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土地协议书.docx
《租用土地协议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租用土地协议书.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租用土地协议书
租用土地协议书
甲方:
早文学(以下称甲方)
乙方:
盈江中电光伏硅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一、为发展经济,根据乙方建设要求和乙方与勐乃村民小组所签定的《白龙河兴建硅冶炼厂的协议书》内容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对甲方早文学农户在白龙河建设场地范围的土地和作物由乙方租用及补偿,租用期限为50年,50年后乙方有权选择是否继续租用,租用的地类和补偿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面积
年租标准
期限
租用金额
1
水田
1.745亩
600元/亩
50
52350
合计
二、租金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每阶段定为五年;合同签订后支付前五年土地租金,共计人民币:
5235.00元;大写:
伍仟贰佰叁拾伍元整。
三、乙方有权将合同转让给第三者,甲方不得异议。
合同签定后五天内甲方清理场地交接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反,若有那一方违反,应负责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盏西镇政府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
此协议
附:
涉及村户签订的《白龙河凹硅冶炼厂征租用土地丈量确认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盖印):
见证人:
签定日期:
年月
租用土地协议书
甲方:
朗昌林(以下称甲方)
乙方:
盈江中电光伏硅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一、为发展经济,根据乙方建设要求和乙方与勐乃村民小组所签定的《白龙河兴建硅冶炼厂的协议书》内容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对甲方朗昌林农户在白龙河建设场地范围的土地和作物由乙方租用及补偿。
租用期限为50年,50年后乙方有权选择是否继续租用,租用的地类和补偿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面积
年租标准
期限
合计金额
1
旱地
4.644亩
300元/亩
50
69660
2
荒地
3.195亩
150元/亩
50
23960
合计
93620
二、租金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每阶段定为五年;合同签订后支付前五年土地租金,共计人民币:
9362.00元;大写:
玖仟叁佰陆拾贰元整。
三、乙方有权将合同转让给第三者,甲方不得异议。
合同签定后五天内甲方清理场地交接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反,若有那一方违反,应负责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盏西镇政府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
此协议
附:
涉及村户签订的《白龙河凹硅冶炼厂征租用土地丈量确认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盖印):
见证人:
签定日期:
年月日
青苗补偿协议书
甲方:
朗昌林(以下称甲方)
乙方:
盈江中电光伏硅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一、为发展经济,根据乙方建设要求和乙方与勐乃村民小组所签定的《白龙河兴建硅冶炼厂的协议书》内容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对甲方朗昌林农户在白龙河建设场地范围的土地和作物由乙方参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德政发[2006]122号文件政策规定实行青苗补偿。
补偿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数量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1
树木西楠桦
135根
6元/根
810元
2
(1~2年苗)杉木
52根
1元/根
52元
3
杉木
6根
4元/根
24元
4
杉木
2根
150元/根
300元
合计金额
1186元
人民币大写:
壹仟壹佰捌拾陆元整。
二、补偿款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有权将合同转让给第三者,甲方不得异议。
合同签定后五天内甲方清理场地交接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反,若有那一方违反,应负责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盏西镇政府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
此协议
附:
涉及村户签订的《白龙河凹硅冶炼厂征租用土地丈量确认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盖印):
见证人:
签定日期:
年月日
租用土地协议书
甲方:
早文原(以下称甲方)
乙方:
盈江中电光伏硅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一、为发展经济,根据乙方建设要求和乙方与勐乃村民小组所签定的《白龙河兴建硅冶炼厂的协议书》内容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对甲方早文原农户在白龙河建设场地范围的土地和作物由乙方租用及补偿。
租用期限为50年,50年后乙方有权选择是否继续租用,租用的地类和补偿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面积
年租标准
期限
合计金额
1
水田
2.26亩
600元/亩
50
67800元
2
旱地
1.255亩
300元/亩
50
20710元
3
荒地
0.78亩
150元/亩
50
5850元
合计金额
94360元
二、租金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每阶段定为五年;合同签订后支付前五年土地租金,共计人民币:
9436.00元;大写:
玖仟肆佰叁拾陆元整。
三、乙方有权将合同转让给第三者,甲方不得异议。
合同签定后五天内甲方清理场地交接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反,若有那一方违反,应负责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盏西镇政府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
此协议
附:
涉及村户签订的《白龙河凹硅冶炼厂征租用土地丈量确认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盖印):
见证人:
签定日期:
年月日
青苗补偿协议书
甲方:
早文原(以下称甲方)
乙方:
盈江中电光伏硅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一、为发展经济,根据乙方建设要求和乙方与勐乃村民小组所签定的《白龙河兴建硅冶炼厂的协议书》内容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对甲方早文原农户在白龙河建设场地范围的土地和作物由乙方参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德政发[2006]122号文件政策规定实行青苗补偿。
补偿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数量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1
芭蕉树
20根
5元/根
100元
2
草果
5蓬
60元/蓬
300元
3
核桃
1根
50元/根
50元
4
竹子
23根
8元/根
184元
5
酸木瓜
2根
20元/根
40元
合计金额
674元
人民币大写:
陆佰柒拾肆元整。
二、补偿款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有权将合同转让给第三者,甲方不得异议。
合同签定后五天内甲方清理场地交接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反,若有那一方违反,应负责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盏西镇政府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
此协议
附:
涉及村户签订的《白龙河凹硅冶炼厂征租用土地丈量确认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盖印):
见证人:
签定日期:
年月日
租用土地协议书
甲方:
管能辉(以下称甲方)
乙方:
盈江中电光伏硅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一、为发展经济,根据乙方建设要求和乙方与勐乃村民小组所签定的《白龙河兴建硅冶炼厂的协议书》内容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对甲方管能辉农户在白龙河建设场地范围的土地和作物由乙方租用及补偿。
租用期限为50年,50年后乙方有权选择是否继续租用,租用的地类和补偿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面积
年租标准
期限
补偿金额
1
水田
1.06亩
600元/亩
50
31800元
合计金额
31800
二、租金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每阶段定为五年;合同签订后支付前五年土地租金,共计人民币:
3180.00元;大写:
叁仟壹佰捌拾元整。
三、乙方有权将合同转让给第三者,甲方不得异议。
合同签定后五天内甲方清理场地交接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反,若有那一方违反,应负责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盏西镇政府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
此协议
附:
涉及村户签订的《白龙河凹硅冶炼厂征租用土地丈量确认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盖印):
见证人:
签定日期:
年月日
征用土地协议书
甲方:
向绍云(以下称甲方)
乙方:
盈江中电光伏硅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一、为发展经济,根据乙方建设要求和乙方与勐乃村民小组所签定的《白龙河兴建硅冶炼厂的协议书》内容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对甲方向绍云农户在白龙河建设场地范围的土地和作物由乙方参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德政发[2006]122号文件政策规定实行一次性征用补偿。
征用的地类和补偿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面积或数量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1
荒地
0.627亩
10000元/亩
6270元
2
酸木瓜
2根
20元/根
40元
合计金额
6310元
人民币大写:
陆仟叁佰壹拾元整。
二、补偿款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有权将合同转让给第三者,甲方不得异议。
合同签定后五天内甲方清理场地交接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反,若有那一方违反,应负责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盏西镇政府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
此协议
附:
涉及村户签订的《白龙河凹硅冶炼厂征租用土地丈量确认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盖印):
见证人:
签定日期:
年月日
征用土地协议书
甲方:
朗兆会(以下称甲方)
乙方:
盈江中电光伏硅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一、为发展经济,根据乙方建设要求和乙方与勐乃村民小组所签定的《白龙河兴建硅冶炼厂的协议书》内容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对甲方朗兆会农户在白龙河建设场地范围的土地和作物由乙方参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德政发[2006]122号文件政策规定实行一次性征用补偿。
征用的地类和补偿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面积或数量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1
荒地
1.602亩
10000/亩
16020元
合计金额
16020元
人民币大写:
壹万陆仟零贰拾元整。
二、补偿款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有权将合同转让给第三者,甲方不得异议。
合同签定后五天内甲方清理场地交接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反,若有那一方违反,应负责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盏西镇政府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
此协议
附:
涉及村户签订的《白龙河凹硅冶炼厂征租用土地丈量确认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盖印):
见证人:
签定日期:
年月日
租用土地协议书
甲方:
早文会、朗照学(以下称甲方)
乙方:
盈江中电光伏硅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一、为发展经济,根据乙方建设要求和乙方与勐乃村民小组所签定的《白龙河兴建硅冶炼厂的协议书》内容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对甲方早文会、朗照学农户在白龙河建设场地范围的土地和作物由乙方租用及补偿。
租用期限为50年,50年后乙方有权选择是否继续租用,租用的地类和补偿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面积
年租标准
期限
补偿金额
1
荒地
3.058亩
150元/亩
50年
22940元
合计金额
22940元
二、租金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每阶段定为五年;合同签订后支付前五年土地租金,共计人民币:
2294.00元;大写:
贰仟贰佰玖拾肆元整。
三、乙方有权将合同转让给第三者,甲方不得异议。
合同签定后五天内甲方清理场地交接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反,若有那一方违反,应负责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盏西镇政府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
此协议
附:
涉及村户签订的《白龙河凹硅冶炼厂征租用土地丈量确认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盖印):
见证人:
签定日期:
年月日
青苗补偿协议书
甲方:
早文会、朗照学(以下称甲方)
乙方:
盈江中电光伏硅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一、为发展经济,根据乙方建设要求和乙方与勐乃村民小组所签定的《白龙河兴建硅冶炼厂的协议书》内容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对甲方早文会、朗照学农户在白龙河建设场地范围的土地和作物由乙方参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德政发[2006]122号文件政策规定实行青苗补偿。
补偿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数量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1
西楠桦
10根
6元/根
60元
2
西楠桦
34根
30元/根
1020元
合计金额
1080元
人民币大写:
壹仟零捌拾元整。
二、补偿款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有权将合同转让给第三者,甲方不得异议。
合同签定后五天内甲方清理场地交接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反,若有那一方违反,应负责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盏西镇政府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
此协议
附:
涉及村户签订的《白龙河凹硅冶炼厂征租用土地丈量确认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盖印):
见证人:
签定日期:
年月日
征用土地协议书
甲方:
朗昌发(以下称甲方)
乙方:
盈江中电光伏硅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一、为发展经济,根据乙方建设要求和乙方与勐乃村民小组所签定的《白龙河兴建硅冶炼厂的协议书》内容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对甲方朗昌发农户在白龙河建设场地范围的土地和作物由乙方参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德政发[2006]122号文件政策规定实行一次性征用补偿。
征用的地类和补偿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面积或数量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1
荒地
0.491亩
10000元/亩
4910元
2
旱地
1.806亩
16600元/亩
29980元
3
树木西楠桦
9根
6元/根
54元
4
一年苗杉木
11根
1元/根
11元
5
水东瓜
35根
6元/根
210元
6
草果
5篷
30元/篷
150元
合计金额
35315元
人民币大写:
叁万伍仟叁佰壹拾伍元整。
二、补偿款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有权将合同转让给第三者,甲方不得异议。
合同签定后五天内甲方清理场地交接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反,若有那一方违反,应负责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盏西镇政府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
此协议
附:
涉及村户签订的《白龙河凹硅冶炼厂征租用土地丈量确认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盖印):
见证人:
签定日期:
年月日
租用土地协议书
甲方:
管能祥(以下称甲方)
乙方:
盈江中电光伏硅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一、为发展经济,根据乙方建设要求和乙方与勐乃村民小组所签定的《白龙河兴建硅冶炼厂的协议书》内容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对甲方管能祥农户在白龙河建设场地范围的土地和作物由乙方租用及补偿。
租用期限为50年,50年后乙方有权选择是否继续租用,租用的地类和补偿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面积
年租标准
期限
补偿金额
1
旱地
1.505亩
300/元亩
50
22580元
2
荒地
4.691亩
150元/亩
50
35180元
3
水田
3.511亩
600元/亩
50
105330元
合计金额
163090
二、租金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每阶段定为五年;合同签订后支付前五年土地租金,共计人民币:
16309.00元;大写:
壹万陆仟叁佰零玖元整。
三、乙方有权将合同转让给第三者,甲方不得异议。
合同签定后五天内甲方清理场地交接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反,若有那一方违反,应负责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盏西镇政府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
此协议
附:
涉及村户签订的《白龙河凹硅冶炼厂征租用土地丈量确认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盖印):
见证人:
签定日期:
年月日
青苗补偿协议书
甲方:
管能祥(以下称甲方)
乙方:
盈江中电光伏硅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一、为发展经济,根据乙方建设要求和乙方与勐乃村民小组所签定的《白龙河兴建硅冶炼厂的协议书》内容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对甲方管能祥农户在白龙河建设场地范围的土地和作物由乙方参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德政发[2006]122号文件政策规定实行青苗补偿。
补偿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数量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1
西楠桦
2根
200元/根
400元
2
杉木
7根
4元/根
28元
3
竹子
80根
8元/根
640元
4
核桃
6根
18元/根
108元
5
核桃
12根
50元/根
600元
合计金额
1776
人民币大写:
壹仟柒佰柒拾陆元整。
二、补偿款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有权将合同转让给第三者,甲方不得异议。
合同签定后五天内甲方清理场地交接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反,若有那一方违反,应负责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盏西镇政府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
此协议
附:
涉及村户签订的《白龙河凹硅冶炼厂征租用土地丈量确认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印):
乙方代表签字(盖印):
见证人:
签定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