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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制度

浙江浦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质量责任制

2、技术交底制度

3、质量检查制度

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5、技术复核制度

6、沉降观测记录制度

7、成品(产品)保护制度

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9、工程验收制度

10、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1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2、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1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14、总承包管理制度

质量责任制

遵照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为确保各项目部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杜绝不合格品,加强质量管理,便于各项质量活动有章可循,依照“以质取胜”的质量方针目标,特制订本公司主要部门、人员的质量责任制,望有关人员、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公司总经理

1、公司总经理是质量管理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对本公司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政策、法规,制订公司的年度工程质量规划,方针、目标和发展规划;

3、组织建立公司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主持召开工程质量工作会议;

4、协调各职能科室、部门顺利开展有关工程质量的活动工作。

二、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1、协助总经理负责工程质量的组织、指挥、生产等方面工作;

2、组织编制贯彻公司技术管理制度、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工艺要求等;

3、协助公司总经理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定期召开工程质量工作会议;

4、组织每季度一次的质量和全大检查及有关专项检查;

5、检查督促创优良、质工程工作;

6、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责成有关人员负责制订防范措施;

7、监督各职能部门落实好工程质量责任制。

三、公司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和现行施工质量规范标准,负责公司质量技术工作;

2、组织推广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推广科技成果,推进技术进步;

3、认真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工序的专项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

4、参加重大质量问题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整改防范措施;

5、负责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的审定签证。

四、公司总工室

1、组织编制贯彻年度工程质量规划;

2、领导组织公司的全面质量管理;

3、组织重点工程的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

4、负责组织管理公司的技术专业工作,审定签发技术文件;

5、组织公司年度质量检查,参与优良、优质、重点工程检查评选。

五、公司施工处

1、严格按合理的工序、工期,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抓好竣工扫尾工作;

2、负责制订新工艺的操作规程及检验标准;

3、组织工程图纸自审、会审,严把质量事前关;

4、严格审批施工组织设计,解决重大施工技术问题;

5、安排落实优良工程和重点工程计划;

6、参加公司组织的生产、质量安全检查活动;

7、搞好横向技术协作工作,推进技术进步;

8、检查公司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中各分部、分项技术交底过作业指导书审查。

六、公司质安处

1、协助编制公司年度质量工作计划;

2、提出保证工程质量措施并督促落实;

3、组织参加公司季度质安大检查和其他专项检查;

4、监督、检查公司范围内的工程(产品)质量和技术资料审查;

5、及时提出季检质量的统计资料、动态分析、做好质量信息反馈;

6、做好全面质量管理及班组质量升级活动的推行、宣传、帮助督促工作。

7、督促分公司、工区、工地、厂、队的创优活动和报批工作;

8、与有关部门一起参加工程交工验收,正确作好公司内控评价;

9、组织、督促抓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

10、依据质量标准和验评要求,有权质量奖励基金的合理使用;

11、深入服务工地、抓好事前质量控制、及时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12、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公司经营处

1、及时掌握了解建筑市场信息,落实承包合同(协议)中的质量责任目标;

2、编制、落实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技术措施,做好两算对批;

3、参加图纸会审,掌握工程实际情况,协助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4、及时提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有关技术数据,为保证工程质量,合理组织生产服务。

八、公司人事保卫科

1、主持本公司专业技术骨干的流动;

2、弘扬正气,抓好治理整顿,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

3、组织基层检查督促工作,经常进行技术骨干和职工的动态分析;

4、建立健全完善本系统机制,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企业信誉做好服务。

九、公司综合处

1、组织制订公司年度职工培训教育及计量管理规划;

2、负责抓好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3、主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聘、考核和计量升级达标考核工作;

4、组织新标准、新规范的学习,积极推广科技成果,推进企业技术进步。

十、公司设备处

1、负责本公司大型机械设备、钢管、脚手架等材料的合理调配使用;

2、经常做好施工现场的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公司范围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4、搞好横向联系协调工作,为质量达标升级活动提供条件。

十一、公司财务处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维护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

2、贯彻“优质优价”的原则,保证质量基金的专款专用;

3、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作好工资发放,奖罚款的控制、监督;

4、根据工程实际,合理使用基金,保证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十二、党团组织

1、支持行政领导抓好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注意了解工程质量情况,协调行政部门推广先进经验;

3、作好全面质量管理的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技术比武,积极推行企业进步;

4、及时做好广大职工和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团员骨干先锋模范作用。

十三、工会

1、支持有关部门组织作好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2、协助、监督企业行政部门贯彻有关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和科学技术知识教育;

3、经常检查劳动保护设施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4、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经验,采取防范措施。

 

公司下属项目部质量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工程第一责任人,要对本施工现场内所有工程质量负责;

2、编制单位工程质量计划,落实质量措施;

3、参加验收和评定,做好工程质量的全面质量控制;

4、密切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协调处理好各级关系;

5、主持抓好本单位工程图纸会审、竣工验收,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做好本项目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本工程的质量技术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2、积极推广全面质量管理及班组质量升级活动;

3、编制单位工程质量计划,落实质量措施;

4、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经常检查现场操作质量;

5、组织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抓好本单位工程图纸会审、竣工验收,参加质量事故得调查、分析和处理;

三、施工员

1、施工员应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

2、参加编制本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和质量计划;

3、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质量交底,参加检查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

4、及时作好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

5、经常做好检查施工现场的质量,督促班组遵守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6、负责做好技术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7、参加本单位工程的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四、质量员

1、对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时填写自检或自检不真实,交工资料不齐全,有权拒绝签证验收;

2、对质量的奖惩有评议权;

3、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质量问题,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4、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越级上告。

五、材料员

1、严格把好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原材料进场的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采购;

2、及时提供材料、构配件等的质保单或验收报告,要求数据齐全、正确;

3、严格材料验收制,按质建立材料台帐,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各类门窗、构件进场,应按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做好防雨防潮,防止生锈霉变。

六、班组长

1、班组长是班组施工操作的组织者,对本班组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2、贯彻、落实班组的质量措施,搞好QC小组活动,并做好记录;

3、做好本班组的质量技术交底,及小面积样板工作;

4、坚持作好质量自检和日检,并做好记录;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贯彻执行施工工艺操作规程,严格把好工序关;

7、负责做好本班组的质量整改,收集、汇总施工原始资料。

 

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安全措施、施工方法、材料性质、质量标准、工程变更联系和其他注意事项;

2、技术质量交底应贯彻逐级交底的原则:

复杂项目、重大工程、大型项目或新技术推广,由总工程师、施工处或技术负责人逐级进行技术交底直至班组;特别重要、复杂的项目,总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亲自参加向班组交底;

3、技术质量交底的要求:

各级交底工作应做到有书面记录,接受交底人(包括班组长)应有签字,并列入技术检查资料;交底工作应及时进行,交底内容应有针对性,交底任务应明确;

4、各施工操作班组组员接受任务后,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各项规定和质量要求进行作业。

如因交底错误而发生的质量事故,由交底者负责,如因不执行交底要求而发生质量事故,由班组负责;

5、有关技术质量交底未详细,任务不明确,操作班组有权暂不接受安排,直到清楚后再接任务。

 

质量检查制度

1、质量检查应贯彻施工操作班组自检,施工队自检,分公司(工区)月检、公司季检的原则;

2、质量检查应采取自检、互检、专检和交接班检查相结合形式进行;

3、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

1)、操作前的准备检查,检查材料、用具、机械的配合,原材料的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

2)、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检查是否按技术质量交底要求操作,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发现违章立即停止;

3)、收工前的产品检验,检查当天完成的产品,工作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边检查边提出纠正改进措施,使产品能符合要求;

4)、各工序、各工种交接互检,每个单位工程相互联系的工种必须由施工员、质量员做好牵线,经处理整改符合质量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有关专项检查:

根据施工形象进度、环境、气候变化等不同情况,必要时应采取特定的专项检查,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工作质量的提高。

6)、产品(成品)的技术检查,单位工程的主要技术检查工作。

如定位标高、轴线、灰线、大样等,必须由施工员会同质量员进行检查,复查后要有文字会签,列入技术资料档案。

构件、门窗的外行、尺寸、型号和试验数据是否齐全、正确、必须由厂技术负责人会同质量员进行检查,复查后作好记录会签,列入技术资料档案。

7)、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检查、订购各种材料时,必须按计划规定的规格、质量采购,外加工的成品、半成品、预制构件、门窗等,必须由产品合格证,并经检查合格,才准进场,同时应按指定地点、分规格集中堆放,严禁使用材质不明、不合格或无质量合格证,无试验报告的原料、成品、半成品。

8)、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检查,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整个单位工程的质量综合评定,为此对技术资料必须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

对于保证资料中的原材料试验、焊接试验、砼、砂浆试块强度评定等必须做到及时完整、试验数据准确有效,对于工程(产品)应设计的其他技术资料整理,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4、各级各项检查必须按标准要求进行,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提出质量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同时根据质量评分,作出奖罚。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凡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必须在隐蔽前进行检查验收,施工员、质量员等应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质监站单位代表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并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盖章,做好记录;

2、在隐蔽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与设计图纸或变更要求、技术资料或质量要求不符合时,必须在处理整改后,再做二次验收,当确认合格经填写质量情况和变更资料等,并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盖章后,方准进入下一道工序;

3、隐蔽工程验收时,应详细填写被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被验收的部位和轴线、标高、规格和数量,如有必要应画出简图或说明,检查意见栏内不得使用“基本符合”等不肯定用语,亦不能无检查意见;

4、隐蔽工程验收单份数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等实际情况复制,要求字迹清晰、内容齐全有效,签证手续齐全。

 

技术复核制度

为防止施工中出现差错,保证工程质量,预防质量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

建筑物龙门板的轴线尺寸和标高、基础的灰线、桩基的定位、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钢筋砼预制构件安装时,各类构件的型号、安放位置、搁置长度和标高、砖砌体的轴线尺寸和皮数杆、屋架、楼梯、钢结构的大样图、主要管道、沟的标高和坡度、设备基础的位置和标高等;

2、技术复核要求:

1)、技术复核一般由现场施工员和班组自复后,由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会同工区(队)技监员一道进行复核,对重大的复杂的或采用新结构、新材料的技术复核项目,并要求工区(队)的技术负责人参加复核;

2)、属于技术复核的项目,未经技术复核者,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3)、如在技术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之处,应立即纠正,并在纠正后,再行复核,未经技术复核者,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4)、技术复核后,立即填写自复记录和复核意见,自复和复核人员均在复核单上签名;

3、根据浙建施(1991)166号文件第十三条内容: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表增加钢筋隐蔽验收记录、技术复核记录、混凝土施工日记和沉降观测记录四项资料”。

因此技术复核必须认真及时进行,技术复核资料必须按要求做好归档整理。

 

沉降观测记录制度

1、本制度根据浙建施(1991)166号文件的第十三条制订执行;

2、水准测量要点:

1)、基点设置以保证其稳定可靠为原则,水准基点设置,宜靠近观测对象,但必须对建筑物所产生的压力影响范围以外,在一个观测区内,水准点不应少于三个。

2)、观测点的布置,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的变形并结合地质情况确定,数量不宜少于六个点;

3)、水准测量前应严格校验仪器,对第一观测对象宜固定测量工具、测量人员;

4)、测量精度宜采用Ⅱ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在20~3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m,水准测量采用闭合法;

5)、观测次数和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情况,民用建筑物每施工完一层应观测一次,工业建筑按照不同菏载阶段分次观测,但整个施工期间的观测次数不应少于四次,对于突然发生的严重裂缝或大量沉降等特殊情况,则应增加观测次数;

3、沉降观测有关问题:

1)、沉降观测应采用环形或往返闭合的方法进行;

2)、每次沉降观测数据,应先填入《水准测量记录手册》中,经过严格核对无误后,方可填入沉降观测记录表中,对已填入的数字,不得随意涂改;

3)、当建筑物或构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除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日一次和连续观测和对裂缝进行观测外,尚应立即向施工技术负责部门和设计部门汇报异常情况;

4、沉降观测技术资料应及时整理和妥善保管;

5、沉降观测由施工员、质量员和技术部门负责观测,必要时可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共同进行。

 

成品(产品)保护制度

为全面提高观感效果,确保工程质量,保证产品的完美无损,特制订本制度。

1、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养成爱护国家财产,珍惜劳动成果的良好风气;

2、各道工序、各工种在技术质量交底时,必须对成品(产品)保护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并予贯彻落实;

3、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现场必须加强保卫工作,严禁损坏产品,并做好防盗工作;

4、成品(产品)保护的几个主要问题:

1)、主体施工时,为防止绑好的钢筋变形、锈蚀和人为踩踏,必须在运输、吊装过程中,做好防止变形的措施,安装时填好的垫块或钢筋撑脚,砼浇筑时宜将砼卸在搭设好的脚手架铁板上、用锹下料等,多孔板运入现场应做好叠放措施,防止碰损,安装后,严禁随便凿洞;

2)、用于工程的预制成品(如水磨石楼梯板、窗台板、阳台花饰等)安装后应对棱角加以妥善保护;管道、电器等预埋件,必须在粉刷前按设计要求正确预埋好,严禁在已粉刷好的墙面上任意打洞剔槽;进行水磨石地面施工时,必须事先做好周密安排,防止磨石浆粘污墙面,防止浆水堵塞管道和影响工程施工程序;

3)、外墙装饰时,拆脚手架要轻拆轻放,不准向下乱抛材料,同时应注意做好防止雨水溅污墙面的措施;铝合金窗框的保护膜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撕毁,严禁水泥砂浆直接污损表面;各类窗框、档和楼梯扶手安装完毕后,严禁硬撬硬砸和用于架体搭设;通过顶棚的管道、风道、电气线路必须在罩面板安装前做好通风、通电、通水试验和测试,若由此造成顶棚损坏、龙骨变形和其他质量问题,除进行必要的赔偿损失外,对有关责任人员应追究其经济责任;

4)、管道通水试验时,应事先对阀门、水咀和连接的严密性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欠缺,应及时更换,以免使水渍流淌污染墙面,影响木地板木隔断、三合板墙裙等分项工程质量;在已完成的各类地面上须进行下道工序操作时,必须做好遮盖防护,残留的灰浆必须仔细清除,施工人员要穿软底鞋等;

5)、油漆后续工程施工,必须做好对上道工序的保护,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禁向墙外倾倒废污水,粘染在电器和窗、踢脚板、门窗框及地面的污渍,必须及时予以清除;卫生洁具、电器灯具及水表、电表安装宜安排在门窗安装完成后再行安装。

而水电设施对用户利益切切相关,为此除加强现场保护工作外,水电设备施工人员必须配合工地及时关门、窗、落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提倡文明施工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倒剩菜、剩饭、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涂乱画、不损坏公物、不无知蛮干;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应对各楼层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定专人负责门窗开关,已完成的房间及时封闭,进行测试修理,应做好班组交接,要对成品情况进行登记,如有损坏要查清责任,进行处理。

 

建筑安装工程检验评定制度

1、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

1)、分项工程质量,按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进行评定;基本项目是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是评定分项工程质量为合格与优良的重要条件之一,“质量情况栏”记录时凡采用数据确定“合格”“优良”等级的应填入实际检查数据;允许偏差项目,即进行实测的项目,是结合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观感等的影响程度,根据一般操作水平,给出一定的允许偏差范围。

对评为合格的分项工程,其允许偏差项目,在抽检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对评为优良的分项工程,其允许偏差项目,在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2)、分项工程的检验评定是单位工程评定的基础,因此一个分项完成后,必须立即按标准进行质量检验评定,合格后方允许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是根据“标准”的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所规定的质量指标而评定的,当一个分项工程中的某一个项目或保证项目,基本项目的某一个项目的质量指标达不到合格,而该分项的工程质量不能评为合格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应按《验评标准》中的第3.0.5条的的有关规定进行验评;

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是由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统计来确定的,在评定分部工程质量时,所有分项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不允许有不合格的分项存在,如出现不合格的分项,必须及时处理,使其达到合格;对评为优良的分部工程,除所管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外,对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其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还必须评为优良;模板工程、门窗制作工程和厂家生产的预制构件、配件、制作分项工程,不参加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3、单位工程质量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评定,应将有关评定资料提交当地质量监督站或主管部门核定;单位工程质量是根据分部工程质量、质量保证资料和观感质量三部分综合评定的;

1)、“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所列项目中各项包含的细项目应齐全,内容应复核有关规定、规程、规范的要求。

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规定砼施工日记、钢筋隐检记录、技术复核、沉降观测等四项资料,也作为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核查;

2)、观感质量评定,是从总体上对一个单位工程的外观及功能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在观感质量评定中,评定时至少有四人及以上人员参加,参加评定人员要熟悉标准和能够准确的应用操作,并能客观的评价质量;

3)、单位工程竣工后,各级技术质量部门,必须及时组织做好整个单位工程的技术资料整理归档和组织综合评定,然后报送当地质监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定;

 

工程验收制度

1、结构工程中间验收:

基础回土前,主体结构在装饰工程以前,必须由建设、施工、监理、质监等部门人员组成结构中间验收小组对结构进行中间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必须由施工分公司(工区)一级领导及技术负责人参加;验收前提交有关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分项、分部评定单)核验无误并符合要求后再进行中间验收;凡是没有进行结构中间验收或主体结构中间验收评为合格的工程不得报批优良工程;结构验收后由质监部门签质量等级,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结构工程中间验收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归档,汇入技术资料档案;

2、交工预(初)检: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分公司、工区(工地)应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一次预检,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交工预检基本条件:

建筑工程工作量已基本完成(除油漆局部分项等),水电、通风、空调、电梯已安装完毕并进行测试、调试合格;建筑物周围2米内清理干净;

2)、交工技术资料整理基本齐全;单位工程由几个分包单位施工时,由总包单位通知各分包单位有关人员共同参加预验,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将评定资料交总包单位;

3、竣工验收:

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验收通知书,建设单位接到通知书后1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定交工验收书;

1)、竣工验收,必须有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参加,并必须经初验合格后才可正式竣工验收;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基本条件:

在工程预验时提出的所有问题已修理完毕,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

2)、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的合格标准,并经当地主管部门,质监站审定“合格”或“优良”等级;具有准确、齐全的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已签署工程保修书;

4、交工验收中,由于施工原因,质量不符要求虚返工的,双方应确定部位、数量、处理方法与处理期限,经复验合格后,才可签交工程验收证书;

5、由于建设单位造成的甩项工程,经施工主管部门同意,应视为符合交工标准,应办理交工验收证书;

6、单位工程交工验收技术资料应整理归档,填写内容应符合要求,签证手续齐全有效;

 

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1、为了保证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维护国家与用户利益,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必须抓好质量回访工作;

2、单位工程在办理交工的同时,应向使用单位(用户)提交《建筑工程保修书》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并建立保修业务档案;

3、自接到修理通知书十天以内,施工单位必须到达现场与用户共同商议返修内容,并尽快修理;

4、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安装的保修范围和期限参照建设部第2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以及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确定返修责任时,可依据以下几条:

1)、凡施工单位未按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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