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一中发20号签发人韩玉奎.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857643 上传时间:2023-02-07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1.0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济一中发20号签发人韩玉奎.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济一中发20号签发人韩玉奎.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济一中发20号签发人韩玉奎.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济一中发20号签发人韩玉奎.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济一中发20号签发人韩玉奎.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济一中发20号签发人韩玉奎.docx

《济一中发20号签发人韩玉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济一中发20号签发人韩玉奎.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济一中发20号签发人韩玉奎.docx

济一中发20号签发人韩玉奎

 

济一中发〔2018〕20号签发人:

韩玉奎

 

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信访工作规定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维护信访秩序,强化属地责任,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河南省教育厅《规范教育系统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实施细则》、《济源市教育局信访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教育系统信访事项,是指信访人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网络等形式,向市教育局投诉、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依法由市教育局处理的事项,以及上级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采用前款规定形式,投诉、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按政策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第四条处理信访事项应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用语严谨,程序规范。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信访工作在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信访工作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亲督实查,统筹协调信访具体工作。

班子成员是分管业务范围内信访事项的直接责任人,坚持“一岗双责”要求,按照分工处理好分管业务的信访维稳工作。

第六条校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交办、处理信访事项;

(二)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三)负责信访事项档案的分类、整理、立卷、保存、移送工作。

第七条各年级、处室具体负责对与本部门相关信访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文字上报,原件上报市教育局信访办,复印件交校办公室存档。

信访工作纳入各年级、处室的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第八条各年级、处室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肩负信访维稳工作的责任,具体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信访稳定工作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答复或解决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第三章校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第九条实行校领导接访制度。

校领导接访主要职责:

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和现场处置工作,接受群众的政策咨询和解释。

校领导接访地点在接待室。

群众来访反映事项涉及相关业务部门的,由校办公室通知业务分管领导到场接待、处置。

第十条对来访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做好批示,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信访解释工作并尽快给予办理。

校办公室信访专干要认真、详实地做好信访事项登记工作,确保程序规范、全面客观。

第四章信访工作例会制度

第十一条对于群众来信来访中具有普遍性、倾向性和政策性的信访事项和重大、疑难信访事项,通过信访工作例会进行研究。

第十二条信访工作例会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校班子会确定;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信访联席会议。

信访工作例会参加范围为校班子成员、信访专干和有关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信访工作例会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

(二)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信访工作;

(三)研究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四)研究落实上级交办的重大信访案件;

(五)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信访事项。

第五章信访事项办理制度

第十四条办理信访事项要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教育疏导、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递给检举、揭发、控告对象,对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

第十五条领导包案制度。

根据案件内容和主要领导批示,确定信访案件的包案领导,原则上业务分管领导为包案领导。

校办公室在收到信访案件后,要及时将信访件报主要领导审批,审批后迅速转给包案领导阅处,从受理之日起,包案领导必须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

包案领导要对案件的调查、谈话、处理、结案、审核、上报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一抓到底。

第十六条调查核实制度。

信访承办部门办理信访事项时,应当对信访人反映情况进行核实,认真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做好接谈记录;必要时可以对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进行调查,确保信访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十七条限时办结制度。

信访承办部门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必须在规定或要求的时间内办结,不得无故拖延;如果案件情况复杂确实需要延期的,要书面请示校信访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信访专干向市教育局递交书面请示,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0日,同时要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第十八条督办制度。

校办公室负责以下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

(三)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四)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

(五)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第六章信访事项办理程序

第十九条收到上级交办案件或信访接待立案案件后,校信访专干及时填写《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信访处理签》(附件1),呈主要领导阅批,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部门。

校办公室信访专干按领导批示意见转送并告知承办部门负责人办理事项和办结时限。

第二十条收到信访事项后,包案领导应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处理意见,并由承办部门将《关于×××同志信访反映问题的情况报告》(附件2)报送局群众工作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hnsjysjyjxfs@,并将复印件交校办公室信访专干存档。

办结后填写《信访事项结案呈报表》(见附件3),经调查员(2人以上)签字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核。

审核无异议后签署同意结案,报送至市教育局信访工作室。

经局信访工作室审核并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答复(网上)信访人结案。

第二十一条信访专干要在结案后7日内将事项办理过程中的调查笔录、调解记录、调查影像及其他相关材料整理装订、规范建档。

具体要求如下:

(一)卷宗封面、封底,一律使用规范的标准档案封底、封面;

(二)文字书写一律用黑水笔或打印。

(三)卷宗材料规格选用A4纸型号,所有大于A4纸型号的材料,应予剪裁或折叠,小于A4纸型号的材料应以A4净白纸作底进行粘贴。

(四)卷宗材料按照卷宗目录的顺序装订,卷宗目录上未显示的材料应放在卷宗中适当位置,并在卷宗目录上予以注明。

(五)案卷所有材料依次归卷。

济源市教育局信访事项转送(转办)通知单—信访人原信—相关证明材料、调查笔录、调解记录、调查影像—信访事项结案呈报表。

(六)所有卷宗材料的内容要完整、齐全、平整、真实、具体、清晰、有针对性,不能简单罗列相关条文法规。

第七章重大信访信息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本章所称重大信访信息,是指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信访事项或信息:

(一)10人以上的集体访,或者虽然10人以下但事态比较严重、可能影响稳定的集体访;

(二)有可能到市的集体访,或者赴省、进京的集体访和个访;

(三)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其他不稳定因素。

第二十三条各年级、处室负责人为重大信访信息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掌握重大信访信息的情况和动态。

发现重大信访信息后,应及时、准确地将有关情况报送分管领导并传达至校办公室,并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在职责范围内及时采取妥善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和扩大。

第二十四条报告重大信访信息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重大信访信息反映的问题、时间、地点及其产生的原因;

(二)目前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三)已采取的措施和工作建议等。

重大信访信息要以书面形式报告。

在尚未妥善处置之前,应当至少每周向校信访主管领导报告一次事态发展情况。

第二十五条对重大信访信息,任何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八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所称责任是指承办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在处理来信、来访的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它错误。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一)对属于法定职权范围内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拒不受理,应当告知信访人的事项拒不告知,应予支持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二)未及时答复和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导致群众越级上访的;

(三)对交办的信访案件,不按要求查处,不按期上报,造成信访问题久拖不决的;

(四)对重大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的。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律程序,根据情况和后果,分别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

(一)因工作失误、处置不当,或者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损害群众利益,激化矛盾,或者对上访苗头不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

(二)因工作失职、违法行政,导致矛盾激化,发生围堵、冲击、滞留办公场所,或妨碍重要活动,或干扰、影响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因未及时做好群众疏导教育和稳控工作,发生上访人员赴省赴京上访缠访滋事,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对重大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的,引发赴京、赴省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在信访工作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信访工作人员应遵守廉政规定,遇有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6月12日

附件1

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信访处理签

呈阅内容

校长批示

分包

领导意见

办结时间

承办部门

负责人签字

备注

附件2

关于×××同志信访反映问题的情况报告

(二号小标宋)

局群众工作室:

关于“×××同志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已收悉。

我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三号仿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三号黑体)

×××,×,×年×月出生,……(三号仿宋)

二、信访人反映问题(三号黑体)

……(三号仿宋)

三、调查情况(三号黑体)

……(三号仿宋)

四、相关政策(三号黑体)

……(三号仿宋)

五、处理意见(三号黑体)

……(三号仿宋)

 

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济源市教育系统信访事项结案呈审表

案件来源

济源市教育局信访工作室

转办编号

转办时间

年月日

办结时间

年月日

反映问题

XX学校XX教师在家开设补习班问题。

承办(责任)

单位

XXX学校

承办(责任)单位包案

领导及职务

XXX学校,职务

承办部门调查组查处情况

(打印)

 

(盖章)

年月日

调查组意见

(手填)是否同意结案

签名

年月日

承办部门包案

领导意见

(手填)是否同意结案

签名

年月日

承办部门主要

领导意见

(手填)是否同意上报结案

签名

年月日

局信访工作

领导意见

(手填)是否同意结案

签名

年月日

 

河南省济源第一中学办公室2018年6月12日印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文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