖了本规范要素要求。
2.查阅自评报告,核实自评的开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查阅相关制度、资料,验证是否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提交有关报告。
1.3.2安全文明生产职责及区域划分(15分)
企业应明确各有关职能和层次的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职责、权限,并划定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区域:
•划定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区域和(或)设备。
•明确设备、设施具体管理人员。
•明确具体的日常清洁责任人员。
•明确责任部门或人员的责任和权利,尤其是考核权。
•明确常驻承包商管理责任部门。
•明确检修质量及工完场清验收的具体人员。
•建立责任区域和(或)设备定期检查制度,明确人员及检查周期。
1.未建立职责分工不得分;职责不明确扣1.0分/处。
2.未划定区域不得分;区域有遗漏扣1.0分/处。
3.未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扣3.0分,未明确周期扣1.0分/项。
4.未按要求公示扣1.0分/处。
1.现场检查生产现场是否公示日常清洁责任人。
2.现场核实设备或区域责任划分是否有遗漏。
3.访谈企业生产部门、现场区域责任人,是否了解具体的工作内容,包括定期检查周期、范围、职责及考核的权利。
1.查阅相关管理制度,核查企业安全文明生产区域、设备责任划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切合生产实际。
2.查阅相关管理制度,核查企业是否规定了责任区域、设备定期检查的周期、人员及要求。
3.查阅相关管理制度,核查企业是否明确了清洁责任人及其责任。
4.查阅相关管理制度,核查企业是否明确有关检修现场质量及修后工完场清等验收程序,包括责任人员及要求。
1.3.3安全文明生产意识和提高(15分)
1.3.3.1教育培训机制
企业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确保处于各有关职能和层次的人员都意识到:
•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性。
•在工作中不安全、不文明行为带来的实际或潜在后果,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带来的安全文明生产状况的改进和绩效。
•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包括建设、治理及保持绩效中的作用和职责。
1.未按要求建立教育培训机制不得分。
2.程序制度不完善扣1.0分/处。
3.未按要求进行教育、培训、扣2.0分。
4.未按要求进行充分宣传扣2.0分/项。
5.培训教育效果不好扣1.0分/项。
6.未按要求保持记录扣2.0分,记录不全扣1.0分/处。
1.现场访谈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员工(含外包人员)(抽查不少于2人):
1)是否了解安全文明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2)是否了解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性;
3)在本职岗位中如何体现。
2.现场考问、询问参加自评人员,验证其能力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
1.查阅企业相关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核实是否对安全文明生产的需求、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规定。
2.查阅企业相关教育培训计划及记录,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培训、教育,包括外包单位人员的能力验证。
3.查阅相关资料,是否对自评、标准化开展各主要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等关键人员进行了专门能力培训,确保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
1.未组织开展任何培训不得分。
2.制度内容未涵盖本规范要素要求,追溯“1.3.5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文件”要素分。
3.外包人员能力验证主要是指按集团公司“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要求而开展的有关安全/技术技能水平测评进行验证。
1.3.3.2教育、培训
企业按照公司、风电场、班组三级培训要求,制定培训管理办法、确保教育培训满足岗位资格要求:
•确定培训需求,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落实。
•确定不同层次职责人员所需的经验、技能和培训水平,确保人员的能力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对外包单位及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或对其必要的能力和(或)接受的培训、意识进行验证。
•保持相关记录。
1.3.4信息、交流及安全文明生产缺陷处理(20分)
1.3.4.1信息沟通与处理
•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生产信息交流系统,包括安全文明生产缺陷纳入生产缺陷管理,规范填报、处理、验收及其他信息的交流与分享机制。
•编制内部安全文明生产时事通讯或报告,并使员工可看到。
•对安全文明生产缺陷的发现进行奖励。
1.月度安全生产报告中未体现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创建相关工作的扣3.0分/次。
2.管理制度未明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交底要求的,扣5.0分。
3.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交底扣1.0分/项。
4.未按要求在相关作业标准、施工组织方案中编制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扣2.0分/项。
5.现场绩效问题突出,经综合评价加扣本要素5.0-10.0分。
1.查阅企业缺陷管理系统,核实缺陷填报、任务分配、执行、验收、统计分析、考核、变更等流程是否顺畅。
2.在生产部门、岗位、班组访谈、核实是否能及时获取相关创建信息,诸如宣传培训、检查通报、自评报告、管理评审报告等。
3.访谈企业员工了解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缺陷的奖励实施情况。
1.查阅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已将安全文明生产缺陷纳入了缺陷管理制度,是否明确了是如何进行沟通、处理,包括其他交流与分享机制的。
2.查阅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及奖励记录,核实企业是否明确了本规范要求的缺陷奖励机制,并是否按既定要求进行奖励。
1.存在缺陷处理流程不顺畅的,同时追溯“1.2.1安全文明生产缺陷识别、处理策划”要素分。
1.3.4.2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交底
•在进行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进行安全文明生产风险及预控要求交底。
•用检修作业指导书、工艺或操作卡及“两票”中编制相应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等来指导员工。
1.现场查阅安全技术、文明生产交底相关记录,是否按规范要求实施。
并考问作业人员是否了解本岗位、本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及预控措施。
(至少抽查2人)
2.查阅检修作业指导书、工作票是否有安全文明生产交底的要求(不少于三份)。
3.现场抽查作业点不少于两个(含外包作业)。
1.查阅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明确了“二同时”交底要求。
2.查阅企业检修作业标准、施工组织方案、操作票、工作票。
1.3.5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文件(20分)
1.3.5.1管理文件
企业应建立并保持以下文件:
•国家、地方、行业规范标准。
•集团公司及上级职能部门明确要求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文件。
•企业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针、目标和指标。
•风电场制度标准文件,包括制度、规程、方案、作业指导书、工艺标准及图纸、记录。
•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治理和绩效保持所需的策划、实施和控制的文件及记录。
1.未按要求建立文件管理制度不得分;制度缺失扣1.0分/个,内容不完善扣0.5分/处。
2.未按要求编写、审批、发放、作废文件的,扣1.0分/处。
3.现场无有效制度清单扣5.0分,相关岗位未得到最新有效版本的,扣2.0分/处。
4.未对文件作出有效识别的,扣1.0分/处。
1.在企业生产部门、风电场班组、岗位现场,查阅相关的有效规程、图纸、及与本规范第2、3或4部分要素有关制度,是否能及时获取,必要时进行核对。
2.现场检查各类管理文件的审批、标识、分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查阅企业文件更改、作废等记录,核实现场是否得到及时更新。
4.查现场应备有集团公司规定的至少22个风电生产管理文件文本。
5、查现场规程资料应至少包含运行、检修、消防、事故调查以及电业安全相关规程。
1.查阅企业各管理制度体系,核查是否覆盖本规范所有要素,尤其是现场要素要求。
2.查阅企业年度有效文件清单、发放登记并与现场进行核对(尤其是规程、图纸)。
3.查阅以下文件:
1)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针、总目标及建设方案;
2)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治理和绩效保持所需的策划、实施和控制的文件及记录;
3)制度、规程、方案、作业指导书、工艺标准及图纸、记录。
1.重点关注现场是否有非预期、过期失效文件的使用。
2.关注现场各类作业标准的有效性,尤其是各类检修作业标准、方案是否符合集团公司《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
3.风电场存放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种类涵盖集团公司2015【326号文】关于《风力发电企事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关于管理文件的要求。
1.3.5.2文件控制
•文件发布前进行审批,确保其充分性和适应性。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和更新,并重新审批。
•确保对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作出标识。
•确保在使用处能得到适用的有关版本。
•确保文件字迹清楚,易于识别。
•确保对外来所需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通知等作出标识,并对其发放予以控制。
•防止对过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如需保留,作出适当的标识。
1.3.6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设计、工程控制与改造(15分)
1.3.6.1设备/工艺设计
•在新设备、设施或工艺的基建、设计阶段同时评估安全文明生产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