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对琱生诸器人物关系的认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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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对琱生诸器人物关系的认识

对琱生诸器人物关系的认识

TheRelationshipbetweenCharactersSeeninBronzeVesselsInscriptionofDiao-sheng

王泽文

内容提要:

本文主要讨论五年、六年琱生簋和2006年11月新出琱生大口尊形器三篇铭文中的人物关系。

结合文献及金文材料分析认为,召伯虎即伯氏、宗君,兄,是大宗宗子,代表公。

妇氏即召姜,与召伯虎为夫妇。

君氏为召伯虎之母,在五年簋和五年大口尊中尚在人世,但年事已高,在六年簋时已去世。

幽伯幽姜为召伯虎称其先父先母。

琱生即弟,与召伯虎为从兄弟,是小宗。

烈祖召公即召公奭。

关键词:

西周金文琱生人物称谓

2006年11月陕西扶风五郡西村发现一处青铜器窖藏,其中有两件大口尊形器,自名为

(为印刷方便,文中仍称为大口尊),有铭文113字,内容与传世的五年琱生簋和六年琱生簋有密切关系,三器时间上前后相连。

先结合各家的考释,将有关铭文抄录如下(尽量用通行字体,分行以斜线标识):

五年琱生簋(4292):

惟五年正月己丑,琱生(甥)有/事。

召来合事。

余献。

妇氏以/壶,告曰:

“以君氏令(命)曰:

余老/止!

公仆庸土田多

(扰),弋伯/氏从

(诉)。

公宕其叁,汝则宕/其贰;公宕其贰,汝则宕其/一。

”余

于君氏大章(璋),报妇/氏帛束、璜。

召伯虎曰:

“余既/讯,

(侯)我考我母令(命),余弗敢/乱。

余或至(致)我考我母令(命)。

”琱/生(甥)则堇圭。

五年大口尊:

惟五年九月初吉,召/姜以琱生(甥)

(币)五寻、壶/两,以君氏命曰:

“余老止!

/我仆庸土田多柔(扰),弋/许(诉),勿使散亡。

余宕其/叁,汝宕其贰。

(兄)公/其弟乃。

”余

大章(璋),报/妇氏帛束、璜一,有司眔/

两辟(璧)。

琱生(甥)对扬朕/宗君休。

用作召公

/

,用祈通录(禄)

屯(纯)灵/终,子孙永宝。

用之享。

/其又(有)敢乱兹命,曰“毋/事召人”,公则明亟。

六年琱生簋(4293):

惟六年亖(四)月甲子,王在

/召伯虎告曰:

“余告庆!

”曰:

“公/厥稟(廩)贝,用狱

(扰)为白,有祗/有成,亦我考幽伯幽姜令(命)。

”/“余告庆!

余以邑讯有司。

余/典勿敢封。

今余既讯,有司/曰‘

(侯)令(命)。

’今余既一名典。

”献,/伯氏则报璧。

琱生对扬朕/宗君其休。

用作朕剌(烈)祖召/公尝簋,其万年,子孙宝。

用/享于宗。

三篇铭文连读,较完整地反映了召氏族内关于仆庸土田归属的一次处理过程。

五年琱生簋和六年琱生簋自著录以来,很多学者做过研究,涉及人物关系、内容,以及器物的年代等,有些不同的意见,尤其在人物关系的认识上分歧较大。

五年琱生大口尊的发现,为相关问题的进一步认识提供了更多信息。

下面先列出各器提及的召氏宗族的人物。

五年簋提及的人物有,琱生(余1、3),召伯虎(召、伯氏、余4、5、6,代表公),妇氏,我考,我母(君氏、余2)。

五年大口尊提及的人物有,召姜(妇氏),琱生(弟、余3),君氏(余1、2),有司,宗君(兄,代表公),召公。

六年簋提及的人物有,召伯虎(余1、伯氏、宗君),琱生(余2~5),我考幽伯幽姜,有司,烈祖召公。

笔者认为,上述人物中,召伯虎即伯氏、宗君,兄,是大宗宗子,代表公。

妇氏即召姜,与召伯虎为夫妇。

君氏为召伯虎之母,在五年簋和五年大口尊中尚在人世,但年事已高,在六年簋时已去世。

幽伯幽姜为召伯虎称其先父先母。

琱生即弟,与召伯虎为从兄弟,是小宗。

烈祖召公即召公奭。

“有司”似不属于召氏宗族,暂不讨论。

六年簋起首提到“王在

”,林沄先生已指出作用在于“明确时代背景”,“与铭中纪事不可混为一谈”。

与铭文主旨无涉,也不讨论。

对上述的人物关系的认定,本文希望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再结合有关材料稍作论证。

关于琱生与召伯虎

孙诒让已指出,琱生,“疑召伯之兄弟子姓”。

丁山、杨树达、陈梦家、白川静等也认为与召伯虎同宗。

林沄、张亚初两位先生进一步阐明金文中的“某生”应该读作典籍中的“某甥”,并论定了琱生与召氏的关系。

五年簋铭“琱生有事。

召来合事。

”可能与“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礼记·曲礼下》)有关,也体现了召伯虎与琱生之间是大宗与小宗的关系。

五年大口尊铭文中的“兄”、“弟”,是就同宗而言,琱生在五年大口尊及六年簋中称扬召伯虎“宗君”,且“享于宗”,体现了对宗族的认同和维护。

斯维至先生已引《诗·大雅·公刘》“君之宗之”解释。

《尔雅·释亲》:

“父之党为宗族。

”《礼记·内则》:

“適子、庶子祗事宗子、宗妇。

”郑玄注:

“祗,敬也。

宗,大宗。

”《白虎通·宗族》谓:

“古者所以必有宗,何也?

所以长和睦也。

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无,所以纪理族人者也。

”金文中类似的材料还有,如虘钟(88—91号):

“虘作宝钟,用追孝于己伯,用享大宗,用乐好宾,虘眔蔡姬永宝,用邵大宗。

”又如,作厥方尊(5993):

“······作厥穆穆文祖考宝尊彝,其用夙夜享于厥大宗,其用介永福万年,子孙。

五年簋和六年簋中,又称召伯虎“伯氏”。

《白虎通·姓名》谓“適长称伯”。

《诗·小雅·何人斯》以伯氏、仲氏喻兄弟,但铭文中的伯氏,可能不只是指兄弟含义上的,因为不仅琱生称召伯虎为伯氏,召伯虎的母亲君氏也称其伯氏。

这里的伯氏,还是一种敬称。

文献中的“伯氏”与此用意接近或相同的,如《国语·晋语》里面,晋狐突字伯行,太子申生等人称其伯氏。

又如《左传》宣公十五年,晋景公称荀林父为伯氏,荀林父的字中也有“伯”字。

其他金文中,伯氏(?

)鼎(2443—2447)、

簋(4099)、长甶盉(9455)、汤叔盘(10155)、伯大祝追鼎(《新收汇编》1455)等也有“伯氏”,其含义有所区别,应视具体的语境。

簋(4328)和不

簋盖(4329)中的“伯氏”也应是敬称。

最近发表的西周中期南姞簋,铭文作“南姞肇作厥皇辟伯氏宝

彝······”(陈全方、陈馨《新见商周青铜器瑰宝》,《收藏》2006年第4期)。

李学勤先生认为此器是南姞为其亡夫所作祭器,南姞称其夫为“皇辟伯氏”。

据此,“伯氏”也可以称逝去的人。

此外,何尊(6014)中,成王称何的先父“?

公”为“公氏”,也是敬称。

关于妇氏、召姜

对照五年琱生簋和大口尊,知道妇氏即召姜。

王玉哲先生已指出,妇氏传达君氏的话,“余老止”云云,表明妇氏不会是君氏的同辈。

还有一点,如果妇氏是召伯虎的母亲辈,琱生不应称其“妇氏”或者“召姜”。

妇氏的称谓,近似于《春秋》成公十四年经传称鲁成公夫人“妇姜氏”。

《尔雅·释亲》“子之妻为妇”。

僖公二十五年《春秋》经:

“宋荡伯姬来逆妇。

”《公羊传》谓“其称妇何?

有姑之辞也”,《穀梁传》谓“其曰妇何也?

缘姑言之之辞也。

”《左传》襄公二年:

“妇,养姑者也”,即用此义。

《春秋》经宣公元年:

“元年,春,王正月。

公即位······公子遂如齐逆女。

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公羊传》谓:

“其称妇何?

有姑之辞也。

”何休注:

“据桓公夫人至(按,事在桓公三年),不称妇。

有姑当以妇礼至,无姑当以夫人礼至,故分别言之。

”徐彦疏传文“有姑之辞也”:

“隐二年《传》云‘在涂称妇’,与此违者,兼二义也。

言在涂见夫而服从夫,故谓之妇;至国对姑而服从姑,是以亦谓之妇矣。

”说明妇的称谓有对夫和对姑两个方面。

清人鍾文烝更明言,妇有夫妇之妇、姑妇之妇两种含义。

李学勤先生曾分析甲骨文、金文等材料中的“妇”,认为“妇”是亲属称谓,其本义是子妇,与“姑”对称,引申义是妻子。

还可以举出取子妇含义的“妇”的例子。

如《国语·鲁语下》,公父文伯早卒,其母对公父文伯的妻妾有所告诫,称“二三妇”。

取夫妇之妇含义的,金文中再略举几例。

成伯孙父鬲(680),“成伯孙父作

嬴尊鬲”;内(芮)公鬲(743),“内(芮)公作铸京仲氏妇叔姬媵鬲”;义伯簋(3619),“义伯作

妇陆姞”;召乐父匜(10216),“召乐父作妇(?

)妃宝匜······”;

孟姜匜(10240),“王妇

孟姜”;

君鼎(2502)和

君盉(9434),“

君妇媿霝”;邛君妇龢壶(9639),“邛君妇龢”。

君妇媿霝”、“邛君妇龢”也许如《诗·小雅·楚茨》中的“君妇”(见下)。

《诗•大雅•思齐》:

“思齐大任,文王之母。

思媚周姜,京室之妇。

”周姜(即太姜)为大任之姑,所以诗中相应称大任为妇。

对丧夫之妇,即寡妇、嫠妇、嫠,据《左传》,好象没有直接称“妇”的例子。

据铭文,召伯虎的父亲已故(称考),而召姜却可以被称为妇氏,这也表明她不会是召伯虎的母亲。

琱生诸器铭文中的妇氏之妇,同时有夫妇之妇(对应召伯虎)、姑妇之妇(对应君氏)两种含义,如果细究,从琱生的角度,似侧重前者,所以敬称妇氏。

妇氏与伯氏相对应。

召姜的称谓,铭文中是与召伯虎对应的。

金文中还有类似例子,如胡叔胡姬簋(4062—4067)的胡叔、胡姬,虢仲鬲(708)的虢仲、虢妃。

召伯虎为宗君,则召姜应即宗妇。

如果是宗妇,则也被称作女君,不论其姑是否在世。

如《左传》文公四年称鲁文公所娶夫人(即出姜,又称哀姜)为“君”、“主”。

杜预注,“君,小君也”、“主,内主也”。

其时,鲁庄公夫人成风(鲁僖公之母、文公祖母辈)、鲁僖公夫人声姜(文公之母)都还在世。

女君又可称为“主”。

《国语·鲁语下》季康子当面称公父文伯之母敬姜为“主”(敬姜为季康子祖母辈),公父文伯也称其母敬姜为“主”。

韦昭注:

“大夫称主,妻亦如之。

”女君的称谓,下面讨论“君氏”的时候还要提及。

《诗·小雅·楚茨》有“君妇莫莫”,郑笺:

“凡適妻称君妇,事舅姑之称也。

”孔颖达解释为《仪礼·特牲馈食礼》的“主妇”。

刘桓先生以为铭文中的妇氏的身份即相当于此“君妇”。

关于君氏

孙诒让已引隐公三年《春秋》经及《左传》以“君氏”为鲁隐公之母声子的记载,指出铭文与左氏义合。

君可以指女性,还可以举一些文献及金文材料为例说明。

作册

卣(5407):

“唯十又九年,王在

王姜令作册

安夷伯。

夷伯宾

贝布。

扬王姜休,用作文考癸宝尊彝。

”作册

尊(5989):

“在

君令余作册

安夷伯。

夷伯宾,用贝布。

用作朕文考日癸旅宝······”郭沫若等已指出为同时同人之器,尊铭中的君就是卣铭中的王姜,君指女君。

蜹鼎(2765):

“唯三月初吉,蜹来遘于妊氏。

妊氏令蜹事保厥家。

因付厥祖仆二家。

蜹拜稽首,曰,休朕皇君弗忘厥宝臣。

对扬,用作宝尊。

”蔡运章先生引郭沫若、陈梦家意见,认为铭文中的“皇君”是对“妊氏”的尊称,指女性。

《仪礼·丧服》经有“女君”、“君母”,指嫡妻,也见于《礼记·丧服小记》。

《仪礼•丧服》传又称“小君”,谓“君之母、妻,则小君也”。

《礼记》的《曲礼下》和《杂记上》谓诸侯之夫人可称为“寡小君”。

《礼记》的《杂记下》及《丧大记》又有“君夫人”之称。

据《论语·季氏》,“邦君之妻,君称之曰夫人。

夫人自称曰小童。

邦人称之曰君夫人。

称诸异邦曰寡小君。

异邦人称之,亦曰君夫人”。

在《春秋》经中,鲁桓公夫人文姜(庄公二十二年)、鲁庄公夫人哀姜(僖公二年)、鲁庄公夫人成风(文公五年)、鲁僖公夫人声姜(文公十七年)、鲁文公夫人敬嬴(宣公八年)等都被称为“小君”。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宋合左师向戍称宋平公夫人“君夫人”。

哀公二年,卫公子郢(子南)称其父灵公的夫人“君夫人”。

哀公十六年,卫庄公蒯聩称其父卫灵公为“君父”,称灵公夫人南子为“君母”;也称“少君”(定公十六年)。

《左传》文公十六年,宋昭公称其祖母宋襄夫人王姬为“君祖母”。

《春秋》经传僖公元年又称鲁庄公夫人哀姜为“夫人氏”,各家对此说法不一。

杨伯峻先生指出,当与前述之“君氏”以及《诗·邶风·凯风》之“母氏”相类。

《左传》宣公二年,晋赵盾称其嫡母赵姬(赵衰的夫人)为“君姬氏”。

《左传》僖公十五年有“贾君”,曾为晋献公太子申生妃。

金文中,也有“君夫人”等类似称谓,如君夫人鼎(2106)、宋君夫人鼎盖(2358)等。

琱生诸器中的“君氏”,就相当于上述“君氏”、“君母”、“君祖母”、“君夫人”、“夫人氏”、“母氏”、“君某(姬)氏”等称谓,只是因身份及具体场合而略有变化。

据上述材料,将琱生诸器中的“君氏”理解为女性的尊称是合理的。

在五年簋铭中,君氏通过妇氏传达其意见,提出对仆庸土田的处理方案。

琱生以大章(璋)馈献,表明君氏的地位很高。

其曰“余老止”,可见君氏此时年事已高。

召伯虎表示,“余既讯,

(侯)我考我母令(命),余弗敢乱,余或至(致)我考我母令(命)”。

这段话,是针对前面妇氏所传的“君氏令(命)”。

从其称呼看,其时他的父亲已不在世(称考),而其母尚在。

在五年大口尊铭中,君氏再次通过召姜(妇氏)传达意见,再次表示“余老止”,并明确了对仆庸土田的处理决定。

琱生再次以大璋馈献。

到了六年簋铭,有关仆庸土田诸事宜得到妥善处理,召伯虎表示,“余告庆······有祗有成,亦我考幽伯幽姜令(命)”。

这段话,是针对五年大口尊铭中妇氏所传的“君氏令(命)”。

由此可以知道,召伯虎称举的“我母”或“幽姜”,就是君氏。

之所以前称“我母”,后称谥“幽姜”,表明君氏在五年簋铭和五年大口尊铭中还在世,但到了六年簋铭,已故去,这与其屡称“余老止”也是相合的。

以君氏为召伯虎之母的看法,与前面分析君氏为尊称的意见也吻合。

而且,妇氏在六年簋中不再出现,也暗示她没有了再次传达君氏意见的使命,因此不必再参与,这与君氏已卒的推论也符合。

《尔雅·释亲》曰:

“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

姑舅在则曰君舅、君姑。

没则曰先舅、先姑。

”《国语·鲁语下》,公父文伯之母敬姜(公父穆伯之妻)称其先舅季悼子为“先子”,称其先姑为“先姑”。

金文中,胡叔胡姬簋(4062—4067,其中4065—4067器铭不同),“胡叔胡姬作伯媿媵簋,用享孝于其姑公”。

晋姜鼎(2826),晋文侯夫人晋姜自述,“余唯司(嗣)朕先姑,君晋邦”。

在琱生诸器铭文中,妇姜称其姑“君氏”,也因为她是在召伯虎、琱生,以及其他有关的召氏族人前传达其姑的意见。

如果同意铭文中的君氏为妇姜的姑,据前面对君氏的分析,结合《释亲》、《鲁语》和晋姜鼎,可以知道,五年簋和五年大口尊铭文里的君氏一定是在世的。

如果召姜传达的是其先舅、先姑的旨意,也不能称君氏。

文献中记载了妇人出面与人交接有诸多限制。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

《国语·鲁语下》:

“公父文伯之母,季康子之从祖叔母也。

康子往焉,

门与之言,皆不逾阈。

祭悼子,康子与焉,酢不受,徹俎不宴,宗不具不绎,绎不尽饫则退。

仲尼闻之,以为别于男女之礼矣。

”《礼记·内则》:

“男不言内,女不言外。

非祭非丧,不相授器。

”《国语•鲁语下》“公父文伯之母论内朝与外朝”条也涉及对妇人与宗族之人交接、参预事务的种种规范。

王玉哲先生已指出,铭文涉及的是召氏宗族内部的事务。

《国语•鲁语下》:

“自卿以下,合官职于外朝,合家事于内朝。

”因为是“家事”,所以君氏才可能通过召姜出面传达自己的意见给召伯虎和琱生。

连劭名先生的文章已引《礼记·内则》“舅没则姑老,冢妇所祭祀宾客,每事必请于姑”来解释妇氏传达君氏之命合乎礼俗。

郑玄对《内则》此句注释:

“妇虽受传,犹不敢专也。

”又,据《礼记·内则》“妇将有事,大小必请于舅姑”,姑的地位总要比妇为尊,这方面有诸多规定,又如,《仪礼•丧服》传:

“宗子之母在,则不为宗子之妻服也。

”据上引礼书,也可以合理推论琱生诸器铭文中的君氏应该是召姜之姑。

对照琱生诸器铭文与礼书的记载,可以看出,召姜在琱生祭祀先祖的场合出现,代传年事已高的君氏的意见,其言行是合乎礼的。

铭文的内容印证了一些文献的记载。

关于烈祖召公

五年尊铭文中的召公、六年簋中的烈祖召公,应如学者已指出的,是召公奭。

陈梦家先生以为不一定是第一世的召公奭,似乎与史墙盘(10175)中烈祖之前还有诸高祖、师丞钟(141)里烈祖之前还有公上父等(参见师

鼎,2830)相合。

但是,通过具体分析可以知道,烈祖一般指对后世基业有直接开拓之功的先祖,如《诗·商颂·那》,序称“祀成汤也”,篇中称汤为烈祖;《左传》哀公二年,卫国太子蒯聩(后来的卫庄公)在战前祷告,称“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卫康叔是卫的始封君,故称“烈祖”。

《逸周书》的《世俘》篇称“王烈祖自太王、太伯、王季、虞公、文王”等。

史墙盘中,其祖先“青(静)幽高祖”时代在商末,其后微史烈祖受周武王之封,迁居于周,才奠立了其家族后世的基业。

鼎里,虢季前面还有公上父等,但据李学勤先生意见,公上父可能并不是这一家族的直系祖先,所以,师丞钟举称虢季为烈祖的第一世。

周代金文和传世文献关于“烈祖”的用法还是基本一致的。

结合一些文献的记载,有助于加深对琱生诸器铭文以及召伯虎的认识。

在前面所引述的之外,再稍举几篇。

在宗法社会里,对宗族利益的维系是重要的观念。

《诗·大雅·思齐》“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郑笺以宗族解兄弟。

《诗·小雅·常棣》,孔颖达疏“兄弟者,共父之亲。

推而广之,同姓宗族皆是也”。

据《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此诗为“召穆公思周德之不类,故纠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诗曰······如是,则兄弟虽有小忿,不废懿亲”,章太炎解“懿亲”即“因(姻)亲”。

《白虎通·宗族》所谓“群弟”。

《诗·唐风·杕杜》则通过描述宗族失好、离散而无助来强调宗族(兄弟)亲睦的重要。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晏子对齐景公说:

“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

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

礼之善物也。

琱生诸器的铭文,提及召伯虎的母亲及夫人在此事中的作为,以及召伯虎对父母之命的尊重等,也有从琱生的角度对召伯虎的赞美之意。

从人物关系的交待看,琱生诸器前后三段铭文之间彼此照应。

有些人物的称谓关系在五年簋里已交待,到了后面就不再详细交待,如召伯虎的先父和母亲。

或者省称,如召伯虎省称宗君、兄。

如果没有五年簋,大口尊的人物关系就比较模糊,不能知道君氏是谁,也不能知道宗君是谁,也不容易推知召姜即召伯虎的夫人妇氏(因为召伯虎的母亲也是姜姓)。

如果没有五年簋,也不容易理解五年大口尊中琱生所说“公则明亟(殛)”中“公”的含义。

当然,五年大口尊也有助于正确理解五年簋中的称谓。

如君氏所说的“我仆庸土田”对应“公仆庸土田”,君氏所指的“余”对应“公”。

关于句读。

李学勤先生在《青铜器与周原遗址》一文中,指出六年琱生簋的第一个“余告庆”为召伯虎的话,而第二个“余告庆”为琱生的话。

笔者赞同这一断句。

告庆,李学勤先生已引《左传》成公二年及哀公元年的材料加以解释。

据《左传》、《国语》及韦昭注,有告庆之礼。

召氏的仆庸土田问题得到比较圆满的处理,“余宕其叁,汝宕其贰”(五年大口尊),召伯虎和琱生为此分别告庆(不是向彼此告)。

告则书。

孙诒让已指出,琱生诸器铭文,属于《周礼·司约》所谓“凡大约剂,书于宗彝”者。

反映一件事情处理的前因后果的三段文章,分铸于三件不同的器物上,第一段和第三段铸在两件形制纹饰相同的簋上,而且行款一致,五年簋104字,六年簋103字,字数基本相同。

两件簋如果不是同时制作,彼此之间也一定有参照。

而中间一段113字却铸在形制完全不同的器物上,而且是一对。

这种情况是罕见的。

当然,也不能排除今后还可能会有记载相关内容的其他器物的发现。

校记,写作过程中,刘源先生提供部分参考文章。

在修改过程中有机会拜读李学勤先生的大作《琱生诸器铭文联读研究》(《文物》2007年第8期)、徐义华先生大作《新出土<五年琱生尊>与琱生器铭试析》(《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2期)。

相关释文及句读主要参考李学勤先生的文章。

写成后,承李先生百忙中给予指教。

特致谢忱!

[作者王泽文,1970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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