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网支护质量管控三级管理体系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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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网支护质量管控三级管理体系暂行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锚网支护质量管控三级体系(暂行)
生产管理部
二〇一六年一月
第一章总则
郑煤集团锚网支护以现有锚网支护理论及《郑州矿区“三软”厚煤层锚网支护设计标准》为指导,以矿井、科室、区队作为锚网支护质量管控的载体,建立矿井、科室、区队三级质量管控体系,通过班组和区队自检、科室指导和监督、矿井督导和考核,从锚网支护设计、材料、施工、矿压观测等方面加强管理,促进集团公司锚网支护有序推进。
第二章矿井质量管控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锚网支护质量管控有关安全文件、办公纪要、指令及规程措施的要求。
第二条负责组织、制定、落实矿井锚网支护质量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和考核办法,负责锚网支护质量管控的指导、服务、督导和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组织召开锚网支护质量管控会议,研究锚网支护质量管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总结安排矿井锚网支护质量管理重点工作。
第四条负责制定、落实锚网支护质量管控的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加强锚网支护质量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锚网支护质量管控工作机制,并按照公司质量管理规划、目标以及工作要求,不断创新管理方法,落实工作职责,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第六条制定矿井锚网支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管理办法,做到事事有考核,考核有落实,落实有对象。
第七条结合自身矿井的情况,从整章建制到贯彻落实,从资料归档到现场管理,从井下到地面,制定各项锚网支护质量管控制度,加大执行力,严格检查、细化考核、落实奖惩,努力探索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锚网支护质量管控模式,构建一个能自我改进、自我诊断和自我完善的科学管控体系。
第八条由矿长牵头,组织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掘进矿长及科队长开展锚网支护质量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覆盖井下所有锚网支护巷道(包括回采巷道),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安排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及隐患,由矿长组织召开专业分析会,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按照五定原则限期整改,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第九条掘进工作面重点检查内容:
施工机具、检测仪器的配备及使用情况,科室抽检和检查记录,区队施工验收台账,矿压观测站建立及矿压监测情况,现场巷道锚杆扭矩、锚杆(索)锚固力、锚索预紧力、锚杆(索)间排距、锚杆(索)外露长度、联网间距、网搭接长度、支护材料质量等;回采工作面巷道重点检查内容:
矿压观测台账,超前支护距离及质量,锚网支护体系受力状况(网兜及烂帮烂顶情况、锚杆(索)受力状况),巷高和巷宽变化等。
第三章科室质量管控
第一节生产科(掘进科)职责
第一条负责锚网支护设计、施工指导和抽检工作,督促指导施工单位锚网支护质量管控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负责锚网支护施工工艺、质量检测及矿压观测等技术培训工作。
第三条负责锚网支护材料的动态抽检、定期试验及存档工作。
第四条负责建立锚网支护技术档案,收集分析处理矿压观测数据,及时合理优化支护设计。
第五条负责督促施工机具、检测仪器的配备及使用,区队施工验收台账建立,矿压观测站建立及矿压监测等。
第六条业务主管科室及安检部门对锚网支护质量进行日常抽检,建立日常抽检台账,抽检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监督落实。
第七条抽检重点:
锚杆扭矩、锚杆(索)锚固力、锚索预紧力、锚杆(索)间排距、锚杆(索)外露长度、联网间距、网搭接长度、支护材料质量,矿压观测台账,锚网支护体系受力状况(网兜及烂帮烂顶情况、锚杆(索)受力状况)等。
第二节安全管理科职责
第八条负责全矿锚网支护巷道施工质量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负责安检员业务培训、支护设计审查、规程措施学习情况检查,监督检查规程措施落实情况。
第十条安检员对锚网支护施工全过程现场监督、检查、验收,并在交接班时对已经施工巷道的锚网支护质量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科牵头组织生产科(掘进科)及区队有关人员,对井下所有锚网支护巷道(包括回采巷道)进行抽检,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安排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及隐患,及时上报矿总工程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专业分析会,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按照五定原则限期整改,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掘进工作面重点检查内容:
施工机具、检测仪器的配备及使用情况,区队施工验收台账,矿压观测站建立及矿压监测情况,现场巷道锚杆扭矩、锚杆(索)锚固力、锚索预紧力、锚杆(索)间排距、锚杆(索)外露长度、联网间距、网搭接长度、支护材料质量等;回采工作面巷道重点检查内容:
矿压观测台账,超前支护距离及质量,锚网支护体系受力状况(网兜及烂帮烂顶情况、锚杆(索)受力状况),巷高和巷宽变化等。
第三节供应部门职责
第十三条供应部门必须按技术部门提供的技术参数采购支护材料。
负责锚网支护材料的检验入库、保管及发放工作,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材料技术参数对锚网支护材料进行抽检检验,负责所有进矿入库支护材料的质量把关。
第十四条供应部门必须认真保管支护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安标证书、入库验收单、支护材料准许入井证、支护材料抽查检验单等。
第十五条建立锚杆、锚固剂等支护材料动态抽检制度和定期试验制度,联合生产科(掘进科)、安检科、施工单位,每月不定期抽检一次,每季度试验一次并记录存档,不合格材料严禁入井使用。
第四章区队质量管控
第一节施工单位职责
第一条队长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锚网支护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巷道巡查管理制度、锚网支护质量管控制度、施工质量监测及验收制度、本单位考核机制,完善区队质量管控体系。
第二条负责组织本区队锚网支护规程措施的培训和学习。
第三条负责施工工艺、过程、质量的现场管理,施工质量自查自检和问题的整改。
第四条主管技术员(技术副队长)负责本单位锚网支护技术管理工作;协助区队长做好本单位锚网支护施工质量、监测监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施工质量。
第五条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措施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施工,施工结束要做好施工记录和挂牌管理,实行锚杆(索)施工质量终身负责。
第六条施工现场必须有锚网支护施工、验收、观测台账,现场台账数据必须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到生产科(掘进科),地面台账数据滞后现场不得超过1天。
第二节区队日检制
第七条区队长要安排好本区队三班的锚网支护质量验收工作,每班必须有验收人员对锚网支护质量进行验收,填写验收台账,并签字确认,对验收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要及时采取措施,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第八条区队长要安排人员,每天对锚网支护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检情况认真填写到验收台账上,抽检时出现质量不合格的,要追究验收员和施工人员的责任。
第三节小班自检制
第九条当班班长负责对当班施工的锚网支护质量逐项进行检测验收,认真填写锚杆(索)施工记录台账;当班安检员在现场监督,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班班长和安检员要在施工记录台账上签字。
第十条检测验收内容包括:
锚杆(索)间排距、锚杆(索)外露长度、锚杆安装角度、锚杆螺母扭矩、锚索预紧力、网的搭接长度、连网间距等。
第五章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一条施工过程中,施工队要做好挂牌管理,施工台账、验收台账的填写工作,台账上要详细记录每一根锚杆(索)、每一片网的施工和验收人员,施工台账由施工队分月存档,随工程移交施工台账,由接收单位主管科室存档,出现质量问题,确保能查到相关责任人。
第二条施工和验收人员对锚网支护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巷道在施工或使用过程中,若出现锚网质量事故,矿组织分析原因,划分责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信息传递与处理
第一条地测科每月必须做好各工作面的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地质预测预报必须在当月前三天下发到相关单位;
第二条施工过程中突遇断层、破碎带、淋水带、复合顶板等特殊地段,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使用电话向值班人员、生产科(掘进科)、调度室汇报,并有权利和义务立即增加支护强度;生产科(掘进科)技术员负责以书面形式下发由矿总工程师批准的支护参数变更通知单;同时必须在当日派有关人员对现场施工的锚杆进行现场测试,鉴定变更后的支护参数能否满足现场支护需要;如不能满足现场支护需要,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矿总工程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矿长(掘进矿长)、安全矿长及相关科室,研究制定支护方案后方可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