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理财鑫添益短债债券型每日开放个人理财产品说明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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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理财鑫添益短债债券型每日开放个人理财产品说明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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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理财鑫添益短债债券型每日开放个人理财产品说明书模板

工银理财·鑫添益短债债券型(每日开放)个人理财产品说明书

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工银理财!

您购买的本款产品是由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自主设计、投资、运作与销售的理财产品。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进行金融投资时,警惕任何人与机构假借我公司理财产品之名推介、推销其他类型产品。

 

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郑重提示:

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客户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产品风险评级

PR2级(本产品的风险评级仅是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

目标客户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级别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重要提示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

本金和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

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

请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第十四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请全文抄录以下文字:

本人已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客户签名(盖章):

              日期: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产品风险评级说明

(本评级为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风险

等级

风险

水平

评级说明

目标客户

PR1级

很低

本金和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且具有较高流动性。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

PR2级

较低

本金和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

PR3级

适中

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和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PR4级

较高

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产生较大影响,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复杂性。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PR5级

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造成重大损失,产品结构较为复杂,可使用杠杆运作。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工银理财·鑫添益短债债券型(每日开放)个人理财产品

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编码

Z7000819000098。

投资者可依据本产品的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网址】)”查询产品信息;

产品代码

DZZQ1901

产品风险评级

PR2(本产品的风险评级仅是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产品运作方式

开放净值型

募集方式

公募

销售对象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

销售范围

全国

计划发行量

300亿元

本金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募集期

2019年5月21日-2019年6月9日。

募集期内工商银行网点营业时间及网上银行24小时接受购买申请。

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认购并相应调整相关日期。

如产品募集规模低于5000万元,则投资管理人可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并在原定起始日后3个工作日内在工商银行网站(【网址】)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不成立信息,客户购买本金将在原定起始日后3个工作日划转至客户账户,购买本金在募集期内的应计活期利息于每季度活期存款结息日划转至客户账户,原定起始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成立日

2019年6月10日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封闭期

45天(2019年6月10日~2019年7月24日)

开放日(T日)及开放时间

开放日为产品封闭期结束后的每个工作日,开放时间为开放日的9:

00至17:

00。

申购、赎回方式

客户可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提交申购、赎回申请;非开放时间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属于预约交易自动延至下一开放日处理。

申购、赎回确认日(T+1日)

T+1日确认客户赎回、申购是否成功,并以开放日日终净值计算申购、赎回资金。

按照“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计算申购份额和赎回资金。

投资管理人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理财产品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负责指令处理、资金清算、证券结算、会计核算、资产估值等职责。

认购、申购起点金额

1万元起购,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追加购买最低金额

1000元,以1000元的整数倍追加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1000份

赎回规定

封闭期结束后,客户可将其全部或部分产品份额赎回。

如果份额持有人某笔赎回将导致其持有的本产品份额不足5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认购费

0.0%(年)

申购费

0.0%(年)

赎回费

0.0%(年)

销售手续费率

0.3%(年)

固定管理费

0.1%(年)

托管费

0.02%(年)

业绩比较基准

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采用工商银行公布的两年期人民币存款利率+120BP。

本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计算浮动管理费(如有)的依据,不构成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单位净值

单位净值为提取理财产品总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应缴增值税、应付销售手续费、固定管理费、托管费等,下同)后的单位理财产品份额净值,客户按该单位净值进行申购、赎回和终止时的分配。

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产品单位净值

(提前)终止权

理财产品份额低于5000万份时,投资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

为保护客户权益,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根据市场变动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本说明书另有约定外,客户不得提前终止本产品。

赎回、终止资金到帐日(T+3)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开放日或理财产品终止日(含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T+3)将客户赎回金额划转至客户资金账户。

募集期/开放期是否允许撤单

税款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管理的理财产品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如: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期缴纳,相关税款由理财资产承担。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其他规定

认购日至募集期结束日之间,资金按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但利息不计入购买本金份额。

赎回日或理财产品终止日(含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利息。

 二、投资范围

本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信用等级为投资级及以上的企业债和次级债券等;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债券型公募基金等。

本理财产品的具体投资情况将通过定期报告进行信息披露。

 本产品投资的资产种类和比例如下:

 

资产类别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固定收益类

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信用等级为投资级及以上的企业债和次级债券等;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债券型公募基金等。

100%

本产品投资组合的平均久期不超过397天。

三、投资策略

本产品主要通过重点投资短期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四、风控措施

(一)市场风险

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收益,产品面临本金和投资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针对市场风险,投资管理人将加强对固定收益市场影响因素及影响方式的研判力度。

同时,通过杆杠水平控制、久期控制、止损控制等方式加强风险管理,使得组合收益呈现良好的低风险(低波动)特征。

本产品杠杆不超过140%。

(二)再投资风险与流动性风险

与普通固定收益类产品相同,该产品可能面临再投资风险,从而可能对产品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所持有的资产市场流动性不足可能导致资产变现困难,或者客户大幅净赎回,可能会造成一定流动性风险。

针对流动性风险和再投资风险,除对巨额赎回进行限制,将合理安排组合资产的收益水平与流动性,在组合中保持一定的高流动性资产,并适当运用现金流匹配等策略确保较为平稳的基础性现金流,将对资产的提前兑付可能性进行评估,对于提前兑付的投资品或用户申购导致的净流入性现金流,将在市场上寻找合适的品种进行再投资。

(三)信用风险

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涉及的融资方和债券发行人可能出现信用等级下降甚至信用违约。

若出现上述情况,产品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针对信用风险,所投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拟投资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均在AA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达到A-1;同时满足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信用风险审查要求,并严格履行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相关信用风险审查流程。

针对信用类投资品,将通过对行业景气周期和违约概率的研究,来确定行业标的;将本金投资于相关性较低的行业,使坏账关联性降低,减小整个组合的坏账可能性和坏账损失程度。

同时,定期跟踪主体信用情况,适时按照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流程对风险债券进行减持或全部卖出。

(四)其他风险

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针对其他风险,将积极、尽责地对可能发生的不利事件进行评估,并且采取可能的措施以保障客户的利益。

五、投资限制

(一)如因市场剧烈波动或赎回等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中各类投资品投资比例超出约定比例,应在1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二)本产品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债券;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三)在市场出现新的金融投资工具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履行相关手续并向客户披露后可进行投资。

六、投资管理人

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

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代表客户签订投资和资产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协议、合同等文本。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的交易资格。

本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如有)等受托人、管理人均经过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准入标准。

七、理财产品单位净值及份额的计算

理财产品单位净值=理财产品净值/理财产品份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元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产品单位净值

理财产品单位净值为提取理财产品总税费后的净值,客户按该单位净值进行申购、赎回和提前终止时的分配。

八、认购、申购

(一)认购

1、认购期为2019年5月21日-2019年6月9日,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认购并相应调整相关日期。

2、认购费率为0%。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元

认购份额保留至0.01份理财产品份额,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二)申购

1、本产品开放日为产品封闭期结束后的工作日,客户可在开放日开放时间提交申购申请,非开放时间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属于预约交易自动延至下一开放日处理。

2、当规模达到上限或投资管理人认为申购会影响到客户利益时,将暂停申购,并进行相应公告。

3、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无法正常运作时,暂停申购。

4、申购费率为0%。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产品单位净值。

九、赎回、提前终止

(一)赎回

1、产品封闭期结束后,客户可于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赎回费率为0%。

3、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产品份额。

如果份额持有人某笔赎回将导致其持有的本产品份额不足5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巨额赎回:

单个开放日中,本产品的产品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下同)之和超过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

出现巨额赎回时,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可不接受超出部分的赎回申请,但客户可于下一开放日重新进行赎回申请。

理财产品连续两个开放日(含)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可暂停接受客户的赎回申请。

客户根据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披露的开放日可重新进行申购和赎回。

在发生巨额赎回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接受客户赎回申请时,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最迟于次一工作日通过工商银行网站(【网址】)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

5、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无法正常运作时,暂停赎回。

(二)提前终止

1、本产品无固定期限,当产品份额低于5000万份时,本产品投资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

为保护客户权益,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根据市场变动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提前终止时按客户持有的产品份额和产品单位净值进行一次性分配。

2、在提前终止日,按客户持有的产品份额和产品单位净值之乘积向客户进行分配,分配时不收取赎回费。

十、理财产品费用

1、固定管理费

本理财产品固定管理费率为年化0.1%。

2、业绩报酬

本理财产品不计提业绩报酬。

本理财产品在开放日(T日)扣除应缴增值税、应付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本说明书约定的税费外所得收益属于客户,其累计单位净值增长率代表了客户实际收益增长率。

3、托管费

本理财产品托管费为年化0.02%。

4、销售手续费

本理财产品销售手续费率为年化0.3%。

十一、理财产品估值

(一)估值日

本理财产品估值日为存续期的工作日。

(二)估值对象

理财产品所拥有的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其它投资等资产。

(三)估值方法

1、债券估值方法:

(1)对在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固定收益类证券,对于交易所市场的债券估值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中证指数公司)提供的估值价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中证指数公司)提供的相应品种的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价或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中证指数公司)提供的相应品种的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价或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则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3)对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中债登)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

2、银行存款(含证券交易保证金)及回购(包含正、逆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3、其他资产:

存在并可以确定公允价值的,以公允价值计算,公允价值不能确定的按取得时的成本计算;

4、若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持有其他投资品种,以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和理财产品托管人共同认可的方法计算其价值。

5、在任何情况下,如采用以上规定的方法对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但是,如果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或理财产品托管人认为按以上规定的方法对理财产品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可提出动议,协商一致后,变更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并从经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日起执行。

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十二、支付安排

投资管理人在赎回日或产品提前终止日后第3个工作日(T+3)将客户赎回金额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十三、信息披露

(一)理财产品运作信息披露

1、本理财产品成立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T日)通过工商银行网站(【网址】)、工商银行网银或工商银行相关营业网点披露T-1工作日的理财产品单位净值及其他重要信息(如有),作为客户申购或赎回的参考。

2、当出现第八、九项中所列示的暂停申购、赎回申请的情况时,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网址】)或产品份额发售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3、如投资管理人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于提前终止日的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网址】)或产品份额发售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4、本产品正常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工商银行网站(【网址】)、工商银行网银或工商银行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成立报告。

5、本产品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工商银行网站(【网址】)、工商银行网银或工商银行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到期报告。

6、投资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产品季度报告,向客户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并将季度报告正文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网址】)进行公告。

7、投资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产品半年度报告,向客户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网址】)进行公告。

8、投资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个工作日日内,编制完成产品年度报告,向客户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并将年度报告正文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网址】)进行公告。

9、逢半年末,半年报与当季季度报告合并;逢年末,年度报告与半年度报告合并。

理财产品成立不足90个工作日或者剩余存续期不超过90个工作日的,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编制理财产品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

(二)理财产品临时信息披露

本理财产品在运作管理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可能对理财产品份额持有人权益及理财产品份额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之一时,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可视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客户:

工商银行网站(【网址】)、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电子邮件、电话、以信函形式邮寄、手机短信等,并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重大事项公告。

1、终止理财产品;

2、转换理财产品运作方式;

3、更换理财产品托管人;

4、理财产品认购期延长;

5、涉及理财产品管理业务、理财产品财产、理财产品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

6、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理财产品托管人、投资顾问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7、理财产品收益分配事项;

8、投资管理费、理财产品托管费及销售手续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9、理财产品单位净值计价错误达理财产品单位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0、变更理财产品份额发售机构;

11、理财产品暂停估值;

12、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指定途径刊登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13、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三)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提前通过工商银行网站(【网址】)或工商银行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对本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产品说明书其他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

客户如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可根据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或公告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本产品,客户理财资金和收益(如有)将在赎回日后3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账户。

十四、风险揭示

本产品类型是“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向您提示如下:

与银行存款比较,本产品存在投资风险,您的本金和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等原因而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政策风险:

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二)信用风险:

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

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

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客户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

客户无权随时终止该产品,但客户可在开放日赎回全部或部分产品。

(五)产品不成立风险:

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因素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六)提前终止风险:

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有可能在产品份额低于5000万份情况下提前终止本产品。

为保护客户权益,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根据市场变动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七)交易对手管理风险:

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八)兑付延期风险:

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九)操作风险:

管理人、托管人、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期货登记结算机构等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

(十)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投资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信息传递风险: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本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

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工商银行。

如客户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的,可能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十五、重要须知

(一)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客户发售。

客户保证理财资金系其合法拥有,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客户应根据自身判断审慎做出投资决定,不受任何诱导、误导。

(三)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关于业绩比较基准或类似表述均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计算浮动管理费(如有)的依据,不构成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十六、特别提示

对于首次购买我公司理财产品客户,我司将自动为您开立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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