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渣粉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国冶金建设协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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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渣粉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钢铁渣粉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

Technicalstandardforapplicationofgroundironandsteelslagconcrete

(征求意见稿)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发布

××××-××-××实施

××××-××-××发布

T/CMCA4001-2018

代替GB/T50912-2013

团体标准

前言

1本标准是根据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冶建协[2018]73号)的要求,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完成的。

2在标准修订过程中,标准编制组学习了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钢铁渣粉混凝土应用技术的经验,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3本标准共7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钢铁渣粉的检验和验收,钢铁渣粉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钢铁渣粉混凝土的制备与施工,钢铁渣粉混凝土质量检验评定。

4本标准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管理,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院;邮编:

100888)。

5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6主要起草单位: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7起草单位: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北京东方建宇混凝土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宝钢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新型材料分公司、浙江萧山建宏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8主要起草人:

闾文张仁瑜张硕卢忠飞彭犇王玲郝以党孙健陈旭峰吴龙王安岭兰明章顾文飞张亮亮蔡才勤夏春

目次

1总则1

2术语和符号2

2.1术语2

2.2符号2

3基本规定3

4钢铁渣粉的检验和验收4

4.1一般规定4

4.2检验方法4

4.3验收要求5

5钢铁渣粉混凝土配合比设计6

5.1材料要求6

5.2配合比设计6

6钢铁渣粉混凝土的制备与施工8

6.1制备8

6.2浇筑成型8

6.3养护9

6.4冬期施工9

7钢铁渣粉混凝土质量检验评定10

附录A钢铁渣粉含水量测定11

附录B钢铁渣粉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测定12

本标准用词说明14

引用标准名录15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1

2TermsandSymbols2

2.1Terms2

2.2Symbols2

3BasicRequirements3

4QualityInspectionandAcceptanceofGroundIronandSteelSlag4

4.1GeneralRequirements4

4.2TestMethods4

4.3AcceptanceRequirements5

5DesignofMixProportionofGroundIronandSteelSlagConcrete6

5.1TechnicalRequirementsofMaterials6

5.2DesignofMixProportion6

6PreparationandConstructionofGroundIronandSteelSlagConcrete8

6.1Preparation8

6.2Placing8

6.3Curing9

6.4WinterConstruction9

7QualityInspectionandAssessingofGroundIronandSteelSlagConcrete10

AppendixATestMethodforWaterContentofGroundIronandSteelSlag11

AppendixBTestMethodforActivityIndexandFluidityofGroundIronandSteelSlag12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14

ListofQuotedStandards15

1总则

1.0.1为安全、合理、有效地在混凝土中应用钢铁渣粉,改善混凝土性能、保证工程质量、节约资源和能源,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钢铁渣粉在混凝土中的应用。

1.0.3钢铁渣粉在混凝土中的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钢铁渣粉groundironandsteelslag

9以钢渣和粒化高炉矿渣为主要原料,按照一定比例(钢渣的比例为20%~50%,粒化高炉矿渣的比例为50%~80%)制成的粉体材料。

2.1.2钢铁渣粉混凝土concretewithgroundironandsteelslag

以钢铁渣粉为主要掺合料制备的混凝土。

2.1.3试验胶砂testingmortar

钢铁渣粉50%取代对比水泥后,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方法制备的胶砂。

2.1.4活性指数strengthactivityindex

试验胶砂和对比胶砂试件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生至相同规定龄期的抗压强度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2.2符号

——混凝土配制强度(MPa);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K——保证率系数;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3基本规定

3.0.1配制钢铁渣粉混凝土时,宜采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当采用其它品种水泥时,应通过试验确定钢铁渣粉的掺量。

3.0.2配制钢铁渣粉混凝土时,钢铁渣粉可与粉煤灰、硅灰等其它矿物掺合料复合使用。

3.0.3钢铁渣粉与其它矿物掺合料复合配制钢铁渣粉混凝土时,掺合料总量不宜超过本规范5.25规定的钢铁渣粉最大掺量。

3.0.4钢铁渣粉混凝土的放射性核素的放射性比活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

4钢铁渣粉的检验和验收

4.1一般规定

4.1.1用于混凝土中的钢铁渣粉分G95级、G85级、G75级三个等级,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表4.1.1钢铁渣粉的技术指标

项目

G95级

G85级

G75级

密度/(g/cm3)≥

2.9

比表面积/(m2/kg)≥

400

含水量(质量分数)/%≤

1.0

氯离子含量(质量分数)/%≤

0.06

三氧化硫含量(质量分数)/%≤

4.0

烧失量(质量分数)/%≤

3.0

活性指数/%≥

7d

75

65

55

28d

95

85

75

流动度比/%≥

95

沸煮安定性

合格

压蒸安定性

6h压蒸膨胀率不大于0.50%

放射性

IRa

1.0

Ir

1.0

4.1.2钢铁渣粉储存时,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杂,防止受潮。

储存期超过3个月时,使用前应按本规范4.3.2~4.3.3条款进行复验。

4.2检验方法

4.2.1密度的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密度测定方法》GB/T208的规定。

4.2.2比表面积的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T8074的规定。

4.2.3含水量的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4.2.4氯离子含量的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泥原料中氯离子的化学分析方法》JC/T420的规定。

4.2.5烧失量和三氧化硫的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中的有关规定。

4.2.6活性指数和流动度比的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4.2.7沸煮安定性的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中的有关规定。

试样中钢铁渣粉的质量分数应为50%。

4.2.8压蒸法安定性的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GB/T750的规定。

试样中钢铁渣粉的质量分数应为50%。

4.2.9钢铁渣粉的放射性的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规定。

4.3验收要求

4.3.1供货单位应提供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按出厂批次提供压蒸安定性报告和出厂合格证,合格证的内容包括:

厂名、合格证编号、钢铁渣粉等级、批号及出厂日期。

4.3.2钢铁渣粉使用单位应按本规范对钢铁渣粉进行分批检验,进场检验项目为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沸煮安定性。

当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时,该批钢铁渣粉应作为不合格品或降级处理,沸煮安定性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3.3检验批及取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散装钢铁渣粉:

一个检验批由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组成,每一检验批总量不宜超过500t,应从每批随机3个以上不同部位各取等量试样一份,每份不少于5.0kg,混合搅拌均匀,用四分法缩取比试验需要量多一倍的试样量;

2袋装钢铁渣粉:

一个检验批由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组成,每一检验批总量不宜超过200t,应从每批中随机抽取10袋,从每袋中各取等量试样一份,每份不少于1.5kg,混合搅拌均匀,用四分法缩取比试验需要量多一倍的试样量。

5钢铁渣粉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5.1材料要求

5.1.1钢铁渣粉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本规范中4.1.1的规定。

5.1.2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

5.1.3细骨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或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

5.1.4粗骨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或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

5.1.5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5.1.6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有关规定。

5.1.7粉煤灰、硅灰等其他矿物掺合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5.2配合比设计

5.2.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强度标准值的保证率和混凝土的耐久性以及施工要求,采用实际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执行。

5.2.2配合比设计时配制强度宜取28d龄期强度。

根据设计要求可选用60d或90d龄期强度。

5.2.3混凝土配制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5.2.3)

式中:

——混凝土配制强度(MPa);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K——保证率系数(当保证率取80%时,k取0.840;当保证率取85%时,k取1.040;当保证率取95%时,k取1.645);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5.2.4配制钢铁渣粉混凝土时宜进行系统配合比试验,建立水胶比与强度关系式时,可采用最小二乘法进行线性回归,并根据设计和施工要求,按经试验建立的强度关系式计算混凝土的胶水比、胶凝材料用量及其它组份的用量。

5.2.5混凝土中钢铁渣粉的合适掺量可根据工程所处的环境条件、结构特点来确定,但钢铁渣粉的最大掺量不宜大于胶凝材料总量的50%。

5.2.6最小胶凝材料总量和最大水胶比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执行。

5.2.7单方混凝土的原材料用量应按重量法或绝对体积法确定,最后通过试配调整混凝土配合比直至符合要求,方可签发混凝土配合比文件。

5.2.8当混凝土需缓凝时,可根据钢铁渣粉的掺入量适当调整外加剂中缓凝组分,并应经试验验证拌合物凝结时间。

6钢铁渣粉混凝土的制备与施工

6.1制备

6.1.1混凝土搅拌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的规定,混凝土搅拌机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并应配备计量设备。

6.1.2计量设备的精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站(楼)》GB10171的有关规定,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检定证书,并应定期校验。

6.1.3各种原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有关规定。

6.1.4混凝土搅拌和运输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有关规定。

6.1.5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拌合物的均匀性和工作性能,且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

6.1.6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送混凝土时,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GB/T26408的规定,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接料前,搅拌运输车应排净罐内积水。

2)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在运输途中及等候卸料时,应保持罐体正常转速。

3)卸料前,运输车罐体应快速旋转搅拌20s以上,方可卸料。

6.1.7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及施工过程中不得加水。

当混凝土坍落度损失过大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执行。

6.1.8运输频率应保证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

6.1.9钢铁渣粉混凝土生产及应用过程中应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控制作业区扬尘。

6.2浇筑成型

6.2.1钢铁渣粉混凝土浇筑时,坍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1的要求。

表6.2.1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偏差(mm)

坍落度

允许偏差

≤50

±10

50~90

±20

≥90

±30

6.2.2钢铁渣粉混凝土浇筑时,应振捣密实,避免漏振或过振。

6.2.3钢铁渣粉混凝土抹面时,应至少进行二次抹压。

最后一次抹压应在泌水结束、初凝前完成。

6.3养护

6.3.1现浇结构养护

1)钢铁渣粉混凝土浇筑成型完毕后,应及时养护,混凝土表面应覆盖并保持湿润。

对水胶比小于0.40的钢铁渣粉混凝土浇筑成型完毕后应立即覆盖,或采取其它有效的保湿措施。

2)钢铁渣粉混凝土的保湿养护时间不宜少于14d,特殊条件下可调整养护时间。

6.3.2制品与构件养护

1)成型后热预养温度不宜高于45℃;预养(静停)时间不得少于1h;常温预养时,其预养时间应适当延长。

2)蒸养时的升温速度宜为15℃/h~20℃/h;恒温温度不宜超过65℃,且不应超过80℃;降温速度不宜大于25℃/h。

6.4冬期施工

6.4.1钢铁渣粉混凝土的冬期施工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相关内容执行。

6.4.2钢铁渣粉混凝土使用防冻剂的受冻临界强度应符合以下的要求:

1当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零下10℃,受冻临界强度不应小于4.0MPa;

2当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零下20℃,受冻临界强度不应小于5.0MPa;

6.4.3冬期施工的钢铁渣粉混凝土的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

6.4.4用于钢铁渣粉混凝土中的防冻剂不应含有氯盐及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害的物质。

7钢铁渣粉混凝土质量检验评定

7.0.1钢铁渣粉混凝土的强度检验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有关规定执行。

7.0.2钢铁渣粉混凝土施工质量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

7.0.3钢铁渣粉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录A钢铁渣粉含水量测定

A.0.1本方法适用于钢铁渣粉含水量测定。

A.0.2钢铁渣粉含水量测定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烘箱:

可控制温度应不低于110℃,最小分度值应不大于2℃。

2天平:

量程应不小于50g,最小分度值应不大于0.01g。

A.0.3钢铁渣粉含水量测定步骤

.1称取钢铁渣粉试样约50g,准确至0.01g,倒入蒸发皿中。

2将烘干箱温度调整应控制在105℃~110℃。

3将钢铁渣粉试样放入烘箱内烘干至恒重,取出后放在干燥皿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准确至0.01g。

A.0.4钢铁渣粉含水量计算结果保留至0.1%,数值修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有关规定,钢铁渣粉含水率应按下式计算:

……………………………………(A.0.4)

式中:

——钢铁渣粉含水量(质量分数),%;

——烘干前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烘干后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附录B钢铁渣粉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测定

B.0.1本方法适用于钢铁渣粉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测定。

B.0.2钢铁渣粉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测定样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比水泥: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规定的强度等级为42.5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7d抗压强度应为35MPa~45MPa,28d抗压强度应为50MPa~60MPa,比表面积应为300m2/kg~400m2/kg,三氧化硫含量(质量分数)应为2.3%~2.8%,碱量(Na2O+0.658K2O)(质量分数)应为0.5%~0.9%。

.2试验样品:

由对比水泥和钢铁渣粉质量比1:

1组成。

B.0.3钢铁渣粉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胶砂配比:

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配比应按表B.0.3确定。

表B.0.3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配比

胶砂种类

对比水泥/g

钢铁渣粉/g

中国ISO标准砂/g

水/mL

对比胶砂

450

1350

225

试验胶砂

225

225

1350

225

.2胶砂搅拌程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有关规定执行。

3胶砂流动度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流动度测试方法》GB/T2419有关规定执行。

B.0.4钢铁渣粉活性指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钢铁渣粉7d活性指数计算结果应保留至整数,数值修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有关规定,钢铁渣粉7d活性指数应按下式计算:

……………………………………………(B.0.4-1)

式中:

A7——钢铁渣粉7d的活性指数,%;

R07——对比胶砂7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R7——试验胶砂7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2钢铁渣粉28d活性指数计算结果应保留至整数,数值修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有关规定,钢铁渣粉28d活性指数应按下式计算:

…………………………………………(B.0.4-2)

式中:

A28——钢铁渣粉28d的活性指数,%;

R028——对比胶砂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R28——试验胶砂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B.0.5钢铁渣粉的流动度比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数值修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有关规定,钢铁渣粉流动度比应按下式计算:

………………………………………………(B.0.5)

式中:

F——流动度比,%;

Lm——对比样品胶砂流动度,单位为毫米(mm);

L——试验样品胶砂流动度,单位为毫米(mm)。

本标准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2)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3)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

6、《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7、《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

8、《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9、《混凝土搅拌站(楼)》GB10171

10、《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

11、《水泥密度测定方法》GB/T208

12、《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GB/T750

13、《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

14、《水泥胶砂流动度测试方法》GB/T2419

15、《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T8074

16、《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

17、《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

18、《预拌混凝土》GB/T14902

19、《建设用砂》GB/T14684

20、《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

2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

22、《混凝土搅拌运输车》GB/T26408

23、《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24、《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

25、《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

26、《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

27、《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

28、《水泥原料中氯离子的化学分析方法》JC/T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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