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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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为了规范电力工程建设市场,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积极推进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与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能源〔2006〕427号文和原国家经贸委国经贸电力〔2001〕712号文的要求,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定额总站”)组织编制完成了《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即新“预规”,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的颁布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编制、校核、测算、征求意见、修改、定稿、专业审核和专家审查等项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7月以发改办能源〔2007〕1808号文核准颁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
一、本标准的编制过程
(1)2004年9月,定额总站以电定造〔2004〕17号文下达了编制任务,成立了各专业编制组,于当年底经过调研、编写和讨论,拟订了各专业的编制大纲。
2005年1月,在哈尔滨召开了专家审查会,确定了工作方案、编制原则和编制大纲。
(2)2005年3月,各编制组正式开始了调研、收资和编制工作。
在调研、收资过程中,编制组先后走访了15个省、市、自治区的共计四十多个工地和企业,取得了第一手的资料后,按计划开始了分组编制工作。
(3)分组编制工作完成之后,编制组于2005年10月在长春集中,经过认真协调和研究,于2005年底完成了本标准的初稿。
(4)2006年开始,由定额总站主持,先后将初稿向电力行业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院分别征求意见,并进行了进一步修改。
(5)自2006年8月开始,由定额总站组织,选择典型工程进行了测算,同时,分别向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各发电集团公司分别征求意见,经测算、汇总,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6)2006年11月,定额总站以电定总造函〔2006〕11号文将本标准向全国征求意见,截止到2006年12月25日,共接到反馈意见55份108条,其中电网53条,发电55条。
经编制组认真研究,采纳了其中的81条,对文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的送审稿。
(7)2007年1月10日,在北京召开了专家审查会,与会专家经过详细审查与讨论,认为本标准的费用项目设置合理、涵盖内容齐全、文字表述准确、费用测算水平符合工程实际,费用计算与管理可操作性强,基本满足电力体制改革后电网、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同时,与会专家也对该送审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和建议。
(8)2007年1月22~27日,编制组人员和有关专家再次在北京集中,针对专家审查意见对本标准进行了全面校审,最终形成了报批稿。
(9)为慎重起见,我站先后于2007年3月16日、3月18日、4月9日、4月17日就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项目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评审费的计算标准等问题召集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了专题研讨,经过讨论达成了一致意见。
二、本标准的特点
(1)本标准采用了规范化的编排格式,内容包括正文、附录两部分。
正文部分有七章:
1总则,主要阐述了本标准的编制原则、适用范围和使用原则。
2术语,对本标准中使用的专业名词术语进行了统一定义。
3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详细规定了建设预算中各项费用的构成和计算公式、计算标准。
4建设预算费用性质划分,规定了建设预算中各类费用的性质划分和界定规则。
5建设预算项目划分,规定了各工程项目的编排次序、编排位置和项目划分层次。
6建设预算编制方法,规定了建设预算书的内容构成、编制规则和编制方法。
7引进成套设备工程费用计算方法,规定了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规则和费用计算方法。
附录给出了火力发电工程的项目划分和编排次序,附录A是燃煤发电工程项目划分表,附录B是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项目划分表,附录C是其他费用项目划分表,附录D是建设预算表格形式。
编制依据给出了编制本标准所参考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
(2)本标准在费用项目和内容上充分考虑了现行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规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2002年版)》(以下简称“2002年版预规”),并参照建设部《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正。
在费用标准方面,充分考虑了国家关于社会保障和安全检测等的相关规定,电力建设工程劳动保护、安全文明施工、健康环境、监理、监造、施工验收评定等标准、规范。
(3)本标准在建设预算编制规则和项目划分方面,充分考虑了设计专业的图纸卷册划分方式、项目管理模式和招投标工作模式。
(4)本标准为适应目前项目核准制的规定,简化了部分费用计算公式,做到了适应市场、适应项目管理的要求。
(5)本标准的制定汲取了以往各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的编制经验和内容精华,不但保持了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管理体系的继承性和延续性,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当前电力建设管理体制下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以及各种类型项目管理模式的不同特点,对各项内容进行了认真调研和反复推敲、测算,并且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格式,在内容组织编排上进行了改进和创新,体现了本标准的适用性、公平公正性和时效性。
三、本标准与2002年版预规的对比
(一)费用构成的对比
总费用构成: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动态费用,除取消了铺底生产流动资金外,其他各项目名称与2002年版预规一致,但在内容构成上进行了适当修改。
各项费用的内容构成与2002年版预规的对比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费
本标准与2002年版预规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上的对比表,见表1-1。
编号
本标准项目
对应2002年版预规项目名称
说明
一、
直接费
直接工程费
1.
直接工程费
基本直接费
(1)
人工费
人工费
(2)
材料费
材料费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2.
措施费
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
按建标〔2003〕206号文执行
(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原其他直接费项目
(2)
夜间施工增加费
原其他直接费项目
(3)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原其他直接费项目
(4)
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
原其他直接费项目
(5)
大型施工机械安拆与轨道铺拆费
建标〔2003〕206号文新增项目
(6)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原其他直接费项目
(7)
临时设施费
原现场经费项目
(8)
施工机构转移费
原间接费项目
(9)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安全施工措施补助费
位置变化
二、
间接费
间接费
1.
规费
企业管理费
(1)
社会保障费
包含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增加医疗保险内容
建标〔2003〕206号文规定项目
(2)
住房公积金
原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划入企业管理费
按建标〔2003〕206号文单列
(3)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建标〔2003〕206号文新增项目
2.
企业管理费
合并原现场管理费和企业基本管理费
按建标〔2003〕206号文单列
取消财务费用项目,内容并入企业管理费
三、
利润
利润
四、
税金
税金
.其他费用
表1-2其他费用构成对比表
编号
本标准项目
对应2002版预规项目名称
说明
一、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1.
土地征用费
建设场地征用费
2.
施工场地租用费
新增加项目
3.
迁移补偿费
旧有设施迁移补偿费
4.
余物清理费
余物拆除清理费
二、
项目建设管理费
项目建设管理费
1.
项目法人管理费
建设项目法人基本管理费
2.
招标费
合并标书编制费及成套费中设备招标内容
3.
工程监理费
工程监理费
位置变化
4.
设备监造费
设备监造费
位置变化
5.
工程保险费
工程保险费
三、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1.
项目前期工作费
前期工程费
位置变化
2.
知识产权转让与研究试验费
研究试验费
3.
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费
保留设备成套服务费中技术服务的内容
位置变化
4.
勘察设计费
勘察设计费
5.
设计文件评审费
设计文件评审费
6.
项目后评价费
项目后评价费
7.
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
包括原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
扩大范围项目
8.
电力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费
原前期工程费中单列项目
位置变化
9.
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
位置变化
四、
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试运费
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试运费
1.
分系统调试费
分系统调试费
2.
整套启动试运费
整套启动试运费
3.
施工单位配合调试费
施工单位配合费
五、
生产准备费
生产准备费
1.
管理车辆购置费
管理车辆购置费
2.
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
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费
3.
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
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
六、
大件运输措施费
新增项目
七、
基本预备费
(二)费用项目内容的调整
(1)施工企业管理费,增加了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的内容。
(2)土地征用费,比原来更加明确了安置补助、勘测定界、征地管理手续、各种基金及税金等。
(3)施工场地租用费,明确了土地复垦内容。
(4)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增加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验收评价的内容。
(5)在招标费中明确了编制、审查标书、标底,组织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的内容。
(6)项目前期工作费,增加了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地震灾害评价、编制水土保持大纲、矿产压覆评估、林业勘测、文物普探等内容。
(7)增加了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项目,内容包括了原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另增加了特种设备安全监测费、环境监测验收费、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及补偿费、桩基监测费等内容。
(三)部分费用计算方式的调整
(1)规定了核电常规岛取费参照火电工程。
(2)增加了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取费计算公式。
(3)调整了整套启动试运费的计算方式。
(4)原其他费用中的备品备件购置费取消,对需要购买备品备件的,按照其购买品种和数量计入相应设备的设备费。
(5)设备运杂费计算方式中增加了直接到场设备运杂费的取费费率。
(6)部分取费项目的取费基数作了调整。
(四)部分取费费率的调整
(1)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对特殊地区给定了特定的地区范围定义,并分别给出了费率。
(2)单独给出了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的费率。
(3)调整了基本预备费的费率。
(五)费用性质划分
1.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划分依据本次明确了“以专业出图规范为基础,以便于费用管理为目的,综合目前常规项目管理方式”的划分原则。
对于以往比较模糊的项目,本次进行了明确划分,例如:
(1)对于消防系统,无论一般消防还是特殊消防,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全部划归建筑工程,但发电工程的消防车辆、消防水泵房设备及管道属于安装工程。
(2)冷却塔钢制进水管属于安装工程,冷却塔内其余装置全部属于建筑工程。
(3)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管道划归安装工程。
2.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补充了空冷机组空气冷凝系统设备与材料的界定,随设备供货的排气管蝶阀和伸缩节属于设备,排气管属于材料。
(六)建设预算项目划分
本标准结合目前设计革新、项目管理及招投标工作的需要,对原预规中项目划分作了较大改进,主要改进内容如下:
(1)本项目划分充分考虑了目前设计专业的专业划分和图纸卷册编排规范,在内容上与图纸卷册目录做到了充分一致。
(2)增加了临时工程项目。
(3)发电工程补充了空冷机组、中水深度处理、烟气脱硝项目划分,进一步完善了除灰系统、供水系统、脱硫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项目划分。
(七)建设预算编制办法
(1)适应目前设计阶段和项目管理阶段的要求,对概预算编制所使用的表格进行了改进。
(2)明确规定了建设预算必须履行编制、校核、审核和批准程序。
(3)明确规定了编制电力工程概预算时,对于电力行业与地方及其他行业定额、取费标准的使用次序。
(4)明确规定了编制不同阶段的建设预算时,对于工程量计算规则使用原则。
(5)明确规定了防洪、防风固沙、水库等作为一般工程或共用工程时的不同处理方法。
(6)为保持与原预规的一致性,本标准中暂时保留了“引进设备建设预算编制办法”,但对有关引进成套设备建设预算编制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四、本标准水平测算情况
为保证费用计算方式的科学性和计算标准的合理性,定额管理总站分别选取了不同地区、不同机组容量发电工程和不同电压等级送变电工程的典型工程,与《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2002年版)》进行了对比测算,测算情况如下:
1.测算原则
(1)同口径原则。
(2)测算基数一致。
2.取费测算
选取的典型工程为:
燃煤发电工程:
2×1000MW浙江玉环电厂、山东邹县电厂工程,2×600MW陕西铜川电厂工程,2×300MW甘肃张掖电厂工程,2×135MW甘肃华亭电厂、内蒙古包头第一电厂。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
北京郑常庄电站、江苏望亭电站和温州龙湾电站燃机工程。
测算结果:
综合各机组工程,建筑工程取费同比下降8.42%,安装工程取费同比下降7.90%,其他费用同比下降9.83%。
从测算结果中可以看出:
2×300MW及以下工程取费下降比例基本在5%左右,大容量机组工程取费下降比例较大,如2×1000MW工程,由于原预规中是参照600MW取费执行,因此下降比例较大,基本在10%左右。
本测算结果与近期实际工程的招投标下浮情况基本吻合。
3.综合测算结果
综合新版概预算定额和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经测算,发电工程总造价水平平均下降约4%~7%。
为慎重起见,我站委托华东电力设计院选择了2×600MW、2×300MW燃煤发电工程各一个再次进行了独立的水平测算,测算结果与以上结果基本一致。
五、本标准的内容构成
前言
1总则
2术语
2.1一般术语
2.2建筑安装工程费术语
2.3设备购置费术语
2.4其他费用术语
2.5动态费用术语
2.6其他术语
3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3.1一般规定
3.2建设预算费用构成
3.3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标准
3.4设备购置费计算标准
3.5其他费用计算标准
3.6动态费用计算标准
4建设预算费用性质划分
4.1一般规定
4.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性质划分
4.3设备与材料的界定
4.4其他
5建设预算项目划分
5.1一般规定
5.2燃煤发电工程项目划分
5.3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项目划分
5.4其他费用项目划分
6建设预算编制方法
6.1一般规定
6.2建设预算的内容组成
6.3建设预算的编排次序
6.4建设预算的编制规则
6.5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
6.6初步设计概算
6.7施工图预算
7引进成套设备工程费用计算方法
7.1一般规定
7.2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
7.3费用计算方法及标准
7.4建设预算的编制
附录A(标准性附录)燃煤发电工程项目划分表
表A.1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表
表A.2安装工程项目划分表
表A.3烟气脱硫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表
表A.4烟气脱硫安装工程项目划分表
表A.5烟气脱硝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表
表A.6烟气脱硝安装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录B(标准性附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项目划分表
表B.1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表
表B.2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安装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录C(标准性附录)其他费用项目划分表
表C.1其他费用项目划分
附录D(标准性附录)建设预算表格形式
发电工程总概(预)算表
安装工程专业汇总表
建筑工程专业汇总表
安装工程概(预)算表
建筑工程概(预)算表
引进成套设备工程费用计算表
六、本标准的使用原则和适用范围
【标准条文】
(1)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2)本标准规定了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的费用构成与计算标准、费用性质划分、建设预算项目划分、建设预算编制方法以及建设预算的计价格式。
(3)本标准作为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编制和费用计算依据,应与电力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4)本标准是编制发电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计算依据,同时也是调解处理工程建设经济纠纷、鉴定投标报价的基础依据。
(5)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50MW~1000MW级的燃煤发电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
核电常规岛、生物质能发电工程、垃圾发电工程按照同容量燃煤发电工程执行。
其他类似工程可参照使用。
(6)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上述范围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扩建工程开工日期与前一期工程最后一台机组的投产日期相距三年以上或本期建设机组等级大于前一期机组等级的工程视为新建工程。
【使用说明】
(a)关于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是否将本标准作为依据的问题,由于投标企业制定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依据是企业定额和国家、行业规定的计算规则,所以,本标准作为电力行业的建设预算编制标准,是各企业共同遵循的准则。
(b)本标准颁布之后,原有的人工调整、材机调整、装材价格等所有定额调整文件及装材价格全部废止。
(c)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的各项取费已经综合考虑了配置方式(如“一拖一”或“二拖一”等),按照本期建设总容量设置标准,套用时费率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