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加强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分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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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加强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分工方案
贵港市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分工方案
工作目标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人
一级任务
二级任务
三级任务
一、突出规划引领,实施城市规划提升行动
(一)完善规划体系。
1.完善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核心、以专项规划为支撑的城市规划体系。
2017年启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2018年完成总体规划纲要和初步成果编制,2019年全面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并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2020年启动控规、专项规划修编工作,2020年底前建立总规统领、控规核心、专项支撑的规划体系。
2020年
市住建委:
郭亮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2.建立规划编制的政府、专家、市民对话协商机制。
规划编制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政府部门全程参与、充分征求专家意见、多种形式公示、带动市民广泛参与的协商机制。
长期
市住建委:
郭亮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3.出台贵港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一、住建委牵头拟定,有关部门配合。
二、召开专家论证会,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收集整理各方意见后向编制单位反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实施。
三、十一月中旬将《贵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提交市政府审议,争取十二月底前审议通过并决定实施。
预计2017年12月底前审议通过并实施
市住建委:
郭亮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市发改委:
廖向杰
4.重视抓好城镇规划建设,加快构建富有贵港特色的市域城镇体系。
1.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引领作用,组织编制好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进一步落实。
2.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完成后,各县市区加快乡镇总体规划修改。
长期
市住建委:
郭亮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一、突出规划引领,实施城市规划提升行动
(一)完善规划体系。
5.2018年底前中心城区、桂平、平南近期建设区域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根据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加快制定控规全覆盖攻坚计划,明确相关任务,倒排工期,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控规全覆盖。
2018年底
市住建委:
郭亮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6.划定历史文化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等红线,形成“一个市县一张蓝图”。
住建、国土、环保和文新广等单位加强沟通对接,将划定历史文化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等红线落实到城市总体规划中,确保一张蓝图做到城市发展和历史保护、农业发展、生态保护相协调。
2019年底
市住建委:
郭亮
市国土局:
张建文
市环保局:
吴飞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罗尚民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7.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合一”。
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通过新的信息技术平台和技术导则,建立起国土规划和城市规划沟通机制,积极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图合一”。
长期
市住建委:
郭亮
市国土局:
张建文
市环保局:
吴飞
市林业局:
刘庆强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罗尚民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二)严格依法执行规划。
8.建立城市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制度和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并向同级人大报备。
将根据城市规划法,定期开展规划评估和报告工作。
长期
市住建委:
郭亮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一、突出规划引领,实施城市规划提升行动
(三)强化规划监督。
9.推行“阳光规划”,完善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公示公告和社会监督制度。
严格执行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按要求对有关规划公示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对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的修改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长期
市住建委:
郭亮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10.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
2010年我市已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目前已对该制度进行多次修改完善,使其更符合时代要求,重大规划事项提交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已完成
市住建委:
郭亮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11.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推进县市区规划督察全覆盖。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城乡规划督查员制度实施细则,完善我市县市区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推进县市区规划督察全覆盖。
长期
12.建立党委、政府牵头的违法建设查处联动机制和快速查处机制;制定违法建设查处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依法整治既有违法建筑,杜绝新增违法建设。
1.制定完善我市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
、快速查处管理制度等配套工作制度。
2.开展打击双违大会战行动,签订打击双违年度目标责任状。
3.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夯实责任,落实责任到位,确保全天候监控。
4.对新增“双违”实行“零容忍”,对发现的新增“双违”,必须在1个小时内层层上报至市“双违”办,辖区“双违”办应在2天内核实该“双违”的情况,属于新增“双违”的5天内必须拆除,确保“双违”零增长;全面清查我市现有“双违”存量,对现有“双违”存量进行摸底排查,摸清“双违”存量总数并建立台账,对所有存量“双违”下发具有法律效力的整改通知书,视项目征收工作需要实施拆除。
2017年12月底。
市住建委:
郭亮
市国土局:
张建文
市法制办:
吴华灵
桂平市市委:
杨大东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县委:
韦庆强
平南县政府:
蓝胜
港北区区委:
玉彤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区委:
杨亚俊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区委:
孙睿君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一、突出规划引领,实施城市规划提升行动
(三)强化规划监督。
13.2017年启动违法建设查处立法工作,到2020年全面清查并处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
1.2017年6月下计划制定《贵港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2017年7月制定《贵港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方案,2017年8月开始委托广西大学法学院起草《草案》。
2017年10月底完成《草案》起草。
2.对城市建成区现有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违法建设总数并建立台帐,明确治理目标,定期销帐,2017年查处存量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50%。
3.2018年查处存量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70%。
4.2019年查处存量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90%。
5.2020年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并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1.2017年10月底2.2017年12月底。
3.2018年12月底。
4.2019年12月底。
5.2020年12月底。
市住建委:
郭亮
桂平市市委:
杨大东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县委:
韦庆强
平南县政府:
蓝胜
港北区区委:
玉彤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区委:
杨亚俊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区委:
孙睿君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14.贯彻落实自治区违反城市规划重点案件核查和挂牌督办制度。
成立违反城市规划重点案件工作组,由主要领导挂帅,亲自督办,大力整改,切实维护公众利益,保障各类城乡规划有效实施,确保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长期
市住建委:
郭亮
市政府督查室:
陈以艳
市审计局:
杨伟明
桂平市市委:
杨大东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县委:
韦庆强
平南县政府:
蓝胜
港北区区委:
玉彤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区委:
杨亚俊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区委:
孙睿君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一、突出规划引领,实施城市规划提升行动
(三)强化规划监督。
15.将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范畴。
1、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实施城市规划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2、创建实绩实行定量考核制度,各项考核指标先按宜居现状(考评年度的指标绝对值)和改善情况(考评年度较上一年度增加或减少的指标相对值)分别进行排序打分。
3、组织保障实行定性考核,主要采取材料审核和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4、采取问卷调查和专家评判等方式进行公众和专家满意度考核。
2018年底
市委组织部:
甘小杰
市审计局:
杨伟明
市住建委:
郭亮
桂平市市委:
杨大东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县委:
韦庆强
平南县政府:
蓝胜
港北区区委:
玉彤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区委:
杨亚俊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区委:
孙睿君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16.推进规划实施卫星遥感监测,建立空间规划信息共享管理平台,健全空间规划协调机制,推进“控规一张图”管理。
结合规划编制推进规划实施遥感监测,在2018年全面施行大地2000坐标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国土规划等空间规划平台信息共享,建立空间规划协调机制,合理划分控规单元,实现“控规一张图”管理。
长期
市住建委:
郭亮
市国土局:
张建文
桂平市市委:
杨大东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县委:
韦庆强
平南县政府:
蓝胜
港北区区委:
玉彤
港南区区委:
杨亚俊
覃塘区区委:
孙睿君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二、传承历史文脉,塑造八桂特色风貌
(四)加强城市设计。
17.实施城市风貌特色工程,编制专项城市设计、城市设计技术导则。
贵港市已编制《贵港市中心城区风貌特色规划》和《中心城区六大组团城市设计及重要街区天际线设计》,目前已实现中心城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全覆盖。
下一步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工作,进一步完善专项城市设计,建立城市技术导则。
2020年
市住建委:
郭亮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18.成立贵港市城市设计专家委员会。
2015年贵港市已成立城乡规划设计审查专家库,下一步在专家库基础上成立城市设计专家委员会。
2018年
市住建委:
郭亮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19.推动城市总体设计和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到2020年,全市、特色旅游名县、完成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
目前贵港市中心城区已实现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全覆盖,覆盖面积达到75平方公里,总规建设用地覆盖率达到76%。
2017贵港市启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同步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工作,预计2019年完成。
2020年
市住建委:
郭亮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五)保护历史文化风貌。
20.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以及历史建筑和市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确定工作,建立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2017年6月贵港市印发了《贵港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于2017年7月起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测绘和规划工作。
计划2018年完成普查和测绘工作,2019年完成规划及认定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以及历史建筑和市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确定工作,建立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2020年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罗尚民
市住建委:
郭亮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二、传承历史文脉,塑造八桂特色风貌
(五)保护历史文化风貌。
21.建立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业主的补偿和退出机制,推进老旧建筑维护和改造,对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街区、产业遗存和其他烙有城市成长印记的建筑物等进行抢救性保护。
在开展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和规划基础上,进行历史文化街区认定和历史建筑确定。
建立业主的补偿和退出机制,推进老旧建筑维护和改造,对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街区、产业遗存和其他烙有城市成长印记的建筑物等进行保护。
2020年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罗尚民
市住建委:
郭亮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六)提升建筑设计水平。
22.加强与城市设计的衔接,完善建筑设计方案招标投标决策机制,对设计成果实行优质优价。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建立合法、适宜、规范、协调、高效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机制。
2、加强宣传和贯彻工作,尤其是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宣传,加强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工程的监管工作。
3、进一步规范设计招投标管理,遏制价格竞争,增强评审与决策透明度,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的质量水平。
4、进入招投标环节后,如地方的评标专家不能满足要求,可到自治区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或直接聘请资深的设计专家进行评审。
对进入前三家的设计公司作出相应的补偿。
2019年10月前
市住建委:
郭亮
市发改委:
廖向杰
市财政局:
邓骁勇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23.配合自治区做好创新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评优活动,贯彻落实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把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工作纳入评选条件。
1.及时转发文件至三区两县市住建委(建设局)及相关勘察设计单位;
2.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学习后评估相关政策、制度;
3.按区厅要求认真做好创新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评优申报工作。
持续推进
市住建委:
郭亮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24.积极参与广西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培养行业领军人才。
通知、指导、鼓励勘察设计单位积极申报广西勘察设计大师,协调及时上报。
持续推进
市住建委:
郭亮
市人社局:
黄创优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二、传承历史文脉,塑造八桂特色风貌
(六)提升建筑设计水平。
25.配合自治区开展建筑评论活动,活跃建筑设计创作氛围。
及时转发文件,通知、指导、鼓励我市各勘察设计单位积极参与建筑评论活动。
持续推进
市住建委:
郭亮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26.鼓励建筑设计单位加快发展,强化建筑设计终身责任制,配合自治区加快诚信体系建设。
及时转发文件,要求各建筑设计单位严格执行建筑设计终身责任制,及时与自治区住建厅对接,配合做好诚信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
三、完善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承载力提升行动
(七)实施城市畅通工程。
27.科学编制城市交通专项规划,制定交通综合治理方案,提高路网密度,推进“断头路”、节点连通道路和城市内外部连接道路的建设和改造。
1、我市组织编制了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城市规划委员会、常务会已经通过,下一步将按“窄马路,密路网”的思路推进。
2、由交运局制定交通综合治理方案;断头路具体由市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目前已经完成了不少断头路的建设工程,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的断头路段已对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不断完善城市断头路的建设。
持续推进
市住建委:
郭亮
市市政局:
李育新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交运局:
区杰
市公安局:
莫一格
市建投集团:
黄明才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28.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街区制试点,推进街区微改造。
由市政局、交运局制定交通综合治理方案后,根据方案并结合小街小巷实施方案,推动具备条件区域开展街区微改造工作。
持续推进
市住建委:
郭亮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三、完善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承载力提升行动
(七)实施城市畅通工程。
29.加强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严格执行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推进绿色交通建设,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加强公交场站、公共自行车等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已组织编制完成,并按程序已组织专家评审取得政府审批同意。
住建部门严格执行配建标准。
由市交运局加强绿色交通建设,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加强公交场站、公共自行车等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
市住建委:
郭亮
市政局:
李育新
市交运局:
区杰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市公安局:
莫一格
市发改委:
廖向杰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30.完善步行、自行车交通等慢行交通设施,合理布局立体交通。
1、贵港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按程序已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政府审批同意。
2、贵港城区至兴六高速贵港出入口一级连线与金港大道(迎宾大道至解放路)交通提升改造工程由市政局正在如火如荼开展建设工作。
3.由市政局逐步完善步行、自行车交通设施。
1.已完成
2.推进中
3.推进中
市市政局:
李育新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市公安局:
莫一格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31.提升交通精细化组织水平。
该事项待政府明确业主后住建部门配合开展有关前期工作,并按规划及相关规范要求核发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持续推进交通精细化组织工作。
持续推进
市公安局:
莫一格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市交运局:
区杰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32.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6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13%;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20%以上;工作日高峰时段城市公共交通时速不低于20公里。
已对建成市区内道路建设情况开展统计,计划10月中旬完成。
待统计结果确定,合理安排建设计划,根据目标力争全市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6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13%;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20%以上;工作日高峰时段城市公共交通时速不低于20公里。
2020
市市政局:
李育新
市交运局:
区杰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市住建委:
郭亮
市公安局:
莫一格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三、完善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承载力提升行动
(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33.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建立统筹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机制和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1.在开展地下管线和既有地面城市电网、通信网络等架空线普查的基础上,统筹各类管线实际发展需要,编制完成本地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建设规划。
2.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各类地下管线、道路交通等专项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竖向控制等,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预留和控制有关地下空间。
持续推进
市住建委:
郭亮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市国土局:
张建文
人防办:
刘伟辽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34.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
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为前提,享受国家对于管廊建设的优惠政策,提升管廊设计水平。
加强与城市设计的衔接,完善建筑设计方案招标投标决策机制,对设计成果实行优质优价。
2017-2020
市住建委:
郭亮
市发改委:
廖向杰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市市政局:
李育新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35.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以及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有条件的要同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根据本地区的区域现状、规划资料及管线需求信息,通过系统评估道路等级、道路维护频率、管线种类和数量、管线密度和可靠性要求、周边重大工程建设等内容,合理划定建设区域。
一是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二是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三是在交通流量较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综合体等地段,城市高强度开发区、重要公共空间、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以及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要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持续推进
市住建委:
郭亮
市发改委:
廖向杰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36.推进城市架空线入地建设,优先改造旧城区急险部分管网,因地制宜建设缆线管廊。
根据本地区的区域现状、规划资料及管线需求信息,通过系统评估道路等级、道路维护频率、管线种类和数量、管线密度和可靠性要求、周边重大工程建设等内容,合理划定建设区
持续推进
市住建委:
郭亮
发改委:
廖向杰
市市政局:
李育新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三、完善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承载力提升行动
(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37.强化入廊管理,制定入廊收费等相关制度。
1.建立市场形成价格机制。
收费标准原则上应由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并同时建立定期调整机制。
对暂不具备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条件的,有偿使用费标准可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2.应充分考虑费用构成。
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包括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应充分考虑费用构成因素,制定合理价格,确保价格水平既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又有利于调动管线单位入廊积极性。
2018年底
市物价局:
杨棠
市住建委:
郭亮
市市政局:
李育新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38.积极争取中央、广西财政资金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统筹城市改造、建设及维护资金用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灵活采取多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法依规为管廊建设运营项目配置土地、物业等经营资源,统筹运用价格补偿、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合作方形成合理回报预期,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促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
廖向杰
市财政局:
邓骁勇
市市政局:
李育新
桂平市政府:
陈锦秀
平南县政府:
蓝胜
市住建委:
郭亮
港北区政府:
黄英梅
港南区政府:
曾健清
覃塘区政府:
张景联
39.到2020年,力争建设约10公里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1.各市、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具体工作。
2.明确实施主体,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化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
3.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前期工作,各审批部门给予“绿色通道”的支持。
4.各市、县、辖区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尽快完成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
5.项目业主积极筹措资金,加强统筹协调。
在新建道路上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遵循“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6.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