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防治治理监理实施细则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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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防治治理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项目

扬尘治理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社区

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监理部

2020.5.1

 

前言1

三、扬尘治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3

四、监理员的主要职责3

一、监理工作内容4

二、监理工作范围4

三、监理工作目标5

四、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5

九、阶段性监督管理9

前言

根据许昌市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巡检制度,为使施工全过程不形成扬尘污染源,重视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和周边的环境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特制订本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地块内,地址为:

*****大道,西至*****。

2工程名称:

***********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3建设单位: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项目包括2#楼至13#楼、幼儿园、地下车库工程及护坡降水工程,总建筑面积254776平方米,其中2#楼建筑面积22755.72㎡,地上25层,地下2层,高度约75米,剪力墙结构;3#楼建筑面积11612.52㎡,地上25层,地下2层,高度约75米,剪力墙结构;4#楼建筑面积12833.19㎡,地上25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5#楼建筑面积22693.69㎡,地上25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6#楼建筑面积11352.33㎡,地上22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7#楼建筑面积12097.19㎡,地上25层,地下3层,剪力墙结构;8#楼建筑面积11130.99㎡,地上25层,地下3层,剪力墙结构;9#楼建筑面积23564.71㎡,地上25层,地下3层,剪力墙结构;10#楼建筑面积23650.31㎡,地上25层,地下3层,剪力墙结构;11#楼建筑面积13042.97㎡,地上20层,地下3层,剪力墙结构;12#楼建筑面积12078.69㎡,地上25层,地下3层,剪力墙结构;13#楼建筑面积23171.99㎡,地上24层,地下3层,剪力墙结构;幼儿园建筑面积4515.15㎡,地上3层,框架结构;地下车库及人防建筑面积51699.61㎡。

5施工工期:

600天。

6本工程的参建单位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监理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知》;

3、《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4、《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

5、《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

6、《许昌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7、经批准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第三章监理人员职责

一、监理单位主要职责

(1)应当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监理范围,结合工程特点在监理规

划中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或者未按专项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二、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扬尘治理监理人员的分工和相应工作职责,督促检查扬尘治理监理责任的履行。

(2)组织分析工程项目的扬尘污染源,组织编写扬尘治理监理细则。

(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5)审批扬尘治理工作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6)主持扬尘治理监理会议。

(7)协调工程现场重大施工扬尘污染处置事项。

(8)审核签发扬尘污染监理工作通知单,暂停施工令和各类扬尘治理监理核验表,组织编制并签发上报包含扬尘治理内容的监理月报、专题报告。

(9)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有关扬尘治理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技术业务。

三、扬尘治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编写扬尘治理工作监理实施细则,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扬尘治理监理工作。

(2)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核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运输车辆及人员的资格证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3)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治理机构组织、保证体系和扬尘治理工作责任制度。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意见,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5)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技术交底,包括对分包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技术交底。

(6)核查施工扬尘治理设施和措施的验收工作,签署核查意见。

(7)定期检查评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情况,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报告。

(8)负责和指导监理人员实施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巡视检查等日常监理工作。

(9)做好本人负责的扬尘治理监理日志。

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四、监理员的主要职责:

(1)在总监和专监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现场扬尘治理监理工作。

(2)监督施工方扬尘治理工作教育的落实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设施到位情况和施工人员及机械、防护等扬尘治理设施的管理和自检工作。

(3)做好现场日常的扬尘治理工作的巡视检查,对易行成扬尘污染源的作业工序进行现场跟踪监督,督促施工单位遵照扬尘治理技术标准组织施工。

发现扬尘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当严重污染源将要出现,制止无效时,应按规定迅速报告。

(4)检查扬尘治理防护材料,用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资料,及其可靠性。

(5)参加施工现场生产扬尘治理工作检查。

(6)做好有关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检查记录和扬尘治理工作监理日记。

2、审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扬尘污染防治专题例会;

5、审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6、组织检查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第四章监理工作内容和流程

一、监理工作内容

1.1编制扬尘治理监理细则(按监理规划中有关扬尘污染治理要求编写);

1.2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对扬尘污染源及污染部位进行辨识;

1.3审查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计划;

1.4审查施工单位前期准备工作:

防尘材料、机具、设施是否准备到位;

1.5审查扬尘治理人员组织准备工作(人员组织架构、技术交底、安全教育);

1.6审查施工单位的防治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巡查;

1.7审查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公示制度,及执行情况;

1.8审查施工总包单位是否与具备相应资格的运输企业、建筑废弃物处置场所签订处置协议;

1.9审查施工总包单位是否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管理协议。

 

二、监理工作范围

2.1施工现场围挡、出入口处扬尘监控;

2.2周边道路、场内道路、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放场地、生活区、办公区扬尘监控;

2.3施工现场污水及污泥排放、堆放、运输过程等检查监控;

2.4建筑材料堆放、运输过程监控。

建筑垃圾,堆放、覆盖、运输过程监控;

2.5土方开挖、堆放、运输过程监控。

未硬化场地覆盖或绿化;

2.6外墙脚手架及临边防护围护网检查监控;

2.7拆除工程过程监控:

拆除过程的扬尘监控;

2.8扬尘治理设备的监控:

包括洗车槽、水池、循环水系统、清洁车、洒水车、水炮及喷淋设施等;

2.9大气监测数据的监控和分析。

三、监理工作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本工程施工现场达到本地扬尘治理规范(规定)要求,空气质量监测值达到本地有关部门的标准。

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做到防尘治理无投诉或群体事件发生。

四、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

4.1明确监理机构控制扬尘污染的监理责任,建立健全监理规章制度,提高监理水平,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控制扬尘污染监理工作的现场检查,确保监理人员到位,对施工企业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

4.2组织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专项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确保场容场貌统一、协调、干净、卫生,对施工现场出入口进行硬化,设置排水沟和车辆进出冲洗装置,防止泥沙流污染城市环境,加强对施工现场广告围挡,出入口硬化,土石方等物料运输的管理,从源头上堵住扬尘污染。

4.3制定联合检查及每天巡查制度,按要求开展扬尘控制检查,通过联合检查和每天巡查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帮助工地提高管理水平。

4.4以总包单位为基础,管理好各分包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检自查工作,以及扬尘污染防治的自检自查工作。

4.5督促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专项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6每周的工程监理施工例会,提出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

4.7监理日记、月报和监理台帐,应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4.8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安全监理日记应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监理部工作程序

 

不符合

符合符合

 

第五章监理工作要点

一、施工现场围挡

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围挡应封闭、连续;

2、围挡高度不得低于当地主管部门规定;

3、围挡采用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严禁使用砌筑墙体围挡;

4、围挡底边应当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浆外漏;

5、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围挡要有宣传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标语,营造扬尘污染防治的氛围;

二、出入口、主干道、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放场地、生活区、办公区

1、施工现场出入口、主干道、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放场地、生活区、办公区必须硬化,硬化道路的强度、宽度和厚度应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的需要,裸露的场地必须绿化;

2、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可设置冲洗槽、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配备高压泵、高压水枪等车辆冲洗设备,运输车辆应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每天不定期对路面洒水;

三、施工现场污水排放

1、施工现场污水必须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泥浆、污水未经沉淀严禁直接排入河道和下水道内,泥浆不得外漏;

2、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泥浆应当密闭运输。

四、建筑材料

1、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按规定要求使用预拌砂浆;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必须集中堆放,用塑料布等进行覆盖;

2、堆放水泥、石灰、砂石或者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出入工地的土方、砂石、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在出入工地时应采取封闭运输或进行覆盖。

五、建筑垃圾

1、建筑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渣土的场地,并及时清运,对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必须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对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应采用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2、在对楼层、脚手架、作业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应采用洒水降尘措施;楼层内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密闭容器清运(或装袋扎口密封清运),并采用垂直机械清运或管道清运方式,严禁凌空抛掷或乱倒乱卸;

3、装载建筑垃圾的车辆其垃圾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挡板的高度,对建筑垃圾、渣土的运输处置应符合相关规定,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前,必须采用封闭措施;

4、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六、土方工程

1、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2、根据《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Ⅲ级(黄色)预警以上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拆除、道路路面鼓风机吹灰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3、应当对其裸露的泥土进行临时绿化或铺装。

七、外墙脚手架

1、建筑工程立面在外脚手架、防护栏杆等外侧应当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尘外逸;

2、房屋建筑脚手架外侧密目式安全网围护高度应超出操作层1.5米;

八、重污染天气

1、Ⅳ级预警时,加大施工现场道路、场地的清扫、冲洗保洁的频次。

2、Ⅲ级预警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控制要点:

2.1.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

2.2.施工现场各类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的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2.3.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爆破和建筑物拆除作业;

2.4.禁止施工现场沥青熔化作业。

3、Ⅱ级预警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控制要点

3.1.户外作业时要加强人员防护;

3.2.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3.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

3.4.施工现场各类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的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3.5.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爆破和建(构)筑物拆除、路基工程施工等作业;

3.6.禁止渣土车、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等运输车辆作业;

3.7.禁止施工现场沥青熔化作业。

4、Ⅰ级预警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控制要点

4.1.户外作业时要加强人员防护;

4.2.停止涂料、油漆、溶剂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3.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

4.4.施工现场各类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的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4.5.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爆破和建(构)筑物拆除、路基工程施工、路面整修施工等作业;

4.6.禁止渣土车、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等运输车辆作业;

4.7.禁止施工现场沥青熔化作业。

九、阶段性监督管理

在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得同时,必须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动态化管理:

1、基础施工阶段

⑴督促总包单位与土方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必须强调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共同做好扬尘控制;

⑵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

土方外运时,除对车辆进行清洗外,在工地门口地面铺设草包、麻袋等防污染材料,并派专人进行清扫,防止泥土造成公路污染;

⑶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运转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⑷除做好地坪外,其他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

(5)土方运输车队必须具有市环卫局核发的建筑垃圾处置文件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

(6)建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平槽装运,在驶出建设工程工地前,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

污染周边环境。

(7)土方挖完的部位及时采取覆盖、硬化措施,严禁裸露。

2、主体施工阶段

1)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全部用密目网进行外围封闭,密目网达到2000目,无损坏和漏洞,旧网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

2)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3)现场一律使用商品砼和砂浆(或袋装干砂浆)。

4)楼层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

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楼层垃圾集中堆放,用劳动车从施工升降机清运至地面,为防止垃圾在清运时因风吹、抖动而产生扬尘,在用劳动车清运时,每部车上都必须遮盖密目网,或采用密闭式容器、临时管道运输,严禁从空中抛洒废物,禁止从预留洞、内天井或电梯井向下抛扔垃圾,更不准从结构外围抛扔垃圾。

5)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掀翻和拍打脚手板,必须预先进行洒水湿润,再进行清扫,集中堆放在楼层内装包运下。

6)基坑回填土时必须及时夯实,并及时补做砂浆地坪。

7)清理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8)屋面进行隔热保温施工时,珍珠岩隔热板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3、装饰施工阶段

1)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档措施。

2)由于装饰期间的建筑垃圾品种较多,故在现场设置的垃圾堆放点必须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

3)保温材料施工时保温材料搅拌间必须封闭,以防聚苯颗粒飞扬。

垃圾要及时清理,集中消纳,严禁高处抛撒。

用完的包装袋必须统一回收堆放。

4)在进行石材切割或磨光时,必须设置专用封闭式的切割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必要时带水切割。

5)拆除脚手架,禁止直接掀翻竹笆,必须先行洒水并清理垃圾;

6)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

7)装饰用的石膏粉、老粉、腻子粉等必须袋装,并入库集中管理。

8)装饰阶段应组织石材、木制品、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饰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所产生的扬尘污染。

4、总体施工阶段

1)管道沟必须分段开挖,安装完毕后立即回填,尽量减少翻开泥土的暴露时间。

2)如开挖土堆积时间过长,必须进行表面压实,并用绿网进行覆盖。

3)绿化土进场时,必须随到随用,禁止堆积时间过长而产生扬尘。

第六章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

1、扬尘污染防治的事前控制

1.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要充分了解,根据施工现场和设计图纸,把主要污染源要进行归纳,针对不同的污染源对监理控制人员进行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2.工程开工前,现场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组织机构,建设单位、监理部、施工项目部现场主要负责人为扬尘污染防治小组主要成员;

1.3.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重点审查编制审核程序、组织机构、技术措施、平面布置。

审查编制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1.4.审查施工项目部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2、扬尘污染防治的事中控制

2.1.组织召开扬尘污染防治的会议;

2.2.组织施工方对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2.3.监督施工项目部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3、扬尘污染防治的事后控制

现场发生扬尘事故后,立即暂停施工,采取应急措施,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监理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

1.1.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完善职责分工,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控制的责任;

1.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组织机构,对不建立健全扬尘污染组织机构的,不得下发工程开工令;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称职的人员,建议清退。

2、技术措施

2.1.监理单位应按照政府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扬尘污染防治控制;

2.2.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不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或专项方案未经监理审核通过的,监理单位不得下发开工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3.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工作不力或未按照专项方案实施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指令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2.4.依据政府部门的规定、监理规划、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要定期组织施工方检查,平时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巡视检查,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扬尘防治的或拒不执行监理指令的,则应建议建设单位进行暂时停止施工处理,同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3、经济措施

3.1.监督、审核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3.2.要求施工单位加大防尘治理的投入。

4、合同措施

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力或未按照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违约处理。

5、重污染天气控制措施

在重污染天气产生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部分作业采取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书面建议建设单位停工处理,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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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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