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操作规程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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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操作规程汇编
冷水江市鑫泉矿业有限公司文件
矿字[2017]7号
关于实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科室、区队: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煤矿和谐发展,实现安全生产,使职工按规操作。
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了《采煤工操作规程》、《掘进工操作规程》、《井巷维修操作规程》、《机电设备操作与维修工操作规程》、《爆破工操作规程》、《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电钳工操作规程》、《绞车司机操作规程》、《井上下摘挂钩工操作规程》、《安全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工操作规程》、《压风自救系统维护工操作规程》、《紧急避险系统维护工操作规程》12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所有在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落实到位。
冷水江市鑫泉矿业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5日
鑫泉矿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目录
采煤工操作规程…………………………………………………3
掘进工操作规程……………………………………………………6
井巷维修操作规程……………………………………………………8
机电设备操作与维修工操作规程………………………………………11
爆破工操作规程…………………………………………………14
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24
电钳工操作规程………………………………………………………28
绞车司机操作规程………………………………………………………31
井上下摘挂钩工操作规程…………………………………………34
安全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工操作规程……………………………37
压风自救系统维护工操作规程…………………………………………40
紧急避险系统维护工操作规程……………………………………43
采煤工操作规程
一、开茬
1、开头茬前先维修切眼掘进木支架,挂好中心腰线,清货并将工作面所有溜煤槽铺好。
2、按最小控顶距形式架好工作面支架,随架随将掘进木支架维护好。
3、工作面支架架设完毕后,沿工作面倾斜方向开通一茬,开茬时要先开出下顺槽安全出口,
二、攉货及运料
4、放完炮后进入工作面攉货,当顶板破碎时应打好探头梁以及超前支护。
5、在溜子运铁、料时要单棵顺向摆放好,溜子开动时前方不准有人,拾取材料时必须停溜子并设有专人看管开关。
三、支护
6、攉完货及时按中心架棚,支柱架设成直线,严禁空顶作业以及钢木混用。
7、工作面采用单体摩擦支柱配1.5m自制铁梁,采用超前对接支架支护。
8、工作面支架棚距0.6±0.05,排距1.6±0.1,最大空顶距3.3m,最小空顶距1.6m,放顶步距1.6m,采高1.8m.。
9、铁梁上要背有防滑拌子护顶,破碎顶板处要使用芭帘护顶,支架要平,棚与棚之间要有防倒装置,抽顶处必须打木垛接顶,或抽顶处支架打点柱。
10、工作面最小空顶距时切顶线必须有密柱同时严禁单腿架设支架。
11、工作面下安全出口应提前开出,上下出口净高不低于1.6m,净宽为1.0±0.05m,柱距为0.6±0.05,上下端头区,第一架棚与上下两道支架距离不超过0.5m,否则给予临时支护,同时上下两道出口与上下顺槽交接处要刹实背牢。
四、两道超前支护
12、两道超前支护形式,单体摩擦支柱配1.2m铰接顶梁、自煤壁往外10m,双排超前支护10——20m,单排超前支护(运输顺槽上帮20m,下帮10m,回风顺槽上帮10m,下帮20m)两道行人宽度不小于1.0米。
13、回里不准滞后放顶线,回里门棚必须保证一梁四柱。
五、回柱
14、回柱前检查回柱器,发现有故障须处理完好后方可开始工作。
15、在末栓柱之前应先检查顶板,有不安全处或压力大,破碎时,须处理好或支临时支柱,顶板安全后方可工作。
16、栓柱顺序,一般情况应先下后上,先里后外,先密后集柱后点柱。
17、栓绳时必须有专人观察顶板,栓柱时,栓柱人之后不准站人,安全出口要清理干净,确保退路畅通无阻。
18、支柱拉倒后,应拉出采空区才许解绳取柱,严禁进入采空区冒险作业。
19、回出的支柱要及时在切顶线上打密集支柱。
20、支密集支柱,单排密集要超前放顶距离15米(每隔一米放一米),两行密集柱取双排密集支柱超前放顶距离10米较好,前棚要超前5米支好,密集支柱每隔三米留一安全出口(口宽0.6米—0.8米),并随放顶及时用密集支柱封好安全出口,密集支柱的规程均按照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支柱说明书支打。
六、回收顶板煤
21、扒货前要在开茬、落顶与扒货点之间打好延茬、维护加固工作面支架,扒货口前后将不用铁梁、拌子等物体搬走,电缆线挂好,通知工作面所有人员注意。
22、扒货时,必须保证老塘货满柱肩以上,扒完要插严扒货口,支架失效及时处理,严禁卸支架扒货。
严禁在顶板破碎处及构造处扒货。
严禁两头同时扒货,扒货人员要站在扒货上方,躲开扒货口。
23、顺槽溜子停开时不准扒货,并及时处理好扒货口。
24、扒货口下方附近两架支架要打防倒支柱,严禁卸密柱扒货。
掘进工操作规程
一、进入工作面前,必须首先看“安全牌、瓦检牌”上的隐患情况及有害气体检测是否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
必须首先通风,还必须坚决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31、132条规定,严禁无风作业。
否则,不准进入工作面。
风筒离掘进头不得大于5m。
二、进入工作面时,带班的班长、组长或师傅,须从巷口开始认真检查安全,并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如发现任何隐患,须及时处理和排除。
重点检查掘进头5m内的顶板,支护与掘进头距离不得大于5m。
三、工作面交接时,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现场交安全、交质量、交有关注意事项。
四、凿岩机严禁打干眼,逐步推广综合防尘,有条件的地方必须湿式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五、巷道做到“三直一平”和“一次成巷”(走向、断面、水沟、支架、轨道)。
巷道坡度须控制在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
六、在现场作业时,要随时注意观察透水征兆,必须严格执行《煤矿煤矿安全规程》第243、255条。
若遇到有透水征兆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防排水措施,再进行探水工作。
探放水时,须专职人员现场指挥,要加强对有害气体的监测,做到“一炮三检”,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掘进工作面通过破碎带或断层时,必须随时支护,危险区必须做好超前支护工作,方可作业。
爆破时尽力想法不损坏支架,严禁无支架而冒险作业。
放炮后被崩倒的支架,必须迅速维修。
在维修支架时必须先从外逐渐向掘进头维修,背好顶、帮,方可作业。
八、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12条。
当两个工作面贯通相距15m时,必须停止一个掘进头,被停工的工作面,仍要保持正常通风,当两个工作面的沼气在1%及二氧化碳浓度在0.5%以下的,可允许放炮。
九、掘进小巷运输,两人或两人以上推篓时,也应控制篓速,当两篓相遇时,要注意前方。
两篓交错时,空篓必须让载篓,以防撞人事故。
井巷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准备好斧头、手镐、抓钉和二锤等工具,并根据作业在点需准备坑木、排材、笆片和排花等支护材料。
2、按《运料工操作规程》把材料安全运到工作地点。
(二)操作
1、检查维修地点的厢木的损坏情况,选择好安全退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采用平参、拉参和透参的处理方法。
2、平参只能在原厢没有根本损坏和有填参位置的情况下采用。
平参厢的上下柱和梁头原则上不能矮于和短于原支架的支护规格。
平参厢上梁头时,先上好一端,再将另一端强行抬到安装高度后,把退柱从梁头侧面倾斜插入,并敲打就位。
严禁将平参厢柱砍矮,安上梁头后,再打木楔抬高梁头。
3、拉参厢在原厢梁柱已严重断折的情况下采用,按第二条规定在紧靠被拉厢旁架设新厢后,才能拉除断厢。
断厢拉除后,要立即进行补充帮被。
4、透厢在原支架断折严重并影响正常断面的情况下采用。
透厢只能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透厢时,只能从已透厢或原有的合格厢上从上至下或从左到右地用排花掩护支架,逐渐扩大断面。
排花超前的长度必须大于预定的支护间距。
排花直径和布排密度必须满足悬撑前方岩体的需要,每根排花长度必须大于2.5倍厢距。
锤打排花只能用三锤,在打排扩大断面的同时必须准备好砍一半的腿柱和梁头。
新厢支好后,不能立即松花,应重新进行帮被后,再根据现场压力情况确定松排花的距离。
5、巷道维修无论平参、拉参还是透参,操作前均需把电缆解下放入沟内掩护起来。
如果水沟通水,还应用板材加盖,保持水流畅通。
操作前还应在作业点外侧,离开作业点6米以远选择好砍厢、放料地点。
6、所有支架的柱,上侧应尽量挖至底板,下侧至少挖至水沟以下0.15米,不能深挖时应采取踩底等补救措施。
7、砍制梁、腿前应滚动选取加工面,并用横木搭放需加工的梁、柱。
梁、柱的加工浓度按砍皮2厘米、梁砍心小半直径,柱腿含梁心小半直径进行加工。
8、新支护的支架应从梁、柱的上下结合部用木楔加固和使用挂角排材加固,禁止从梁的中部和柱的下部用楔加固。
9、正常情况下禁止站在未维修的巷道里侧从事维修工作。
如确需入内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尚未维修的前方支架应视情况打柱加固。
10、正常维修过程中出现操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有应力集中,厢木折断和掉渣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
11、维修地点有车辆、行人通过时,应制定人员躲避和车辆减速慢行通过的措施。
12、维修工作完成后,要检查维修质量,弥补不足,清理现场附近杂物和过剩材料以及工具,保证巷道、水沟、轨道畅通。
机电设备操作与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机电维修工必须由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技术水平。
二、机电维修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的规定和标准。
三、机电维修工必须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四、机电维修工必须清楚工作范围的巷道布置,工作地点安全状况,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五、1、工作前应准备材料、配件、工具、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它用具,办理计划中的停电审批手续。
2、日常应对维护地区内设备的运行状况,电缆吊挂及保护设施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3、检查中发现设备失爆,保护失灵等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
4、从事检修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五项作业制度,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
送电时,指定专人送电。
禁止不联系盲目送电。
有两组以上人员在同一供电系统上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专用牌,要互相联系,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5、电气设备开盖检查前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合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工作。
6、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安设在顶板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应不妨碍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六、操作注意事项:
1、机电维修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严禁操作。
2、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应在支护良好,周围环境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工作。
电气作业应不少于2人,1人监护,1人工作。
3、在采区内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4、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出故障后方可送电。
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行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5、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供电系统的检漏必须按规定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运行。
6、机电设备安装时,施工所用的起重工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试验,确认安全检查后方可使用,井下起重设备时,检查支架棚梁,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
被吊物上严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严禁行人,严禁带电搬运设备。
7、安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五项作业制度,必须按停电、验电、封线、挂牌等顺序工作。
8、安装防爆设备时,要保护防爆面,不准用设备做工作台,以免损坏设备。
9、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试运转。
10、在岗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
爆破工操作规程
一、入井前注意事项
1、携带发爆器入井前,首先检查发爆器各部分螺丝有无松动,防爆面是否损坏,接线柱是否牢固,充放电时是否符合使用标准,严禁把不符合标准的发爆器带入井下使用。
2、带全爆破工所用发爆器、钥匙、爆破牌、口哨、领取证、图章、胶布、竹签、各种证件、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记录本、笔等工具。
3、入井前要了解本班情况和作业规程。
二、爆炸材料的领取和运送
1、爆破工按当班炸药、电雷管需用量到井下爆炸材料库凭证件领取,认真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
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爆炸材料库内,领到爆炸材料时要认真检查是否失效。
2、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停留。
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3、爆炸材料必须装在非金属容器内,炸药装在炸药包内,电雷管装在电雷管箱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
4、不准用绳捆、手抱的方式运送爆炸材料,运送爆炸材料时禁止乘坐人车、扒煤车、矸车、蹬溜子、乘皮带。
5、携带爆炸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沿井筒上下。
6、严禁电雷管、炸药与电气设备接触,不准用力冲击、敲打,要轻拿轻放。
三、爆炸材料的使用与保管
1、电雷管必须分包编号,相互之间不允许转借或交给下一班。
本班使用不完的电雷管要亲自退库,如有特殊情况炸药需要转用时,要相互点数并在领取证上签字。
2、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不得硬拽管体,应将成束电雷管脚线舒顺,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并将脚线末端扭结。
严禁将电雷管脚线搭在水管、电缆钩上。
3、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数量应以满足当次起爆需要量为宜。
4、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以及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绝缘层。
5、装配起爆药卷可以用直径略大于管体的木、竹棍在药卷平头上扎一个小孔,将雷管全部插入药卷内,用脚线将药卷缠住,把雷管脚线末端线扭结,禁止将雷管斜插在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
6、有水工作面要在起爆药卷和炸药上套上1~2个防水套,防止其受潮失爆或拒爆。
7、起爆药卷和炸药往工作面运送时必须用包或箱,以防止丢失和意外事故。
8、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别放在专用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每次爆破前,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四、装药、联线、爆破
1、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或压缩空气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击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潮湿或有水的炮眼用抗水炸药或用防水套。
2、装药前必须将电钻、电缆拖出工作面,并检查支护、控顶距离,炮眼的数量和眼深、瓦斯浓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31条规定。
3、装药工作不得与其它工作平行作业,要严格按爆破图表进行装药。
4、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爆破时,都必须采用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
5、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
严禁电雷管脚线与导体接触。
6、炮眼封泥必须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用封泥填满封实,炮眼封泥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如砂子、粘土和砂子的混合物等制成的粘土炮泥。
7、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8、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相接触。
(2)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3)爆破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运输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爆破母线同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同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4)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水或大地等作回路。
(5)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接成短路。
9、炮眼深度和炮泥的封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
在特殊条件下如卧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可以小于0.6米,但炮泥必须封满填实。
(2)炮眼深度为0.6~1.0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5米。
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4)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5)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浅孔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10、爆破前,设备、支架和支柱、电缆、水管、风管、风筒等,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或移出工作面(其中风筒不得移出工作面)。
11、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爆破。
12、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警戒。
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13、爆破工、安检工、班组长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爆破工在检查瓦斯不超限和联线工作无误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接到警戒牌后,在检查顶板、支护、设备等达到爆破要求条件时,布置警戒,清点人数,撤出人员,确认无误后,将自己携带的爆破命令牌交给安检工,安检工认真监督检查,确认符合规定时,方可把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接到爆破牌和班组长下达的爆破命令后,将爆破母线与脚线进行联接,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到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爆破。
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14、爆破工、警戒人员的掩护地点到爆破工作面距离的规定:
直线巷道爆破,煤巷不小于75米,岩巷、半煤岩巷不小于120米。
拐弯巷道爆破,煤巷不小于50米,岩巷、半煤岩巷不小于75米,并保证从拐弯处到掩护地点不小于10米。
回采工作面地点距两侧掩护地点的距离不小于75米;崩大块矸时,不小于45米,拐弯处爆破(前后缺口)地点距两侧掩护地点不小于40米。
1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发爆器内,爆破后,必须立即将钥匙拨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6、脚线的联结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联结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17、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爆破命令,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戒信号,至少等5秒钟,方可把钥匙插入发爆器内进行爆破。
18、通电以后拒爆(装药眼不响)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19、由下向上施工煤仓时,爆破前必须将通风、行人间上口用木料盖住,防止爆破时崩坏风筒。
20、爆破后,只有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和班组长必须由外向里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
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1、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全部爆破完。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装了药却未爆破的炮眼,当班爆破工必须同下一班爆破工在现场交接清楚。
22、一次装的药必须全部一次起爆,严禁一次装药分次爆破,严禁一个工作面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爆器,进行多地点同时爆破。
23、严禁裸露爆破和采用明火、普通火索或非导电雷管爆破。
24、处理拒爆(包括残爆)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爆破工必须同下一班爆破工在现场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规定。
25、爆炸材料库附近30米范围内禁止爆破。
26、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爆破时,两个工作面人员都必须全部撤至安全地点。
五、用爆破方法处理溜煤眼堵塞的安全措施
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用于溜煤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超过450克。
3、每次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眼内堵塞部位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浓度。
4、每次爆破前,溜煤眼内必须洒水降尘。
5、溜煤眼下的装车站架空线必须停电,并挂停电牌,做好双接地线。
同时,溜煤眼下口提前准备好一列空车,以便爆破后放煤。
6、爆破必须撤人,并在溜煤眼上、下口各通道上设警戒拦人。
躲炮距离及警戒线距离爆破地点不得小于75米。
7、电雷管线与母线连接处要用胶布包好。
8、打开煤仓下口风动闸门放置爆炸材料时,要将爆炸材料捆在木质棍上,人员站在安全地方,然后将木棍伸入煤仓内,将爆炸材料放在煤矸之间,严禁将手和头伸入煤仓,更不准人员进入煤仓放置爆炸材料,不准将爆炸材料放在溜煤眼锁口上。
9、关闭煤仓下口风动闸门时,关闭人与放置爆炸材料人员双方密切配合,以防止出现意外事故(如闸门碰伤人、煤仓受震动煤、矸下落伤人等)。
10、第一次爆破未崩下卡在煤仓的煤矸时,必须待炮烟吹散后才能进行第二次爆破,每次爆破都必须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洒水降尘,放置爆炸材料前要用长杆工具找掉活煤活矸。
11、崩煤仓必须有安检工、生产队跟班干部、班组长三员上岗。
生产队跟班干部或班组长负责指挥处理煤仓堵塞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不安全隐患。
12、爆破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六、处理拒爆的有关规定
1、由于联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以重新联线起爆。
2、在距拒爆眼至少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爆破。
3、严禁用镐刨或从拒爆炮眼内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残眼。
4、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5、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并退库。
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
一、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所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温度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二、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所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防灭火设施;
三、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通风、瓦斯等的管理规定,会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
四、当井下局部地区瓦斯超限,在瓦斯浓度小于3%时,能及时处理,发现“一通三防”中的隐患时,能立即采取措施,并向通风科有领导汇报;
五、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六、瓦斯检查员应携带瓦斯检测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记录表格;
七、在领取瓦检仪时应检查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领取一氧化碳检定器时应检查气密性和螺栓;
八、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方法如下:
⑴在待测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位,基线对准;
⑵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5——7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甲烷浓度;
⑶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甲烷浓度,再拔掉辅助管,用检测甲烷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的浓度,混合气体的浓度减支甲烷的浓度即得到二氧化碳的浓度;
九、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
⑴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地点如下:
①工作面进风流
②工作面风流
③上隅角
④工作面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